2026年2月23日星期一

宏福的政治藝術 (3)

早星期有人放風話,政府會用收購業權方式處理宏福時,我就想講鳥。

咁衣兩日有正式方案,咁講下啦;我懶,唔搵文件,就衣兩個報導黎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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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一開始,我就已經講左,最「正統」既處理,就一定係搵市建局開個「市價」去收購宏福業權,處理成個賠償之類既問題。

而家唔係用市建,亦都唔係「市價」,不過同我講既係差無己。

衣個係「正統既處理」,之但係同我講既有落差。個分別就好簡單﹕

1. 用市建去處理,我當時係話用個「起碼優厚過7年樓齡既賠償」(大約啦)去處理,其實個邏輯就好簡單﹕

你睇明報同系列報導,之前個調查話,有9%住戶堅持原址重建,有兩成就接納原址重建同其他方案。

咁但係,如果當時個調查講到明,個收購價SAY係$14,000的話,咁都幾肯定,有9成以上都會接受個收購方案。事關,衣度講既$14,000其實係用白石角私樓市價做參考,咁私樓實用係細d,不過用衣個價去買白石角樓,都應該大約可以同班居民現住既單位相比 -- 係日後管理費個d麻煩d囉,咁唔鐘意既,用衣個價錢都勉強買到銀禧花園啦。

再者,而你用衣個價錢,可以選擇既就唔單止係大埔區既私樓,仲可以選擇埋白石角甚至沙田居屋,咁都可以避免收到個收購價之後,係同區有錢都買唔到單位,或者比人座地起價。

如果政府用衣個方法,多數居民一定滿意,就可以快刀斬亂麻,處理左好多唔同方案爭議既問題。

2.我當時講既係「起碼優厚過7年樓齡既賠償」。我當時甚至唔理個單位係米補左地價,都用衣個方式去賠,其實都隱含左個代價。

代價就係,今次政府一定有失職,所以衣個價係某程度上包埋政府個疏忽責任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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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先唔回帶講我個方案,而家政府個方案,就有d攪笑。

你睇返明報咁樣講﹕

「建議收購呎價8000及10,500元,高於測量業界估價三分之一,居民可取現金或以「樓換樓」購買指定資助出售房屋,業主須於8月31日或之前表態。」

你再睇埋明報個圖,講到「特設銷售計劃」既屋苑名單同落成日期,就真係嘆為觀止。

今年第四季入伙既九龍灣居屋就非常好,位置一流仲只係賣7千幾蚊尺,不過冇講有幾多個單位亦都冇講座向樓高之類;之後2027年入伙個幾個屋苑真係食得屎,咁唔好理;2028年入伙既啟德將軍澳算ok,係貴小小同等耐小小;係同區大埔既要等到2029/30年度先開始入伙,即係其實叫你唔洗等。

而幅圖入面房協係粉嶺同安達臣既,都算把啦。

上面講既居屋包括埋房協個兩個,你仲要諗埋,佢地係米組裝合成,係米漏水個隻。

當然,另一個緊要既問題係,政府比咁既OPTION出黎,其實每個屋苑既單位數目係幾多 (已經唔理係米全部都係豬頭骨,低層對住垃圾房個d啦)﹖

報紙冇寫,我真係好奇再加得閒,所以搵埋立法會份文件,睇下有幾多單位扲出黎賣﹕九龍灣有610個單位,出年落成個批東涌錦田各有140,2028年落成既啟德同將軍澳分別有750同220。

宏福全屋苑有幾多單位﹖份文件話,受影響既7座有1,736,加埋淨低1座我當係2,000戶。上面九龍灣得610個單位,之後就算啟德ok都要等兩年。

你話買唔到或者唔等上面「特設銷售計劃」既單位,咁係二手市場上面買到咩野﹖

上網睇過,而家大埔居屋補左地價係9千蚊,不過供應量肯定滿足唔到宏福班人既需求;沙田就大約1萬蚊,即係扲住個$10,500,應該都要補錢。

衣度講既係已補地價居屋,未補地價既盤就更加小,個價一定會無理頭比人加價,咁扲住$8,000就幾肯定要補錢。

所以,政府個方案既攪笑位係,你出個咁既價,要我係今年8月31日前表態,都係快刀斬亂麻既一種既 -- 九龍灣係得個610個,尺價仲要係7千蚊,咁真係要快手決定搶唔搶啦。

亦所以,你話政府係衣個時間咁樣配合,拋個九龍灣選擇出黎,係米一種藝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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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明報社咁講,就真係食曬屎﹕

「根據安置方案,政府會為宏福苑居民提供「特設銷售計劃」,居民可選擇接受現金或樓換樓,從綠置居2025、居屋2025、房協及大埔頌雅路西等10個資助房屋項目揀樓,可供選擇單位總數,合計達到3900個,遠多於宏福苑7座受影響樓宇的住戶數目,居民理應有充裕選擇。」

佢講既3900個單位,有1500個係頌雅路兩個盤,要2029至2031年先入伙,你會唔會等丫拿﹖

我上面話啟德同將軍澳ok,其實個度有970個單位,不過所謂既等兩年,其實係2028年第四季先入伙,又真係幾多人會等兩年幾三年丫拿﹖

衣度,已經係2470個單位;唔計九龍灣個610個單位,其他近小小時間可以入伙既,都係九唔搭八錦田東涌屏山粉嶺既盤 -- 另加房協安達臣個積木盤。

你要買,就真係唔好睇胡說樓市。

anyway,所以明報社評真係有形呀,居民真係理應有充裕選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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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上面個方案攪笑既地方,係實際操作上既攪笑。

理論上或政治上既攪笑係,今次「收購價」既基礎係乜。

你又睇返上面明報,測量師學會條友開頭走出黎話,今次政府個收購價係高於佢地學會原先估算既三分之一。

佢地個估算,係扲住個所謂既市場價去估算。

咁我好簡單咁問,今次個收購價其實應該用「淨市場估算價」既咩﹖

今次火災,燒既係間屋入面所有既身家性命財產,再唔好彩就包埋你老豆老母全家。係件事上面,你話政府有冇任何疏忽責任,如果有的話,係米要政治上都包括衣個責任落去﹖

好低能既法律觀點係,居民可以等政府個調查委員會完成調查,甚至打官司時,先將個責任計算,再進行賠償囉。

不過,政治唔係咁的,亦都應該唔係好搶口個條測量師學會咁諗掛。

所以,網上有d友帶風向話,做乜要納稅人賠償比班業主。咁除非政府個調查委員會話,屋宇署消防署房屋署係件事入面完全冇失職,咁政府就真係可以唔賠個疏忽責任,甚至唔理佢地既。

之但係,如果今次燒既係誠哥興建同管理既屋苑,就算誠哥管理得好好個責任完全係承建商入面,不過,你估政府同班帶風向既人會講咩丫拿﹖

well,講返正題。

所以,其實政府個方案,又唔係完全攪笑既。

今次政府賠個都算優於市價既收購價,其實都隱含左個補償係入面 -- 如果佢真係出返測量師學會個所謂估價,應該冇業主會接受,到時真係唔知點收課;而家個價,都唔係好價,之但係大部份居民既角度黎講,都應該會接受。

衣個,就係今次收購價既政治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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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係咁,再講多句。

你如果係外國,又用返之前有人提過下英國2016年左右都燒過既例子,你求其搵,都會搵到,當年燒過既Grenfell Tower,係2023年出左衣樣野﹕Grenfell Tower fire: Civil settlement claim worth £150m。

see﹖

因為業主同政府既不作為,個CIVIL SETTLEMENT 係£150m﹗ 

你將佢匯率簡單當係10,即係燒一棟24層tower,死左72人,都賠你港紙15億﹗當然,你再睇詳細報導,衣15億並非全部係claim政府,不過都會見到衣句﹕「A total of £50m, including £25m from government and £6m from Arconic, has been pledged to the settlement fund」。

另外,都仲可以留意,衣個settlement,係政府調查報告未出之前就做左。個報導話,「Meanwhile, it has now been confirmed the Grenfell Inquiry report is unlikely to be published until 2024.」。如果個調查報告有新野,就真係唔知可唔可以再告政府。

咁,anyway,我想講既係,香港油治及興左,應該唔會有人夠膽用民事方式去告政府。事關,而家諗下去靜座拉BANNER,同區議員講完,都會收到重案組電話。

又之但係,如果真係用測量師學會建議個收購價,班居民會唔會自發,又或者係米會有人真係鼓勵佢地,走去學鬼佬告政府﹖世事既野,真係話唔埋,事關個度講緊好多錢 -- 唔止係棟樓,仲有好多條人命。

同埋,我冇真係睇GRENFELL TOWER個CASE係點。不過,宏福個CASE係點,除左承建商之外,政府監管部門有幾多責任,就真係心照啦。

所以,我貼既第二篇新聞入面,黃偉綸其實真係好醒。佢咁講﹕

「黃重申,業主接受政府收購業權方案絕不代表要放棄民事索償,具體需待法律專家研究。」

佢表面上係同傳媒同社會講,居民收左錢,都仲可以向政府或者任何人包括承建商做索償。

之但係,你收左$10,500之後,仲會唔會索償政府﹖

你如果真係走去告政府,要用幾多時間,律師費,以至承受幾多「其他風險」-- 你個收購價學測量師學會咁建議,收得$6,000或者$3,000多小小既賠償,就另一個講法,可能真係夠薑同佢死過既。

至於你話,有D單位係人命冇事JAK,不過有D單位係全家走曬或者死淨一個,都係收咁多補償就算﹖衣幾年,除左無家者控政府之外,最多控政府既係咩人﹖

係警員或者前警員,真係出自優秀部門既人才先會告政府。

所以,黃偉綸講得衣句,其實都幾有信心,業主收左錢,就唔會向政府索償 -- 承建商個d執曬粒,就清左盤破曬產走曬佬,都冇得索償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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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個結論係,政府衣個收購方案,表面上或者係居民心目中都係攪笑。不過,其實都係幾有政治藝術,比返大筆錢你,或者樓換樓比你,就從新過生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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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

宏福的政治藝術 (2)

2026年2月23日星期一

港聞一

「倘餘小量宏福戶不賣 或研立法處理」 黃偉綸認現無例適用 重申售樓非須棄民事索償

【明報專訊】政府擬收購宏福苑受災7座樓的業權,業主可選擇以現金買私樓或「樓換樓」,須今年8月31日或之前表態。「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組長副財政司長黃偉綸昨稱,若居民有任何原因決定不向政府售賣業權,政府不會向逾時表態者做特殊安排,屬「你情我願」;而若剩下小部分單位不賣業權,將商討會否立法處理。有律師稱《收回土地條例》不適用於宏福苑情况,認同須另立新例處理不願售賣業權情况。

政府向宏福苑居民提供未補地價單位每平方呎8000元的收購價,較參考價高約三分之一。黃偉綸昨接受多家電子媒體訪問時進一步解說方案,他形容收購原則體現人性化處理、以情為先,令居民有能力購買居屋為考量,並強調「公帑的投入都要適度」。按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提供收購價金額,以未補地價住戶呎價8000元計算,1354戶獲344.8萬至386.4萬元不等;已補地價住戶收購價10,500元計,382戶可獲452.5萬元至507.1萬元不等。

強制收回須符基本法保障 「路不易」

被問到若有居民堅持選擇「原址重建」會如何處理,黃認為單位經歷火災很難出售,不能確定有沒有人收購,但政府尊重私有產權,會繼續溝通,亦提及目前無法例適用於不賣業權的宏福苑業主,「如果只有小部分單位(不賣業權)會否透過特別立法處理呢?這個我們將來再探討」。

黃偉綸稱,《基本法》列明若私人業權被徵用須按「實際價值」補償,惟因宏福苑受災,實際價值遠比政府提出的低,倘政府要強制收回業權,必須確保手段符合《基本法》對私有資產的保障,「那條路(強制收回業權)都不容易」。黃重申,業主接受政府收購業權方案絕不代表要放棄民事索償,具體需待法律專家研究。

彭韻僖:引《收地例》不符「公共用途」 易掀議

提到收購計劃未納入宏志閣,黃偉綸稱,當最少一半宏志閣居民達共識,便可開始商討收購該座的方案,但以往幾乎沒試過這樣分配地契及大廈公契,相信最終可能要透過立法處理。

律師會前會長彭韻僖向本報表示,宏福苑受災樓宇的收購與安置,核心目的是解決災民居住問題,而非推動傳統的公共發展項目,並非《收回土地條例》界定的「公共用途」範疇,該條例亦未針對資助房屋的災後整體收購作專門規定,若直接應用於宏福苑情况,易引發產權與補償的法律爭議。

至於《強拍條例》,她稱發起的主體是業主或私人發展商,並實現樓宇重建的商業或自用目的,惟宏福苑的收購是政府主導的災後安置行動,性質不同,她認為若政府在遵守《基本法》前提下考慮另立新例,可保障居民的私有財產權益,同時協調宏志閣不可分割業權的問題。

律師兼立法會前議員江玉歡認為,引用《收回土地條例》需審慎處理,政府暫未明確計劃收回土地後將作什麼公共用途,引用該條例的法定程序需時,且只能用公帑,惟政府將以捐款及公帑收購業權,認同政府考慮另立新例處理未能收回的業權「有道理」。

范凱傑:《收地例》可符 須8座全收

身兼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范凱傑則認為,《收回土地條例》的「公共用途」可涵蓋宏福苑現時情况,相信政府毋須另立新例而可引用該條例收回業權,且過去業權人就引用該條例提出司法覆核無成功案例,遭司法覆核的風險非常有限。不過他認為,宏福苑屬不可分割業權份數,倘政府動用條例,則不能遺下宏志閣,必須一併收回全部8座樓業權。

翻查資料,由199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業權人就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地的司法覆核共8宗,未有個案被裁定政府敗訴。

原文網址:https://news.mingpao.com/pns/%e6%b8%af%e8%81%9e/article/20260223/s00002/1771784294553

宏福的政治藝術 (1)

68億購宏福業權 料用40億公帑 「特設銷售」10資助盤 業主限8‧31前揀方案

【明報專訊】大埔宏福苑大火發生至今近3個月,政府昨日公布長遠安置方案,擬用68億元收購7座大廈單位業權,扣除捐款估計需動用40億元公帑,建議收購呎價8000及10,500元,高於測量業界估價三分之一,居民可取現金或以「樓換樓」購買指定資助出售房屋,業主須於8月31日或之前表態。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閣暫未擬收購。「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組長、副財政司長黃偉綸引述問卷調查結果稱,逾八成業主認為安置要快,74%考慮接受收購。他說收購7座大廈後會清拆,不會原址重建。測量師學會料收購價涵恩恤因素,業主在同區選擇多。

對於不收購宏志閣,黃偉綸稱涉分拆公契等複雜事宜,當該座逾半業主有意出售業權,當局會再探討,現無法例可強制收樓。他說原址重建料需9至10年,時間太長,強調方案難滿足所有居民。有居民對無原址重建選項感失望,嘆現方案下只能無奈接受(見另稿)。

可選樓換樓 差額由業主「多除少補」

政府昨交代將收購宏志閣以外7座宏福苑大廈共1736個單位的業權,成本約68億元,將動用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約28億元和額外約40億元公帑,當中部分公帑日後或可藉保險索償取回。業主可選擇接受現金收購,收錢後自行安排居所,或繼而經「特設銷售計劃」,從10個位於啟德、錦田及將軍澳等指定居屋、綠置居或房協出售項目選購單位。業主另可選「樓換樓」,政府會按相同業權收購價代業主經特設銷售計劃買樓,業主「多除少補」差價。

特設銷售計劃約有3900個單位可選,最快入伙項目為九龍灣綠置居盛緻苑及房協粉嶺百和路項目,同預計今年第四季入伙(見表)。

收購呎價高參考1/3 「特殊」不構先例

收購價按實用面積計算,未補價單位每方呎8000元,已補價單位10,500元。黃偉綸說,收購呎價較測量師學會原參考價高約三分之一,是考慮到居民痛失家園、生活困難,以及火災規模及影響,強調是「特殊中特殊」安排,不會構成先例。

房屋局長何永賢稱,倘業主選擇以「樓換樓券」參與特設銷售計劃,須於8月31日或之前確定意向,倘6月30日或之前已決定,則可首批揀樓,最終未被揀選單位將釋出市場;而宏福苑業主所選單位亦將撤銷轉售禁售期。

「解說專隊」將聯繫居民 料第三季付款

黃偉綸說,新成立的「解說專隊」3月起會就收購業權聯繫居民,料5至6月與居民簽臨時買賣合約,今年第三季可向業主付款。他說8月31日限期後計劃會結束,屆時未作決定的業主將「有困難」,「任何計劃總有終結期」,倘業主在限期前仍在處理遺產等特殊情况,安置方案將對他們持續開放。

黃偉綸稱收購業權後傾向拆卸7座大廈,原址不再發展住宅,可建公園或社區設施,預計待5年後清拆完成再諮詢。何永賢解釋,7座樓宇災情嚴重,部分受力牆燒至石屎剝落,亦有樓面板、樑柱彎曲變形,且石屎結構內出現許多微細裂痕,影響長遠維修保養與結構安全。她說樓宇雖無即時倒塌危險,但不宜長居,難覓復修方法以符合《建築物條例》要求,故需拆卸。

銀行願考慮按揭轉至新單位

黃偉綸表示,宏福苑約200多戶尚有按揭貸款,若接受現金方案可用款項還款,同時金管局亦已初步聯繫銀行,如正供樓業主選擇樓換樓,銀行願考慮將相關按揭從宏福苑單位轉至新單位,過渡期間亦期望銀行提供優惠,免還款和免息直至入伙。

測量師學會會長溫偉明說,自去年9月大埔錄得約100宗二手居屋成交,未補價每方呎約6000至7000元,已補價單位約9000元,宏福苑業主若接受收購,將有不少選擇,相信有關收購價已涵恩恤補貼成分,以助居民盡快安置,用公帑協助有需要者亦屬無可厚非和合理。

明報記者

原文網址:https://news.mingpao.com/pns/%e8%a6%81%e8%81%9e/article/20260222/s00001/1771697246965

2026年2月16日星期一

運輸策略藍圖之第四條過海隧道

其實衣排我想講既係,早前公佈個運輸策略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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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由最marco既角度去講,衣個藍圖應該係最新一份,之前應該都會有既 -- 我冇查到,不過都幾肯定,事關政府衣類藍圖係定時好幾多年就做一次,係會定時更新,就好似鐵路發展策略,會十零年就做。

咁衣份藍圖公佈左後,最多人講既係,政府有意規劃第四條過海隧道,而家班尊貴仲係度講東線定西線。

你見到咁多人講衣樣野,就要問一句﹕過海隧道原來係咁重要,咁點解2023年個時會擱置左鐵路北港島線既﹖

我唔搵文件,直頭抄返當年既新聞報導,係咁講﹕

政府文件亦指,港島綫容量已因應信號系統提升增加,加上北部都會區及交椅洲人工島會長遠改變香港居住及就業人口分布,故經檢視後預期港島綫可應付需求至2046年。


2023年個時就話,因為有北部都會區同埋人工島,「改變香港居住及就業人口分布」,所以「港島線就可應付需求至2046年」。

不過,政府2023年發佈個「香港主要運輸基建發展藍圖個時」,政府內部會唔知人工島收皮﹖就算當佢唔知,咁而家人工島收左,講到要興建第四條過海隧道啦,咁係最新衣份運輸策略藍圖入面,北港島線點解仲係冇review到﹖

你話港島線容量「因應信號系統提升增加」,不過,你睇下而家金鐘繁唔繁忙時間都係食曬屎,耐唔耐事故就要停服務,咁你覺得唔駛北港島線米唔洗囉。

至於你話改變「香港居住及就業人口分佈」,恆地係中環海濱個central yard竟然神早租到出去,咁到時睇下香港站同中環站點死囉。

所以,當佢係份文件話,因為人工島收皮,就要研究第四條過海隧道。咁我真係唔明,點解北港島線就可以隻字唔題,又之但係過海隧道又講到咁緊要。

所以,講到尾,咁你就唔好成日話咩政府政策係公交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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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我坦白D,其實我明點解唔提北港島線 --港鐵冇錢囉,有錢都攪北都鐵路啦,融入大灣區緊係重要過你內部交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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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講正題。

而家講緊份藍圖,最多人講既係第四條過海隧道。

除左上面星島呀莊豪峰之外,民建聯陳恆賓都表態,支持用返當年建議人工島個條「人工島--港島西」過海隧道。

佢地支持,一黎係新界西議員,二黎就係政府文件都話研究衣樣,咁佢地緊係支持架。

之但係,阿田少接班莊豪峰就真係得意,佢係上面星島條link入面係咁講﹕

不過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莊豪鋒斬釘截鐵指,只擴闊現有隧道肯定無用,因「三隧齊塞」癥結不但在隧道本身,而是進出隧道的樽頸位,這些出入口位置早已設計好,維港兩岸發展亦已飽和,難再擴大,「就算有四條行車線,一到『樽頸位』就要切線,更易出意外」。

阿莊豪峰好得意,因為當佢講到「癥結不但在隧道本身,而是進出隧道的樽頸位」時,咁如果真係攪「原人工島第四條過海隧道」,咁就會冇樽頸位架啦﹖

「原第四條」個規劃係,人工島經青州去到堅尼地城上岸再接四號幹線,即係接返干諾道西天橋再入中環灣仔繞道或者經紅棉路入返金鐘中環半山之類既路啦。

衣段四號幹線,而家米係西隧接緊,米係繁忙時間日日都塞緊囉 -- 咁衣個算唔算樽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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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又係由最marco既角度,就算人工島收皮,而家又講到北都咁勁,咁點解車流仲係要南北咁樣走 (準確D係,上午繁忙時間就由北向南,下繁就調轉啦)﹖要南北咁樣走,就無論點都好,入到港島,都係會塞。

當年反高鐵,其實有D野真係無謂,不過黎廣德同好多反高鐵既人係有個好好既建議﹕高鐵站應該設係錦上路,跟手將政府總部搬埋去錦上路,從而令到而家車流係早繁時間既由北向南,帶動到變化,增加南向北流量,甚至從新改變成個香港既車流。

當年既野就唔好講,不過你將高鐵放係西九,即係發展重心就仲係港島中環一帶,車流就永遠都係跟返現有南北向。

咁唔講當年講今日,你而家發展乜春北都,其實米引證當年講既,要發展錦上路副都心,其實係正確囉。

如果政府搬左去錦上路,好多相關要成日同政府打交道既機構都有更大意慾搬埋過去;就算唔搬過去,都可以係中環騰出好多空間。

咁既話,政府2023年講咩「改變香港居住及就業人口分布」先會成立,或者更早已經出現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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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左題,咁講返正題。

香港「三隧齊塞」問題,其實最宏觀就係南北車流問題。

微觀但不過唔係好微既問題,就係莊豪峰講既,道路設計問題,或者係佢講到小小既,現有城市規劃限制。

例如,係公佈個運輸策略藍圖時,運輸署助理署長好有型咁講﹕

舉例去年11月西隧港島出口支路增多條行車線後,西隧每小時最高車流量由約4000架次增至4300架次,形容因「有更多車一小時內經過」,即代表擠塞情况紓緩。

咁其實,佢做三隧分流研究既時候,佢個車流模型無話佢知,多左車用西隧之後,「港島出口支路」即係去西環個出口,一出就係東邊街個十字路口,枝燈一定會因為車流增加而攪到車流倒灌﹖

唔講西隧,香港好多時塞車,其實係道路設計再加上個設計令到D友亂咁揸車既問題,令到好多路係無理頭咁塞車。

前排就見到有人係thread入面問,點解平日下午兩三點,稅務大樓對出個段告士打道會無啦啦塞車﹖一過左個段之後,前後都唔會塞車既﹖

你試過揸車經過,就知原因好簡單﹕

你係向中環方向,就因為好多車都要經紅棉道上半山或者入皇后大道,所以就慢慢排隧塞上山;你係向紅隧銅鑼灣方向,就好多車要上堅拿道天橋入時代廣場或者去跑馬地,所以又係慢慢排隧上橋。

正常排隧,咁其他行車線係唔會塞到阿媽都唔認得。不過,好多香港司機,再加上中港牌或者粵車最鐘意做乜﹖係打尖。

所以,唔CAP圖啦,你自己CLICK條LINK,就會發現,告士打道衣個位係經常塞車,事關衣個位係上堅拿道天橋即係告士打道最右線既最後一個cut線位 -- 你唔由金鐘開始排隧,係稅務大樓衣度cut入去,就可以排小好耐。不過,代價係,打尖既人會霸埋去銅鑼灣同紅隧既行車線,慢慢係度等時間CUT入去最右線,所以成條告士打道都會被衣D打尖既人攪到塞車。

而因為咁,你就好多時係衣個位會見到阿摩西紅海奇蹟既情景﹕一過左衣個位,就完全暢通無阻,可以衝入紅隧。

除左告士打道之外,香港仲有好多衣類位 -- 有某些位,就唔關打尖事,而係冇得攪既樽頸位。

例如,以往衣個漆咸道死亡交差又係令人聞風喪膽,會將紅隧同埋東九龍走廊塞到天昏地暗,落雨既話你由機場隧道去到衣個位,可以捱你半個鐘以上;上網睇人講過,東九龍走廊最癲係可以由九龍灣開始塞起,慢慢捱完機場隧道要再捱過死死交差先去到加橋。

不過,衣個死亡交差同上面告士打道個例子唔同,衣個位可以話係冇得避免,事關紅隧出黎或者其他車要上加士居道天橋去澳運荔枝角美孚,就要CUT幾條線行衣度 (你唔行衣度就可以行彌敦道既,不過好多時係塞仲耐),等CUT線既車又係會阻埋其他行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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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講既係道路設計同交通規劃問題。

你攪左第四條海底隧道,其實係港島區一樣有類似樽頸或者無理頭塞車位 -- 而家好多時港島塞入西隧,將來有左第四條隧道,其實都係經同樣既路,咁只係多條路,塞快小小,根本唔會有分別。

你要有分別,其實就係要攪好「內部交通」。

例如,上面講既漆咸道死亡交差,衣幾個月其實好左好多。原因係,中九龍繞道通車,好多由九龍灣去澳運之類既車就唔洗再行加士居道天橋,咁車流小左,塞車就小左。

不過,港島區好多路都係謹局,咁你話起多條隧道,個效果會係點﹖

上面講左,告士打道好多時塞,係因為D車要上堅拿道天橋,再之後去時代廣場同跑馬地。堅拿道天橋塞,其實仲塞埋東區走廊入去天橋個位,同埋紅隧有時都會因為排堅拿道天橋而塞。

如果紅隧有個位可以用隧道形式入到跑馬地禮頓道個D位,我都好肯定有用過起第四條海底隧道 -- 不過,紅隧出口入係九龍區就有可能做擴建 (折左收費亭之後而家大把位唔知做乜),不過港島就真係唔多得。

所以,結論係,攪第四條過海隧道,其實效用好成疑。

效用成疑,唔係熊永達係明報講既咩「香港運輸研究學會資深會員熊永達認為不需建第四條海隧,因港島不可能再有大規模發展,交通需求不會大增,相信只要小心調整收費,已能平衡三隧交通」。

效用成疑個位係,港島區某些位個「交通需求永遠都大增」,所以你攪隧道,但係攪唔好「內部交通」,就真係食得屎。

至於點解港島某些位咁奇特﹖

你見唔見到我上面不停講跑馬地﹖

你睇車cam人,都知通關後特別係衣一兩年,有大量中港車經堅拿道天橋去跑馬地養和。熊永達做的士代言人算啦,其他野就唔好隨口UP。

你見除左養和,西隧一出堅尼地城一帶,其實都係塞到阿媽都唔認得。個原因,米係好多車去港大/港大醫學院,去數碼港寶翠園 -- 以港島黎計,寶翠園分分鐘係大陸人至愛,事關去高鐵站一出西隧就係。你睇車CAM人或者其他的士佬channel,都會知道。

衣D,米係港島區「交通需求大增」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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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上面講既係道路設計規劃。

上面講既野,有揸車既都應該會識。

你要講塞車講交通規劃,就仲有較小人識既野 -- 就算揸開車,都未必知。

衣樣野叫做,phamtom traffic jam,中文係幽靈塞車。

衣樣野幾十年前由日本仔發現,衣度有幾個幾好既圖解,講左幾個唔同情況。咁我再簡單D,放埋個youtube係度,佢用返當年日本仔個實驗﹕


個實驗想講既就好簡單,係顯示比你聽,只要有人揸揸下車無啦啦放慢速度,咁係冇任何其他原因之下,都會做成塞車。

你有揸車,個原因其實就好簡單,有兩個主要解釋﹕

1. 司機係人,如果前車慢左,你就會慢;前車加速,你反應唔切,咁你同前車距離拉遠左,咁就會有蝴蝶效應,後車會更貼你,咁佢又要慢,咁整體車流就會減慢,會塞;

2. 人要有反應時間,車都要有反應。電車或高性能車都還好,不過如果係細馬力車,由0至100KM要30秒個D,係前車減慢甚至停左之後,要從新起步,都係要時間,咁整體車流又會減慢。

有好多人話用咩cruise control或者車聯網或者自動駕駛可以減小衣個問題,咁衣D實際應用都有問題既野就唔講。

而家個問題係,當你將衣個蝴蝶效應放落香港,其實就解釋到一個好重要既塞車原因﹕中港牌同粵車南下。

政府話,粵車南下名額唔多,意外又唔多,應該唔大問題,有擴展空間。不過,好多粵車南下中港牌唔知乜牌,咁唔好理佢其他問題,不過個主要問題,係唔熟唔識路。

唔需要多,只要當一架車唔識路唔熟路而減慢車速甚至停係度,就會將衣個蝴蝶效應放大,甚至攪到條路塞到阿媽都唔認得。

當熊永達話,「因港島不可能再有大規模發展,交通需求不會大增」,佢有冇諗到,就算我真係當「港島不可能有大規模發展」,不過幾多粵車會同你過海﹖而又當有幾多唔識路既粵車落黎,咁馬路既車流會點變化﹖傳統講既「行車量/容車量比率」,又係米適當,係米要調整﹖

再當然,我唔係淨講粵車。

香港揸車既司機好多都非常優秀,鐘意貼住前車或者硬cut。咁你放返去個日本仔實驗入面,會發生咩情況﹖米係衣排成日都見到既,北大嶼山公路連環串燒囉,真係連減慢整體車流既機會都唔比你呀。

運輸署成日講既咩「兩秒距程」規則,其實除左避免意外,就仲可以令到車流順住去,唔會咁易蝴蝶效應,唔需要有因突然減速而做成無理頭車流減慢。不過,你係香港同前者有兩秒距離﹖一係比人涉車,一係比後面貨車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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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除左粵車南下,政府仲好吊詭架。

咁多年黎,去到衣幾年,政府都係話,用牌費用首次登記稅,再加燃油稅黎到控制私家車增長數目,阿陳煩早幾年講加牌費都係咁講。

不過,你睇下過去十年有幾多電動車牌費稅務優惠﹖黎緊話預算案可能會再減優惠,我都有D懷疑,事關衣個擺明係幫大陸車廠去庫存好幫手 -- 即係,政府要控制私家車數目架,不過電車環保麻,咁唔當佢係私家車囉。

所以,我打咁多字既結論係,由最marco去到最micro,香港過海隧道問題,其實都唔係由第四條過海隧道就可以解決到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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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講D交通題外話。

第一樣係,上面講既中九龍繞道,佢既出現,係令到漆咸道死亡交差同加士居道天橋冇咁塞,甚至龍翔道都冇咁塞呀。不過,佢既出現,又變相令到觀塘繞道落繞道個位塞左,而大角咀連翔道入繞道又係塞左呢。

又之但係,繞道真係整體上令到好多路面都小塞左 -- 不過,再之但係,正如我之前講繞道要收錢個Post咁講,繞道要收錢,你估到時係米浪費,令到行繞道既車會小左,其他道路又再塞過丫拿﹖

你睇車cam人好多實測片,再睇埋入面既comment,就知繞道而家都唔算多車 -- 之但係,就正如我之前個post咁講,如果你要經繞道去好多地方,其實都唔會快好多;繞道要收錢,就好多人情願行返現有道路,就算非繁忙時間唔知點解要塞返五鐘又有咩所謂 -- 你繞道要出返去新蒲崗呀黃大仙觀塘市中心呀,個時間都唔止啦

咁繞道要收費,就真係浪費。一黎用唔曬繞道個capacity,二黎就係改善唔到其他道路塞車問題。

結論係,除左政府冇錢之外,真係冇理由要收錢。而家九巴話將D線改行繞道,就真係阿陳美寶講既公交優先,為改而改 -- 阿車cam人又實測埋比你,話你知九巴X6C改道行繞道就分分鐘仲浪費時間。


我搵返當年報導,2018年話資助巴士公司安裝安全帶,咁當年個運輸署署長係邊個﹖仲未係羅淑佩,當時仲係陳美寶。

你當年資助巴士公司裝安全帶,而家裝完啦,就話要巴士公司研究,甚至兩點式安全帶都係可研究範圍。

至於佢話,亦將委託專家就巴士座位及路線種類做風險評估,其實佢係想點﹖巴士公司一定要做車輛調配,就唔係一架車行死一條線,咁即係到時所有巴士都要有安全帶架啦。咁就算坐所謂坐風險較低既市區線唔洗用帶,不過都要裝架麻。咁個成本,WELL,又用多幾億囉。

真係吹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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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樣想講既係,我之前講行政主導個post,講到「 (只要每架巴士因為乘客用多左時間落車,因而每個站停多兩分鐘,你估彌敦道同其他主幹道會塞成點丫拿)」,其實就係類似上面講蝴蝶效應個問題﹕

巴士坑係咁大條,路面都係咁多。咁每架巴士都因為乘客要解安全帶所以上落時間用多左,咁巴士運作就佔用更多路面,巴士同其他車要停既機會就一定多左。

停多左會點﹖米上面個塞車蝴蝶效應囉。

講安全帶,仲未有人講衣個point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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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樣想講既係,上面阿助理署長話,西隧出口加多左條支路,令到整體車流量增加,減小塞車問題。

其實,又係上面蝴蝶效應既應用﹕以往西隧塞,除左因為西環出口燈位倒灌之外,仲因為好多車要係中環同西環出口CUT線,影響車流。而家開多個支路,分開去中環同西環既車,去中環唔再需要CUT線,所以車流量增加左。

衣個新開支路,係運輸署近年小有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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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講返個運輸策略藍圖,抽句水先。

個藍圖出左之後,最多人講既係第四條過海隧道,即時新聞或者電視講既係,對角行人過路處。

咁無聊既野都要做新聞重點,咁就可想而知,成份藍圖真係九唔搭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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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仲有野想講,不過唔記得。

咁,完。

2026年2月14日星期六

團結基金財政預算案建議 (4)

當然,團結基金衣期其實仲有好多野講,講既都係樣樣精彩。

例如,早兩日,佢係明報有篇咁既野,個題係「葉文祺、梁躍昊、郝亮:機場聯絡線具戰略定位 盡早規劃助推經濟民生」。

淨係睇佢個圖,就知佢唔識。睇埋內文,就知道係搭雞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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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簡單,之前都係度講過,香港所謂航空樞紐點解收皮,點解衣幾年個客量都返唔到去疫情前 -- 原因係,你要封關封到阿媽都唔認得麻,人地美國西方日本韓國復左常你都仲封丫麻,咁航空公司走佬,航點取消,你米收皮囉。

大陸都係封到阿媽都唔認得,不過點解影響好似細D﹖因為有內陸航班需求麻。

咁所以,你睇佢個圖,香港緊係落後架。都係個句,維珍返黎香港未話﹖

至於佢幅圖同內文咁講,又係攪笑﹕

「數據已發出清晰預警,香港機場客量優勢早在疫情前已見收窄,疫後更被區內多個樞紐反超——2025年香港機場客運量約6100萬人次,而同期廣州、深圳機場分別達到約8400萬與6600萬人次;區域競爭對手如新加坡、首爾,亦分別恢復至近7000萬與約7400萬人次(見圖)。」

疫情後點解香港落後,就解左啦。

疫情前唔洗搵資料都解到﹕廣州機場有擴建架麻,香港機場有容量限制架麻 (如果唔係做乜要起三跑),咁「香港機場客量優勢早在疫情前已見收窄」,就係弱智都知點解 -- 係得佢好似發現新大陸咁。

當然,我冇睇開航空野,不過之前又扮識咁講過,一個地方做唔做到航空樞紐,係睇地理位置同好多制度,之後再引伸出黎既航點同航權。

早排睇新聞,有評論就講到,話大陸要制裁日本,除消好多中日航班,不過取消既集中係關西 -- common,成田機場既航線大把航空公司爭住要,所以大陸航空基本上唔敢取消成田機場既航班;你取消左,就以後唔會比到衣條賺大錢航線比你,就算你認契弟都冇得再飛成田。

我廢事花時間搵返當時個評論。不過,你睇最近好多報導講乜﹖


講到咁英勇咁戰狼,你睇兩條link入面內文幅圖,見取消成田機場既航班,先係得幾條。夠膽用力取消既,都係關西呀、名古屋之類。

(題外話,衣個米係大陸既玩法囉。國家安全係緊要,我緊係要戰狼啦。不過,我做野,好多時係做樣,利益先係緊要。玩國安玩到認真過頭,係香港獨有特色。)

咁我想講既係乜﹖就係,機場競爭力,唔止係團結基金九唔搭八講乜「大灣區空鐵聯運集群」、國家高鐵網絡「最後一公里」的直接聯繫。

機場競爭力,講既係航點航權。

今次深圳無啦啦取消兩條航線,雖然係攪笑既咩中部同新千歲,不過香港機管局睇到米暗啞底笑緊囉。你要香港機場有競爭力,機管局都用D平D既方法做緊,之前米講過佢貼埋錢做咩中轉聯運之類。唔平但暗啞底既方法,就係祈禱囉,廣州深圳取消曬去成田既機,機管局米發達囉。

真係,唔洗咁複雜講咩政策航點,好簡單咁講,黎緊復活節,你係內地大灣區甚至再遠小小既同包,你去日本,會買由深圳出發既國航,定係香港出發既國泰?

香港未通最後一公里呀,咁同包一定唔會選擇又貴又要搭車過黎香港啦,就算深圳機又被國家DQ,米到時先算囉。團結基金如是說的。

明未﹖

團結基金九唔搭八講乜「最後一公里」,個度要幾錢幾多百億之餘,亦都唔係做所謂航空樞紐既本質。你睇台灣上年有個飛機文,雖然桃園機場都真係仲停留係攪笑既層次,不過睇下個coomment,就知發生緊咩事,連桃園都上緊力,香港就竟然仲有人講「最後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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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仲有野講。

不過,唔得閒,咁完。

團結基金財政預算案建議 (3)

各位,對唔住,我扼左大家。

當寧思雋話團結基金係「單純正氣但思想機械化」,其實團結基金成個財政預算案建議,係弱智,係唔需要理會的 -- 由於太弱智,加上唔想益佢,咁唔比link,有興趣就自己SEARCH。

佢成篇文講用好多方法去增加政府收入。咁,最簡單評幾樣﹕

1.公共設施冠名權﹕佢話咩大學、醫院、港鐵站、公營房屋等等,可以透過冠名權增加收入。咁而家大學本身就有好多類似做法。之但係,衣D機構透過衣個方法賺取收入啦,個收入係撥入去政府帳目既咩﹖理工同港大周圍都係乜乜乜樓,城大好多LECTURE HALL都冠左名,不過衣D收入關政府咩事﹖

2.加大綠置居加重推租置﹕一樣,就算重推租置受歡迎,都係增加房委會收入。

所以,之但係,都係我回帶個句,政府早幾年係房委會儲備扲左幾百億回撥去政府一般收入,當時陳茂波話房委會財政穩健架麻。不過,而家房委會每年儲備係咁跌,剛剛講左預計由今年687億跌到去幾年後352億,咁麥萃才話冇問題米冇問題囉,不過房委會賣咩都好,都係房委會收入,衣筆收入要黎填房委會將來幾年條數就差唔多。

都係個句,唔講篇文提到未來房委會好多盤都係北都個建築成本會好勁,未來十年開始出現公屋重建問題架啦,房委會到時唔唔知點死;

3.調整六合彩博彩稅﹕寧思雋笑左,咁我唔笑右啦。不過,提衣個建議,係米弱智架。寫個條友,應該唔知咩係六合彩外圍,大陸人玩得幾癲 -- 而家香港好多友都已經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淨係識講普通話,咁你聽團結基金攪六合彩,咁D友米買地下六合彩囉。

4.善用自願醫保機制 深化公私營醫療分流﹕衣個好好笑。自願醫保扣稅最出名係乜﹖係冇用。當佢話,扣稅上限由8,000元增至12,000元,佢知唔知咩叫扣稅上限﹖

我當自己幾百萬年薪,交17%稅,咁而家買夠8千蚊自願醫保,可以扣既稅係$8,000x17%,即係1,360。嘿﹗我幾百萬年薪就本身唔去公立醫院,亦都唔會考慮個千蚊扣稅。

由8千加到萬2蚊,扣多幾百蚊稅,我真係多謝曬你,咁我一定去買自願醫保。

咁唔好離地,當我得幾十萬年薪,實質稅率求其up係10%,我買夠$12,000醫保,都係慳千零蚊稅。咁就算「同時建立私營醫療收費透明化制度」,你估幾多衣個收入既人會買自願醫保,或者係因為多過小小扣稅,之前唔買不過而家都要買丫拿?

再者,當我真係買左,份保單個cover又真係足夠,「成功分流約10%公營住院個案至私營體系」﹖衣個建議,真係離地隨口up架喎。

佢好多財政建議,都係隨口UP,同埋個最大問題係,佢將好多法定機構公營機構既收入,當埋係政府收入,真係九唔搭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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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唔好睇我copy出黎既新聞稿,佢係新聞稿入面,其實仲有個附件,附件入面有更多詳細建議,又係好攪笑。

例如,當佢話「審慎研究出售部分政府資產」,入面提到政府而家持有港鐵75%股權,咁賣左20%股權,就可以有一次過430億收入。

咁我同你計數。

而家政府係港鐵既持股係有 4,634,173,932 股(74.4%) (我照COPY港鐵網頁),咁我當係46億股啦。港鐵衣幾年派息係$1.31。政府持股20%,股數即係12.45億股,收既股息係16.3億。

咁你話,政府個20%持股賣左去有430億,真係好過每年收16.3億股息喎。不過,個20%股賣到430億,阿團結基金個基礎係用市價黎計,即係對應佢寫份野時,港鐵股價大約係35蚊既時候。

you see﹖ 如果政府話要賣個20%持股即係12.45億股港鐵出黎,用35蚊個價去賣,希望扲返430億返黎。之但係,不過,用衣個價,個股息率係3.74%,咁你會買呀﹖賣咁多股,又唔洗折讓呀﹖

田北辰就講過,政府售港鐵股份被指殺雞取卵,咁唔好理田北辰先。

前排講港鐵,講最多係乜﹖港鐵未來要攪咁多鐵路同埋維修保養高峰期,投資需求係2000億,仲高過佢市值。求其SEARCH就終於見到港鐵前排話要發永續債,個息率最高仲要去到6.1%。

咁所以,都係個句,如果港鐵自己發永續債都要比個6.1%出去,我淨係要問,究竟賣20%股,個折讓即係實際賣出價要幾多,個股息率先會吸引呢﹖

你唔係想同我講,未來北都鐵路資本開支大,現有鐵路維修又甘,不過將來北都鐵路營運同賣樓實賺,港鐵一定加派息啦。

你信既話,就你去買,或者而家港鐵個價應該50蚊鳥。

所以,寫衣個430億位研究員,真係唔知「單純正氣但思想機械化」,定係唔識亂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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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

團結基金財政預算案建議 (2)

六合彩「加價」好過減派彩
寧思雋 思家投資
原文刊於《信報財經新聞》2026年2月11日

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即將出爐,又是一眾智庫大顯身手增加曝光率的時間。有機構提出建議,將六合彩博彩稅由目前的25%增加至30%,同時相應調低派彩獎金比例5個百分點至49%,認為上述做法可以不影響馬會營運收入及慈善撥款,同時讓庫房每年增加5億元稅收。

外圍賭博利誘挑戰 增社會成本

然而,這個建議反映機構研究員根本不懂數學及六合彩的「莊家思維」,甚至不懂什麼叫做社會成本。根據馬會24/25年報顯示,截至去年6月底的財政年度,馬會六合彩的總投注額為89.93億元,即使用「乾坤大挪移」加稅減派彩,絕對不會影響投注額這一幾乎不可能的假設,政府額外徵得的博彩稅也不到4.5億元,距離5億元的目標仍有一成差距。除非研究員覺得減派彩下投注額可不跌反升,並額外增加10億元以上,才有望達到他的預期目標。

六合彩有49個數字,估中六個數字的機會率相當於1400萬分之一,每注10元計,理論上以頭獎為目標,至少頭獎獎金達到1.4億元,還要寄望一注獨中,預期回報(expected return)才算「打和」。

在機率保持不變,卻有智庫建議「縮派彩」,意味預期回報將會減少,賭民的回應自然是減少「投資」,造成投注額下跌,結果博彩稅可能會因加得減。

更重要的是,減派彩的結果,隨時會讓部分賭民選擇「賭外圍」。外圍禁之不絕,原因是不會徵收博彩稅,意味有更高的派彩空間、更多的玩法如單雙數、「顏色波」,又或者以「迎新優惠」去吸客。外圍賭博網站利誘挑戰,智庫竟要求馬會拉上補下,六合彩減派彩、加稅,相當於慫恿賭民試玩外圍,試問又如何徵得多5億元稅款?更多人上網賭外圍,隱蔽式病態賭徒變得更多及較難發現,進一步提升社會成本。

每注20元「谷大」彩池 推高稅收

歷史早已說明,要增加博彩稅收,只須「谷大」彩池。2010年11月,六合彩每注由5元加至10元,固定獎金提高一倍,但頭獎最低金額則由500萬元增加至800萬元,馬會從中「偷」到300萬元,理性賭民理應減少投注。然而,據馬會10/11年報數據顯示,該財政年度投注額錄得7.7%升幅,翌年再升12%,短短兩個財政年度,投注額就增加接近兩成。

事實上,六合彩就是給賭民一夜致富的心理,頭獎獎金愈高,投注額愈多。增加每注金額,讓頭獎彩池滾存得更快,加上馬會「偷來」的300萬元,換成各種形式的金多寶,推高彩池,都有助投注額的增長,從而增加博彩稅及獎券基金收入,這就是六合彩的莊家思維。

單純正氣但思想機械化的智庫研究員,只會訂下不合常理的假設,無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乃人之常情,最終推一個不可能任務,貽笑大方。能夠讓六合彩博彩稅穩定增長,是再增加每注金額一倍至20元、更快谷大彩池,並引入外圍六合彩的「玩法」,豐富投注類別,令總投注額再增加20億元,才是真正賺多5億元的方法。

團結基金財政預算案建議 (1)

團結香港基金獻策《財政預算案》 18措施開源節流、增640億收入 出租政府設施冠名權 加大綠置居比例 提高自願醫保扣稅額

2026年2月5日 (周四)

新聞稿及公布

團結香港基金獻策《財政預算案》 18措施開源節流、增640億收入 出租政府設施冠名權 加大綠置居比例 提高自願醫保扣稅額

【2026年2月5日,香港】環球局勢千變萬化,穩健財政有助應對不同風險。財政司司長即將發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團結香港基金(基金會)今日發表政策倡議,提出18項開源節流的建議(詳見附件),涵蓋財政紀律、開源及節流三方面,以加強公共財政韌性,為長遠發展提供更穩固的財政基礎。

財政狀況好轉 綜合赤字收窄

最新數據顯示,政府的「經營賬目」(反映政府日常運作的收支,不包括基建工程等資本性支出),在連續六年錄得赤字後,今年預計將轉虧為盈。受經營賬目改善帶動,基金會預測本財政年度的綜合賬目(即「經營賬目」與「非經營賬目」的總和,包括日常運作及基建工程的收支)有望從上一財政年度的負803億赤字,大幅收窄至負50至負100億元的範圍內。然而,財政仍面臨收支兩端的挑戰:人口老化將持續推升醫療及社福開支,而大型基建項目亦令工程開支維持高位;另一方面,新興產業與市場多元化亦需時間方能形成可持續的收入來源。因此,政府有需要審慎部署,保持公共財政穩健。

恪守《基本法》量入為出原則 重塑長遠財政紀律

《基本法》第107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基金會以此為基礎,並提出以下方向:

(一) 更新並落實財政紀律

首先,基金會建議重新檢視並更新「長遠財政計劃工作小組」於 2014 年報告中所建議的一系列財政紀律。因應當前經濟環境,建議政府長遠將公共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GDP)的比率降回20%或以下,及將債務佔GDP比率長期維持在20%或以下的水平。同時,政府應繼續持守發債所得資金僅限用於長遠投資項目的原則,不可用於支付經營賬目開支,以維持財政結構健康。

為達成上述財政紀律目標,基金會提出「開源八式」及「節流九招」,所有建議均經審慎評估,預計每項措施的效益均達5億港元或以上,在增加財政空間的同時,力求減輕對民生的影響,並避免複雜的行政程序。若全面落實相關措施,預計可為政府帶來約 640 億元額外收入(包括$562億元一次性及每年$78億元經常性收入),節省約 128 億元開支,兩者合共佔GDP 2.3%。

我們期望藉此拋磚引玉,協助政府逐步鞏固財政基礎。透過精準節流,長遠將公共開支佔GDP比率降回疫情前水平;而多元化的開源措施,將增強財政韌性,減低政府對發債融資的需求,將債務佔 GDP 比率控制在較低水平。

(二)「開源八式」拓闊收入來源

無痛開源:出租公共設施冠名權 制度化釋放商業價值

參考國內外經驗,公共設施冠名權具有相當的商業價值。基金會建議政府善用現有資產,將設施分為「永久冠名」及「有時限冠名」兩類出租:

• 永久冠名: 適用於醫院、大學、社福設施、公營房屋及主要基建(如北部都會區的基建、街道)等,資金用於興建、擴建或改善相關設施,預計可帶來約 10億元的一次性非經營收入。

• 有時限冠名: 適用於商業價值較高的設施,如大型體育設施、港鐵站 (如採用「原有名稱+企業名稱」模式)、社區中心等。建議設定固定年期(如5至10年)公開招標,估算年增 2億元經營收入 。

加大綠置居比例、重推租置計劃 釋放公屋資源

基金會指出,善用房屋資產變現既可增加收入,亦有助釋放公屋資源、構建置業階梯。就此提出兩項方向:

• 增加綠置居供應:建議每年額外增加2,000伙綠置居供應,並按平均售價約250萬港元出售,估算每年可帶來約50億港元額外收入,同時滿足綠表人士的置業訴求。

• 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 鑑於社會對重推租置計劃有一定訴求,建議政府在改善混合業權而引致的管理問題後,審慎研究在部分屋邨重推計劃。假設將約10%公屋單位(約80,000個)納入計劃,並以保守估計最終有15%租戶購買,預計可帶來約122億元的一次性收入。

調整六合彩博彩稅

博彩稅方面,建議把六合彩獎券博彩稅率由25%上調至30%,並相應將六合彩的派彩獎金比例下調5個百分點至49%。此舉在不影響馬會營運佣金及慈善撥款的前提下,預計每年可增加5億元稅收。

實施個人入息標準稅三級制 影響輕微效益顯著

建議把個人入息「標準稅率」由現行兩級制優化為三級制:首500萬港元維持15%,500萬以上至750萬部分維持16%,而超出750萬部分上調至17%。此調整僅影響全港約5,000名最高收入人士,對絕大多數市民無影響,但預計每年可為庫房增加約9.4億元收入。

(三)「節流九招」精準節流增效

高效節流靈活調配 填補公務員空缺削開支

為進一步配合政府削減開支及優化人力資源運用的方針, 基金會建議利用公務員團隊每年約3.4%的自然流失率,透過內部調配及科技應用填補空缺,而非以1:1 比例從外部聘請,料年省 53.5億元。同時,配合政府成立的「AI效能提升組」,建議透過設立「數字政府增效基金」、加強首長級及前線公務員培訓,利用AI增效率。薪酬制度方面,建議引入績效強制分佈制度(俗稱「拉curve」),將薪酬調整與表現更緊密掛鉤。

優化交通資助計劃 聚焦資源幫助長途市民

基金會建議把「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門檻由每月500元上調至600元,並把補貼上限下調至300港元,旨在集中資源補貼長途通勤的市民。「二元優惠計劃」方面,建議設每月120程(即每日4程)上限,以更貼近絕大部分人的實際使用量,並防止濫用。上述兩項調整預計年省 6億元。

善用自願醫保機制 深化公私營醫療分流

為紓緩公營醫療系統的服務壓力及財政負擔,基金會建議兩方面深化公私營分流,包括將「自願醫保計劃」(VHIS)的扣稅上限由8,000元增至12,000元;同時建立私營醫療收費透明化制度,強制機構公佈常見醫療程序的收費數據,引導有能力市民轉投私營市場。據估算,若能成功分流約10%公營住院個案至私營體系,上述兩項政策料年省 38億元公帑。

團結香港基金總裁李正儀博士表示:「短期財政的改善雖值得肯定,但政策重心仍需兼顧長遠發展,特別是人口老化帶來的結構性挑戰。穩健的公共財政是政府投資未來、驅動經濟轉型的基石。基金會的建議旨在確保香港不僅能行穩,更能致遠,賦予政府充足的財政韌性,以持續深耕創新科技及拓展與其他經濟體的聯繫,為香港的長期發展注入動力。」

團結香港基金副總裁兼公共政策研究院執行總監水志偉先生表示:「報告提出『開源八式』及『節流九招』,旨在多管齊下鞏固公共財政。我們估算,這些建議全面落實後,有望為政府帶來約$640億元的額外收入,當中包括$562億元一次性及每年$78億元經常性收入,並節省每年約128億港元的開支,為香港邁向財政健康提供一條清晰且務實的路徑。」

團結香港基金綠色及可持續發展研究主管蕭逸駒先生表示:「報告的建議在制定時有仔細考慮對市民及企業的影響,我們特別著重研究無痛開源的方案,例如出租政府設施冠名權、審慎研究出售部分政府資產的少數股權、提升投資回報等,旨在減少影響社會民生福祉的前提下,有效改善公共財政狀況。」

團結香港基金2026年《財政預算案》倡議

2026年2月10日星期二

行政主導.有辱無榮 (3)

去到衣度,其實又係回帶,亦都係 米 係上個POST留言入面,QUOTE阿梁天卓講既野,亦都係我耐唔耐係度講既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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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入面阿梁天卓講既野,其實係好STANDARD既自由派/右派經濟佬諗法,亦都係傳統公共行政管理既諗法。

衣種思路套落去政策制訂入面,其實就好簡單﹕所有政策/行為,都會有後果,都可能有unintended consequency。所以,當我地要制訂一個政策,就要睇個政策成本係乜,會唔會有可能出現既行為改變,導致社會成本或者執行成本增加,又或者會出現另一個問題,將而家既問題只係轉化。

最終,要唔要推一個政策,或者個政策點樣執行,我地就要睇個成本效益。上面講既直接執行,或者規避、行為改變,全部都引伸到成本效益。

用我成Q日講既衝紅綠燈違汨做例子,你可以好嚴格執行,令到個社會人人都好守法。

不過,你要捉行人衝紅燈,行人米被訓練到只係識守法守規矩,咁你以後唔好再講咩創意創科 (衣個係好REMOTE再加無形既成本);你要嚴格捉人違泊,司機米唔出街或者北上,你夜繽紛米食屎 (衣個係好即時但難量化既成本);你要捉司機衝紅燈燈或者超速甚至整好多以安全為名既唔合理限速,個成本米係塞車,成個社會攤分囉。

最經典既交通例子,屯門公路入皇珠路條橋好危險喎﹗早好多年有好多大貨車交通意外喎﹗咁條橋限速米由70公里,改做50公里,最後改埋做30公里,從此令人聞風喪膽既30橋就誕生左啦﹗屯赤隧道開埋之後多左好多車用條橋入機場港珠澳,咁30橋米再進化,攪到成個屯門繁忙時間變左做地獄,連上屯公出九龍都可以塞你成個鐘囉。

咁你話,要安全麻,有意外好大機會有人死麻,咁限速30米合理囉。

衣點,米同扣安全帶一樣囉﹕要安全麻,有意外好大機會有人死麻,咁所有人搭巴士要扣安全帶米合理囉。<---我特登用埋同一句式,係米好工整呢。

不過,30橋既效益就係,可以避免個一年一兩大單交通意外,之但係個成本就係日日都塞到阿媽都唔認得。衣個時間成本,係無形,亦都局限係「地區」,咁米唔理囉 -- 之但係,一兩單大交通意外,就唔常見不過有畫面,咁緊係要管到死啦,如果唔係「出事架麻」。

同樣,安全帶就係,可以避免交通意外死傷 (衣樣係佢聲稱,唔代表我同意),之但係個成本就係安裝呀行車時間呀路面擠塞呀好多野 (只要每架巴士因為乘客用多左時間落車,因而每個站停多兩分鐘,你估彌敦道同其他主幹道會塞成點丫拿);unintended consequency就係徐家健不停回帶講既鮑士民效應,講乘客因為唔想扣帶而情願唔坐係度。

題外話﹕徐家健講既港式鮑士民效應,其實唔洗調查都知係會出現。最簡單,你睇好多「上落山買送巴士線」,例如 楊屋道街市上大窩口 或者係 牛池灣街市上彩雲 (衣個真係好離譜,一個站行車時間係3分鐘,順燈就1分鐘添 -- 不過就係大把阿婆情願搭巴士都唔行上山行到死下死下),如果要扣安全帶,D阿婆到時一定唔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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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帶返去行政主導既問題。

其實,真係簡單。屯赤通左之後,30橋攪到屯公地獄出黎。如果係真正議會制下有政黨政治有真實選舉既行政主導政府,會唔會比衣個問題持續發生咁多年﹖

我知,外國好多國家或者地區議會都好流,你睇英國衣幾年就知。不過,十年前屯門西繞道比班鄉佬反對之後,衣幾年先話整個屯門東繞道,究竟所謂既港式行政主導,高效管治,攪出黎既係咩野﹖

你鬼佬講既行政主導,其實係議會制之下既行政主導。

最微觀講,議會制下既行政主導,班官係受選舉制約,所以張良講既咩 「政府更須重建與市民的關係和互信,面對社會應顯謙卑」,其實唔駛你D國師講出黎,係制度入面已經係要咁要求。

再宏觀去講,議會制下既行政主導,其實係配合埋成個社會制度,即係又要回帶去講,係靠埋傳媒,專業團體,社會好多唔同既人去比input,去發掘去搵問題出黎,再由個所謂既行政主導下既政府去提出解決方法。

你見早幾日講咩新型碰瓷黨,天下無敵部門同埋保險業聯會出黎講,話「AI大數據能偵測可疑索償」,咁就真係食曬屎啦 - - 衣類碰瓷出現左幾多年,你個AI同天下無敵部門唔係因為東張報左之後,會有反應﹖

所以,香港勝在有東張 -- 只要你報既唔涉及權貴,唔係藥倍安心之類,亦都唔駛用比禁左既查冊,咁你就會可能得到公義。如果你報既係咩社區客廳分餅仔呀之類,就唔好理啦。

至於D專業團體,丫,前排有個好笑野。阿稅務學會前會長吳錦華當選左做尊貴,係好早既訪問入面,個報導係咁講﹕「他在稅務學會時曾倡議政府擴闊稅基,他進入議會後亦會繼續,但認為須謹慎推行」。個訪問入面,佢仲講左抽野,咁個結論係乜﹖當你係專業團體,就可以亂UP;做左尊貴,就要謹慎,咁囉。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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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衣幾篇文,個結論,其實都係好簡單。

張良係度講港式行政主導,九唔搭八咁用外國比擬,跟手仲講埋咩「雙負責制」同「雙首長」。

咁外國既行政主導,係有選舉有好多社會背景。香港既行政主導,個背景就係「雙負責制」同「雙首長」。我唔記得「雙負責制」係米即係要同 中聯辦同中央負責啦,不過,你見家超而家講香港要攪五年規劃,要繼續攪北都攪創科,就知道,衣個一定係同香港人負責啦。

黎緊既財政預算案,更加一定會對香港人負責添。

總結係﹕張良寫D咁既文,真係好煩,亦都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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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補多句。

外國既政黨政治之下既議會制,其實緊係唔完美。你睇英國近排既英勇表現,就知咩事。

又之但係,你要用港式行政主導,或者係,其實即係大陸個套,咁你米睇下黨既規劃,親自指揮之下既社會經濟係點囉。

阿茂波同成個政府都成日話,更積極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丫,大陸D官衣幾年興講「反內捲」既﹖咁「反內捲」其實即係咩﹖即係通縮囉,頂﹗

你攪掂你個房地產爆煲之後既地方財政問題,再之後既內捲,消費收縮問題,再之後先講你個套點優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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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多句。

想講好耐不過未講既,市建局承擔更多維修責任問題,咁衣住兩句先。

甯漢豪有型呀,好多新聞都話,日後如果大廈申請市建局維修資助,咁市建局就會為大廈選擇顧問公司同承建商。衣個講法,係簡單,或者誤導。正確既講法係,市建局會為大廈決定埋維修方案 -- 市建局選擇得顧問公司同承建商,就緊係根據佢地提出既服務工程範圍,即係大廈點維修啦。


個keywords係,評標後。

用經濟佬既講法,衣度個問題係類似principle-agent problem。用日常用字,就係,我出錢,不過唔係我決定食乜。

好簡單講,如果用衣個制度,咁唔同顧問及承建商入標,指明做既工程範圍都唔同,有D可能會包最基本強制驗樓,有D係用攪小小既料再加做額外美化工程,咁市建局會點樣幫業主評標呢﹖

而家政府個初步建議,係將業主排除左評標既因素,咁個遊戲規則變左做滿足市建局而非法團或者業主,就真係精彩。

更加精彩既係,係其他新聞訪問入面,甯漢豪話,如果工程開始左,法團又想後加工程,就當然係法團同顧問公司/工程承建商去傾 -- 我真係唔知點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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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行政主導.有辱無榮 (2)

張炳良既克人憎,在於佢成日仲用國師心態去指指點點。不過,指點得黎,又要扮客觀理性,要留情面,即係用又傾又砌既邏輯,「我係要指指點點,不過點都要留一線,保持住可以繼續傾」 -- 至於人地有冇興趣同你傾,就你衣幾年寫左咁野,之但係比家超政府都仲係成PAT屎咁,就可以問心啦。

即係,唔講佢篇文最核心既問題,佢篇文講到咩「官員要善於放下身段,以實幹取信於民,以價值語言(而非秩序語言)感召大眾」,佢夠膽既就講明,班友日日國安日日依法施政就係取唔到信於民,攪亂正常社會運作;佢講到、「治理執行力不單靠政府目標清晰、上下盡責」,夠膽又可以講明,咩以結果為目標就係唔識咩叫管治,攪咩高層問責制其實就係攪亂公共行政,或者唔係對症下藥。

佢講完一大輪,連D咁現實簡單既野都唔敢講明,要人心神令會,就算把啦。

當然,佢篇文最大最核心既問題係,佢講到英國同美國係點點點,之後講「雙負責制」講到「看世界各大城市(包括倫敦、東京、紐約等),皆行市長主導,但受市議會監察制衡」,你就知道佢係為左要繼續可以又傾又砌去做國師,所以要九唔搭八,亂用比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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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重點係,當我地講外國係行政主導,講到港式行政主導之下突然出現既「雙負責制」同「雙首長」,究竟香港個行政主導同外國有咩唔同﹖

張良不停講英美點點點,個重點係,人地係玩政黨政治,個行政首長 (無論係國家定係市) 都係依付係政黨。就算 美式政黨/總統制入面 政黨角色冇咁強,總統有更大行政權力,不過阿美國總統最後都要同佢個黨有合作有拉扯交易,唔可以唔理自己個黨。

咁香港係咩情況﹖

2003年曾鈺成講完做建制派「有辱無榮」之後,衣四隻字耐唔耐都仲有左仔係度提。

求其搵,梁志祥就好得意,佢收皮時好誠實提到有辱無榮,當中講到,「好多時如果政策對市民傷害不大,我們都會支持」--即係,哦,有傷害,不過唔大,都支持啦;當然,佢冇講既係,如果傷害大,佢都會繼續支持。

又係2021年,當時已經人之中龍既李慧琼都仲係度講緊,「建制派「有辱無榮」 冀建執政聯盟關係」。

衣十幾年黎,左仔不停係度講「有辱無榮」,講政府當佢地鍾無艷或者係杜月笙既尿壺。講白D,就係所謂既行政主導下,班官就睇唔起你地,亦都係制度上唔需要理你地,所以你地既角色,就只係淨低支持政府。

用文雅D既講法,就係香港既唔攪政黨政治,咁都唔該攪執政聯盟丫。用政治現實講,阿爺唔會比香港有執政黨,咁都唔該你班官侵埋我玩,唔好當我係臭四丫。

套返落張良篇廢文,其實就係所謂香港行政主導既問題。

香港既行政機關,同外國相比,最大既問題就係,所有政治任命官員,都係冇政黨背景,或者做左官之後,就理論上同原政黨無關。

班官唔需要諗選票,即係唔駛諗民意;甚至你同佢講民意,有D官會同你講民意又如何,官既智慧先係真理。

而係問責制,再加上「雙負責制」之下,佢地要負責既對象,就更加唔係民意。咁你話,張良係度講外國點點點,就係米食左屎呢﹖

再去到2021年改制度後,「雙負責制」既影響更加明顯。

係議會入面,我上幾個post已經不停QUOTE左,班尊貴自覺既職責係乜﹖佢地唔係取代政府,係協助架咋;好多例上立法會,係幫眼架咋。

係政府入面,就仲簡單。有ORDER,我要落力做;冇ORDER不過如果係講國安係講政治正確,我要更加落去做。

其他野﹖唔識做。不過,我要跟習主席吩咐,所以我要扮做野。

咁所以,如果你要講港式行政主導,就唔該唔好咁九唔搭八,死都要講埋外國點點點,去夾硬JUSTIFY港式行政主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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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

行政主導.有辱無榮 (1)

觀點

2026年2月10日星期二

張炳良:如何行政主導?

【明報文章】中央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於1月26日全國港澳研究會專題研討會上發言,要求港澳兩特區「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事後官員、議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至媒體評論紛紛解讀,在此不贅。

在內地官場,強調「堅持」,除了較為中性的努力持守外,也會指存在偏差故要求堅持原軌之意;「完善」不單指持續優化,也含目前有所缺陷而須完善糾正之喻。如2021年要求「完善選舉制度」,於立法會引入選舉委員會類別並調整議席比例和產生方法,大減普選成分,就是因為中央認定特區原有選制已為反中勢力所乘。

香港從來實行行政主導。為何在「愛國者治港」已牢築4年多,完善選制後產生之「新」立法會也已順利運作(去年底行政長官、立法會時任主席均高度評價其議政和立法表現)且剛換屆的今天,行政主導仍須「完善」?究竟出了啥問題?

何謂行政主導

「行政主導」進入香港政治詞彙,始於1980年代中英談判香港九七前途期間。那時英方常把香港施政高效、經濟繁榮、社會穩定,歸功於其行政主導體制。而北京也承認既有行政型管治行之有效,應予延續。

其實,那時實行的不是一般行政主導,而是以英殖總督為主的行政專權。他享有絕對權力,於殖民地管治體制下只受英廷節制,缺乏在地負責,其委任產生的行政局和立法局非官守議員,均為輔助(而非制衡)總督行使其行政權和立法權;直至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簽署後才逐步放權(註)。今天講「堅持行政主導」,當然不是去回復港英年代的行政專權。

1980年代曾有人論說,除了「行政主導」還可有「立法主導」,乃莫大誤解。英國雖「議會至上」,就如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由議會/人大產生政府,惟英式國會制由國會多數派領袖組織政府內閣,政府反過來控制國會及官員人事、主導公共法案;若黨鞭運行有效,不會有通不過的法案或財政案,造就強勢行政主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立以黨(中共)領政,更不在話下。

美式總統制,因實行三權分立,總統與國會分享立法和財政創制權,重大政府及司法高層任命須經參議院同意;司法機關可覆核行政和立法,理論上行政主導不及英制。但二戰後總統權力膨脹,若總統和國會兩院由同一政黨集團控制(所謂「合一政府」),同時最高法院也多配合(像現時「特朗普2.0」情况),行政機關也可如魚得水。

任何管治體制必然行政主導,實踐上看「如何」操作、受到哪些其他制度元素的配合和制約。由於操作環境、政治生態、攻防戰略及社會文化條件並非固化,協商式政治(consensual)跟對立式政治(adversarial)的演繹就截然不同,致行政主導的意志和力度不一。

基本法下的行政主導

《基本法》究竟予特區行政主導怎樣的制約和配合,先看文本。基本法起草過程中,各界就政制的意見除保留原制度特色外,往往參照西方國家(尤其英美)做法,致最終的制度設計似混合變種,包括:只有政府才有立法和財政創制權,議員提出涉及政策的草案須得行政長官同意;三權互相牽制,政府對立法會負責,立法會有權啟動彈劾行政長官,終審法院法官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須得立法會同意等;行政長官向中央政府及向特區「雙重負責」。

1987年4月16日,鄧小平會見基本法起草委員會(草委會)時講話,沒有談行政主導,但開宗明義提出:不能照搬西方一套,也不搞三權分立。後來草委會擬訂特區政制的原則,是行政立法互相制衡、互相配合,司法獨立。

1990年3月28日,港澳辦時任主任及草委會主任委員姬鵬飛向全國人大提交關於香港基本法草案及其相關文件的說明。他是這樣說的:「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之間的關係應該是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為了保持香港的穩定和行政效率,行政長官應有實權,但同時也要受到制約。」雖未使用「行政主導」一詞,惟他明確指出:特區的政治體制「要從香港的法律地位和實際情况出發,以保障香港的穩定繁榮為目的……既保持原政治體制中行之有效的部分,又要循序漸進地逐步發展適合香港情况的民主制度」。「保持原政治體制中行之有效的部分」,應包括原有的行政主導,而行政主導與發展民主是相容的。

2007年6月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在北京舉行紀念香港特區基本法實施10周年座談會上致辭,確定特區政治體制最大特點是行政主導;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行政長官在「政權機構的設置和運作中處於主導地位」,因他具備「雙重負責」和「雙首長」身分——既是政府首長,也是特區首長。看世界各大城市(包括倫敦、東京、紐約等),皆行市長主導,但受市議會監察制衡。

回歸之後 行政不易主導

既然香港早已植根英殖強勢行政主導,行政長官繼承了前總督的絕大部分權力,已涵蓋大量行政權力的各項原有法律不變,而基本法又做了具體憲政秩序上的規範,那為何讓人感到回歸後行政權力倒退,呈議而難決、決而難行、行政不易主導的局面呢?中央官員看到的是「反中亂港」力量藉選舉鑽入體制興波作浪、癱瘓特區施政,惟現象背後可有三方面因素。

(1)回歸後內部管治環境起了重大變化。「港人治港」新精神取代了英殖下的順民心態,民權意識冒起,選舉與議會政治漸成主流,香港成為一個「意見社會」,市民多視立法和司法為約束任何行政霸道或濫權的制度工具。久而久之,政治生態上掣肘日多;當然,反對派更起了激化作用。

(2)政府官員和建制派追不上形勢,政治能量不足。直至2021年選舉改制,建制派議員佔立法會近三分之二,本乃支持政府作為的穩固基礎,卻似處處受制於佔少數的泛民主派陣營,領導議會乏力,其中原因是未能拿穩社會上多數民意。部分泛民濫用程序、動輒拉布、叫停會議時,建制派卻紀律鬆散、進退失據。

(3)官民關係薄弱,民間猜疑政府。政府掌權不靠民意,且拙於政治論述和解說政策,導致官民鴻溝擴大,惡性循環。部分市民不一定對泛民有好感,卻樂於罔顧議會秩序利用反對派去打擊政府。社會內耗日烈,行政主導優勢不彰,人人都是輸家。

須有利於發展和治理效能

特區行政主導並非絕對化概念,存在平衡與統一的結合:雙重負責、雙首長制、實權與制約、制衡與配合等,不能傾斜於一極;須放諸行政、立法、司法各司其職,各有權限,互不從屬的管治運作整體地去理解,並須有利於特區穩定發展和治理效能,否則流於空言。

這樣的行政主導,單靠行政長官和行政機關求表現、敢用權不成,也靠立法和司法做好職守、發揮效能去配合。若缺乏有效的立法審議與監督,倘缺乏不偏不倚的司法,行政主導的整體表現便會打折扣。立法與司法的配合,不是指行政獨大、事事唯行政是瞻,而是三者之間良性互動,俱為了特區良政善治、以民為本、讓民有感,共唱這台戲,才可演得精彩。近日關於市民乘坐巴士須扣安全帶的修例甩漏及社會爭議,對政府和立法會形象造成傷害,乃深刻教訓。

政府對議會要善於解說、吸納變通、肯聽敢試,視議員為公共治理的伙伴。議員無論循何種途徑產生,一旦當選,就有民意代表之責,須認真監督施政、審議法案及公共財政,不懼權勢,透過向官員質詢,促成負責任的治理。立法會議事堂要成為反映民需民急、論事議政的「眾言堂」。這樣市民才會有感。

政府更須重建與市民的關係和互信,面對社會應顯謙卑,對民間團體包容鼓勵。官員要善於放下身段,以實幹取信於民,以價值語言(而非秩序語言)感召大眾。治理執行力不單靠政府目標清晰、上下盡責,也靠社會和業界肯與政府齊心同行,合宜到位,方能水到渠成。

新加坡長期一黨執政,超強行政主導,治理水平和政府效率舉世稱譽。星洲獨立早期,李光耀等開國領袖樂見在沒有議會反對派下施政無阻,但至1980年代中感到須有不同聲音,故修憲引入非選區議席,讓反對黨一些高票落敗者進入國會,儘管政治攻防不絕。上任總理李顯龍2024年離任分享獅城治理三大法寶,乃社會凝聚力、長期規劃與政治穩定。新加坡的行政主導,對香港可有怎樣的啟示?

註:香港立法局1985年才引入局部選舉,並制定《立法局(權力及特權)條例》,仿效英國國會規範。香港總督原兼任立法局主席,1991年起,讓由他委任的副主席去主持日常會議,1993年才改為議員互選。立法局財委會原由布政司(今政務司長)任主席,1994年才改為議員互選。

作者是前運輸及房屋局長(2012-2017)、香港教育大學前校長(2008-2012,時稱香港教育學院)

原文網址:https://news.mingpao.com/pns/%e8%a7%80%e9%bb%9e/article/20260210/s00012/1770657273731

2026年2月4日星期三

安全帶 -- 立法政策制訂質素

 HK01衣排係度吹奏李家超,話佢果斷叫停,跟手又不停引述官府放風咁話﹕

究竟原意會否只規管新登記巴士,既然被揭發便將錯就錯,修改為規管新舊所有巴士呢?有官場中人指這個可能性不大,乘客不可能每次上車時翻看巴士車頭文件,才知悉巴士是否強制戴安全帶,即使事件鬧上法庭,脫罪機會大,因超出一般市民的認知和期望,應該不是立法原意。至於為何出錯,都是指一言難盡,涉及很多人。

其實,HK01同個所謂官場中人,都係低能的。

你要扮調查報導,要做所謂既咩「一片破局」,甚至官府自己要調查事件,其實最簡單就係,睇返以往點樣做類似修訂,就知係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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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幾個post講過,其實法律草擬科今次咁樣將「適用於」既寫返放落新登記巴士入面,係 維持+統一返 以往為公共小巴做安全帶規定 既法律草擬格式。

你去政府個法例網,你搵返 香港法例第374F章《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就會搵到 「第6C條 小型巴士的後排座位的安全帶及固定點」。你搵到衣條,就會見到衣抽野﹕

(4)本條 ——
(a)適用於 ——
(i)在2004年8月1日或該日之後登記的每一部公共小巴;及
(ii)在2026年1月25日或該日之後首次登記的每一部私家小巴;但
(b)並不適用於學校私家小巴。
(2025年第195號法律公告)
(2002年第148號法律公告)


衣抽野最重要既資訊係﹕
1. 當年2002年就小巴後座加設安全帶既規定,係「適用於2004年8月1日或該日之後登的每一部公共小巴」;

2.當年衣個修訂係出自2002年148號法律公告;你上返個條附例個網入面,搵「其他」,就會搵到個2002年148號法律公告;

3. 份公告係度,最尾寫住個刊憲日期係2002年10月9日;

4. 份公告係2002年10月9日刊憲,不過個「適用於」小巴既規定係2004年8月1日後登記既新小巴,現有小巴係唔受管 -- 咁米同巴士個規例寫法做法所有野一致囉。

你如果再搵返當時刊憲後立法會有冇做野,咁當年立法會係有個 「《2002年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修訂)(第2號)規例》及《2002年道路交通(安全裝備)(修訂)規例》小組委員會」。

衣個小組委員會同今次個小組委員會一樣,都係要黎審衣條「先訂立後審議」既安全帶附例,所以你睇個會議紀錄,係2002年11月5日,即係條例刊左憲之後既28日內,先至開會。

咁好啦,你睇下個委員會既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佢第10段係咁講﹕

10.我們建議採取與現行安全帶法例一致的做法,規定在指定日期或之後登記的所有新公共小巴才須裝設高靠背座椅和安全帶,而現有車輛則無須補裝這類設施。有關的技術標準載於《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的增訂附表15內。

衣個2002年修例程序入面,係好清晰講明,「採取與現事安全帶法例的做法,規定在指定日期或之後記的所有新公共小巴......而現有車輛則無須補裝這類設施」。

咁2025年修例程序入面,個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其實都有寫類似既野,不過寫得好累贅。佢第5段係咁講﹕

5. 延伸安裝及配用安全帶的要求以涵蓋所有車輛種類,日益被視國際間就道路安全規管的趨勢。我們認為有必要修訂法例以訂明強制安裝及配用安全帶的規定適用於未納入法例規管的餘下適用的車輛種類及座位位置,並加入違反相關規定的罰則。《第374A章修訂規例》及《第374F章修訂規例》訂定安裝及配用安全帶和保護式座椅的規定,在新規例下,所有在2026年1月25日或以後新登記的下列車輛種類的指定座位須配備安全帶: 

(i) 公共及私家巴士(包括學生服務車輛及專營巴士)的所有乘客座位; 

(ii) 私家小巴(包括學生服務車輛)和貨車的後排乘客座位;以及 

(iii) 特別用途車輛的司機和所有乘客座位。 

自2026年1月25日起,乘客如乘坐上述已配備安全帶的座位,均必須配用安全帶。

佢係寫得累贅,不過都有講明,個新規定係「所有在2026年1月25日或以後新登記的下列車輛」。

咁好啦,你再睇返2002年修例程序入面,佢個委員會報告第14段係咁講﹕

14.小組委員會察悉,與現行安全帶法例的規定一樣,當局規定在指定日期或之後登記的所有新小巴,才須裝設高靠背座椅和安全帶,而現有車輛則無須加裝此類設施。當局亦已就上述建議徵詢車輛供應商和小巴業的意見。他們普遍贊成有關建議,並要求當局給予足夠的時間,以便設計和安裝建議中的安全設施。當局考慮過業界和車輛製造商的意見後,建議安全帶和高靠背座椅的規定將適用於在2004年8月1日或該日後登記的新小巴。當局擬於該日實施修訂規例。現時約有三至四成小巴的車齡超過10年或以上,預期此等小巴會在未來3年內被更換。

衣段紀錄,又有幾個好重要訊息﹕

1.小組委員係知悉個新規例只係適用於指定日期後登記既小巴;

2.政府都講明,條例2002年刊憲,就算係2004年8月1日先生效都好,到時都只係「約有三至四成小巴的車齡超過10年或以上,預期此等小巴會在未來3年內被更換」;

3.即係,就算預留左更換安全帶時間都好,法例新效後,都會有小巴係冇安全帶,又或者係有安全帶都好,都可能係2004年8月1日之前登記既小巴,理論上條例係「不適用」的;

4.好簡單﹕係2002年10月條例刊憲後不過係2004年8月1日之前登記既小巴,你估佢地會唔會有安全帶﹖運輸署係比佢出牌個時,會唔會就算法例未有要求都好,都會係行政上要求衣段「真空期」既小巴設有安全帶﹖

5.衣點米同HK01講咩「乘客不可能每次上車時翻看巴士車頭文件,才知悉巴士是否強制戴安全帶,即使事件鬧上法庭,脫罪機會大,因超出一般市民的認知和期望,應該不是立法原意」一樣。

6.即係,由2002年小巴安全帶立法開始,其實都有衣個「乘客不可能每次上車時翻看小巴車頭文件」問題。當年咁樣立法,係應該因為,官府預期夠期既小巴會慢慢「被更換」,亦都冇預期天下無敵部門會條例一刊憲,第二日就走去拉人封艇,走去執法罰你老尾錢。

7.當然,你可以話巴士個續牌期係17年 (我冇詳細搵,不過巴士大典係咁講我就信),咁又點可以同小巴相比。

8.衣點我認同。不過,政府係文件有冇講過,究竟未來3年有幾多巴士會到期﹖又或者係有冇任何方式鼓勵巴士去因應安全帶規例而更換巴士﹖

9.政府有做野架,不過佢係九唔搭八,2018年起資助巴士裝安全帶 -- 不過,當時資助安裝安全帶,就並非強制性,同今次條例無關架麻﹗

10.最後,補多句,第14段係有衣句「當局亦已就上述建議徵詢車輛供應商和小巴業的意見。他們普遍贊成有關建議,並要求當局給予足夠的時間」,當年係講明業界充份了解衣個規例 -- 之但係你睇今次2025年個安全帶規定,巴士公司好似唔知個規定只係「適用於」新巴士,係所有巴士車頭都貼住要乘客扣安全帶的。

11.咁究竟政府話就新安全帶規定諮詢左業界,咁其實係詻左乜春呢﹖

所以,我個結論係,今次政策局同法律草擬科,其實係沿用返以往一路以黎,「行之有效」既「延伸安裝及配用安全帶的要求以涵蓋所有車輛種類」 (出自今次個安全帶參考資料摘要)。

你睇個立法原意同埋法律草擬既格式,其實同2002年個次因應公共小巴安全帶既附屬法例修訂,都頗為類似。

至於今次出事,係政策局沿用以往做法,不過問題係出在,冇為巴士更換周期係文件入面作出任何交代 -- 甚至我估佢地內部都冇評估。

所以,今次個問題,唔係咩官府中人講既「乘客不可能每次上車時翻看巴士車頭文件,才知悉巴士是否強制戴安全帶」,事關以往小巴安全帶都係用一樣規管方法 (所以,講得出衣句既官府中人,都係唔了解以往同類立法歷史 -- 規佢仲夠膽放風講出黎)。

今次個問題係,做政策評估時,班官又要沿用以往做法,但係又唔記得做最重要個樣評估,咁米出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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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上面個問題,其實你對比2002年同2025年兩份參考資料摘要,就知道係「行政主導」、「高效立法」之下,而家既立法質素,就真係一PAT屎來的。

你睇2002年份文件,除左好清晰講到明,條例既實施日期同埋「適用於」既對象之外,佢仲有一系列既野,係2025年份文件入面遺漏,冇出現到既。

1.2002年份文件有「背景和論據」,入面由最初1983年開始立法同你講起,跟手有個交通意外分析統計數字,再講增加安全帶既成本同埋研發安裝時間,再講點解用環腰安全帶;

2.同安全帶無關,不過2002年係引入「裝設高靠背座椅」規定,份文件都有引用外國例子,寫明﹕

除裝設安全帶外,主要的海外國家通常都會規定在客運車輛裝設高靠背座椅(設有適當靠背和固定頭墊的座椅),保護車上乘客免受撞擊。現時日本、澳洲、美國和歐洲經濟委員會都已制定有關高靠背座椅的法定標準。

之後仲將好多外國安全帶呀固定點既標準,寫埋係條附例入面。

如果你將衣份文件同2025年個份比較,2025年個份冇詳細背景,D立法歷史同論據都係寫到一忽忽之餘,亦都冇同外國比較,所提供既資料論據更加係九唔搭八。

例如,當佢一開波係第3段講延伸安全帶既好處,講到「研究顯示司機和乘客配用安全帶後,在迎頭相撞意外中死亡和重傷的機會分別可減少約四成和七成」(附註2),佢係個附註入面,就竟然係咁講﹕

2.我們參考了歐盟、美國、澳洲等司法管轄區就安全帶對車上乘客的保護效益的研究。而本地交通意外傷亡數字顯示,在相關車輛(如私家車和公共小巴)實施安全帶法例後,有關車輛的司機和乘客在遇上交通意外時的傷亡數字明顯減少,例如公共小巴於2004年8月實施有關安全帶法例後,相關意外的傷亡人數於2005年減少了11%,而死亡及重傷的人數更減少了15%,有關數字自此大致呈輕微下降趨勢。

佢用既係,2004年既例子呀﹗大佬,當時既路面,車輛性能,車輛數目,所有野點同而家比呀﹗就算香港冇例子,外國有冇研究呀﹖

WELL,其實,當然無啦,事關外國冇乜雙層巴士;就算有雙層巴士,係市區營運既,其實都冇法例要求扣安全帶 -- 如果佢引外國例子,反而證明佢今次立法係痴線添。

不過,我都好好心再幫佢諗。咁好啦,你話,之後本地冇就安全帶立法丫麻,咁米用幾十年前既例子囉。不過,係佢份文件一忽忽既資料入面,佢竟然又咁講﹕

4.運輸署經諮詢業界後已透過行政措施,於2021年起在車輛類型評定申請中要求未納入法例規管的車輛種類,包括私家小巴(包括學校私家小巴、復康私家小巴等)、貨車、公共巴士中的非專營巴士、私家巴士(包括學校巴士、復康巴士等非專營巴士),以及特別用途車輛的司機及/或乘客座位安裝安全帶,而在2022年的指定日期後首次登記的同類型車輛,則必須遵守安裝安全帶的規定。 

哦,原來近年係有行政措施為衣類運輸工具引入安全帶規定。咁你引入完,唔係冇任何安全改善數據,之後而家先再走黎立法呀麻﹖你立完法,冇做政策評估架﹖

所以,你只要將今年份文件同好多年前既文件比較,再小心睇多次佢既內容,咁就無論係由文件既寫法,去到政策制訂既考量內容,為立法會提供既資料 (或者佢內部都唔知有冇做過既研究),其實就知道,2025年份文件有幾咁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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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回帶都要講多次﹕

你睇多次2002年個委員會報告第14段,係有議員發現個實施日期同「適用於」既問題。我估計,個議員應該係劉健儀。事關,你睇個較委員會詳細既會議紀要,其實主要都係劉健怡同鄭家富不停問野。

咁好啦,你可以話2002年入文件清楚,所以就好輕易會留意到個實施日期同埋「適用於」既問題。不過,2025年份文件係寫到一舊舊,不過唔難明丫。

咁2002年既時候,劉健儀識得問個實施時間表,咁2025年點解冇人識問衣樣野,問清楚條新例係「不適用於」現有巴士既呢﹖

當然,2002年個時,都冇人識問個「真空期」問題,冇人問新規例幾時適用於所有小巴 (即係,幾時2004年前登記既小巴會全數退役,市場淨係得返「新小巴」)。不過,當年好可能係因為政府講左,未來3年會有3至4成小巴需要更換,咁小巴周期又係10年,所以個新規例好可能5年左右就攪掂。

不過,巴士個營運周期長咁多,班友又知道政府成日話要所有巴士都要設有安全帶 (你要記住,政府係2018年做左資助 -- 不過衣樣係份參考資料摘要入面又係冇講的),咁究竟由2026年開始,每年究竟有幾多巴士會係夠期要更換要新登記呢﹖

政府2025年份文件係漏左衣樣野,不過你又唔識問,咁米,收左皮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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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結論係,HK01同好多友唔好低能啦。

你要查找不足,就要睇返近期有冇同類立法,或者對上一次立法,其實係點做,今次做法同上次對比,究竟有咩係沿用傳統,有咩係唔可以沿用,有咩係漏左。

衣篇文,就真係正式同埋正確既做法。

我好相信,班官同埋AO都應該係用返衣個思路,將今次同上次小巴安全帶立法做比較,睇下究竟今次衰乜,衰係邊度。

用返「沿用以往修訂安全帶附訂法例的傳統」角度,今次係冇錯,只係衰在,小巴同巴士營運周期唔同;另一層次就係,你上次有評估個小巴更換周期,不過今次就唔知點解冇左個巴士評估。

如果你份文件有話,所有現有巴士會係3年內更換,咁就唔會出現個低能既「官場中人」係度放風。又如果份文件真係有咁寫,我估班低能唔識字既尊貴,都可能會留意到,哦,原來現有巴士係唔同規管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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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WAY,另一個總結,再更加高層次就係,你如果真係想將新安全帶規例引入去所有巴士,就除左用傳統做法之餘 (我贊成繼續用衣個做法,事關咁樣做law drafting係靚的),就要加多個「除本條例規定之外」類似既條款,將 現有巴士都納入去個安全帶既定。

咁衣個層次,究竟係米局長辦公室同常秘有問題,定係運輸署知道衣個指示/立法意圖 ,不過係立法過程入面,以為個局內部已經溝通左,以為負責既 副秘/首席助理秘書長 已經知悉衣件事並已經係條例入面反映左呢﹖

WELL,你睇HK01同好多報導,都有講個運輸署助理署長係個小組委員會強調安全帶規例係適用於所有巴士 -- 衣個講法同文件或者係副秘係會議上既講法,是不同的。咁條例出台前,雖然運輸署係執行部門,不過佢都應該睇到條例既草擬版,都應該知道條例淨係「適用於」新巴士架麻。

如果佢地個理解唔係咁,係「適用於」所有巴士,咁點解個時又唔出聲﹖

咁所以,個問題,其實係立法質素問題,背後就係成個做政策既問題。將今次同廿年前比較,而家既公共行政質素,at least係考慮安全帶政策draft文件既角度,就真係仲衰過廿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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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唔係題外話。

咁點解而家既立法或者政策制訂質素,會仲衰過廿年前﹖

而家行政主導,立法高效麻,咁認真做乜﹖你睇孫玉菡講地盤禁煙,早幾個月不停講要罰15萬,跟手擒日就話,之前講15萬罰款係根據職安健條例去訂,其實個罰款唔一定咁勁,仲要講到咩「即使我們知道法例訂明最高15萬元,經法庭裁決不一定是這個數,我們見過類似判罰,視乎不同類型介乎數千或數萬元」;而家社會有聲音啦,所以改為研究用吸煙條例,用定額罰款3千蚊做罰則。

你聽完,係米吹脹呢﹖

你係驚死,就神早諗清楚,用邊條例去做禁煙啦。坊間一直都話職安健條例係廢,冇阻嚇力,而家你知衰,自己幫手discredit埋條例,就真係做左中國最出名既動物。

係咩動物﹖米係戰狼,即係吳京大腦囉﹗

當然,吳京大腦,求其UP完,之後再修正講法,又有咩所謂﹖正所謂,「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協作配合,是行政主導體制的要義所在,為市民福祉和整體利益,要同唱一台戲,不能拆台」。

咁個官吳京大腦講錯野,之後不惜一切discredit埋自己條例去修正自己個講法,真係幾有承擔﹗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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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補多句。

HK01成日幫佢放風既官場中人,就冇低能啦。你死都要話,「乘客不可能每次上車時翻看巴士車頭文件,才知悉巴士是否強制戴安全帶」。

咁其實,如果條例冇死到而要繼續,咁你運輸署只要做個行政規定,規定係「適用於」既新登記巴士個上車門口位,再加拍八達通個位,要求巴士公司貼個官方貼紙,講到明新法例適用,乘客要扣安全帶,咁米得囉﹗

我唔知唔記得亦都唔會查,當年2004年小巴安全帶條例生效後,究竟運輸署有冇做衣樣野去識別新法例「適用於」既小巴。不過,衣樣野,真係唔洗死左既橋王許仕仁都諗到 -- 你諗唔到,就出糧比我幫你諗啦。

而家官府死都要SPIN去話咩「乘客不可能每次上車時翻看巴士車頭文件」,諗得衣樣野出黎既,都係弱智 -- 而照報導出黎既hk01,就更加係弱智中既弱智,或者係幫手spin都唔好咁核突啦,仲要不停係度扮分析拆局。

*****************
衣篇文都幾精彩,仲要唔太花時間寫添。

完。

2026年2月2日星期一

安全帶立法 -- 玉歡之亂 (6)

見到衣段新聞,咁補多句啦。

段新聞最尾個段咁講﹕

《明報》文章引述政府中人指,政府立法原意是希望將佩戴安全帶的要求涵蓋至所有車輛座位,但為何最終無法在條文表達,則是「百思不得其解」。對於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在上周五至今都未有道歉,只承認「不理想」,文章引述前高官指,政策落實有失誤,政治委任官員道歉是基本問責精神,質疑陳美寶的取態。對於今次「甩轆」反映立法會要做好監察,文章引述「建制中人」指,現時議會內能夠就法律條文協助政府把關的議員實在不多。

即係咁,純粹講建制,識得審bill以及有興趣審bill既,好耐世紀之前就有夏佳理劉健怡。上世紀既就有葉劉謝偉俊。

不過,就算係上屆既謝偉俊,佢又有幾何入到bill com﹖入到之後,係行政主導之下,又可以有幾大力去審﹖

所以,上面講明報李先知篇文麻,講到「文章引述「建制中人」指,現時議會內能夠就法律條文協助政府把關的議員實在不多」,咁其實,就算有人,又有差用呀﹖

我之前係度評過國安法有個政府修正案,葉劉既表現,米一樣慘不忍睹。

當時篇文我hide左,不過可以貼返部份出黎。

你睇多次下面,個咁既修正案,真係慘不忍睹 -- 個修正案第107(B)條,其實真係無敵;阿葉劉係適當既時候詐傻,都係一絕。

不過,anyway,丫,下面個段,原來都可以當係教育文,話比你聽,做法律草擬時,咩係consistency,咩係每隻字都有機會要參考唔同法例,要好小心處理 -- 下面主要就係討論,法律上咩係「發出指示」,係咩正常情況下政府會「發出指示」。

*******舊post分隔線********

咁好喇,今次政府個修訂,其實最值得講既,係下面個部份。

今次政府修正案個重點,其實係第107(B)段。

第107(B)段係咁樣寫﹕

107B. 就國家安全教育等事宜提供意見或發出指示

政務司司長可為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提高特區居民的國家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或為加強就維護國家安全和防範恐怖活動的工作的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向其認為適當的人,提供意見或發出指示。

要加衣段,就好似份文文件入面附註32咁講﹕

32 建議修訂是因應議員在審議條例草案時認為,為確保更好實施《香港國安法》中有關推行國家安全教育的要求,應在《條例草案》中賦權身為「憲法和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主席的政務司司長,就國安教育的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等,向其認為適當的人發出指示。

衣段野又可以聽錄音,由115820開始到120335 -- 我真係覺得衣條好過份,所以聽曬成段有關既修正案既審議,好彩都只係幾分鐘。

係成個審議入面,得3個人發言﹕吳秋北一貫硬膠唔洗理,之後謝偉銓係廢話,到次後葉劉問左樣make sense既野﹕個指示有冇約束力,違反左有冇罰則。

咁條例冇寫到約束力同罰則,咁個官就答佢,冇。個官之後話,又不過,如果係公務員唔聽指示,都有其他方法處理例如紀律行動。

咁就完左喇,冇人再問野喇。

咁呢,葉劉問既係有sense,不過都唔係重點。個重點係,第107B條個寫法,以法律草擬黎講,係錯到墮落既層次。

即係,一條法例去賦權官員或某些人員可以發出指示,其實唔係新野。

例如,證監或者保監衣類監管機構,可以向某些人員發出指示,要求佢按某些條例去交出某些文件,你睇新聞都成日見;唔睇新聞,就自己去政府個法例網search「發出指示」喇,有成條證監相關既例比你。除此之外,條例都寫明,如果某人唔交指示,係會有罰則有後果。

又例如,廢物處置條例 都可以發出指示,就進出口廢物既許可證內容「發出指示」。類似既係,好多危險品呀航海都賦權個署去發出指示,例如消防署可以就某類物品點存放有指示,或者係向特定既人例如機長船長發指示。

不過,今次國安法第107(B)就真係劃時代既寫法﹕政務司司長可以「向其認為適當的人」發出指示,咁即係包唔包括特首、法官、或者任何監管機構既人﹖

我冇仔細搵,我都求其係個result既第二頁搵到《水務設施條例》相關條文係咁寫﹕

6.行政長官發出指示的權力
(1)行政長官可向水務監督及除法官、區域法院法官或裁判官以外的任何公職人員,就一般情況或個別情況,對於他們根據本條例各自行使權力或執行職責等事,發出他認為合適的指示。
(由1998年第25號第2條修訂)

(2)獲得行政長官根據第(1)款發出指示的人,在根據本條例行使其權力或執行其職責時,須遵從該指示。

做法律草擬,第一樣要做既就係有冇類似既條文出現過,以往人地係點寫。衣條水務設施條例既寫法,本身個對象都只係「公職人員」,不過都仲要考慮埋 應唔應該向法官發出指示 -- 儘管水務設施同法官應該冇咩關係 -- 但係條例都要咁樣小心去寫。

而家第107(B)咁樣寫法,我就真係唔知政務司司長係米做左太上皇 -- 又不過,好吊鬼既係,葉劉已經問左,政府亦都答左,條例係冇罰則約束力,咁政務司司長要特首或者法官做乜,咁又可以唔聽佢講既。

不過,總結既係,第107(B)擺明係因為班尊貴早兩日廢UP,話應該要加埋政務司司長既角色落去,所以就整左條咁既野。但係,律政司做法律草擬時,就因為趕時間定唔知點解,用左個唔用腦冇約束力既應酬式寫法 -- 點知又比佢過到關喎。

*************
再講多次喇。

你要係法例度寫明,某人可以發出指示,通常係會明確指定 「被發出指示既人」係咩人 (例如咩規管既人員、定係某類別公職人員、某些從業員之類) ,又或者會列明「被發出指示既個案」係咩;同時間,條例都會指明「被指示既人」要做既係咩野 (例如要移除某些野,提交某些野,按條例去做某些動作行為等);而個法例,亦都通常會有 遵行既時限,違反既後果等等。

而定家第107(B)咁樣寫法,就真係墮落,為寫而寫,將香港既法例攪到好似大陸咁樣,法律為政治服務 -- 而硬膠既係,班做政治SHOW既尊貴又竟然唔識,又或者好似葉劉咁扮朦,咁都收貨,真係為做SHOW而做,將法例當成唔知咩咁。

*************

結論係,我已經唔係逐條條文同你睇,亦都唔似林妙茵咁得閒聽會。

不過,咁都比我發現咁多痴媽根既野,今次23條真係再次體現多快好省既立法程序,仲要堅到連法律草擬科都配合埋你,就真係香港開新篇喇。

*************
題外話﹕之前講左喇,今次條草案第4條,對於「國家安全既定義」係「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

而家第107(B)規定政務司司長要「推行國家安全教育」,就唔該推行曬上面所有野,教育下社會咩係「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至於領土完整,之前教育局審批左既中學教課書竟然比大陸海關話違反國家法律,講埋咩九段線同釣魚島地圖。咁教育局擺明就違反左國家安全,咁你唔拉佢都好,就唔該要做埋教育局個範囉 -- 事關,而家第107(B)已經規定鳥。

************
最後,打橫黎講架下,不過冇人問過D官既立法原意係乜,就假如條例通過之後,法理上唔可以排除下面個情況﹕

如果政務司司長為左推行國家安全教育,又認為 阿誠哥適合提供某個場地做活動 (我已經唔講叫佢贊助或者捐身家....),咁政務司司長係米可以發出指示要求佢無償借出場地呢﹖衣個冇違反基本法對私有產權既保障掛﹖

如果咁都講得通,要解決財赤或者要幫補政府,原來都好簡單喎﹗

上面衣段係好荒謬,不過亦都證明草擬個衣個修正案係幾咁亂Q咁黎,冇人詳細問亦都會有咩後果 -- 法案委員會既普通提問同逐條審議緊要,係因為除左會有機會令政府提修正案之餘,亦都會有文字紀錄解釋官方立場立法原意,如果有咩事,日後法庭係會參考的。

************
完。

安全帶立法 -- 玉歡之亂 (5)

最後,補多句啦。

咁多年黎,我最有印象既就係旅遊業條例。衣條例係全新訂立既法例,係2017年上立法會,攪左成年,係2018年通過。

當時政府提出黎既法案,個基礎就係2011年既諮詢。當時條例既立法原意同埋最原先法例草案,就管到你去死,任何做香港人生意既旅行社要有持牌人有幾十年經驗有對外開放既實體店有好多要求 -- 美其名就係要加強規管,實際就係比現有業界繼續壟斷,新人唔洗入行,網上旅行社就一定扲唔到牌。

你要行政主導要「幫眼」要顧及政府立法原意既,就可以好簡單解決﹕開兩三次會,求求其其過左條例就算。不過,當時開左廿幾次會,個法案委員會開左年幾差唔多一年半,最後結果係點﹖

個結果係,你都應該睇唔明政府自己做左咁多修正案,刪除左咁多原先草案條文即係點。

不過,委員會報告衣段話比你聽,當時審議既結果係點﹕

40. 考慮到資訊科技日新月異,消費者與旅行代理商進行網上交易日趨普遍,法案委員會促請政府當局重新審視《條例草案》中有關旅行代理商的發牌和續牌規定,以確保在適當保障消費者權益之餘,亦可合理兼顧旅行代理商的不同經營模式。

41. 經考慮後,政府當局建議刪去《條例草案》中對旅行代理商牌照申請人的營業處所、分行資本及人手施加的規定(見上文第38(a)至(c)段),以兼顧旅行代理商的不同經營模式。就此,政府當局會就《條例草案》提出一系列修訂及相應修訂。根據經修訂的安排,旅行代理商牌照申請人可選擇在對公眾開放的本地營業地點或在不向公眾開放的本地營業地點經營旅行代理商業務(例如透過在不向公眾開放的處所的網站)。不論所涉經營模式如何,任何人必須先從旅監局取得旅行代理商牌照,方可經營旅行代理商業務。

「經考慮後,政府當局建議刪去《條例草案》中」既一大疊九唔搭八規定,放寬左成條例對開設旅行社既限制。你淨係睇上面第41段,都知「經修訂的安排」,旅行社可以用「網站」黎到滿足發牌條件 -- 根據原先草案係「原意」,「網站」唔合乎發牌條件,所以agoda呀KKDAY呀新興local tour如果冇係香港開設實體店 (仲要有個幾十年local經驗既負責人同其他九唔搭八要求),就唔可以係香港經營。

你問下江玉歡,某坐緊監既前尊貴迫政府做到衣D修訂,係米「亦非行政主導下的政府希望所見」﹖你做衣D野,又係米迫政府圍反佢個立法原意﹖所謂既立法原意,又係米因為行政主導,所以寫左係個參考資料摘要之後,就死都唔改得﹖

又如果立法會唔做衣D,咁其實係做乜﹖

米係做佢做緊既野囉﹗

佢而家咁口響,係冇尊貴做,先夠膽出黎攪局。當佢仲係局內,米又係求求其其,要行政主導。

不過,佢今次攪完之後,就以後都唔洗再選架啦 -- 佢唔記得左夏寶龍早兩日先講,「支持政府不缺位、監督政府不越位」,「指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協作配合,是行政主導體制的要義所在,為市民福祉和整體利益,要同唱一台戲,不能拆台」。

而家玉歡咁樣走黎折台,係政治上既錯誤,係死罪來的。

所以,今次個題冇錯,真係玉歡之亂。

********
最後,玉歡講到自己係安全帶附例期間,同時要處理網約車條例。條例我冇睇冇留意,不過頭先手痕一開,條例開左4次會議就攪掂﹗

我唔理條例複唔複雜啦。不過,淨係草案文本都30版,咁係逐條審議條文既階段,係要阿副秘或者首席助理秘書長每條都讀出黎再詳細傾去討論。而家30版條文,淨讀出黎都有排讀,咁竟然可以4次會議攪掂,米係高效審議,米係江玉歡聲稱自己盡責囉。

********
真係最後,補多句。

早兩個月,我講安全帶,就主要係講學童巴士安全帶。

而家巴士收左皮,不過學童巴士上既學童,仍然係要帶安全帶架下。

你估下,會唔會有記者智力有問題,去放蛇睇下有幾多學童冇帶安全帶﹖又會唔會有人又智力有問題,真係走去執法罰佢冇帶安全帶小朋友個老母錢丫拿﹖

又再唔係,會唔會有保母車私機真係痴左線,聽政府講,一有人唔扣安全帶,就係所謂既安全情況下停車報警丫拿 -- 早幾日巴士安全帶,運輸署同天下無敵部門都係咁樣advise巴士佬架。

再唔係,丫,會唔會咁黑仔,有學童車真係撞車,點知個小朋友係因為帶左唔合身既安全帶而勒死左丫拿﹖

WELL。

********
完。

安全帶立法 -- 玉歡之亂 (4)

最後,有樣好得意既野可以講下。

你望下今次審安全帶附例個小組會議紀要,佢個出席名單入面,有某個天下無敵部門既法例檢討及策劃組出席。

以往除非直接涉及天下無敵部門既法例,天下無敵部門係甚少出席法案委員會,更加唔好講衣D附屬法例小組。事關,佢地係執法,唔係寫法。

你睇同期講放寬私家車自動功能既委員會,天下無敵部門係冇人出席。

咁多年黎,我求其搵,係以往好大單既港珠澳大橋口岸,先有助理處長出席;之但係,去到大橋技術性法例修訂,講罰款講其他野,天下無敵部門都係冇出席的。事關,天下無敵部門好主要既工作係執法者麻﹗佢地自己講的。咁制訂法律,關佢春事。

咁今次得得意意,搵左幾件天下無敵部門出席個附例小組委員會,就真係,擒日友人問,帶唔帶安全帶關鄧炳強乜事,佢做乜又出黎講野﹖

咁你問返運輸局,點解今次無啦啦要強制巴士乘客扣安全帶既﹖點解個小組委員會入面有咁多天下無敵部門既人既﹖

我都講過,衣幾年運輸署好配合天下無敵部門架啦。

至於今次一獲泡同天下無敵部門有冇關係,就天知啦。可能真係,運輸署同運輸局好想好主動咁立法,不過諗黎諗去,都諗唔到點樣執法,先至拉天下無敵部門落水呢。

最後,如果拉返去第一個post,你想問,今次巴士唔扣安全帶就最高罰款係5千蚊,咁衣個罰則究竟係米合乎比例呢﹖你去問運輸局,睇下佢會唔會叫你問天下無敵部門丫拿。

安全帶立法 -- 玉歡之亂 (3)

其實成件事,更大既picture係,而家行政主導麻,要高效審議麻,咁出左事,邊個咩獲呢﹖

陳恆鑌話今次出事同高效審議無關,咁我都信 -- 今次出事,係政策局內部有問題,再加班尊貴既智力有問題,先會出事。

再更加大或者最重要既picture係,立法會角色,究竟係乜﹖

又係回帶。

上面評馮晞乾篇文入面,其實quote過陳文敏講咩係立法原意。係評林卓延廉署受查人單案時,陳文敏係咁講立法原意﹕

普通法談到立法原意時,這原意不是指行政長官、律政司或立法會議員的主觀意願,而是客觀地從條文的文字、上文下理、立法的背景等推敲出來的目的。立法會有責任將立法的目的清楚地顯示於條例內。於是,若條文的文字無法支持某種落實立法原意的詮釋,法院只能指出該漏洞,讓行政和立法機關日後跟進。

當上到庭,要講立法原意,其實好多時係要睇條文之餘,仲有機會要睇立法背景,睇審議時班官點樣解釋,要睇當時書信來往,甚至要睇個委員會報告 (我成日都QUOTE衣份野啦)。

立法會既角色,唔係班九唔搭八既人,講咩「幫眼」、「不能取代政府角色」。你九唔搭八好似江玉歡講咩「幫眼」,咩「亦非行政主導下的政府希望所見」,其實就係唔清楚普通法下,立法會應該有既角色。

當然,陳文敏係佢篇文入面,其實都預視埋而家立法會班人,佢地自己預設既角色係乜﹕

這也是普通法和社會主義法制的一大分別,後者以政策為指導,條文的限制相對脆弱,司法或行政機關往往可以以政策目的為依歸,扭曲甚或改變法律條文的意思。

咁所以,出事既話,又唔洗講到自己咁高尚既。

簡單問一句﹕你話咩政府應該比多D時間你去審議條例,其實又會有分別咩﹖

安全帶立法 -- 玉歡之亂 (2)

咁講下今次有咩好笑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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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笑既係玉歡。

佢出完兩個post之後,佢係唔同訪問都講左樣好笑野。佢話﹕

她認為是時候檢討「先訂立後審議」形式,認為立法會可與行政機關商討,處理附屬法例時採用「先審議後訂立」程序,或預留更多時間予立法會討論。

佢講咁既野,佢就擺明係唔識,唔知附例點解有兩種形式;你睇九唔搭八冇得做尊貴既郭麗玲一樣,話要咩日後要有把關,由行政機關或者立法會決定。

如果你要改香港法例第一章,要全部附例都要用「先審議後訂立」,咁你話每次開大會要舉幾多次手﹖當咁多附例要先審議再表決先訂立,咁你係大會審議時發唔發言丫拿﹖

上得大會,雖然你冇乜收恥之心,不過點都會發下言掛;你發言,開得多會,你班友又唔滿意既JAK。

至於佢係再新一篇網誌攪笑咁講話﹕

可以說委會員並沒有太多時間,而附例的刋憲時間、在立法會開會的節數、日期並非個別議員話事。

香港法例第一章係有規定,先訂立後審議既附例係要28日內要做修訂廢取whatever既處理,如果唔係就冇得再通過修訂附例既方式去攪佢。

不過,28日喎,成個月喎,咁都唔夠時間﹗再者,佢係其他地方話,議會睇附例係咩幫下眼,其實佢都唔知自己做乜。

你有問題,可以要求開會,甚至入信要求書面回覆。你睇泛民仲係度時既附例小組委員會,即係再上屆既會,好多九唔搭八附例 隔幾日就開到會,甚至好多時小組會點都開幾次,咁又點會唔夠時間﹖

我比埋例子你﹕連衣D九唔搭八山頂纜車經營權附例,都可以信來信往再聲稱會做議員修訂,最後好似真係要係大會就個修訂舉手投票。你覺得條附例緊要既話,28日點會開唔到多一次會﹖

咁你話,其實佢知唔知自己做乜﹖仲好意思話咩議員只係「幫眼」。

講到尾,佢話咩「或預留更多時間予立會討論」講咩都好,其實佢下面出自獨媒個句,先係真心話﹕

她指相關規例是以「先訂立後審議」形式提交,指如就附例「條條都啄得好應」是十分危險,亦非行政主導下的政府希望所見。

SEE﹖ 問咁多野,「十分危險」,有機會冇議員做的。衣樣,先係佢真心個句,先係點解佢乜都唔做,而家淨係馬後炮既原因。

至於玉歡係其他地方講過,係米要去到咩審議法例階段先要諮詢,其實佢就九唔搭八 -- 政府係2022年已經問過交通事務委員會,當年議會冇人理,更加冇人話要公眾諮詢。

你而家再講話咩諮詢有問題,係立法前就應該諮詢,就真係食曬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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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好笑既係,何俊賢。

佢比人翻舊帳,係個小組委員會入面話條例唔需要公眾諮詢,事關再諮詢的話,條例有機會通過唔到。

你老尾丫,佢做左3屆定4屆尊貴,都唔知咩係先訂立後審議既附例﹖

條例刊左憲,通過左架啦,生左效架啦,仆街。

佢個黨友郭麗玲講咩日後要把關就上面已經笑左,唔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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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好笑既係個安全帶附例小組委員會主席阿陳紹雄。

佢話,阿律政司、立法會法律顧問、同埋小組委員會都有責任。不過,原來阿玉歡鬧左佢,咁算。

又之但係,阿中電前高層陳紹雄唔止係A字賻,仲係冇立法常識﹕所有條例草案、附屬法例小組,都會有個立法會法律顧問係度。佢既職責,係代表立法會去就條文內容既技術問題,去向政府提問以及作為審議時議員既法律顧問。

係實際工作上,法律顧問收到條草案,會就草案內容做個簡介 (係今次安全帶條附例入面,立法會法律事務部就有份咁既例牌報告。不過,anway,衣份報告係立法會法律顧問整既,參考資料摘要就係政策局做,所以係兩份唔同既野。),法律顧問甚至會去信就草案內既技術問題要求澄清 (今次小組都有衣份野,不過流流地)。

所以,法律顧問只係會處理草案文件以至參考資料摘要入面既法律技術問題 -- 今次安全帶事件入面,政府交黎既文件從來冇一粒字講到個安全帶規定原來係適用於所有巴士,咁法律顧問又點會去處理衣個政治或者係政策溝通既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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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個係林筱魯。

衣個精彩。佢話﹕

「議員有議員嘅工作,但係議員不能夠取代政府嘅角色嘅,我哋只係協助」,認為任何法案提交至立法會後,議員均因應條文進行審議,當日審議不存在甩漏。

佢係完全唔知咩叫議員,咩係議會,我陣間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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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個係新丁莊豪鋒。

佢就精彩啦。佢咁講﹕

實政圓桌莊豪鋒則指,以他理解,政府一直宣傳1月25日之後,凡乘搭有安裝安全帶的巴士,乘客均須配戴安全帶。惟他承認,「我唔係法律專家,唔敢用法律角度去斷言呢件事」他認為如社會對法例存在疑問,政府有責任作清晰解說。

即係咩呢﹖

即係,立法會議員其中一個重要功能係,立法。你唔係法律專家,唔敢用法律角度去「斷言衣件事」。咁,用你自己衣個邏輯,你做乜要做議員﹖以後係米唔會坐係任何法案委員會﹖用你個角度,冇法律背景既其他人,都唔應該坐落去啦﹖

幾年前,有記者問阿下家產劉智鵬,問佢點解坐咁小法案委員會,佢都係咁答,話自己唔係法律專業。

衣D,真係吹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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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

安全帶立法 -- 玉歡之亂 (1)

hi,好耐冇見,有冇掛住我呢。

睇近排既新聞,無論係大埔宏福、曾國衛、以至安全帶,都證明我係先知。原本想每樣講小小,不過安全帶單野太好笑,所以主力講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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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帶單野好笑在,條例生效後第一日, 玉歡出左第一個post,話當年自己有份通過,所以都有責任。

玉歡出衣個Post之前,全世界都鬧政府。佢出完post之後,D人先發現條例係要過立法會,之後D人先識鬧班尊貴。此為第一次玉歡之亂。

玉歡出衣第一個post,第二日再出多過,話條例原來只係對今年新註冊巴士先有效,即係現有巴士既安全帶,係用唔用佢都得。佢出完個post之後,就政府要煞停條例,廢除佢從新黎過,成個社會都發現原來政府同班尊貴係低能漏扣。此為第二次玉歡之亂。

衣兩次玉歡之亂,好笑程度係滿分 -- 睇埋班尊貴同玉歡之後講既野,更加係爆分。

咁我認真講下件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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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係度評 馮晞乾講國安法附例時,我已經大約講過香港有幾種立法程序。而家再完整講一次。

政府有個政策,或者想解決某個問題,咁會內部進行研究,睇下現有法例可唔可以處理,或者可唔可以用修訂現有法例方法去處理。係衣個過程,通常都會睇下外國點做 (大家都係普通法地區麻 -- 當然,而家會睇埋大陸啦,特別係國安法麻),甚至睇下有冇國際條約要求,總之會睇下有咩例子可以參考。

內部研究完一輪,會係唔同階段諮詢立法會、商會、諮詢架構之類;之後阿副秘首席助理秘書長之類,就會整好份policy paper,再寫個drafting instruction比律政司下面既法律草擬科去草擬新法律條文,或者去寫個修訂。

擒日做過AO既王慧麟係明報都講到政策局交左指示比律政司之後,其實律政司都會同政策局有往來,澄清法律觀點呀,睇下「立法制定的政策原意及罰則(與其他同類罪行)是否具清晰性(clarity),一致性(consistency),以及是否合乎比例(proportionality)」之類。

王慧麟想講既係,整個過程入面,並非政策局講係點就點 -- 如果上面講既clarity consistency之類有問題,就算過到立法會,到時上庭都可能會有問題,所以律政司唔會淨係聽政策局想點就點的。

來來回回一輪,寫好份法律草案之後,有時會再做諮詢 (特別係證監個類有時會再諮詢業界),最後政策局先會交上立法會解畫,最後等立法會可能既修訂,之後最終通過。

上面講既係訂立或者修訂成條法律。如果係附例,其實就會簡單小小,不過去到最後個程序之前,其實同修訂法律草案差唔多。

咁今次衣類安全帶既附例,同上面講既主體法例,係立法過程又有咩主要分別呢﹖

係評馮晞乾個post我講左啦,附例其實係主體法例之下,列明主管當局 (即係政府相關政策局) 可以就某些事項訂立附屬法例或者其他規則。評馮個post入面,我用左香港法例第237章《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去做例子,講政府可以點樣自行訂立唔同規例,例如就罰款金額,傳票格式之類訂立規例。

係評馮個post我亦都講左,附屬法例既訂立形式,可以分做「先訂立後審議」同埋「先審議後訂立」。

前者就係常見,政府訂立左條附例,就會刊憲即時生效,之後先上立法會處理;後者就要政府訂左條例或者決議,之後立法會舉手通過後,先會生效。

我當時都解左,因為好多附例其實係罰則,或者係主體法例既運作執行細節,有機會成日要改變。如果用法例形式去處理,就會好煩好浪費時間,所以就用附例形式去處理。

不過,當時我冇解過附例既法源係邊,咁而家解埋﹕香港法例第一章 釋義及通則條例 第五部,第34條就列明「向立法會提交附屬法例」既方式同程序 (即係先訂立後審議程序),第35條更加列明如果主體法例列明任根據條例制定既法例係需要立法會批准,咁條例就要係立法會大會通過 (即係先審議後訂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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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講既係一般立法程序。套落去今次安全帶事件,其實就好簡單。

早兩個月,其實我都講左今次安全帶事件 -- 不過,當時我講既主要係校巴裝安全帶。

你睇返上面條link個post,其實成抽 關於安全帶既附屬法例修訂,其實係2022年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係討論過。個會議紀錄既第15至28段係討論今次安全帶呀,再加司機可以放幾多部電話係車頭呀之類,個一系列改善安全建議。

你睇個會議紀錄,係有人問下兒童安全座椅,係有人問下全港有幾多校巴設有安全帶 -- 不過就係冇人問巴士安全帶,更加冇人問政府點做公眾諮詢,或者要求立法會做公眾諮詢。

咁好啦,2022年個會完左,政策局就開始做附屬法例修訂,最後就上立法會啦。

咁我地睇返個關於安全帶既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既文件。

我地先睇最重要既「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係份摘要第5段,佢係咁講﹕

《第374A章修訂規例》及《第374F章修訂規例》訂定安裝及配用安全帶和保護式座椅的規定,在新規例下,所有在2026年1月25日或以後新登記的下列車輛種類的指定座位須配備安全帶: 

(i) 公共及私家巴士(包括學生服務車輛及專營巴士)的所有乘客座位; 

(ii) 私家小巴(包括學生服務車輛)和貨車的後排乘客座位;以及 

(iii) 特別用途車輛的司機和所有乘客座位。 

自2026年1月25日起,乘客如乘坐上述已配備安全帶的座位,均必須配用安全帶。

See﹖

份參考資料摘要清楚講明,安全帶個新規例,淨係適用於「所有在2026年1月25日或以後新登記的下列車輛種類的指定座位」。即係,你唔睇條草案內容,都知今次安全帶個規例,淨係適用於2026年1月25日起登記既巴士囉。

衣個參考資料摘要好重要,因為佢係指明政策局係交衣份文件,訂立衣條草案個一刻既「原意」係乜。你講到明條安全帶法例係2026年先生效,衣個就係衣份文件今次修訂既「原意」。

所以,如果今次有錯,錯既一定係附責條例既 首席助理秘書長再加佢上面兩個老細以至局長辦公室 -- 如果局長或者常秘要修例既「原意」係 新安全帶規例於所有巴士都適用,咁係佢地局入面內部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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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係,今次好多人問,係米立法會錯係米律政司錯,其實錯既,緊係個政策局啦 -- 律政司既法律草擬科係跟你個指示去做law drafting。你如果係要 「如巴士有安全帶就所有乘客都要扣上」,咁係條草案要寫又有幾難 -- 佢係而家針對2026年新登記巴士個部份,加多句「除本條另一有規定」之後,就可以再寫埋個general情況鳥。

anyway,今次律政司寫條修訂出黎,其實冇錯,仲要係靚既添。

佢要咁寫,係因為佢要修訂「6C. 小型巴士的後排座位的安全帶及固定點」,其實都係用左同一寫法,都係寫明﹕

(4)本條 ——

(a)適用於 ——
(i)在2004年8月1日或該日之後登記的每一部公共小巴;及
(ii)在2026年1月25日或該日之後首次登記的每一部私家小巴;但

(b)並不適用於學校私家小巴。
(2025年第195號法律公告)

咁既然十九幾年前即係2004年寫公共小巴係用「適用於....」衣個寫法,今次同時修訂既「每一部小巴」都合理地係要用返衣個寫法,咁為左條文結構consistency。咁既然以往公共小巴係咁寫,今次私家小巴係咁寫,咁律政司係巴士個部份當然用返衣種「適用於」既寫法 -- 衣種寫法,其實係合理係靚的。

再者,要用衣種寫法,係因為咁樣就會清楚反映其中一個政策原意 -- 係指定既「適用於」日期之後既公共小巴同私家小巴再加巴士,都係會設有安全帶。

至於成個法律草擬過程入面,漏左處理「現已設有安全帶的公共巴士」,就係政策局既問題啦 -- 法律草擬科寫完仲要寫得咁靚,你又唔覺得冇問題,咁個問題就緊係唔係法律草擬科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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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

2026年1月7日星期三

十大重要事項回顧

今年未做回顧,咁而家補返先。

十大重要事項,就緊係講歌啦。

下面係本人精選,2025年10大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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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開心果 by sica

~衣首歌唔係今年聽得最多既一首 -- even佢差唔多係年尾先出,但都唔算聽好多。不過,為左表達我對sica既愛,所以擺佢係第一首。其他次序,其實係亂黎,唔代表排名越高就越好。

~「你做乜咁鐘意佢,你做得佢老豆啦」。衣個係友人對我成日聽佢既歌既評語。

~阿席今年最好既歌,其實係早個星期翻唱+聖誕禮物既衣首medley。下面有幾首歌,都係聽完席翻唱先識。佢翻唱四月物語,將林家謙既喃嘸風格變返正統D既pop風格,真係好不錯,將首歌昇華鳥。




2.用背脊唱情歌 by gareth. t

~衣首仲唔係今年最好既歌﹖




3.如果花火可不消散 by 晚安莉莉

~真係唔好理開頭個段 上世紀流行過一排既九唔搭八獨白,衣首港式jpop真係好高完成度,特別係編曲,好聽。

~最尾個段合唱有D似per se。不過,好耐冇聽per se啦,早幾年佢地重複自己後就小聽。遲下搵返黎聽先。





4. 我看見今晚的月色很美,你呢? by 晚安莉莉

~我原本諗住每個單位一首,不過唔知點解又整多首晚安莉莉。

~我都唔知點解而家新一代女歌手都要攪到自己咁高音,佢同sica有時都係。

~都係好聽。sinnie個樣好唔好睇就見人見智。丫,佢地個keyboard幾好。

~睇youtube comment,有人話 晚安莉莉係分左 如果花火同 我看見今晚 兩派。我覺得,如果花火係較好的。




5. 夜闌人靜 by moon tnag

~冇錯,係聽完sica翻唱先識衣首歌。兩個唔同styles,各有啦。

~一路都提唔起興趣聽moon tang。不過,聽聽下,把聲幾好聽,佢最新一首 未來的歌 都係類似style,又係好聽。

~另外,小克既詞好勁,兩首歌既詞都係小克。講詩意同意境,佢同梁總理serrini真係近幾年最厲害既兩位。

~我冇留意開小克,不過佢衣兩首,再加睇返wiki,佢近年同柳應廷個D都係好勁。佢幫吳林峰/謝芊彤寫既 我也難過的,都係曲詞編都一流。




6.秋葉緣 by 林家謙

~早一兩年,開始厭左佢,所以冇點聽。

~衣首係年中聽spotify唔知咩hits聽到,一聽就鐘意。

~而家發現埋首歌係佢自己填詞,就真心佩服。你聽下段chorus。




7.四月物語 by 林家謙

~yes,因為sica翻唱先識衣首歌。

~林家謙既厲害之處係,唔靠花巧編曲,淨係用melody已經好好聽。

~重申一次,sica係唱得好聽好多的。




8.哀傷和愛上算不算同音字 by Kiri T

~自從佢首 至少做一件離譜的事 之後,開始有D重複,衣首都係個種套路,不過都幾好聽。

~頭先睇返,原來,兩首都係J.Arie 有份。唔怪之得。

~不過,佢成隻新碟,其實都有返自己野。例如,佢首 中暑傷風加失戀x2 都有返D佢早年首Strawberry Icecream個隻風格 -- 衣首icecream有中文版,不過英文版好聽好多。

~當然,佢應該冇乜可能攪多次psycho。之但係,佢成隻新碟雖然有小小重複,不過都唔錯的。




9.我也試過的難於啟齒 by許廷鏗

~我放佢係度,都有D難於啟齒,事關,我早好多年成日話友人聽佢既歌,真係好老套。

~不過,佢獨立左之後,真係冇左TVB主題曲味,而普遍既歌都唔錯。佢上年首 聆聽世界這分鐘都好聽。

~你可以將佢同陳健安歸埋一類,不過陳健安衣幾年D編曲越黎越煩,煩到你覺得嘈,許廷鏗就剛剛好。

~佢衣幾年真係underrated。所以,放佢係度。



10.求救的勇氣 by 陳蕾

~曲詞都好,陳蕾回勇之作。

~你睇mike orange既編曲,就知咩係full得黎乾淨好聽,幫到成首歌。

~再睇返,原來,陳蕾上一首好歌,即係之前最好個首已經係 窮人的薔薇,係mike orange做監編;之後幾首歌,mike都係消失左。咁之後既,都麻麻,係神不在的證明 同 念 (有蔡德才﹗) 好小小。所以,mike orange/編監,其實係好重要的。

~同陳健安合作好多年既賴映彤唔係差,係callstar時期都有好歌 (主要係最尾一隻碟同再不再見啦 -- 再不再見 真係好歌來的)。不過,你聽陳健安既戀愛腦之死,就知咩叫,做多左。

~當然,可能係我潛意識入面,早幾年開始對賴映彤呢,就真係麻麻,事關隊乜春zpecial首 深夜告別練習擺到明係抄返黎,仲要係抄隊台灣九唔搭八野。首歌阿賴映彤係有份作同監。

~首 深夜告別練習 其實都唔只抄隊台灣野。我睇多次上面連登條link,噢,唔怪之得啦,我個時第一次聽首乜春告別練習,覺得好熟面口但係唔記得左係咩歌......再詳細睇返連登條link,原來係張學友既夕陽醉了,段chorus真係有D熟面口。WELL,證明我係老餅。

~anyway,所以,我係唔聽任何乜春zpecial既野的。



11.迷途時發吽哣 by sica

~冇咩既,咁我見,唔知點解,晚安莉莉有兩首喎,咁就擺多首sica係度。

~都係個句,我唔明點解新一代女歌手,好多歌都無啦啦要攪到咁高音,高到有時聽唔到佢唱乜。不過,衣首歌,其實都唔錯。



12. 其實仲有d蒼海既。例如,唔記得左RUBBERBAND首 想寫好的功課。跟手SERRIINI又好似回勇。不過,SADLY,我開始聽唔明MY LITTLE AIRPORT,就算佢地衣兩年有新歌,都唔係好聽得明。另外,tyson yoshi首90年代k歌1994都唔錯。仲有,以為KOLOR既二十還好係今年,點知係上年。

13.最後,不知收恥地,唔好收埋,放埋我個SPOTIFY總結係度先。入面,有DAY DAY既WAIT A SECOND。WELL,係首歌出既時候,我唔小心禁左個repeat button jak..........不過,DAY有份既 那一天我們會紅,值得睇的。


***********
完。

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

風流人物淘不盡

近排見到馮智政事件,同埋之前講開香港工程質素,我就諗過講衣個題。不過,打衣D野就好煩,所以之前打左幾百字草稿放左係度好耐,不過都洗左。

之但係,早排係thread公海見到人打左下面段字,咁我又打兩句。

個POST係公海見到,咁唔好打攪到人,咁我唔QUOTE SOURCE啦。段說話係﹕

「早前在一個私人場合, 席中有不少政商界的公眾人物, 他們談起黎智英

內容不透露了, 但想講, 儘管黎智英今天失去自由在坐冤獄, 但這班愛c愛黨派seeking power, money & reputation 的人, 內心很妒忌他, 言談中都流露出來, 甚至咬牙切齒

他們當中或有power , 或有money , 但就是沒有reputation , 而且都是後殖民才能上位的次等-劣等貨

他們妒忌美國總統Trump 多次提起Jimmy Lai , 他們妒忌他的新聞得到國際關注, 他們妒忌他的國際知名度及所得到的尊重

看著他們酸溜溜的對話, 我想起這句話:

君子坦蕩蕩 小人長戚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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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定先。

為免麻煩,亦都為公平起見,下面打字,都盡量簡單,都唔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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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講開名既馮智政。

其實好簡單,佢上線一直都係沈生。就好似之前咁講,佢地一直都係左派圈子 -- 或者係所謂較開明左派圈子。

衣個圈子係乜﹖較傳統,不過唔係最「根正紅苗」(in terms of 左唔左或者緊唔緊跟中央啦),亦都有一定學識,或者自以為有學識。除左葉國華,你睇曾前主席都有衣浸味。

馮智政鬧陳健民,其實就好正路,事關衣班所謂既左派開明派,其實衣幾年都不停回帶,例如曾前主席,就不停講返當年泛民以至社會應該接受831方案 -- 拿拿拿,就連湯家驊之流,都唔知係真心定安慰自己,成日都提住,應該要重回831方案框架。

佢地個邏輯係,唔攪佔中,「唔激化社會」,議會同泛民有得傾既話,831方案可能會通過,香港就會有所謂既民主行前一步,就唔會「糟蹋了中央給予的機會」 (出自曾鈺成上面條link個訪問)。

所以,如果你當佢地係曾前主席個種所謂既左派,成件事其實係FIT曬,亦都唔會有期望落差 -- 曾前主席唔同你推薦阿鼎,你先會奇怪啦,下麻。

當然,馮沈兩條友既搵食味濃,又同佢地既前輩唔同。

唔講之前提過佢地既搭棚youtube,馮智政係推薦阿鼎定唔知邊個post,其實第一句已經大約係,「上屆有幫手,有曬選舉申報紀錄,所以好多野唔講得;今屆冇落水,所以可以暢所欲言」 -- 你識聽衣句,就知道,其實佢都係想話比你聽,上年都仲有生意,左仔候選人仲有人識貨搵佢地,不過今年就冇左,所以要自己講兩句,爭下存在感。

又再當然,你聽佢地早兩年有期不停講,香港人才流失呀,攪搭棚攪event都攪到甩甩漏漏呀,你識聽,咁聽到既,米係公海tread見到個post講既野囉 -- 看著他們酸溜溜的對話。

不過,我可以再加多句﹕佢地以往係香港扲緊既餅,企緊既位置,比團結基金同其他字都唔識多個既蛋散例如咩咩聯會之類搶左,係米好唔憤氣呢﹖所以,酸係正常既。

ANYWAY,都係個句,如果你當佢地係曾前主席個派或者個類型,咁其實係FIT曬 -- 阿曾前主席,有時都有衣種酸味呢。

阿葉劉都似似地衣類,仲講到出口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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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講既另一班人,係傳統精英。

想當年跟住老細,掹車邊都分別同兩位阿太開過會。

第一位阿太係建制貴族精英,全程都冇乜講野,你知佢未必會同意你講既野,但係佢唔會反駁,唔會堅持自己講既野係正確,甚至說話都唔多。不過,就算佢知道自己係貴族,同所有人都有好大段距離,不過佢係做到好似係尊重你聽你講野。

當然,咁多年後,其實都唔記得佢講過乜,不過佢既氣場係到今日都仲係度,仲記憶猶新 -- 衣個氣場,衣種decency,係而家所有達官貴人高官都冇既。

第二位阿太唔算太建制,即係如果馬丁當日行另一條路,就會好似衣位阿太,有個種傳統得黎又會比較開明既建制或者體制道路。衣位阿太會主動講野,甚至會主動講自己意見,甚至會連九唔搭八掹車邊既人都照顧到講兩句。衣種開明精英,比較近西方個種,不過都有個隻氣場,有個種decency。

你唔洗估,我冇咁老,第一位阿太唔係鄧蓮如,不過我估阿太同佢都唔係差好遠。

ANYWAY,我想講既係,衣種香港傳統精英,或者係古代精英或者係舊精英,佢地有既係decency。

當然,你可以話,衣種人係發跡或者私低下有另一面。

又之但係,衣類精英起碼係表面上會有種decency。某些制度或者價值,就算佢唔同意都好,不過佢係會尊重。衣種精英,佢地個種「保守主義」,對於所謂大局既尊重、理解、維護,係對於香港以住個種靠信任,靠起碼有表面decency支撐既制度,係好重要。

例如,雖然阿誠哥唔係衣類精英,甚至誠哥係再早一個年代既人。而誠哥衣班人既發跡,其實都肯定經歷過所謂既官商勾結官商合作,一定有係灰色地帶走過。之但係,佢地表面上都會維護個制度,發跡之後都係會所謂既發財立品,有D野盡量係有所不為。

如果要比喻,係商界,你睇誠哥個批同佢地仔女個批富二代比較,你就會明個種傳統既decency係咩回事,就算幾有教養都唔會係個回事。之但係,佢地班富二代都係decent,要淌渾水,都唔會做到好核突。

如果要再同林健岳霍二世祖個批比,又或者同七八十年代返大陸起家 (或者大陸落黎起家)個批比,例如衣幾年冒起攪咩九龍城工商聯個班折墮到咁,就簡直係而家成個議會以至社會既縮影,話比你聽,咩叫唔理decency,總之有著數有名或者有利我就要落水,成個人浸落去都冇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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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想再講D官。不過,都係唔詳細講,淨係兩句啦。

我好耐之前都講過,幾十年前見過當時係社署署長既林鄭,佢個種完美既官僚能力,隨口背到數字比你聽,仲慢慢不過扼要講解到政策背後邏輯,絕對唔係而家AO出身局長可以比爾。

就算唔係佢個一代,衣位女士同而家又係建築師出身既局長相比,又係兩個唔同境界。當然,衣個係制度問題,而家制度要求既人,上到位既人,係有另一套。

咁衣個另一套,係呀克勤口中既「擇優而優」,就係成個香港制度既問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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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原本想講既都冇講。不過,見有人係tread度左段野,就點都打下字啦。

至於個題,係 夫子早排篇文既題。佢篇文講白鴿散檔,唔錯。

當然,白鴿散檔,有唔知係花生友定收錢既又講返咩五區公投講咩咁多年一事無成之類。

要抽空時代去講,其實真係好輕易。就好似曾前主席之流講,想當年接受左831而家米唔會係咁既環境一樣,都係廢話。

不過,夫子篇文,其實都令我想講泛民衣邊既人物。

咁講個有趣既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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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耐之前講過,其實本土派未出現之前,阿激進派即係癲狗都一樣,都係有人走去攪大廈玩法團搵食。

而家,都開得名啦。想講既係,符生。

阿符生真係有好強勁既生命力。睇佢WIKI,民協起家,之後既歷史係「曾經效力過泛民主派政團民協、民主黨、前綫、社民連、人民力量。」

佢衣種二三線人物,一般人唔了解,不過我可以簡介佢出名既事跡 (出名到而家都仲google到)﹕

1.佢係前社民連秘書長,早兩年古思堯煽動罪單新聞佢個名出現過,事關佢幫古思堯寫新聞稿;

1.1.衣點好重要,你陣間就會知點解;

2.唔計遠古歷史民協前線年代,佢係社民連年代就攪D咩法團業主陣線,而家就冇乜紀錄,當時除左衣單之外,都仲攪左好多法團,不過冇乜報導;

3.佢開始多人留意,係跟左黃毓民。而家仲有既報導係咁講﹕人民力量全面狙擊民協;

3.1.篇報導入面,係咁樣講的﹕「毓民助理符偉樂近期喺該區動作多多,最後由「偉洛」定係「偉樂」負責狙擊阿基仍係未知之數」。當然,當時既符生,與其話係助理,不如話係,佢係代表癲狗既深水埗睇場坐館;

3.2.我唔記得佢當屆有冇參選,不過佢最出位既,係2015年用自己名義,去大坑東界民協大老譚國橋既票,不過睇WIKI佢只係界到54票,譚國橋保到個位;

3.3.另一樣出位既係,佢係2016年同李家鼎個仔出黎選立法會九龍西選區,當時係有874票咁多。

3.4.之後冇咁出位,不過係2019年佢又係深水埗私樓區出選,都係界到122票。

3.4.1.不過,當其時最出位既唔係選舉結果,而係衣段新聞﹕

「已參選本屆區選深水埗寶麗區的獨立候選人符偉樂去年疑遇人不淑,與另一名大陸商人協助世界華人協會租用港島壽山村道豪宅作辦事處之用,遭業主兩度入稟高院追討巨額欠租。」

「大陸商人」、「世界華人協會」、「壽山村道豪宅」,WELL。

4.去到衣幾年,佢既新聞都仲係好魔幻,近排最HIT既就係李鄭屋邨法團招標爭議,咁我冇睇過單野,都冇興趣睇衣D泥漿野,不過佢都有份啦。

5.更加魔幻既係,佢上年同女長毛走去攪遊行爭取咩智障宿舍,大紀元係2022年又同佢有個訪問講咩30年公義路。

6.所以,返返去第一點,佢去到2022年仲幫古思堯寫個新聞稿,係米好魔幻呢。我唔係更加唔會質疑古思堯,而係政治人物衣家野,真係好魔幻。

睇完佢個簡單profile,其實冇咩既。

當好多人話,白鴿匯點專出二五仔,咁你睇下咩社民連人力以至之後D低能既野,又出左幾多類似既人﹖

你睇下癲狗個班專世靈童日後既史蹟,以至睇下而家追擊馮智政個班,都係一絕 -- 雖然有班人嚴格黎講唔係或者已經唔係政治人,只係靠衣樣野搵食。

政治既野,好多時睇人講乜,係冇用既。

要睇既,係結果,或者係後果。當你講完好多野,都仲可以無事無幹繼續坐係度講,甚至仲係身光頸靚,就已經係一個好好既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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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係題外話。

近排 說真話的徐某人好HIT。我之前睇過下佢既野,不過最近佢放錄音出黎,講大陸人點樣招募大外宣,就真係攪笑。

有興趣,可以睇馮晞乾點講,特別係佢最尾講既彭載舟測試 -- 我冇特別睇下個測試work唔work,不過衣個觀點幾有趣。

ANYWAY,馮篇文入面提到兩個大外宣策略,即係「一是「潤物細無聲」,二是「小罵大幫忙」......「習主席是絕對不能罵的。你可以小罵共產黨,習是絕對不能罵的。」」,就真係常識 ,之前沈伯洋定唔知邊個,都好似講過。

(WELL,解多句﹕而家大陸最大罪係乜﹖係妄議中央。中央係乜﹖你明架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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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題添。

ANYWAY,我想講既係,「人」係好重要。當然,「人」係依付係制度上,當個制度要選擇既「人」係有某種偏好,咁就自然會有唔同既「人」係制度入面生存、上位,返過來又影響返個制度囉。

衣個,就係我無啦啦想講「人」既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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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橫掂都係,開名都補多句。

前排阿前局長過生,我第一個反應都係,死得其所,之後其實冇乜感覺。

不過,曾俊華咁樣評價佢,我又同意,亦都相信唔係死者為大,美化既講法。

阿前局,就算係議會入面話要認住衣班人 (佢衣野真係幾經典幾有創意),不過佢就係有個種decency,真係有見識之外,亦都有某程度既真誠,會真係願意聽唔同意見,真係想完成件事做好件事而去做野啦。

所以,佢米好快收皮,同埋係佢之後,個制度都唔會容忍到咁既人囉。

真係並非懷古。

不過,你見而家班官,出黎講句野,讀稿都讀到九唔搭八,解釋小小野都一舊雲咁,你再睇返阿前局當時既表現,係有種decency的。

我求其search衣個訪問,就會睇到個decency。佢係個訪問入面話,「政府不是一個追求名利的地方」,我會話,佢應該唔係聖人,都應該係做左咁多年先有衣個覺悟。

之但係,我最開頭quote個個thread post 入面,位姐姐係某個回應入面咁樣講,我又好同意﹕

「同埋舊建制都真係實幹

有人咁樣形容保險界陳健波, 就可以解釋新舊建制既分別

以前講緊係行業內top 既人做到代表當議員, 陳健波係當左議員先成為業界top 既人」

阿前局,就係舊建制既人。

我講既decency,都係部份舊建制人既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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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雖然開左名,不過都算拉返到個題。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