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9日星期六

機管局萬歲 -- 不過可以豁免離境稅 - 千萬年薪養精英﹗

早幾日睇新聞,見到NOW財經講機管局十幾年黎首次派息比政府。

之後,沒有之後,唔係好多新聞有講。頭先醒起想講兩句,咁驚又唔記得就拿拿聲打字再睇下有冇UPDATE資料。咁一SEARCH,竟然係只有無線講得詳細D,講左我想講既野 (無線段新聞係最底,咁唔COPY LINK廢事比VIEW佢)。

咁,點都,講兩句。

1.機管局同政府真係好野。機管局有錢賺,就派息比政府。派既豪爽,收既唔面紅。

2.有錢賺喎﹗咁機場建設費減唔減得﹖緊係唔得,因為用者自付,機場建設費係FOR三跑架麻。

3.你老尾,唔回水丫麻,咁而家政府興講高層責任制,咁雖然機管局係公營機構,就講下佢既管治囉。咁﹕

3.1.當年T2玩左12年就要拆,邊個高層要負責任;

3.2.起三跑時講到實牙實齒話解決到空牆問題,不過到而家都攪唔掂,又邊個負責;

3.3.仲有樣唔係好細既細數,係衣個「經珠港飛」。咁衣樣值得講多兩句﹕

3.3.1.機管局講到話咩「經珠港飛」係優勢互補,九唔搭八點新聞係2024年講話咩出入境旅客突破2萬人次,之後NOW又話咩今年首5個月已經有6.4萬人次用左服務。不過實情係,衣個「經珠港飛」,係經港珠澳大橋過境咋喎,一次清關,冇入境香港架喎﹗咁出咩入境旅客呀。

3.3.2.理論上,衣個POLICY係可以咩鞏固香港航空中轉優勢 -- 大陸旅客飛去珠海,再經港珠澳大橋出境直接去香港機場飛走,咁係吸引轉機客既。不過,先唔好講衣個係轉機旅客,佢地係冇入境消費的,至多係機場消費;

3.3.3.我想講既係,以前海天客運就冇乜人用,咁理論上話佢地都係過境,就同其他類似轉機旅客一樣,都可以豁免衣個偉大既飛機乘客離境稅。

3.3.4.不過,以前係搭船過黎,唔入境,米是但豁免囉。咁而家「經珠港飛」係旅客搭飛機去珠海,落左機,再經陸路,最後先係香港上機離境 -- 即係,旅客係唔同機場換埋飛機,都仲可以豁免申請退還個離境稅喎﹗

你唔係想話,海運同陸路係運作上都係差不多,都係用海天碼頭同海天中轉大樓,所以而家陸路都可以豁免麻﹖

如果係既話,咁又係辦法總比困難多,遲下深圳廣州呀好多機場都可以攪類似既野啦,咁係米所有大陸大灣區轉機客都可以用衣個方法,唔好收佢離境稅啦 (當然,機管局係珠海機場,係有股份的。同埋,我唔係亂吹,而家係有港深機場中轉服務,用海天碼頭都應該唔洗比離境稅的)。

再者,加多句,「經珠港飛」同以前個海天客運,個量係差幾遠呀﹖

3.3.5.我好有心機,搵返2022年做修訂時,睇下立法會有冇開個小組去傾。答案,當然係冇。不過,當年都有份背景資料,就值得講兩句﹕

佢都係用返上面個邏輯,講以前海天客運碼頭點點點,話點解可以而家都豁免個離境稅啦。咁唔好理啦。不過,有趣既係,係使用人次方面,機管局係咁估計﹕

機管局估計,在二零二五年和二零三零年將分別有 143 萬和 219 萬名陸空轉乘乘客使用海天中轉大樓轉乘航班離港。假設離境稅稅率維持不變,定於每名應課稅乘客 120 元的水平,則自二零二五年和二零三零年起,政府因實施擬議豁免安排而少收的收入分別約為每年1.72 億元和2.62 億元。

3.3.6.咁有幾樣可以講啦。

3.3.6.1.你咁樣豁免,用機管局個數,每年係小收幾億,係幾億喎,上面個數仲未計預算案今年加左離境稅﹗

3.3.6.2.機管局估計,2025年有143萬人用喎﹗而家NOW話首5個月有幾多人用﹖有6.4萬人次。咁,你下半年麻煩,唔該,追返個百零萬人次返黎。

當然,而家D人面皮成尺厚,係NOW段新聞入面,有段咁既野﹕

機管局指,截至五月有約6.4萬人次使用「經珠港飛」計劃,強調並非只追求乘客數字,而是希望打通兩邊物流、人流和資金流。

3.3.7.「並非只追求乘客數字」,咁就到我想講既野啦﹕

你估個中轉客運大樓唔洗錢架﹖搵返資料,2017年個時,估計個工程係30億。當時仲好有型講,工程費用唔會轉嫁比旅客。

我真係想小你老尾。衣批使用唔同機場既中轉旅客唔洗比離境稅都算,不過點解衣個中轉大樓工程費用唔會轉嫁比旅客﹖

咁三跑唔係工程黎架﹖又點解要收旅客建設費﹖因為三跑條數大,三跑係用者自付就要收,不過30億仲要淨係比大陸旅客就唔好收呀﹖

再者,講到用者自付,今年阿波叔係預算案講,點解要調高飛機乘客離境稅呀﹖係因為 部分政府收費未有按機制調整,以致未能充分反映成本及體現「用者自付」原則。咁過境客係珠海落完機再用香港機場就唔洗用者自付呀﹖

又再講返機管局。

我就算當你話過境豁免個邏輯成立。我就算當中轉大樓真係可以增強咩香港國際機場航空輸杻角色 (我特登打錯字既)。不過,你用30億攪個咁既野,係估計2025年有143萬人次使用。咁而家係得個幾萬人用,你個大樓個30億真係有幾多經濟效益﹖講效益,就真係有排輸。

你睇下阿機管局前行政總裁林天福由2014年上任去到2024年唔撈轉做機管局主席,佢咁多年扲左幾錢人工﹖

佢係最後個年,即係睇返2023/24年報,佢既基本薪酬係699.7萬,表現酬金係346.1萬,再加退休福利係91.7萬,總數係1,137.5萬,即係過千萬﹗

佢2023,都係過千萬人工;今年做主席,唔計仲扲左幾個月行政總裁份糧之餘,都有83.4萬董事袍金﹗

扲幾百萬表現酬金,咁佢有咩表現﹖佢咁多年黎既表現係,配合政府攪三跑收你機場建設費、T2用左十零年就收皮 (佢2014年上任,T2係2019年配合三跑先收皮)、上面個中轉大樓用30億不過就可能佢下世先會追到個目標使用人次。

你仲未計,三跑有幾多貪污呀工業意外呀勞資糾紛呀,真係成個機管局既管理係幾咁出色 -- 上面條LINK個工頭貪污就係細單野啦,衣個首席高級經理係咩層級既人呀。我唔CHECK啦,WIKI話林天福自己都係三跑道系統及工程委員會既委員 (我相信佢都係主席)。

佢咁既精彩表現,真係應該每年比多千零萬表現酬金佢啦。

最後,都仲未講最精彩個樣﹕阿林天福之前攪航天城就有份隊臨新世界,攪到而家蝕讓11SKIES輸50億都要去做。林天福上年尾同政府又想玩機場城市,今次又有邊個會落搭,可以做低埋佢丫拿﹖

ANYWAY,機管局賺錢呀,不過都係分錢比政府,唔會減返機場建設稅比你,班友更加唔會減自己人工,表現酬金更加會扲足。

所以,上面既都係廢話,與你無關。

最後,原本淨係想講派息同離境稅,不過醒起個中轉碼頭,講起就忍唔住講多句,變左打咁多字。

頂,浪費時間 -- 不過機管局既精彩之處,咁多年黎,都唔係好多人講,連林超英之類都淨係講三跑。個中轉大樓就當年講野既人,都走左或者坐完監冇耐,而家班講野既尊貴,就緊係歡迎大灣區融合,香港機場要做國際輸輸輸輸杻啦。

至於機管局有錢賺之下要點做﹖下面陳恒鑌話應該要研究減下機場建設費喎﹗而家派左息呀,你夠唔夠擔叫政府將個派息分返落去對沖個建設費,等旅客收小D丫﹗

講咁多野,又係廢話。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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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管局上年度賺近25億元 議員倡探討下調機場建設費刺激旅客數字
发布日期: 2025-07-16 22:00

财经

香港航運交通持續復蘇,機管局上年度賺近25億元,增加逾五成,十年來首次向政府派發股息,共13億元。 

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應該乘勢探討下調機場建設費,刺激旅客數字、帶動整體收益。機管局回應指,機場建設費收費水平會一直維持,徵收至還畢三跑項目相關借貸。 

每逢長假,機場也逼滿旅客。機管局年初曾指,赤鱲角機場在高峰日子,單日旅客數字已恢復至疫情前水平,達到20萬人次。 

 局方公布2024/25年報,期內接待了5,490萬人次旅客,按年多了約兩成二;貨運量升一成,達500萬公噸;飛機起降量逾37.3萬架次,即平均每天過千班機、升了兩成。 三個數字也錄得雙位數增幅,上年度亦第14次成為全球最繁忙貨運機場。過去一個年度賺了24.57億元,是連續第二年有錢賺,按年多賺逾五成二。 

機管局為了興建三跑,2016年8月起向離境旅客徵收90至180元機場建設費,按長短途、艙等去收取不同價格。 

 因客運量增加,上年度這項收了旅客近29億元,多了近兩成二。局方仍有9.34億元機場建設費未使用,將用作支付三跑系統建造。有議員就建議可以考慮調整收費。 

 以短途為例,廉航機票去曼谷,單程票價120元,但各項附加費和稅項另外要428元,最終收548元。其中機場建設費佔了總價逾一成六,認為減價可吸引旅客訪港。

民建聯新界西南議員陳恒鑌指出:「我認為若我們減少許,吸引更多乘客用我們香港機場,去做一些研究,減一些價,是否可刺激多些人來,令到賺的錢可能相對現時收得更貴而更好。不過若減價後,也沒有很多人來,變成雙失,我認為要留意。」 機管局今次亦是繼2014/15年度,再次向特區政府派股息,今次派了13億元。

2025年7月18日星期五

簡單經濟邏輯 (3)

講D真係我想講既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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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講既係衣樣﹕

有聲音擔心政策下分間單位供應減少,導致租金上升。何永賢預計,隨公營房屋、簡約公屋等陸續落成,有信心房屋供應足夠。「這個想法很單一,這個單位面積改正之後它的成本是否直接轉到租客?但剛剛我們解釋過,要放大大局,在大局當市場和今天是完全另一個環境,四年後,四年後傳統公屋、簡約公屋全面出現的時候,量、供應、選擇多了那麼多的時候,其實租金就會在數量上會調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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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係上面講既「有聲音」或者何永賢direct quote既,都係廢話。

好耐之前都講過,劏房既租金,唔係由佢既成本去定。定租金既主要因素,係佢既替代品,即係供求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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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之前,先講下而家租賃市場。

下面係兩幅好簡單既租盤圖,我頭先用左5分鐘去search出黎﹕




咁我click左入去睇左幾個大角咀既盤,而家化身地產經紀,搵幾個盤出黎講下呀下﹕

1.第一幅圖第二個「分間單位2房1廳 新淨 光猛多窗 有雪櫃洗衣機」值得講,因為佢應該係必發大廈一開二個種單位,所以實用都有220尺,租金就8500,咁個discripion都話比你聽有齊加私;衣個位去旺角太子地鐵站,唔洗10分鐘。另外,咁樣兩房法,冇窗台舊樓,睇相,兩大兩細都肯定OK的。

2.第三個「***恆昌中心工作室有窗有廁,可約睇.***」,一睇你就明我想講咩啦﹖工廈,建築面積390尺,租金6800 -- 衣個唔算過份,下面有個仲過份類似既野。丫,睇佢內文,衣個野係港灣豪庭對面,九龍殯儀館後面。

3.第五個「有升降機實用套房 備洗衣機位 鄰近地鐵站」,就係傳統意義上既劏房 (咁其實第二個都係既,不過一盤正常劏房好小咁大),有電池爐有廁所,咁中英樓係近大角咀道個邊,130尺實用,5199租。

4.第六個 (即係第二張圖)既「((大同新村))唔使一萬 大大間有梗廚 有匙即睇」,其實就係上面第五個既附近,係完整單位,250尺實用,9000蚊租 -- 即係上面一開二既劏房就尺租貴幾蚊,都合理啦。

5.第七個「罕有複式特色工廈 靚盤難求 有匙即睇」,同第三個一樣,又係工廈,不過唔係我最想講個個。ANYWAY,都係近殯儀館,建築面積466尺,租金9300,抵死在既係,衣張thumbnail都睇到,佢係整左個閣樓比你訓添﹗又再anyway,click入去話佢樓齡有11年,睇相又唔似。

6.第八個,亦係最後一個,更加係我最想講既「筍盤」﹗衣個「大角咀宏創方」,面積296 (冇講係米實用),租金6800,獨立洗手間,樓齡只係6年,絕對係新靚正,個價錢真係無敵﹗係第二個PAGE有介紹BREDFORD話係甲級工商廈。如果BREDFORD係甲級,咁衣個宏創方就肯定係。

7.最後,上面幅圖冇既,不過講到大角咀新樓,個批利奧坊細單位,即係200尺開放式單位就12000蚊租,早一年租未升就唔洗1萬;求其係28hse再search,澳運站上蓋既帝柏海灣第二期高層海景單位竟然只係10,800租金 -- 咁應該係劏出黎或者淨係租一個房個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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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完咁多唔同類型既樓盤,都知我想講乜啦﹖

1.好多九龍區新既私樓,例如大角別利奧坊個批,SIZE同大劏房差不多,都係200尺左右,月租之前唔駛一萬,而家係萬2蚊。如果兩個人合租,每人100尺,比6千蚊,就係貴小小既劏房價。

1.2. 你話大角咀都遠,咁海壇街個批咩海柏匯細單位都係11,000蚊;直頭3分鐘到深水埗地鐵站不過起到九唔搭八既AVA直頭10,800租 (不過得150尺同埋個則真係九唔搭八)。

1.3.唔講大角咀,中九龍幹線要預留capacity去應付既啟德,有海量 -- 仲要係太平洋個隻-- 新盤都係300尺15, 000內租金。

1.4. 要再平,唔嚴遠,青山公路最出名既除左有新地掃管笏爛尾盤之外 (車CAM人上星期又出左片講佢仲停緊工,咁仲唔係爛緊???),青山公路個批咩 緹岸 之類,8,400就租到個開放式單位,淨係考慮個單位內籠同埋屋苑設施,就真係超級抵。

1.4.1. 衣批海量單位既數見,可以比美啟德,個供應係多到大西洋個隻。不過,附近真係乜生活配套都冇,所以先咁平 -- 之但係個位去機場返大陸又OK既。

2. 上面衣類海量供應既新私樓,其實就係舊樓既租金上限CAP。所以,乜春大同新村深水埗太子旺角油麻地周圍既舊樓,如果頂盡200零尺,就租金最盡都係1萬蚊頭,唔會貴過衣批新樓 -- 除非係好新淨同好靚裝修或者location啦。

2.1.衣個,亦都係上面正常劏房既租金cap。

2.1.1.一方面,如果我係舊樓業主,一個2百尺單位我租金收1萬蚊左右;另一方面,如果我將佢劏做兩間每間一百尺,大約收租都係5000蚊左右 (其實就係上面中英樓個劏房單位市價)。咁我劏完之後,同我而家收租差不多,咁我冇咩誘因去劏做兩間。

2.1.2.而家立法係劏房最低面積要8平方米,即係86尺,咁要劏既難道仲大,誘因仲細。咁所以,你應該唔會再見到個劏房供應會無啦啦大增。

2.1.3.需求方面,咁而家九龍區劏房平均租金係around 5200。咁如果「有聲音擔心政策下分間單位供應減少,導致租金上升」,如果我係租客,咁我會點﹖

2.1.3.1.如果我係社企例如衣個侖居,我會租上面 220尺兩房不過租金只係8500既必發大廈,之後租返比兩個住緊劏房既人甚至家庭 -- 我收返佢地每人4500,仲每個月有錢賺添。

2.1.3.2.如果我純粹一個後生住緊劏房,如果真係加租由5200加到6000,咁我會搵多個朋友,一齊用萬零甚至萬五蚊租利奧坊一房之類既新樓,除返開都同而家劏房租金差唔多 -- 如果唔一定住新樓,萬五蚊就會搵到唔錯既兩房洋樓,再舊D既例如上面既大同新村,就萬一蚊都有兩房。

2.1.4.再唔係,我可以租上面宏創坊或者較舊既工廈,都係貴1千幾百。

2.1.5.如果你話貴1000蚊又點會有人租,仲有好多方法,名城係劏房之城就固然經典 -- 頭先一SEARCH,衣個最新既報導就仲痴線,用窗簾將個3房單位租比8個租客,每間房以月租5100至7200元計。

2.1.5.1. 而家劏房規管係唔攪床位,上面名城做 床位出租,係唔會受到規管的 -- 諗出黎既衣位天才,應該都係大陸人,事關大陸大把工廠呀大學宿舍呀都係咁款 -- 咁幾個專才同學WHATEVER夾埋租床位,都OK啦。

2.1.5.2.又再如果,我幾十歲人,係深水埗做看更,唔想租名城或者靚床位咁貴,我都係求其搵地方住就算,米租深水埗床位囉,幾千蚊攪掂。

2.1.6.咁亦所以,結論係,就算規管劏房會令劏房數目小左,不過係海量細單位私樓同埋工廈單位十九幾萬樣代替品供應之下,其實正常劏房個租金都係CAP住左,就算係加都唔會好多。

2.2. 不過,咁衣度,就係另一個問題﹕規管劏房之後,因為個租金上限會有上面好多代替品CAP住,所以正常劏房既租金上限點升都有數計 -- 就算點升,都唔由而家平均5200升到7千,甚至升到近6千我都好懷疑。

2.2.1.之但係,因為唔規管床位,咁最差個種籠屋類床位會加租,個幅度就唔知點,不過相信會比上面講既正常劏房租金上限高。

2.2.2.個問題會複雜,因為名城個例子話左比你聽,租唔出個批AVA呀甚至海壇街個批 (而家愛海頌500尺2萬蚊租),真係可以諗下學名城,變身做出租床位 -- 不過名城就係學生盤出名,又係東鐵沿線,學生夾份會易D;愛海頌個位就煩D,要搵人夾床位都煩 -- 所以床位出租供應未必會因為需求上升而增加 (未必咋,「市場智慧」衣家野好難講的)。

3.ANYWAY,上面想講既係,因為有海量潛在替代品既關係,其實替代品先係劏房租金升跌既關鍵。如果市區劏房真係升到近8千蚊,我真係情願租市區舊樓成個細單位、搵人夾租3百零尺新樓、甚至去租青山公路個批靚新樓。再唔係,睇下到時愛海頌會唔會變床位之城,會既就租 -- 當然,都係個句對於床位租值,我就唔敢估啦。

3.1.而好吊鬼既係,當何詠賢話,「四年後傳統公屋、簡約公屋全面出現的時候,量、供應、選擇多了那麼多的時候,其實租金就會在數量上會調節下降」,其實某程度上都係上面講既野。

3.2.不過,佢講既供應量調節,係唔需要睇4年後。而家海量新樓供應,其實都影響緊舊樓租金 -- 個租金指數衣年係不停上升,不過個A類物業個九龍同港島平均租金 (即係4百零尺以下細單位),其實係上年破頂後回落左,你可以自己去睇個EXCEL,真係會CAP住個舊唐樓同劏房租金。

3.3. 而更加吊鬼既係,如果佢真係相信 傳統公屋簡約公屋咁把炮,未來4年會令到劏房租金下降,咁你就要問﹕如果真係好似佢咁有信心令到租金下降,咁到時仲會有人做劏房咩﹖到時要還原又要每年認證喎。

3.4.如果租金好似佢咁EXPECT會跌,劏房供應米下降。之但係,如果需求仲係度,咁個租金會點﹖

4.用返我一直以黎既講法,上面講既替代,其實仲有一個重要因素,就係location。佢講既咩傳統公屋簡約公屋,好多都係新界,係取代唔到市區低租值住屋需求。所以,上面講既青山公路新樓,先會跌到8千蚊就租到 -- 都仲要未必有人租。

4.1.而阿前特首振英夫人攪個檔齊惜福可以將啟德個過渡性房屋攪到成PAT屎咁,就更加係冇野講 -- 而佢攪個檔過渡性房屋原來要租戶交差餉,就更加係一流。

4.2.所以,當佢講咩「傳統公屋、簡約公屋」對租金影響既時候,其實佢係九唔搭八,唔明個市場調節係咩回事,更加可能一時唔記得點解市區有劏房需求。

5.最後,結論1係,就算有幾多公屋簡約房屋都好,其實劏房係唔會消失。因為,始終,location都係問題,除非你話北部都會區好勁,以後會有超級多基層工作機會。如果唔係,就算我有間天水圍公屋,如果我仍然要係深水埗做保安,咁我都會租個劏房或者床位比自己住,都唔願意每日返完12個鐘頭之後,要搭成個鐘車返天水圍訓覺 -- 幾年前唔知有線新聞定咩做過故仔,就講過類似既野。

6.結論2係,除非ava之類既私樓跌多兩成租,如果唔係劏房仍然會有需求 -- 同location有小小關係既係,真係好多留學生,外國人黎香港,真係要租劏房 -- 如果唔係,當年壽臣山點解有劏房出現﹖除左報導入面講既要讀護士學校既兩個姐姐之外,仲有好多冇房屋津貼既EXPAT都負擔唔到香港既租金的。

6.1.就算你話而家政府想將商廈改做學生宿舍,其實都只係處理到好一部份個個留學生劏房需求。名城個種劏到阿媽都唔認得既環境,會繼續出現的。

7.結論3係,除左何永賢之外,我都唔信班社工講既野,講咩規管劏房之後劏房供應減小,之後劏房租金會大升。

7.1.再者,佢地成日講,因為預期租金大升,所以規管劏房同時要有起始租金。咁既話,就係經濟常識都會話比你聽,樣衰呀似道友呀一條友隨時會走佬呀,總之係貌似麻煩既,我就唔會租比你。

8.最後,唔係抽水,何永賢係大半年前講規管劏房時,就話「分間單位市場租金變化很大,全港劏房平均租金由去年5500元下降至今年5200元」。

8.1. 你睇差估署個統計表,其實都睇到類似情況﹕個情況係咩﹖米係 當香港個租金指數衣半年不斷爆升,衣年幾又有咁多簡約公屋過渡性房屋,不過個劏房租金其實都冇乜大變動。

8.2.就算你話租約期有影響,不過成年啦喎,個劏房平均租金其實都係AROUND 每平方米440咁random walk呢。

8.3.衣套咁既規管劏房制度,規得黎又好多野冇處理 (工廈呀床位呀之類啦),咁市場會自己調節,所以好多野都好難估既。

8.4.不過,佢到今日審緊劏房條例時,都仲話「由今年初比去年初,已經看到劏房租金有些下跌」,就真係各取所需 -- 統計署個表,2024年1-3月 個平均月租係5200,今年就係5300;每平方米月租呢,都係由上年1-3月既431升到今年1-3月既444。

8.5.佢講既「今年初比去年初」,係想講邊個月呢 -- 衣幾年所有D官講數字出黎,都要小心D聽。

9.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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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多句﹕

市建局前排係海壇街同恆地有個盤,竟然節墜到要變身做青年旅舍,不過就月租4310到6630。衣個應該影響到市建賣樓分成,不過唔講衣樣,衣個又係上面講既劏房替代品既例子 -- 雖然個量就唔多,不過青年宿舍加加埋埋就點都有影響既。

況且,其實衣個青年旅舍,係供應角度,米同名城床位一樣囉。市場衣家野,係同侏羅紀一樣,life will find its way out。

簡單經濟邏輯 (2)

上篇文SAVE左好耐,而家先講兩句。

講經濟邏輯前,先講佢direct quote衣句野﹕

「你劏成這麼小,劏成10多個單位,沒錯,還原的成本一定是多點,但是你想想過往收的租金經過這麼多年。其實這方面社會有要求,希望基層大眾有需要時居住空間都有基本的衞生條件、基本的居住空間。」

佢衣句野真係好un耳。

先講簡單邏輯,我收左幾多年租金,係過去的,同我而家係米還完成本,去做野要合乎返法例要求,係冇關係的。

即係,你可唔可以同誠哥講,你百佳賣左咁多年野賺左咁多錢,黎緊一年可唔可以大平賣所有野唔收錢﹖

又或者係,你公務員過去賺左咁多年「高於市價」人工,今年不如凍薪丫。

再者,再正經小小用政策含意去講﹕

用佢邏輯,我唔講以往我收既租可能係友情價收「小過市價」或者唔係成日加租,咁係米政府要體慍我,資助我合乎法例啦。

我淨係要問,係米如果我經營既劏房係小過,SAY,3年甚至只有1年,我連本都未回既話,咁政府係米會津貼我還原成本﹖唔係既話,你講「但是你想想過往收的租金經過這麼多年」係咩意思﹖

再者,佢個前提係「你劏成這麼小,劏成10多個單位」,咁如果我好有良心,淨係4百尺一劏3,咁要還原合乎法例都唔係好多錢既JAK。咁我咁有良心,你幫我出錢丫。

唔係既話,你講D咁既野,係情緒勒索呀﹖

簡單經濟邏輯 (1)

簡樸房|不憂租金上升 何永賢:放大全局、信房屋供應足夠

【有線新聞】房屋局提交《簡樸房條例草案》,2027年3月起不可出租未登記劏房。局長何永賢指,劏房租金較三年前下跌約2%,有信心一系列房屋政策下不會令劏房租金上升。

房屋局明年3月開放登記和認證分間單位,標準包括面積不可少於8平方米。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指,全港11萬個分間單位中,約四分一不合格,需要改裝單位。「你劏成這麼小,劏成10多個單位,沒錯,還原的成本一定是多點,但是你想想過往收的租金經過這麼多年。其實這方面社會有要求,希望基層大眾有需要時居住空間都有基本的衞生條件、基本的居住空間。」

她提到只有一份租約的分間單位不受《簡樸房條例》規管,「為甚麼有這樣的想法,因為我覺得很貼民情,事實上有些老業主真的想租給學生、賺一點,他自己在這裏住,這些我們不太擔心。他自己在這裏住、一個學生,衞生條件不會太差,他自己也住在這裏,有時有第二種人情味。」

有聲音擔心政策下分間單位供應減少,導致租金上升。何永賢預計,隨公營房屋、簡約公屋等陸續落成,有信心房屋供應足夠。「這個想法很單一,這個單位面積改正之後它的成本是否直接轉到租客?但剛剛我們解釋過,要放大大局,在大局當市場和今天是完全另一個環境,四年後,四年後傳統公屋、簡約公屋全面出現的時候,量、供應、選擇多了那麼多的時候,其實租金就會在數量上會調節下降。」

她提到元朗攸壆路簡約公屋全數1,100多個單位已經派發鎖匙,有一半人由劏房遷入,生活環境得到改善。

2025年7月12日星期六

排頭兵出事了﹗

衣單學校宣佈停課實在太好笑,咁點都講兩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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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講林世雄個時,已經用天文台做例子,話佢地已經做左所謂改革既排頭兵,8號風球都可以早成日去宣佈,仲可以講定幾時落波。

今次,阿改革排頭兵終於出事 -- 當然,嚴格黎講,係阿陳國基出事,而非天文台出事啦。

咁好簡單講下幾樣。

1.先講陳國基,衣種米係 (擦 )大陸 (鞋) 文化,又或者係紀律部隊文化,又再或者係而家個政府文化。

1.2.即係,就好似國安咁,社會安全係最重要,咁要以結果為目標,米所有野都係芽都未出就要收佢皮 -- 一路衣樣野都冇乜人理,係今次攪著民生野,米比人媽差囉。

1.2.1.你諗下,如果將陳國基講既「寧安全、莫後悔」套落去國安度,又係米fit曬﹖

1.3.當然,政府衣種文化,之前都冇人咁媽差或者冇人理,除左抄牌之外﹕之前QUOTE過,阿蕭前處長講抄牌抄再要講破窗效應,其實都係衣類思維。不過,抄牌都可以話係一小攝人,同埋都可以用「犯法就係犯法違泊就係違泊」去SPIINT左去;

1.3. 不過,ANYWAY,好攪笑既係,如果真係報導所講,委員會成員周三會議上收到雨量預測時「嚇親」,就唔該係全港停工,唔好淨係停課囉。

2.第二個講既係 吳秋北,佢 就貫徹工聯會既態度,佢話 -- 政府始終要有決定 -- 即係政府做乜我都要支持。咁,係米同當年譚耀宗講廿三條一樣呢,政府繼續或者撤回或者延期廿三條,佢都係支持。

3. 江玉歡正呀,佢話 --但極端天氣應特事特辦,避免美國得州水浸事件 -- 佢講極端天氣衣四隻字就正,就係成件事既重點。因為,政府都係咁SPIN,話而家越黎越多極端天氣,所以今次就係例子,就係要個委員會出動,要超前部署。

3.1. 江玉歡提到既 極端天氣 非常精彩,原因係,米係囉,德州水浸先係極端天氣架麻。如果真係好似天文台咁講,「周四五全日降雨量或逾390毫米」,即係一日2百毫米既雨,又點同德州水浸比﹖人地浸既,係成條村浸到二樓咁高喎。

3.2. 再者,我求其GOOGLE「超過2百豪米雨量」 -- 冇錯,我係打錯字的 -- 都出左天文台衣個RESULT。

3.2.1.你睇個表,「當日最高一小時雨量紀錄」個欄,其實天文台自己都講,由1984年有紀錄已來,特大暴雨都出現過9次;大暴雨就出現過百次。衣兩類暴雨,講緊既係一個鐘頭內既雨量係超過一百毫米,而唔係全日二百毫米 -- 咁你話,咩委員會嚇親,係米佢地心血小定本身弱智丫拿﹖

3.2.2.究竟而家無里頭SPINT講既咩極端天氣 -- 個兩日390毫米雨量 -- 係真係咁極端要特事特辦,定係有人九唔搭八要學大陸乜都要超前步署丫拿。

3.2.3.又再政策上黎講,而家個制度,應對返之前咁多次,其實除左2023年個次水浸之外,有邊次係有大問題 -- 就算回帶回到九唔搭八既山竹,其實反而同大雨無關,唔知算唔算咩極端天氣。

3.2.4.所以,無啦啦攪個咩「應對應對極端天氣督導委員會」,仲唔知點解攪到佢係咩情況下有權override而家警示既制度,就真係精彩。

4.江玉歡之後,民建聯郭玲麗就最精彩,佢話 -- 稍遲一點、盡量準繩才通報停課決定 -- 米即係而家教育局6點決定停唔停課既制度囉。

5.新民黨何敬康又係貫徹佢既態度 -- 超前部署之餘可隨機應變,降雨量好轉時,政府也可收回停課決定 -- 其實同吳秋北一樣,係廢話。

5.1.不過,佢出位在,係喎,我下午宣佈聽日停課,夜晚見無雨就12點話唔洗停課,咁你米照樣攪畢業禮囉 -- 我宣佈停課時你取消曬所有野﹖咁米夜晚12點打返曬比所有VENDOR叫佢地聽朝繼續行囉。你話,佢係米弱智丫拿。

6.總結既係,我冇評阿政治學者盧兆興,事關我都想問下佢,可唔可以預測下 下個禮拜一恆指係升定跌 -- 我已經唔問佢係升幾多點或者幾多PERCENT。

6.1.即係,米痴媽根啦,唔講衣類暴雨,就算講咩台風,你估又係咁易估呀﹖梁榮武講咩「完整颱風雨帶分佈相當均勻對稱,預測颱風雨量時較有把握,但由於「丹娜絲」是熱帶氣旋殘餘,雨帶分佈很隨機」,其實都要帶頭盔講台風都要講到「較有把握」,就知估雨量其實係咩回事 -- 就算係台風,個雨帶行過小小,其實估雨量都估錯曬啦。

6.2.所以,個新聞入面話,「天文台當時有提出預測暴雨困難,有可能偏差」,就真係可圈可點 -- 究竟佢講既機率confidence level之類係點,之後班友明唔明,再之後點「嚇親」呢,就真係精彩。

7.結論都係﹕

講到極端天氣咁把炮,講到要override埋而家個制度,就唔該你一早話比人聽你甚至諮詢埋議會係咩情whatever可以有衣個決定。你一早講左,上面班尊貴都會繼續插你架啦,不過其他人會插埋佢地,咁你唔洗受曬。

當然,衣種所謂既諮詢所謂既民意授權,係唔需要既,我地要既係行政主導,係要超前部署,我地真係「寧安全、莫後悔」,就好似當年COVID全世界都開放左我地都要帶口罩一樣。

咁所以,下面衣段就係重點,其實係我真正想講既野啦﹕

衣套係大陸就緊係冇問題啦,事關阿習大攪左咁多超前部署,指明左咁多次方向,攪到經濟死曬都唔會有事,媒體社會甚至黨員都唔會媽差佢啦 -- 不過香港衣一刻都未達到衣種咁「有效施政」既狀態丫麻。

咁你要由政治取代以往既技術官僚制度 -- 或者係將個天枰傾斜去政治 -- 就繼續啦。遲下攪咩粵車南下,再用內地方法興建北環線,大把改革創新超前部署之後會出事既野。

而家科學園同創科界其實不停出事,唔係民生野就冇咩人理,不過遲下上面講既幾單,又唔知點啦。

丫,講開又講,科學園又出咩事﹖前排比大陸公司告之餘,最近大陸哪吒汽車破產,好彩既係佢阿媽之前黎香港申請上市就未攪掂啦,唔好彩既係佢同科技園公司又簽左咩合作備忘,阿孫東又要出黎影相之餘,阿哪吒其實仲係香港政府既重點引進企業,比左幾億佢黎香港。

咁你話,香港咁多科技卷呀之類,除左係好多人既大查飯之餘,仲係米大陸創科界既天堂﹖

8. 最後,認真小小講政策。

林妙茵講,話「超前部署」本身是施政的進步,其實我唔同意。超前部署係廢話,係用黎擦鞋扮自己 回應中央改革創新既要求。

如果真係要咩 極端天氣超前部署,最micro講既係成個內容 -- 由你開完會,個決定係點黎,阿委員會主席同唔同部門出黎解畫,其實都係成個「施政的進步」既PACKAGE。

由阿陳國基決定停課,到佢話咩「寧安全、莫後悔」,你都冇見個委員會任何人出過黎見人。

當然,衣個係網誌治港新風氣,好多時新聞公佈都唔會有政府決定,更可況係要見個人﹖

不過,如果7月10日宣佈第二停課,當日個委員會齊人出press 見記者,天文台做樣整幾幅雨量圖講下個機率補低講句「星期五有8成機會大雨2成冇事架不過為左學生安全咁委員會都有咁既決定」,咁係米帶定頭盔會好d﹖

甚至,如果教育局當日已經比人媽差話星期五好多畢業禮會點攪,之後就話都有同學校商量點點點延期補返處理,咁件事係米可以轉小小灣或者唔會攪到咁衰﹖

 (喂,我知,以佢地既智慧對民情既掌握,當日開press個下就緊係唔aware畢業禮啦,不過3點開完press米拿拿聲打比d校長囉,校長唔會咁勇話教育局開press前冇諮詢佢地架麻)

又再遠小小講marco政策,應對極端天氣唔係講件事發生緊要點應對,真係要講預測警示制度。如果佢真係覺得「等待可減低不確定性及避免因偏差被市民質疑,市民卻到清晨五六點才得知最新安排,可能較狼狽」,咁就唔該將衣樣野制度化左佢,以後早成個禮拜就講定個委員會可能會開會,之後大約幾時會做埋d九唔搭八既決定 -- 係今次畢業禮問題上面,其實係冇幫助架,不過你早多幾日講,咁好多野要預備定改,條氣會順d囉。

當然,其實上面都係廢話。攪個咁既委員會,其實都係擦下鞋,顯示下自己係以結果為目標 -- 甚至有人話,停課係為左跨境學童唔係為左你 -- 咁都是但啦。

反正,本質上,由頭到尾,你睇佢地出黎講野,超前部署衣家野係政治,只係話比人聽,佢地已經預備左好多野架啦 -- 衣個係交功課,證明自己有做野。

即係,佢自己都講,唔係暑假到,都唔會咁易宣佈第二日停課,就知道,佢地所謂既決策,要超前部署,其實都係「應該冇乜影響米超前部署囉」 -- 咁今次衰左,以後停課就唔會啦;停工咁大件事,今次都冇出動啦,以後就更加唔會超前部署啦。

所以,所謂既超前部署,其實只係攪笑既口號。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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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2025年7月12日星期六

停課未見雨 陳國基:寧安全莫後悔 稱天文台料最壞逾390毫米 沿用舊制否政界分歧

【明報專訊】港府在預期暴雨下「超前準備」提早一日宣布停課,昨晨天雨不似政府預期,惹來不少人批評。領導應對極端天氣督導委員會的政務司長陳國基解釋,天文台本來匯報昨日降雨量或達紀錄高位超過390毫米,稱「寧安全、莫後悔」。陳又向議員發信息承擔責任,稱撰文解釋因「不想他們(市民)怪責天文台和教育局,決定是我做的!」對於未來應否再「超前」預報,政府未有說法,而政界正反意見也有,政府強調考慮原則仍是安全為先。

政治學者盧兆興指出,當局太早決定停課致爭議,雖未必影響政府威信,但令人質疑天氣預警及發布制度,也要檢討天氣預測準確度。政界普遍認為政府可檢討事件,但對日後是否沿用惡劣天氣既定停課機制則有不同看法。身兼行會成員的工聯會吳秋北形容早或晚拍板是兩難,應改善天文台預測;新思維狄志遠說應沿用安排機制,即使提早停課,應由天文台或教育局專業表述。

面對天文台預警連日大雨,應對極端天氣督導委員會周四中午提前公布周五會停課,但昨日市區戲劇地無雨甚至放晴。

陳:倘清晨始知安排 市民狼狽

領導委員會的陳國基至昨日中午在社交網站以「艱難的決定」為題,發表逾2000字長文解釋。他說,天文台周三預警極端情况下周四五全日降雨量或逾390毫米,即達全年總雨量約六分之一、有紀錄第五高。他指出,天文台當時預測最大的暴雨在昨日清晨影響香港,委員會面對「艱難的選擇」是要按慣常等待不斷更新預報才部署,還是「根據大勢預測作出超前準備」。他說,等待可減低不確定性及避免因偏差被市民質疑,市民卻到清晨五六點才得知最新安排,可能較狼狽。他強調,「保障市民大眾的生命安全是政府的首要、根本任務,這點不容置疑和猶豫」,故委員會選擇提早預警,即使會「做多」或預測有偏差,都要「寧安全、莫後悔」。

遭預測「嚇親」委員聚焦做好預警

政府消息稱,委員會成員周三會議上收到雨量預測時「嚇親」,認為安全前提下要做好預警,天文台當時有提出預測暴雨困難,有可能偏差,但當時大家預期就算偏差,會是雨量可能較預測低,未料到昨日會風和日麗。

吳秋北說,早或晚決定停課是兩難,「點安排都死」,政府始終要有決定。他強調,寧願市民安全好過預測錯誤。

狄志遠倡專業部門宣布易諒解

狄志遠說,今次政府安全系數高一點,當場仍考慮科學根據,至於應提早多少公布停課可再商榷。他認為可沿用過去時間運作處理,即使要提早停課,由天文台及教育局專業部門宣布,市民諒解程度較高。

選委會江玉歡則說,一般暴雨及颱風下可按現行機制決定停課,但極端天氣應特事特辦,避免美國得州水浸事件。她建議政府多解釋何謂極端天氣及準則。

民建聯郭玲麗說,理解當局避免中一註冊日混亂,認為將來可優化,稍遲一點、盡量準繩才通報停課決定,可留有時間空間,未必要即時決定停課。新民黨何敬康則向電子傳媒稱,超前部署之餘可隨機應變,降雨量好轉時,政府也可收回停課決定。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

原文網址:https://news.mingpao.com/pns/%e6%b8%af%e8%81%9e/article/20250712/s00002/1752256625571

2025年7月7日星期一

團隊精神好重要+中九龍幹線 (3)

講起物流運輸政策,咁又再講兩句中九龍幹線 -- 即係而家講既中九龍繞道啦-- 要收錢樣野。

其實,衣單野,就係6月20日上左立法會,份文件都係埋度。

當日討論既議程,就叫做檢視隧道收費。

睇份野,就真係非常攪笑,佢係附件用左個表,係度講咩「初步的主要觀察」黎到去解釋點解有D隧道要收錢有D就唔攪佢住,真係簡約得黎同中學生功課有得比。

不過,又有幾樣精彩既邏輯值得一講。

1.當佢講將軍澳隧道同將藍隧道係米應該從新收費時,佢咁講﹕

政府於數年前宣布,當將軍澳—藍田隧道開始投入運作,便會與將軍澳隧道一起成為免費隧道。政府需綜合考慮整條六號幹線通車後(包括中九龍繞道及將軍澳—藍田隧道)及其附近區域的交通分布、公眾接受程度等,按四大原則進一步分析兩隧應否予以收費。

1.2.佢話兩條隧道要唔要從新收費,係要「綜合考慮整條六號幹線通車後」丫麻。咁中九龍幹線 係六道幹線一部份,不過而家中九龍幹線收費又唔需要綜合考慮整條六號幹線喎。

1.3.而又同時,你見佢講獅子山大佬山或者好多其他隧道駛唔駛收錢,都要考慮大欖剛剛減完價呀,「興建中的沙田T4號主幹路將有助分流部分獅子山隧道及大老山隧道的交通至城門隧道及八號幹線」 -- 如果衣個係暫時唔處理獅子山隧道收費既原因的話,咁「興建中的T2路」都會影響中九龍幹線既車流啦,咁點解而家又要拿拿聲唔等埋T2落成,就即時攪左佢﹖

2.當佢講中環灣仔繞道,就真係一流,點都要全部COPY出黎﹕

.中環及灣仔繞道只有一條主要替代路線(告士打道),與中九龍繞道有六七條替代路線的情況不同。告士打道為港島東西行的主要幹道,即使受惠於中環灣仔繞道的分流作用,現時交通仍然十分繁忙。由於沿線設有多個車輛出入口、巴士站、巴士專線及交通會合點,部分路段於繁忙時段的行車速度緩慢,約為20公里/小時。若中環灣仔繞道實施收費,由於取道中環灣仔繞道或告士打道的行車距離相若,因此預期不少駕駛人士將轉用告士打道,增加告士打道的交通壓力,進一步令擠塞情況惡化。

.中九龍繞道通車後,香港市區(包括港島和九龍)東西方向交通整體狀況和分布或會有所改變,連帶影響中環及灣仔繞道的車流。我們須謹慎評估中九龍繞道通車後的車流變化,盡量減少互為影響的變數。

.收費將影響中環及灣仔繞道的使用率及替代路線告士打道的交通,因此就中環及灣仔繞道應否收費,我們須謹慎評估。

2.1.佢話中環灣仔繞道只有一條替代路線 (告士打道),「告士打道為港島東西行的主要幹道」,其實佢係UP乜﹖

2.2.我由中環去天后北角,唔行繞道同告士打道啦,就去唔到天后呀﹖我唔講任何內街,而家沿金鐘道經軒尼斯道去灣仔天后只係比巴士行﹖海邊成條龍和道經會展鴻興道天橋出東廊又係唔比車行架﹖

2.3.我都仲未計大道東半山個幾條唔係路。咁衣D唔係港島中西區去灣仔天后北角既替代路線呀﹖

2.4.你咁既講法,話咩中環灣仔繞道只有一條替代路線,其實係米話因為兩條路係正隔離仲要係parelle先可以叫做替代路線﹖你話軒尼斯道多車多燈位唔係主幹道所以唔可以係替代,咁界限街又差幾遠呀﹖

2.5.再者,如果真係用你個邏輯 (好似咋,其實我都唔明佢個邏輯係邊),淨係講 中上環繞道入口去繞道灣仔出口 (SAY,由IFC去係會展)  的話,如果唔行繞道,就智力正常既都會行龍和道而非告士打道囉 -- 咁告士打道又點會係個條「只有一條替代路線」﹖

2.5.1.除非你話,你講既中環灣仔繞道,係唔計會展出口囉。

2.6. 上面講既係,由中上環去灣仔天后銅鑼灣,係以區黎做假設。咁如果你話唔用區做假設,唔通真係用返個隧道/繞道出入口point to point黎講替代路線呀﹖

2.7. 咁如果你死都要話中九龍幹線有「六七條替代路線」,咁用返你衣個 繞道出入口POINT TO POINT既講法,咁龍翔道就唔係替代路線啦。

2.7.事關,中九龍幹線兩邊出入口係油麻地去啟德,龍翔道係西邊既入口係麗景青葵公路,之後出口仲係黃大仙,咁係替乜春路線。

2.7.1. 再者,我唔講中九龍幹線油麻地入口既問題,佢個出口係啟德,咁有邊條替代路線個出口又係啟德呢﹖東九龍走廊係宋皇台道做出口,咁都要好勉強先算係啟德囉。

2.8.如果你話替代路線既定義係「隧道兩邊出口」,所以中環灣仔繞道就淨係得告士打道一條替代路線的話,咁唔該就將衣個假設apply埋去中九龍幹線。

3.當然,佢講中環灣仔繞道就仲有樣攪笑野。

3.1.佢咁樣講﹕

若中環灣仔繞道實施收費,由於取道中環灣仔繞道或告士打道的行車距離相若,因此預期不少駕駛人士將轉用告士打道,增加告士打道的交通壓力,進一步令擠塞情況惡化。

3.2.又用google map,由 青葵公路麗景對出入龍翔道去鑽石山苛里活廣場大約10公里,我再拉遠D去到九龍灣就係12公里。

3.2.1. 咁由青葵公路個點去到中九龍幹線富榮花園對出個點,係已經5公里。咁中九龍幹線全長已經係4.7公里,之後再係中九龍幹線九展出口塞返入鑽石山就要4公里,去九龍灣就1公里左右。

3.2.2.即係,由青葵公路用中九龍幹線去鑽石山苛里活廣場,係5+4.7+4=13.7公里,比龍翔道多左接近4公里,仲未計要塞返上觀塘道同彩虹道交匯處既時間;去黃大仙,就仲遠路程唔順路。

3.3.咁用返佢話 中環灣仔繞道收費後就因為同告士打道距離相若所以會令告士打道「擠塞情況惡化」,咁中九龍幹線收錢後距離唔係相約甚至更短既龍翔道會點﹖

.3.4.當然,其實佢份文件有個表架﹕

















3.5. 佢自己個表都話,如果收10蚊,加士居道橋仲係塞到阿媽都唔認得,龍翔道個容車率係會小左不過都係爆錶架 (WELL,佢都好野,估龍翔道會小咁多車)。不過,佢文件又好野呀,係第20段解釋收10蚊既影響時,居然咁講﹕

情景三假設所有車輛全日劃一收費 10 元。中九龍繞道 2026 年繁忙時段的行車量/容車量比率預計約為 0.81,並預計可分流約19%的整體九龍東西方向路面交通,有效紓緩區內現有主要道路(如龍翔道、亞皆老街、加士居道天橋、觀塘繞道等)及地區道路(如九龍城、深水埗、油尖旺區內道路)

佢個表就話加士居道橋仲係塞爆,不過內文就話「有效紓緩區內現有主要道路」- 當然,繼續塞到爆,不過都可以叫做係「有效紓緩」既。

3.6.又再再當然,其實佢文件同之前放風,都一直有個低能既講法﹕「預留適量剩餘容車量以應付未來車流增長」。無論係之前有D擦鞋仔訪問定係運輸署,都有類似既講法,例如運輸署都係咁講﹕

運輸署在社交網站指出,如果中九龍繞道不收費,預計明年啟用初期繁忙時段,將分流其餘道路約23%的總體車流量,使用率接近飽和,行車量或容車量比率高達0.97,屆時將無剩餘容車量應對新發展區人口增加及車流增長。

3.7.即係,我起條路或者任何基建設施體育館垃圾站醫院所有野,最好都係落成個時就唔好打爆個使用率,要收費貴D或者有任何安排,令到個使用率唔好爆滿,以「應對新發展區人口增加」。

3.7.1. 你聽完,係米覺得弱智﹖你要應付「新發展區人口增加」,就設計規劃時計數架麻。有咩理由係我落成完啦,想預留乜春日後提供CAPACITY空間,所以就要收錢或者用其他方式,減低個設施既使用率。

3.7.2.你要作個理由,都作得好D啦,真係當人弱智既咩。

3.8.當然,講到尾,用同樣邏輯,如果中環灣仔繞道唔收錢,係唔想打爆告士打道既話,咁中九龍幹線收錢,令到加士居道橋仍然打爆,又點解唔係問題﹖

4.所以,你話份文件,咁樣寫出黎,係米中學生水平﹖政府冇錢,要收費,米收囉;搵唔到理由,你米純粹講隧道成本開支囉。而家係都要搵理由出黎,不過係中學水平,米即係心虛,兼話比人聽你冇料囉。

5.最後,所有衣D基建呀迪士尼海洋公園呀,政府係扲錢既時候,一定會同你講經濟效益。你一GOOGLE 中九龍幹線+經濟效益,就會見到2017年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衣份文件。

5.1.衣份文件同你講乜﹖佢話,中九龍幹線有好多交通環境效益,小左塞車小左好多廢氣排放呀;跟手係第13頁仲話,「預計在2030年時,行車時間每日可節省約12萬人次小時,相等於全年約30億元的經濟效益」。

5.2.每年有30億經濟效益喎﹗咁你收10蚊就只係有2.57億收入,咁但係收費後減小左既車流,你估衣30億會小左幾多,收費後可唔可以COVER返丫拿﹖

5.3.即係,扲錢起基建呀扲撥款去比蝕硬既海洋公園,就要講衣D無形既經濟效益。而家要唔要收隧道費呢,成份文件就唔會有衣D野囉﹗

6.完。今次係米簡潔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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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最後,差D唔記得講,補多句。佢份文件第12段咁講﹕

預計明年全線通車的中九龍繞道為九龍東西行提供便捷的新幹道,大幅縮短行車時間,例如油麻地隧道預計可把九龍灣至油麻地的行車時間由約 30分鐘大減至約 5 分鐘6,能節省燃料費14元或以上,有效紓緩目前中九龍地區內主要道路的交通擠塞。對於廣大駕駛者而言,使用中九龍繞道的路程短,路直少彎,有助顯著節省燃料費和時間,對用家有很大吸引力。

而家油麻地去九龍灣就算係早晚繁忙時間,幾時要30分鐘呀 -- 除非撞車或者有特別活動啦。至於節省既燃料費,就真係攪笑。唔講電動車,個10公里唔夠既路,要14蚊或以上燃料費,佢用咩車同油價做標準丫拿﹖

8.又真係最後,其實份文件都仲有好多攪笑野。例如,佢話咩檢討收費完之後得出既「四大重點」,其中一個係「連接機場、港口、陸路口岸等策略性運輸基建」。

8.1.佢係第14段係咁講﹕

不少行車隧道及主幹道(尤其是連接機場、港口、跨境口岸等策略性基建者)現時獲豁免收費,包括青嶼幹線和屯門—赤鱲角隧道(「 屯赤隧道」),以及龍山隧道和長山隧道。政府在考慮四大原則進行收費檢討時,需小心衡量該些隧道及主幹道收取費用的經濟效益,包括該些隧道及主幹道支援經濟百業如物流業和航空業運作的關鍵作用等考量。 

即係,有貨車係機場出黎啦,咁係重要既物流業丫麻,所以青嶼幹線屯赤就唔好收錢。咁但係,D車唔會行其他隧道架﹖咁點解商用車行其他隧道收費又特別地高,佢地由機機場口岸出黎過左個兩條咁「策略性」既橋之後,就突然間唔係「支援經濟百業」,所以過其他橋又要收錢,仲要收貴D添﹖

即係,回帶都要講多次﹕成條八號幹線尤其係而家冇車行既尖山隧道,其實就係為左物流業去做,要打通機場--貨櫃碼頭--新界東北棕地+口岸,所以成個設計先九唔搭八,攪到巴士甚至私家車都小行。

我求其SEARCH,當年八號幹線落成,個新聞稿都係咁講﹕「大橋位處葵涌貨櫃碼頭旁,有助支援香港物流業。」

咁既話,尖山隧道係米策略性基建,係米應該唔收錢﹖

又或者咁講,尖山隧道落成去到而家,個使用量都係成PAT屎咁,物流業唔用佢啦,都仲攪唔到公交優先 (而家話中九龍幹線收費其中一個原因係要公交優先丫麻)。咁阿前運輸署署長暨而家既局長,又需唔需要用政府高層官員責任制 或者 唔知仲存唔存在既 高官問責制去處理下呢﹖

真係精彩既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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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係,完。

團隊精神好重要+中九龍幹線 (2)

七七盧溝橋事變喎,咁打兩隻字。

1.衣篇訪問好有趣,不過冇咩人講,咁有兩樣可以講。

2.第一樣係抽水,亦係較多人講既,「高層官員責任制」。

2.1.話明抽水,我睇完衣樣之後,即時就諗,邊個部門最多強姦呀、嘔完再打下屬呀、貪污呀、醉駕呀、扼OT扼福利丫拿﹖

2.2.如果「這些重複或嚴重性問題不應發生」,咁不過又真係個個月都有,甚至正義既東方報耐唔屎就每日都樂始不收皮報導既話,咁個部門班高層應該點處理丫拿﹖

2.3.當然,你睇下比家超講完之後,七一授勳其中一個焦點係乜﹖係失職官員獲授勳。

2.4.又當然,譚耀宗就一貫攪笑,講咩「遴選會成員譚耀宗:有時可能未必自己負責,她只是主管」。不過,實情應該係,比家超聲稱攪衣個制度,你覺得佢真係有認真諗過得唔得既咩﹖以佢既能力,佢自己可能同自己講,真係有認真諗過,真係WORK架喎﹗

2.5.當然,唔排除既係,攪衣D野,就係名目啦,即係等於大陸打擊貪腐,打極都仲有一樣。

3.第二樣想講既係,睇完,米知林世雄點死囉。

3.1.如果佢仲係度,會有東九龍線,跟手有咁多攪笑既物流運輸政策﹖

3.2.即係,個訪問真係direct quote下面段野,就真係有D料到。你睇完,可以參透下﹕

「你一個人點叻,你唔認同我的施政理念,每日你跟我不斷爭辯,當然辯是為了道理,是為了好的結果而爭辯,但如果因為性格、個人好自我......所以團隊精神好重要」

3.3.所以,明我點解起衣個題未﹖而家真係講到明,「你一個人點叻」都冇用,最重要個樣野係,WELL,「團隊精神」。

3.4.不過,衣個就係某個部門,甚至係AO一直以黎既文化啦。世雄,要服從上級指示呀。明未﹖哈。

4.未完。

團隊精神好重要+中九龍幹線 (1)

李家超專訪|擬推「政府高層官員責任制」 強化公務員主管領導作用 研無加薪等懲罰

政情
 更新時間:06:15 2025-06-13 HKT
發佈時間:06:15 2025-06-13 HKT       

李家超專訪︱本屆政府上任快3年,行政長官李家超接受《星島》訪問時透露,正審視建立「高層政府官員責任制」,強化政府部門主管、高級公務員的領導作用,並與現有制度結合,以提升政府治理水平。至於懲處機制,他指首先要找回責任誰屬,而政府每年會評核公務員表現,懲罰方法很多,舉例說無法加薪等,具體工作由政務司司長負責。

李家超讚現有團隊支持和落實其施政理念
李家超表示,十分重視提升治理水平,因此提出「以結果為目標」理念,希望司局長及管治團隊支持和落實。政府高層去年「地震」,文體旅局及運物局換上兩名女將掌舵,李家超形容,現在整個隊伍支持和落實其施政理念,這十分重要,「你一個人點叻,你唔認同我的施政理念,每日你跟我不斷爭辯,當然辯是為了道理,是為了好的結果而爭辯,但如果因為性格、個人好自我......所以團隊精神好重要」,否則他難以完成多屆政府希望完成的工作,例如《基本法》23條立法。

建「高層官員責任制」 針對重複、嚴重性問題
除了問責團隊,李家超指政府部門亦要有較大的「全方位投入」,提到看過申訴專員、審計署報告,知悉前線有疏漏,「如果一些疏漏事件重複出現,或多年未改善,領導是否有發揮到他應有的領導作用呢?」翻查資料,申訴公署今年4月發表調查報告,揭發屋宇署收到勞工處提供的建造業承建商定罪個案後,竟誤以為要收到詳細資料才跟進,致10年間只曾就一宗個案向承建商作紀律處分,令社會譁然。

李家超提出建立「高層政府官員責任制」,指公務員聘任制度雖與政治任命的司局長不同,但「責任制」要存在,要求部門領導發揮其領導責任,「特別是重複性、嚴重性的問題,不是單一事件那些」。他說政府有十幾萬公務員,「有人犯錯,在任何機構都會,我們矯正便可以」,他所針對的有領導角色、在高層發揮領導責任的,強調若日常管理工作做得到位,「這些重複或嚴重性問題不應發生。」
    
問及有何具體懲處,是影響其官場升遷,抑或有更嚴重處分?李家超說首先要找回責任問題,「看看是否願意承擔」,而懲罰方法有很多,「在公務員體系,特別是高級公務員,他個人的尊嚴其實已經很重要。」他指會研究不同方法,政府每年亦會審核公務員表現,「譬如可以懲罰無人工加」;倘涉及紀律性問題,會有紀律懲處制度。他期望新制度與現有制度結合,強化政府整體管治。

改變政府起初有阻力 「改變是高深藝術」

回顧上任3年工作,李家超指已改變政府的文化,強調領導的重要性,舉例建立「全政府動員」機制,當有危急事情要做,而特首明確說明是重大事件,所有人就要團結一致、思想一致做好工作。他以惡劣天氣地區水浸為例,過去使用傳統方式可能需一至兩星期處理,現時更有效率,不足兩天已完成。

對於改變政府文化有否遇到掣肘,李家超表示,不論是公務員或是私人體系,一定有阻力,因為有理念問題、舒適圈心態,但強調「時不我待」,香港經歷疫情、2019年黑暴,社會發展失去很多時間,故政府要做很多解說。

李家超坦言推動理念初期未必全面認同,例如當召集公務員清理水浸地方,有人有保留,但實行後大家都認同,強調任何改革必須要領導和實踐。他指當數目越來越大、變成主流,旁觀者也會參與,形容「改變是高深藝術」,感謝團隊支持,「如果無其他同事去支持,你都好難做。」

記者:陳嘉洛、黃子龍、陳俊豪

攝:伍明輝、蘇正謙

來源網址 : 李家超專訪擬推政府高層官員責任制-強化公務員主管領導作用-研無加薪等懲罰 | 星島頭條
https://www.stheadline.com/politics/3464113/

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

寄語前總監熟讀《市區重建條例》(7)

原本見到阿前總監係NOW個訪問就想講兩句。不過,廢事打字打咁密,之前就唔講;今日得閒,先寫兩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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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個post既NOW新聞訪問,真係話比你聽咩叫老屎忽。觀塘攪到成PAT屎唔關我事都要我道歉呀,又話接任個位唔該熟讀條例呀。

咁佢都未攪清楚,佢既然係市建局行政總監,佢道歉係代表個機構,而唔係佢個人。咁,所以咩叫「而公開道歉(的事)又不是我負責,因為在我未上任前,更改了設計圖則」。

再者,唔好修改歷史,當時講既唔單止係咩更改設計圖則;區議會包括埋班左仔唔妥你既係,你修改完圖則,上左城規會啦,不過之前冇做任何諮詢,冇落區議會。

網上好彩仲有紀錄,不過衣個係無線新聞,唔知會唔會好似政府做法,好多野都好快下架,好快消失。

咁,拿拿拿,我QUOTE多個新聞,睇返當時仲係區議員而家係尊貴既顏生點樣媽差你。

當然,講返正題,唔係抽水,以佢mentality,真係會覺得同區議會班低智既人講野,都浪費時間啦;如果件事而家發生,又當然冇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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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係第二個post,佢咁講﹕「計劃年內啟動「樓宇復修新策略2.0」研究,探討是否透過立法或修訂涉及樓宇保養的相關法規」。

咁你熟讀下市建局條例,有邊個市建局宗旨或者職能係話,市建局係需要及可以研究「涉及樓宇保養的相關法規」﹖

我特登quote好多衣D法定機構既條例出黎,(1)消委會、地監局係冇研究法規衣樣野;(2)保監局就含糊小小,係講「考慮與建議對與保險業有關的法律的改革」;(3)競委會同證監就寫得最直接,話明係向政府提供意見;(4)我冇QUOTE既積金局under積金條例都有類似既野。

所以,你見前幾年SFC同政府一齊攪加密貨幣平台立法攪左JPEX事件出黎,最近仲唔知點解攪到國泰君安無啦啦可以發產擬資產牌。

同時,你亦都見到積金局攪左好多年都仲攪緊個積金易平台,衣樣野係制度改革,同埋要修例再加上問立法會錢;近排攪網約車阿競委會都要走出黎講野,阿主席仲講明衣個係佢地既法定職能。

不過,市建局職能入面,有邊忽係做政策或者係修改法例建議﹖

當你睇到佢係第二個POST講,「韋志成續指,在體制安排上,由於樓宇老化的數量只會有增無減,「樓宇復修新策略2.0」研究亦探討設立專責法定機構,負責統籌、推動和監管所有與樓宇復修保養相關事宜的可行性」,你知唔知佢講乜﹖

佢講既係,市建局要研究設立一個「專責法定機構」,做曬市建局、房協、屋宇署、甚至水務署同消防署相關本來負責既野。

我唔理市建局條例講乜,你當自己仲係發展局常秘﹖你自己研究完,就可以叫唔同政府部門黎接旨聽你意見呀﹖

再者,我特登QUOTE長小小個保險業條例,係想話你聽,法例可以修訂增補,保險業條例係2015年大修,係要成立保監局取代之前既保險業監理處 -- ---

雖然保險業條例個條文「考慮與建議對與保險業有關的法律的改革」係2015年大修之前都有係度,不過想講既係,市建局條例要修係可以修,不過就係從來冇大修過,冇講過市建局職能入面係要研究相關法例,仲要玩到咁大件事。

市建局由頭到尾,at least係條例上,都係取代土發公司,做執行市區重建策略實務工作架咋。


3.係第三個POST入面,佢話「對於有意見認為市建局應自負盈虧,韋志成指外界有誤解,強調《市區重建局條例》從沒自負盈虧概念,只列明局方要審慎理財。」

咁米係囉。你而家攪到要咁樣發債,又要政府不停送地皮,咁仲係審慎理財﹖你好意思話自己現金流冇問題,話市建局財政健康﹖

係既,發左債,政府又送地,之後又再攪好多地積比轉移之後,政府又再送地,咁不停LOOP,米冇問題囉。

再者,我特登QUOTE埋市區重建條例第10條「巿建局的資源」出黎。我想問,有邊條條文講到,市建局可以由政府撥地取得資源﹖

以往觀塘市中心或者其他項目入面,送下巴士站公園內街道路都冇乜所謂,勉強都話係發展範圍入面既土地。而家係九唔搭八比個 土瓜灣停車場將軍澳土地比你,仲未計衣幾年長沙灣又比左塊體育用地之類。

咁要熟讀條例丫麻,咁根據條例,政府你憑咩道理法理食據比塊地你呢﹖

再者,政府比資源特登比塊地你,其實都冇所謂 -- 如果你收購既係豬頭骨,冇PLOT RATIO下都要做重建,例如土瓜灣13街之類,咁都算。

不過,你做親既都係有肉食既項目呢 -- 九龍城重建都有肉食架,不過係衰在大貪,一次過做咁大個項目。

再者,就算係講八文樓,原本都係豬頭骨,冇PLOT RATIO淨,係蝕硬,所以咁多年都冇私人收購啦 -- 不過,你早幾年話要攪八文樓重建,都仲要攪埋地積比轉移,令到個項目點都要有錢賺,攪到個新聞標題都話八文樓會由蝕變賺二三百億。

咁你話,你仲好意思收政府咁多無償資源﹖

再補多句,就算你睇條例第10(1)(b),入面講到市建局既資源可以係「(b)巿建局為其宗旨而收取的所有其他款項及財產,包括費用、租金、利息及累積收入」。不過,衣度擺到明係講,市建局收購得返黎同埋重建後得返黎既物業資產;衣句野又點會係話政府比佢既土地資產呀﹗

當然,而家好多野都好flexible既。不過,如果撥地比市建局個邏輯係立法或者條文原意,咁我有個更加creative既方法去增加市建局資源呀﹕政府將所有冇比領展既公屋商場,全部撥曬比市建局,等市建局有租金收入,甚至痴線到考慮重建埋商場做私樓,又或者唔知點做地積比轉移米得囉﹗

你話,咁樣一講,係米證明,撥地比市建去增加資源衣樣野,有幾痴線呢。

4.最後,係第四個POST入面,佢講到衣樣野﹕

2011年《市區重建策略》中寫得好清楚,舊區更新不是只靠市建局,而是需要所有持份者,包括政策局、政府相關部門、專業團體及業主等一同合作做,但目前似乎只有市建局擔任球員角色,其他持份者都是球證。

都係之前個句﹕2011年個市區重建策略攪左個市區更新平台,份策略寫明「「諮詢平台」將以全面及綜合的方式,向政府建議以地區為本的市區更新工作,包括市區更新及重建的範圍;需要保育的目標;以及進行更新的執行模式等」。

咁個平台建議重建土瓜灣十三街,冇叫你攪九龍城重建,咁你而家開口埋口講個市區重建策略,係咩意思﹖

再者,舊區更新麻,而家淨係得你一個所謂既「持份者」做呀﹖恆地係大角咀攪到利奧坊7期,衣7期項目火星爆出黎架﹖你做深水埗研究,不過近年成條青山道元州街有幾多私人重建項目,又係土星爆出黎架﹖私人發展收既舊樓,入面冇業主份,業主冇合作去做架﹖

另外,係第四個POST入面佢話,「韋志成相信,該兩幅地皮不會是唯一兩幅地皮提供協助市區更新,因為按照《香港2023+規劃》的理想,是希望降低市區密度,即需要將人口重新調配到其他地區,透過批地來支持舊區更新無可避免」。

咁首先,應該係記者錯既,個個應該係《香港2030+規劃》。不過,衣個野係2021年完成 -- 即係再早幾年做諮詢做制訂時 -- 其實係講緊CBD3講緊明日大嶼再加好模糊既北部都會區。

係個2030+入面,最重要既明日大嶼收左皮,咁你仲好意思扲返衣份野出黎講﹖

佢扲衣份野,就等同佢扲個《市區重建策略檢討》出黎一樣,對佢所做既野有利既,就選擇性地扲出黎講囉-- 拿拿拿,講左要減市區密度架,咁批地比市建局米係應該囉 -- 至於份報告同時講既明日大嶼,不同用地需求假設 (當年估既商業同創科用地需求,同而家差幾多丫拿),咁咩都唔好理啦,批左地比市建局先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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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前總監呢,真係臨收工都仲係咁精彩。

阿新總監呢,未熟讀條例,亦都知自己要睇送食飯,再加上自己都係過渡人物,咁所以,應該唔會好似阿前總監咁痴線掛 -- 係咁既資源咁既市之下,你估市建衣幾年公佈過既八文樓、長沙灣兼善里、花墟、土瓜灣五街、馬頭圍道幾個項目等等,有幾多可以係衣兩年內完成甚至係開始收購丫拿。

如果係咁,就好,以後唔洗就市建局打咁多字,浪費我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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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佢講開檢討7年樓齡個樣野,之前都講過。

不過,可以拉埋去何永賢最近講既規管劏房去講。

遲D得閒先講。

阿何局講既野,繼衣個修訂房屋條例之後,又係一絕 -- 修訂房屋條例單野呢,就係佢作為主事官員竟然係立法會亂UP條例,就係唔熟書隨口UP既問題;佢講規管劏房講到租金,就係邏輯既問題。

又,拿拿拿,題外話。

我又好FAIR既,之前講房屋條例個POST,我其實除左睇明報之外,都睇過政府個正式新聞公佈﹕何永賢真係如明報所講,係亂UP,真係講咩「或者在現今社會,有很多新的工作模式:在家工作,或者在網上處理事項等,但他不是在公屋單位內交收,公屋不會變成貨倉,或者不會變成很多陌生人經常出入公屋取貨、付款等,這些不是嚴重濫用公屋的行為」。

之前唔記得貼新聞公佈,而家貼返。

明報同我,都冇屈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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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係,最後補多句。

佢係第四個post個訪問入面,最後講左衣幾句﹕「有錢有地,相輔相承,(解決舊區老化問題)才能夠達成」。

我真係想再問多次,除左佢之外,有幾多人認為九龍城真係有舊區老化問題﹖

************
完。

寄語前總監熟讀《市區重建條例》(6)

第563章 《市區重建局條例》

5.市建局的宗旨

市建局的宗旨為 ——
(a)作為一個依法設立的法人團體而取代土發公司,負責透過進行、鼓勵、推廣及促進市區重建,改善香港的住屋水平及已建設環境;
(b)透過將老舊失修區重建成經妥善規劃,並(如適當的話)設有足夠交通設施、其他基礎建設及社區設施的新發展區,從而改善香港的住屋水平及已建設環境,以及已建設區的布局;
(c)更良好地利用香港已建設環境中失修地區的土地,並騰出土地以應付各種發展需要;
(d)透過促進對個別建築物的結構穩定性、外部修飾的完整性以及消防安全方面的保養和改善,以及促進改善香港已建設環境的外觀及狀況,從而防止該已建設環境頹敗;
(e)保存有歷史、文化或建築學價值的建築物、地點及構築物;及
(f)從事行政長官在諮詢市建局後藉憲報刊登的命令而准許的其他活動,以及執行該等命令指派予市建局的其他職責。

10.巿建局的資源
(1)巿建局的資源計有 ——
(a)經立法會撥給市建局使用並由政府付給該局的所有款項;
(b)巿建局為其宗旨而收取的所有其他款項及財產,包括費用、租金、利息及累積收入。
(2)巿建局獲付給或所收取的所有款項,須存入獲香港金融管理局發牌的銀行。
(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可就巿建局在任何財政年度內可支出的款額,向巿建局作出一般性或具體性的書面指示,而巿建局須遵從該等指示。
(由2002年第106號法律公告修訂)
(4)巿建局須以應有的謹慎和盡其應盡的努力處理其財政。


11.借款權力
(1)巿建局可按財政司司長批准的條款及條件,向政府借取該局為根據本條例執行職責而需要的款項。
(2)在符合第(3)款的規定下,巿建局可向政府以外的渠道以透支方式借取該局為根據本條例履行責任或執行職責而需要的款項。
(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可就巿建局根據第(2)款可借取的款額,向巿建局作出一般性或具體性的書面指示,而巿建局須遵從該等指示。
(由2002年第106號法律公告修訂)
(4)巿建局在財政司司長批准下,可向政府以外的渠道以透支以外的方式借取該局為根據本條例履行責任或執行職責而需要的款項。
(5)貸款予巿建局的人無須查究該局借取該款項是否合法或合乎規定,或所借款項是否已由該局正當運用,亦無須因有任何不合法或不合乎規定的事,或因該局將該款項運用不當或不予運用而蒙受不利。
(6)巿建局在財政司司長批准下,可將其全部或任何部分的財產作出押記,作為所借取款項的償還保證。

寄語前總監熟讀《市區重建條例》(5)

第216章 《消費者委員會條例》

4.委員會的職能
(1)委員會的職能,是藉以下方式保障及促進貨品及服務的消費者權益,以及不動產的購買人、按揭人及承租人權益 ——
(a)收集、接受及傳播關於貨品、服務及不動產的資料;
(b)接受及審查貨品及服務的消費者的投訴以及不動產的購買人、按揭人及承租人的投訴,並向他們提供意見;
(c)採取其認為就所管有的資料而言乃屬正確的行動,包括向政府或任何公職人員提供意見;
(d)鼓勵商業及專業組織制定實務守則,以規管屬下會員的活動;
(e)承擔委員會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事先批准而採納的其他職能。
(由2000年第66號第3條修訂)

第511章 《地產代理條例》
5.監管局的主要職能
監管局的主要職能如下 ——
(a)規管與管制地產代理及營業員的營業;
(b)採取監管局認為適當或需要的行動,以促使地產代理及營業員行事持正及稱職,或維持或提高他們的地位;及
(c)如該局認為合適,為使由敎育機構或訓練團體提供或為使任何人代敎育機構或訓練團體提供在設計上是為確保能夠稱職或確立操守標準或在其他方面與地產代理工作有關的訓練課程,而與敎育機構及訓練團體聯絡。

第41章 《保險業條例》
4A.保監局的職能
(由2015年第12號第2條修訂)
(1)保監局的主要職能是規管與監管保險業,以促進保險業的整體穩定並保護現有及潛在的保單持有人。
(由2015年第12號第2條修訂)
(2)在不局限第(1)款的概括性的原則下,保監局須 ——
(由2015年第12號第2條修訂)
(a)負責就獲授權保險人及持牌保險中介人遵守本條例條文,作出監管;
(由2015年第12號第12條代替)
(b)考慮與建議對與保險業有關的法律的改革;
(c)促進和鼓勵獲授權保險人,採用適當操守標準及良好和穩妥的業務常規;
(由2015年第12號第12條代替)
(d)促進和鼓勵持牌保險中介人,採用適當操守標準;
(由2015年第12號第12條代替)
(da)對獲授權保險人及持牌保險中介人的規管制度,進行檢討,並在有需要時,提出制度改革建議;
(由2015年第12號第12條增補)
(e)(由2015年第12號第12條廢除)
(ea)透過發牌制度,規管保險中介人的操守;
(由2015年第12號第12條增補)
(eb)提高保單持有人及潛在的保單持有人對保險產品及保險業的了解;
(由2015年第12號第12條增補)
(ec)制訂規管保險業的有效策略、促進保險業市場的可持續發展,並提升保險業界在環球保險業市場的競爭力;
(由2015年第12號第12條增補)
(ed)對影響保險業的事宜,進行研究;
(由2015年第12號第12條增補)
(ee)就保險業採取適當措施,以協助財政司司長維持香港金融穩定;
(由2015年第12號第12條增補)
(f)在適當時,在本條例准許的範圍內,與香港或香港以外任何地方的金融服務監管機構合作並對其給予協助;及
(g)執行本條例或任何其他條例向其施加或授予的職能。
(由2012年第16號第23條增補。由2015年第12號第12條修訂)
(3)(由2015年第12號第12條廢除)
(由1995年第75號第2條增補。由2012年第16號第23條修訂。格式變更——2013年第1號編輯修訂紀錄)


第619章 《競爭條例》
130.
競委會的職能
競委會具有以下職能 ——
(a)調查可能違反競爭守則的行為,及強制執行本條例的條文;
(b)提高公眾對競爭的價值以及本條例如何促進競爭的了解;
(c)推動在香港經營業務的業務實體採納適當的內部監控及風險管理制度,以確保該等業務實體遵守本條例;
(d)就在香港境內及境外的競爭事宜,向特區政府提供意見;
(e)就影響香港市場競爭的事宜,進行市場研究;及
(f)促進對香港競爭法律的法律、經濟及政策方面的研究,以及促進關於該等方面的技巧發展。

第571章 《證券及期貨條例》

5.證監會的職能及權力
(1)證監會的職能是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的範圍內 ——
(a)採取該會認為適當的步驟,以維持和促進證券期貨業的公平性、效率、競爭力、透明度及秩序;
(o)應財政司司長的任何要求,採取與證券期貨業有關的適當步驟,以協助維持香港在金融方面的穩定性;
(p)倡議與證券期貨業有關的法律的改革;
(q)就與證券期貨業有關的事宜,向財政司司長提供意見,並向財政司司長提供該會認為適當的與該等事宜有關的資料;及

(r)執行本條例或其他條例授予或委予或根據本條例或其他條例授予或委予該會的職能。


寄語前總監熟讀《市區重建條例》(4)

市建局韋志成:獲政府批地增強市場信心 長遠料仍需土地助市區更新

撰文:余敏欽

發布時間:2025/06/13 15:45

最後更新:2025/06/13 16:36

政府上周五(6日)批出兩幅地皮予市建局,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卸任前受訪稱,市建局財政健康,批地反映政府支持,幫助該局取得更好融資條款,未來仍然需要批地支援舊區更新,「不會是唯一兩幅」。

外界認為政府注地是為解決市建局財困,不過韋志成澄清,市建局目前財政狀況仍健康,手上流動資金接近200億,目前樓市下調,重建收購成本降低,若要將重建規模加大就需要資金,而資金來源有幾方面,包括政府注資、市建局自行融資、或者政府批地支持。

他解釋,市建局雖然信貸評級跟港府一致,但外界會關注政府對於市建局實際有多大支持,今次批地可能為融資帶來好處,增加市場信心,借貸時利率亦更優惠。至於市建局目前發債120億元,今年內將第二輪發債,韋志成稱細節不便透露,因市場利息變化很快,發債規模或有變化。

至於新獲得的兩幅用地,紅磡庇利街用地可以增強「東維港灣區」的連接和暢達性;而將軍澳137區用地佔地9公頃,規模較觀塘市中心重建更大,研究部份用於「樓換樓」代替金錢賠償去推動重建項目。韋志成相信,該兩幅地皮不會是唯一兩幅地皮提供協助市區更新,因為按照《香港2023+規劃》的理想,是希望降低市區密度,即需要將人口重新調配到其他地區,透過批地來支持舊區更新無可避免。

韋志成稱,2011年《市區重建策略》中寫得好清楚,舊區更新不是只靠市建局,而是需要所有持份者,包括政策局、政府相關部門、專業團體及業主等一同合作做,但目前似乎只有市建局擔任球員角色,其他持份者都是球證。

面對舊區及舊樓老化,韋志成認為需要4方面做好準備,一是延長舊樓壽命;二是在重建方面構思利用規劃手段;三是需要「儲錢」,政府方面需要資金支援,小業主亦需要儲錢維修;第四方面則是「儲地」,有足夠土地支援重建。他形容,「有錢有地,相輔相承,(解決舊區老化問題)才能夠達成」。

寄語前總監熟讀《市區重建條例》(3)

卸任前訪問|韋志成:舊區更新不能單靠市建局

商台新聞

更新於 06月14日14:50 • 發布於 06月13日15:00

市建局過去兩個年度均錄得虧損,淨虧損由2023年35.3億元擴大至去年39.2億元。行政總監韋志成接受訪問時指,市建局財政狀況仍相當健康,過去數年有近200億元流動資金。他透露,正籌備年內再發債,將用於收購俗稱「五街」的土瓜灣明倫街/馬頭角道項目單位,發債規模有待商討。他說,因應目前環境,仍未決定發行港元或美金債,將視乎日後情況而決定。

對於有意見認為市建局應自負盈虧,韋志成指外界有誤解,強調《市區重建局條例》從沒自負盈虧概念,只列明局方要審慎理財。「在市場上的4萬多幢住宅或混合住宅樓宇,並非由市建局建造出來,是市場建出來的,哪有可能由一個機構處理4萬多幢樓宇?特別是香港屬低稅制地區,我去哪裡找那麼多資源幫舊樓業主換新樓呢?」

政府早前透過私人協約,以1000元象徵式地價,將紅磡庇利街及將軍澳第137區用地,批予市建局發展。韋志成認為,做法有助增強市場信心,政府日後亦無可避免要再撥地支持舊區更新;若當局選擇以較快步伐推動「2030+長遠規劃願景」,難免需要較多土地支援。

舊區更新需各方合作 難單靠市建局

被問到市建局需否減慢市區重建步伐,以達致財政平衡,韋志成表示,一直有研究透過整體規劃舊區釋放土地潛力,增加市場參與誘因,但舊區更新不能單靠局方推動重建項目。他說,「現時市建局正扮演球員角色,其他持分者就是是球證,其實應該要大家一同落場踢波」,強調要真正解決舊區更新問題,必須靠政府、專業團體、業主等持分者一同合作。

他認為,必須將樓宇維修責任清楚交回業主手上,指香港樓宇設計壽命為50年,若業主妥善維修,年期有望倍增至100年,「但我們現在清拆的樓宇,一般是50至60年樓齡,我們似乎正在浪費社會資源」。至於市建局角色是否應更側重於延長樓宇壽命,他指局方法定職能包括樓宇復修及釋放土地潛力,認為暫時毋須改變。

是時候調整收購舊樓機制

收購舊樓的7年樓齡補償機制被指不合時宜,韋志成指,政府和市建局各有考慮因素,而在目前樓市下行的情況下,是處理相關問題的適當時機。

他解釋,補償機制基於《市區重建局條例》提出的行政標準釐訂,列明收購水平須高於收地水平,因此實際收購價是7年樓齡補償金額再加津貼。他形容「解鈴還須繫鈴人」,政府收地水平和市建局收購水平需同步降低,否則業主未必會將自住物業售予市建局,最終都無助解決問題。

失望未能於任內完成觀塘市中心重建

韋志成回顧過去9年任期,指任內最深刻和失望的,是未能完成觀塘市中心重建項目。他憶述2017年上任初期,因項目設計圖則遭更改,與2007年諮詢時有出入,被批評為「走數」,「這是我整個職業生涯,第一次公開道歉」;其後以為工作進入直路,但卻遇上樓市回調,令項目流標。他又透露,市建局計劃今年第三季與發展局商討項目詳情,或會刪減車位數量,敲定細節後再聆聽發展商意見。

卸任在即,韋志成寄語接任的華懋集團前行政總裁蔡宏興要熟讀《市建局條例》,形容當中蘊含「大智慧」,亦相信對方有心為香港社會做事,不擔心他的背景會影響工作。本身是香港建造業關愛中心主席的韋志成又指,日後會重點為中心提供服務,協助因工業意外去世工友的家庭。

記者:王詩雅

寄語前總監熟讀《市區重建條例》(2)

韋志成:年內啟動「樓宇復修新策略2.0」研究 討論是否立法修訂涉樓宇保養法規 (16:00)

圖1之1 - 怡閣苑在今年4月底展開大維修工程,7幢大廈部分已完成搭棚,韋 . . . . . . (市建局提供)

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今日(14日)發表網誌表示,計劃年內啟動「樓宇復修新策略2.0」研究,探討是否透過立法或修訂涉及樓宇保養的相關法規,要求業主為樓宇制訂周期保養維修計劃,以及為維修基金制定預算和供款的法定安排等,冀業主更積極履行保持物業良好狀況的責任。

韋志成發表任內最後一篇網誌,提及2016年至今,當局推出超30項措施推動樓宇復修,但都只屬「推廣」和「鼓勵」性質的行政手段,對達致根本性改變的目標仍有一段距離,而年內將啟動「樓宇復修新策略2.0」。

韋志成指出,研究可以回應行政會議早前批准將兩幅分別位於紅磡庇利街和將軍澳第137區的用地撥予市建局,並要求市建局須在加強推動樓宇復修以延長舊樓可使用年期,降低重建迫切性方面作研究及提出具體建議。

韋志成續指,在體制安排上,由於樓宇老化的數量只會有增無減,「樓宇復修新策略2.0」研究亦探討設立專責法定機構,負責統籌、推動和監管所有與樓宇復修保養相關事宜的可行性。此外,應用新科技或技術延長樓宇的可使用年期,亦是研究的重點之一。

韋志成指出,市建局以「煥然懿居第三座」首置項目作為研究延長樓宇使用年期方案的試點,應用各項加強樓宇結構的措施,只涉及約200萬元額外開支,佔項目的總建築成本不足1%,但足以發揮延長樓宇可使用期的成效,如果一直維持適切保養,項目壽命可以由50年提升至75年。

原文網址: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250614/s00001/1749888097552

寄語前總監熟讀《市區重建條例》(1)

卸任市建局|韋志成:社會須再探討7年樓齡補償機制 最深刻任內未完成觀塘重建

2025年6月13日 15:12

【Now新聞台】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卸任前接受專訪,他提到最深刻的是觀塘市中心重建招標時遇上樓市下調,最終到離任時都未能完成。他又認為社會需要深入討論7年樓齡補償機制是否合理。

70歲的韋志成2016年就任市建局行政總監,卸任在即,他接受專訪時,形容自己已經克盡己任執行市建局的法定職能。任內啟動多個重建項目,又展開油麻地及旺角、深水埗、土瓜灣海濱重建研究等,但韋志成指最深刻是2007年展開的觀塘市中心重建。

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這是我整個職業生涯唯一一次要公開道歉,而公開道歉(的事)又不是我負責,因為在我未上任前,更改了設計圖則。解決了這個問題,我以為已進入直路,可以將項目招標,但碰巧遇上樓市回調,商業樓面面積不值錢,結果要流標。做完9年,到今時今日,這項目仍未可完成,這是相當深刻。」

市建局現時收購舊樓會參考同區7年樓齡的樓價,韋志成任內曾建議檢討機制。他在專訪指出,社會各界都應該再深入討論。

韋志成:「香港社會是否接受一個市民有能力買第一層樓,從此以後當樓宇舊了,就可用社會資源換多一層新樓?現在的重建基本上用這邏輯,這邏輯無所謂對與錯。」

韋志成任內亦多次提到要加強舊樓維修保養,延長樓宇壽命,他認為現時由政府向30年樓齡舊樓發出驗樓令,做法被動。

韋志成:「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法例要求每名業主,樓宇到30年(樓齡)就要自動自覺驗樓,如果不驗就出手令罰你,這是第一步要將維修責任放清楚在業主身上。」

新行政總監、華懋集團前行政總裁蔡宏興下周一履新,韋志成稱讚他有心服務社會,寄語他熟讀《市區重建條例》,找到處理舊區更新的方向。

擔任市建局行政總監9年,韋志成指這次離任打算真正退休,未必會再擔任公職,又指希望到內地旅行放鬆一下。

2025年6月12日星期四

修例打擊嚴重濫用公屋...喎(2)

年頭已經係度講過,房委會房屋局要攪濫用公屋刑事化,係寫條例個時其實就會有難道。當時我講左,如果條例個著眼點或者主要控罪原素擺係個單位係米自住,咁其實條例寫黎都冇用,好易就比人攪掂,要避就易過乜。

當時我個POST好多廢話,不過重點係衣句﹕「再用返佢講「若擺貨程度不太誇張」既例子,咁我真係擺到成個廳同房都好,但我又真係開曬水電每晚又返黎訓幾個鐘,咁你又唔當係自住呀﹖」

咁好啦,擒日立法會通過左條例啦,明報個題講咩議員關注「經營業務」界線,咁條例實際係講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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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房屋條例283章第28條係列明「關於租契的罪行」,咁而家就好簡單,所謂既罪行就就係講私下更改租契,有興趣就自己睇。

擒日通過左個條例草案係度,係將而家第28條之下再加多條28A;而關於打擊濫用個部份,其實係靠草案文本第8條,即係第28A條。

咁我成條草案第8條COPY出黎呀下﹕

8. 加入第28A條
在第28條之後——加入

“28A. 未經授權而出租、佔用或為貿易或業務而使用租住單位
(1) 任何人—— 
(a) 將租住單位出租予他人,或同意或要約將租住單位出租予他人;
(b) 佔用或同意佔用由他人出租的租住單位;或
(c) 在其他情況下,為了關乎貿易或業務的目的而使用租住單位,或容許他人如此使用租住單位,
即屬犯罪。

(2) 如屬以下情況,則第(1)(c)款不適用—— 
(a) 獲授權租契允許有關使用;或
(b) 在有關單位如該款所描述般使用之時,該單位的獲授權租契下的租户,或其家庭的另一名成員,正居於該單位。

咁第8條有其他clause 3456,不過係講罰則之類,咁唔理啦;政府都有就第28A做左字眼做左個修正案,上面COPY段野有小小修改,真係通過既法例版本係跟個修正案。

修正案詳細係衣度,不過唔太影響原本意思,所以為左方便簡單,就唔理佢,以下用返上面原本個草案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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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好啦,第28A修訂講左幾樣野。

佢28A既(1)(a)(b)(c)就話比你聽,衣3樣野各自會係變做刑事罪行 -- 即係,(a)你作為租客出租 (甚至只係要約出租) 住緊公屋單位、或(b)你租住公屋租客出租既單位、或(c)你作為租戶係出租單位入面做「關乎貿易或業務的目的」,或容許其他做衣d野。 

咁明報個新聞入面,就話班尊貴好著眼衣樣野,關注「經營業務」係指咩。

不過,衣樣其實唔係最重要﹗﹗﹗
.
因為,上面(c)個點要成為犯罪,係有個前提。

即係,你再睇第28A(2)條,佢係講緊咩﹖

佢講既係,如果你合乎第28A(2)(b)既情況 -- 即係你作為租戶而同時間住係該單位時 --咁第28A(1)(c)講既,就唔適用,即係不會被當成犯罪,唔係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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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所以,同樣係明報新聞入面,何永賢就係咁講﹕

何永賢昨日強調,將單位用作牟利而非居住,才是條例打擊對象,正常使用單位如「幫隔籬細路仔補習」、在家工作等非貿易行為,只要不在公屋單位交收、不變成貨倉,「或好多陌生人出出入入攞貨、付款」,便不屬嚴重濫用公屋。

何永賢講既係重點﹕「將單位用作牟利而非居住,才是條例打擊對象」。

當然,佢首先係講錯小小既。因為,第28A(1)(a)同(b)係講分租單位,所以居住緊但同時出租牟利,都係條例打擊對象。

第二,更加錯,亦都更加嚴重地錯既係,根據第28A(2)(b),如果我「正居於該單位」,咁我在家有「貿易行為」,「公屋單位交收」「變成貨倉」,「或好多陌生人出出入入攞貨、付款」,咁佢或者第28A(1)(c) 所講既行為,跟本係「不適用」,即係不是犯罪,亦即係不是條例下所講既濫用公屋。

佢衣個講法,根本唔係個修訂條例講既野,係佢自己九唔搭八去詮釋,即係亂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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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睇返個法案委員會,開左兩次會咁大把,我又冇心機睇個兩次會講咩,咁search左份委員會報告,有人就問到,「正居於公屋單位的定義」,見文件第16-17段。

衣個真係妙問妙答,我將第16同第17段copy出黎﹕

16. 法案委員會察悉,根據《條例》擬議新訂第28A(2)(b)條,如公屋單位的獲授權租契下的租户或其家庭的另一名成員正居於該單位,則使用該單位作關乎貿易或業務的目的並不構成嚴重濫用公屋行為。委員提出,《條例草案》未能清晰表述在何種情況下,可獲視為正居於單位(例如在一段時間內居住的日數是否考慮因素)。他們要求當局作出適當澄清,以減少日後執法時出現的爭議。

17. 政府當局回應,房屋署過往就丟空單位或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的個案,一直會從多方面進行調查,包括受查單位內存放的個人物品、出入境紀錄、租户不時未有居於單位的合理解釋和證據(例如僱主發出要求夜班工作的證明文件)、出租單位或於單位營商的網上宣傳資料等。房屋署人員具備經驗,可根據案情和合理證據適當判斷租户是否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咁有幾樣重點﹕

1.條例第28A(2)(b)講既「正居於單位」,其實就係衣5隻字咁簡單。不過,原來,佢講既正居於單位,係暗示係refer to「房屋署過往就丟空單位或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的個案,一直會從多方面進行調查」-- 即係個「正居於單位」既意思原來係房委會以往政策講既「持續居於單位」;

1.1.你唔係條例寫清楚咩叫「正居於單位」,咁我用常識既考慮,就緊係話「我一個月住十零日都算住丫」;法官既角度,睇條文意思,就會有班尊貴既諗法 -- 「例如在一段時間內居住的日數是否考慮因素」衣D唔知點既諗法;

1.2.不過,如果係條例度,明確將個「正居於單位」既定義refer埋去條例定義(!!)或者房委會政策(!!),又有咩難道﹖

2.好啦,條例唔寫清楚,增加個不確定性,都冇咩所謂。好啦,咁點為之「持續居於單位」﹖衣個定義,唔係房屋條例落定義,而係房委會政策落黎。

2.1.我求其搵,政府2015年答梁志祥個時,係咁講﹕

房委會於二○○八年七月通過維持處理濫用公屋的行政安排,包括向經證實把公屋單位分租(不論有沒有租金收入)、經證實有另外居所而丟空公屋單位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公屋單位的租戶,採取終止租約行動。

2.2.個「正居於單位」,亦即係「持續居於公屋單位」既定義,其實係房委會既行政安排,或者叫房屋政策啦。而家既定義係,「經證實有另外居所而丟空公屋單位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公屋單位的租戶」。

2.3.咁所以,係衣個草案入面,「正居於單位」,其實係行政安排,而家係3個月,不過房委會隨時可以改做2個月又得,1個月又得 -- 你話,咁樣寫條例,咁樣定義「正居於單位」,即係房委會隨時可以修改法例既適用範圍;

2.3.1.再唔係,「持續居於公屋單位」係行政安排,咁除左考慮3個月衣段日子之外,仲係米可以再有其他現法,例如衣個3個月之餘仲要考慮埋一個禮拜住幾多日之類﹖

2.4.當然,你話個草案入面「正居於單位」既定義玩法係咁,其實又冇話唔得既,可能其他例都有類似安排。不過,衣個罪行係刑事罪行,你將個好重要既控罪原素定義比左房委會決定 -- 而唔係立法會決定 -- 就真係超級奇怪。

2.4.1.用個極端不過好簡單易明既例子。如果有日房委會唔知點解取消左衣個「維持處理濫用公屋的行政安排」,咁即係房委會代替立法會取消左衣條例,刪除左衣個罪行 -- 雖然罪行字眼好簡單,係指「正居於單位」,係常識理解到的。

2.5.不過,另一個緊要既問題係,房委會就衣個係米「持續居住」係有好多豁免。例如,係答梁志祥個問題時,政府係咁講「如租戶只是短期離港工作而非經常持續居住於單位,房委會對個別個案會作酌情考慮」。

2.6.又再例如,最近有單CASE都好好笑。衣單「退休婦少在家被收公屋 稱在狗場照顧貓狗 司法覆核罕有勝訴」,最後如題,司法覆核勝訴,發還上訴委員會再攪。

2.7.即係,當政府係法案委員會入面話,「房屋署人員具備經驗,可根據案情和合理證據適當判斷租户是否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咁原來佢都會錯,咁日後如果真係有官司要打,可能除左證明係米泣濫用之外,仲要打埋房委會既調查。

3.當然,上面既係廢話。個重點係,我今年初個POST,即係衣個POST開頭RECAP個句﹕

「再用返佢講「若擺貨程度不太誇張」既例子,咁我真係擺到成個廳同房都好,但我又真係開曬水電每晚又返黎訓幾個鐘,咁你又唔當係自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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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個POST想講既,就係衣樣。

都話左個修訂咩將濫用公屋刑事化,係廢話黎架啦。

冇錯,佢係有辦法係條例入面,將分租刑事化。不過,將所謂既「關乎貿易或業務的目的」,係好難將佢收窄定義再刑事化。

即係,委員會報告竟然冇寫呀下,不過政府跟進事項有個咁既解釋﹕

15. 在《條例草案》擬訂的第28A(3)條下,如租戶為了關乎貿易或業務的目的而使用公屋單位,或容許他人如此使用有關單位而該租戶或其家庭的另一名成員又不居住於有關單位,即屬違法。較為常見的濫用行為包括:在公屋單位經營理髮生意、健身房等。房委會在執法的時候會從常理人的角度出發。 

如果「房委會在執法的時候會從常理人的角度出發」去決定某樣野係米「關乎貿易或業務的目的」,咁補習教琴「在家做手作」(即係明報新聞入面講既野)甚至做下家鄉食品再扲去賣,就全部都合乎定義,即係班尊貴所講既野,就咩都唔做得。

甚至係,何永賢係明報自己講既,正常使用單位如「幫隔籬細路仔補習」、在家工作等非貿易行為,其實按「常理人的角度出發」,又點解唔可以係業務或貿易目的﹖幫一個補習唔算,幫埋隔黎邨樓上樓下算唔算;在家工作做design唔算,不過影埋人像貓貓狗狗或者product shot呀又唔算呀﹖

所以,既然收窄唔到定義,又唔想打擊面過大 (你知而家興鼓勵舉報架啦),咁亦所以,而家政府先要轉移重點,學何永賢咁講,「將單位用作牟利而非居住,才是條例打擊對象」。

不過,你咁樣一寫,就只要我求其係度訓下覺,之後再做貨倉,其實條例都管唔到,都唔可以將衣D行為刑事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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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多句水。

所以,係明報入面,同時係尊貴又係房委會委員既梁文廣話咩「知道當局曾解釋若在家做手作等,只要無「將單位變成商舖」便不屬濫用」,米係食曬屎囉 -- 只要我仲住係度,咁就算個單位變做商舖都唔條條例下既濫用,都唔係刑事罪行,至多係犯左房委會既打擊濫用公屋政策。

阿房委會委員,其實仲係個法案委員會成員,審左兩次咁大把,都唔明條例講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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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係,我唔係贊自己,一早已經預知到條例針對唔到所謂既濫用問題,或者要規避條例其實就好簡單。如果條例寫到咁低能,都仲有人中招,咁係抵死啦,自己得閒隔機日返個單位住下都懶就抵死。

我想講既係﹕條例寫到咁既款,就真係驚為天人。

除左係為左交差而交差之外,唯一原因就係,班友真係唔識架喎  -- 或者係,都可以咁諗,寫到咁,彈性咁大,我執法時米方便D囉,就好似好多法咁囉。

嘿﹗

*******************
完。

修例打擊嚴重濫用公屋...喎(1)

港聞

2025年6月12日星期四

遏濫用公屋修例通過 議員關注「經營業務」界線

【明報專訊】立法會昨以不記名方式,三讀通過加強打擊嚴重濫用公屋的《2025年房屋(修訂)條例草案》,明年3月31日實施,將未授權而出租、佔用、經營貿易或業務(下稱「非法出租及經營」)而使用房委會屋邨租住單位定為刑事罪行;賦權相關人員可向疑似違例住戶要求出示身分證明;以及延長部分罪行檢控時效。有議員關注「經營業務」的執法界線,房屋局長何永賢強調住戶在單位正常居住不受影響。

修例規定,「非法出租及經營」和協助他人做出相關行為者,可罰款50萬元及監禁1年;獲授權人員視察處所時,可要求「合理懷疑」違例者出示身分證明,不從者可罰款1萬及監禁6個月。修例亦將拒絕提供資料、「非法讓與」及「非法出租及經營」等罪行的檢控時效,由犯罪後兩年/發現罪行後半年內,延長至犯罪後6年/發現罪行後1年內。上述修訂明年3月31日實施。


條例草案昨在立法會恢復二讀審議時,多名議員支持修訂,認為延長檢控期限及將「非法出租及經營」和協助他人做出相關行為刑事化,有助打擊濫用公屋。

金融界陳振英稱,當局打擊濫用公屋的力度長期不足,延長檢控時效可讓執法單位有更多時間調查,避免濫用公屋者逃脫;出租牟利在修例前僅有終止租約、收樓或追討租金等有限懲處,刑事化後要面對罰款甚至監禁,違法成本大大提升。

部分議員則認為當局應釐清利用單位經營貿易或業務的執法界線,身兼房委會委員的梁文廣支持修訂,但稱不少居民擔心「幫隔籬屋手會誤墮法網」,知道當局曾解釋若在家做手作等,只要無「將單位變成商舖」便不屬濫用,但這僅回應居民部分擔憂,當局仍應宣傳更多,包括舉辦更多居民講座。

何永賢:針對牟利不居住

何永賢昨日強調,將單位用作牟利而非居住,才是條例打擊對象,正常使用單位如「幫隔籬細路仔補習」、在家工作等非貿易行為,只要不在公屋單位交收、不變成貨倉,「或好多陌生人出出入入攞貨、付款」,便不屬嚴重濫用公屋。何又稱,房委會2022年7月至今年3月底回收​​8200個被濫用公屋單位​​,庫房節省逾82億元,打擊濫用公屋重要亦需延續。

原文網址:https://news.mingpao.com/pns/%E6%B8%AF%E8%81%9E/article/20250612/s00002/1749665010975

2025年6月11日星期三

批地紓困治標不治本 市建局須財政可持續 (3)

廢事好似唔專業,咁得閒就 補多兩句,順手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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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個POST QUOTE左政府答阿克勤,講到下面樣野﹕「個政府回覆話比你聽,2013-2022年,市建局折左5,600個單位,之後與建返9,900個單位。」

其實呢,再專業D,係應該用 收購單位總平方米 同 重建單位總面積平方米 做比較。即係,以往收購個D唐樓單位可能平均係3百尺,不過新落成既可能係6百尺之類,所以重建收益,應該用實際既樓面面積去比較 (當然,再專業D就係﹕收購既單位就計實用面積再唔計好多野,重建後賣既單位就計建築面積再加其他啦)。

衣個比較係重要,事關以往收購既唐樓係五六層,重建之後變左做30層以上甚至40層以上,咁政府回覆,話個單位數目只係增加一倍,其實反映唔到個樓面面積係多左好多倍 -- EVEN係重建後大廈可能要做樓宇後移之類,令到個地盤面積細左都好,不過個重建後個 樓面面積一定係多好多倍的。

亦所以,市建局分紅賺既係唔止以單位數目多左一倍去簡單計算的。

而如果要更加專業,其實仲要睇個總樓面面積,即係同剩餘PLOT RATIO有關啦。即係,好多環保露台地下停車場可以發水既都唔計落去個總樓面面積,衣D都係賣錢的。

所以,一個重建項目,佢收購同可以賣出去既野,其實唔止淨係睇賣多幾個單位,甚至唔止單位尺價有關,係仲要睇多好多野的 -- 最簡單,衣D重建新樓車位尺價係貴過住宅單位尺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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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樣想講既係,我係咁講市建局既歷年項目﹕「係2017年之前落成既項目,每年都係一個起兩個止」。

個更加準確既講法係,係2014年或再早幾年之前,其實市建局好主力去做觀塘重建,同埋去做係宣佈觀塘重建之前已經開始左既幾個大角咀項目。

當時有能力做埋大角咀項目,係因為觀塘市中心重建係沙士後公佈,不過市中心第一期項目觀月·樺峯其實係個巴士站冇野收購,第二期係2009年招標又唔太煩,例如好多都係銀都之類既大業主比較易攪,收完就冇野做。

咁所以,你就會見到大角咀有幾個重建項目係沙士前後開始,去到2010年左右入伙 (例如上個POST講既形品)。除此之外,係2014年之前,市建局都冇太多項目落成,就算有都唔會咁巨無霸。

咁亦所以,你見觀塘市中心第一期阿 觀月·樺峯係2009年招到標之後,市中心二期2014年開始招埋標,再加上大角咀重建D錢返黎啦,咁市建局先開始痴左線,係深水埗海壇街個頭同時做幾個項目,跟手又攪五街,最終痴左線要攪九龍城重建。

拿拿拿,我驚記錯,再FACT CHECK埋﹕深水埗海壇街檔野,市建局網頁真係話2006年展開項目,2009年總綱發展藍圖,不過去到2012年先提出收購,最後2021年先攪左個愛海頌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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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再拿拿拿,我好FAIR,我搵海壇街項目時,比我見到竟然有衣樣野﹕

衣度SHOW比你睇,市建局係2014年之前,其實每年落成日項目都唔係一個起兩個止,係有四五個 (不過2010至2013年又小D,2012年是零的)。

不過,係2017年之後,你係見D落成項目係多左好多,規模都係大左好多。例如,好大規模既波鞋街項目係2011年收購,2017年落成;跟手海壇街愛海頌同附近較大規模個批,又係差唔多時間先收購。

咁同我講既,市建局係2010年打後,隨住樓市上升,資產膨脹,所以越做越大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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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個表再提醒返我,醫好左小小我D老人痴呆 -- 市建局係2010年之前既項目又點會每年一個起兩個止呢...................

咁講開又講,又講小小歷史。

市建局項目係2010年前較小,之後開始多好多,其實除左受惠樓價上升,資產膨脹,市建局有錢就要FING之餘,仲同佢成立背景有關。

你見佢係2005年落成既朗豪坊好九唔搭八,係2007年荃灣落成既萬景峰都係巨無霸黎架。

不過,衣D項目,其實都係當年市建局前身阿土發公司主力去做,朗豪坊個D基本上係土發公司同鷹君簽約,市建局成立個時已經起緊,同市建局冇咩關係。咁所以,土發開左個頭,好多都仲出埋錢完左收購,咁市建局米繼續做囉。

而你見個表,點解市建局係2010至2013年突然之間小左項目﹖

主要原因係,市建局2001年接手土發公司成立,係2002年市建局冇錢財困,所以將長涉灣喜字頭個5個項目全部轉移比房協 -- 我好耐之前都講過,咁廢事曬時間搵,你睇喜雅個WIKI都講左兩句衣段歷程。

所以,如果唔係因為財困,市建局係2010年之前既落成項目以至規模,其實會係同而家一樣痴線。

而歷史既吊鬼係,當年土發公司開大左個頭,到市建局冇錢攪唔掂,就將長沙灣5個項目比曬房協,甚至令到當時市建局成立之初其實都主力係攪好大角咀呀、喜貼街呀,以至之後觀塘市中心幾個項目,成個機構都相對克制。

去到早十零年,市建局受惠樓價上升,有錢,又再次開大返個頭,之後而家發覺財政又好似再次唔掂,不過而家房協已經救唔到佢 --房協近年都好多私樓居屋計劃,甚至衣幾年要開始做花園大廈重建,所以房協係自身難保的。

咁所以,個結論係,其實我上個POST講既野,係無錯的。市建局而家面對既問題,係充大頭 -- 而再睇返,而家既問題,係同當年土發公司一樣,都係開大左個頭,收唔到科。

歷史,又再一次循環。

不過,我係低能左,冇詳細睇市建局歷年有幾多項目,先低能地講左市建局「係2017年之前落成既項目,每年都係一個起兩個止」。

嘿﹗

***************
以上,補充。

完。

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

批地紓困治標不治本 市建局須財政可持續 (2)

個題係今日明報社評。睇個題,會SENSE到個社評係垃圾;睇埋內文,就知道個評係垃圾中既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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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endly remark﹕ 篇文又係超級長,不過最尾4定5段,先係重點精華,簡而精地,破除明報同埋坊間d白白地痴既評論邏輯。

要救市建局,或者係解決個所謂市建局財政困局,其實係超級簡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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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正題。

好簡單。

個社評好重點咁講話﹕

市建局近年接連錄得數十億元的虧損,多個重建項目的預算開支,動輒超過百億元,一大原因是市建局在收購物業時須以同區7年樓齡樓宇的價格,作為業主補償基準,導致局方需要付出相當高的收購成本。以往樓市好景,市建局重建項目招標,發展商反應理想,局方收購開支雖高,但進帳更豐。可是近年樓市不振,發展商投地意欲低,市建局項目出現「高買低賣」情况,即高價收購但低價回標,錄得龐大虧損,更有兩個大型項目流標。當然,如果本港經濟好轉帶動樓市復蘇,「高買低賣」情况減少,市建局財政壓力可以減輕,但香港經濟轉型無法一蹴而就,當局也不宜繼續以「高買高賣」舊模式支持市區重建項目。

「同區7年樓齡」賠償 政府需要檢視政策

政府當年定下「同區7年樓齡」現金賠償政策,理由是讓業主可以在同區買到與被收購單位面積相若的單位,而從現實政治角度,如此優厚的賠償安排,也可以減少來自舊樓業主及區內民選議員的反對。可是過去亦不時有聲音質疑,六七十年樓齡單位的價值,跟同區7年樓齡的價值相差太遠,有關賠償政策太慷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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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淨係講佢衣段。

佢講既「可是過去亦不時有聲音質疑,六七十年樓齡單位的價值,跟同區7年樓齡的價值相差太遠,有關賠償政策太慷慨」,其實係痴左線。

1. 佢講價值,其實強拍條例都講明,係要睇物業既現有價值同重建價值之類,係好複雜的 -- 不過就唔會只係睇「六七十年樓齡單位的價值」,係必須睇埋個重建價值。

所以,點解市建賠償政策就算唔係跟強拍條例,要係政策上好粗疏咁講「同區7年」賠償政策,就係除左要比你係同區買返到間差唔多既單位之餘,就係要賠償時體現埋個 重建價值。

2. 好實際咁講,「同區7年」其實係唔係反映到上面 強拍條例講既價值﹖

我特登GOOGLE返十幾年前大角咀重建,有兩段新聞 (第二段係DISCUSS COPY出黎,都係可信掛)。

第一段新聞話,因為2010年樓價急升,所以市建局大角咀福全街物業收購價激增5成去到「每平方呎實用面積達六千六百零七元」。

第二段新聞話,係2010年同之前既時候,恆地收購大角咀道入面既舊樓,個收購價係由2009年既3,827元,升到去2010年初既5000元,以至去到2010年中既7000元。

上面兩段新聞睇到,係差唔多既時間地點,恆地收購價係7000蚊左右,咁市建局「同區7年」都係大約價錢,即係6607蚊。

咁市建局用公權力收你塊地你冇得反對,你走去法庭反對都唔會用強拍條例要用「同區7年」黎把關,你冇得要求法庭跟市建局用恆地個「市價」的。

咁既話,根據明報提議,如果市建局既收購價改做「同區10年甚至15年」,收購價得返5000蚊,即係比私人收購價小2000蚊,咁係米合理 -- 即係我用公權力收購你層樓你冇得反對,不過到時原來政府收你層樓係仲衰過私人收你,咁囉。

你睇衣度,就好簡單粗疏咁理解到同區7年既依據係乜;你唔同意既,就改埋強拍條例,唔好理咩重建價值,到時就唔好話私人發展商可以唔理重建價值,可以強搶私人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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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你唔用「同區7年」,咁你用乜標準﹖

用市價呀﹖

咁當年大角咀衣D舊樓冇風聲有私人發展商收購時,個市價就係2,000蚊,有風聲收購就升到5,000甚至7,000。咁究竟你係米用返7000蚊市價,定係賤格到專搵D冇風聲冇人落釘既舊樓,用2,000就做市建局既收購價﹖

你係米想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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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你可以話,上面講既係樓市上升時既現象。而家樓市跌,市建局再「同區7年」,米會比發展商收購既更加優厚到唔合理。

你咁講 -- 即係好多主流傳媒咁講 -- 就係公字都要蠃曬既講法。

即係,過去好景時,市建同政府以往一直都講既係﹕市建局好市時賣樓賺好多錢 (而唔肯增加賠償或者放寬某些賠償限制),係為左留多D儲備,應對唔好市時繼續要蝕住做收購。咁而家唔好市啦,原來上面講既政策原則,係一路都攪笑,所以我就要改架啦﹖

再者,個市而家唔好,其實係冇發展商出價做收購先真。咁既情況,發展商如果肯出價都係市價8折啦 -- 咁既話,又係米市建局應該將個收購原則由「同區7年」改做「同區7折」﹖

講得出衣D野既,都係痴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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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返正題。

相對以下講既野,「同區7年收購價」衣個POINT都唔係最垃圾。

最垃圾既係,上面只提支出唔睇收入﹕市建局收購完係有分紅的 -- 而個分紅,唔單只係隨樓市水漲船高咁簡單的。

首先,明報自己都識講,「以往樓市好景,市建局重建項目招標,發展商反應理想,局方收購開支雖高,但進帳更豐」。

咁實際情況係點﹖

陳克勤今次做到野,唔洗我要搵項目黎睇。

佢係2023年,係立法會問左個咁既問題。個政府回覆話比你聽,2013-2022年,市建局折左5,600個單位,之後與建返9,900個單位。

重建既樓宇數目,係拆卸數目既接近一倍﹗咁你話,就算收購價真係唔合理啦,不過市建局點唔大賺﹖

衣個,就係重點﹕過去10年,市建局除左受惠樓價之外,仲因為佢專門收購有所謂「重建潛力」,plot ratio用唔盡,即係拆完可以賣更多單位既盤去收購的。

我求其搵,衣個圖話比你聽,香港樓價去到2021年先真正見頂。我當你提出收購價再加發展期係7-8年 (上面條LINK講既2010年福全街項目係九唔搭八改做酒店,所以先19年完成),不過你前期分紅預售樓花有好多唔同期既分紅,所以2021年樓價見頂,不過起碼2016/17年收購既單位都應該可以食盡見頂既樓價掛。

咁你話,市建局究竟去到2016/17年,其實透過拆樓收購,係衣個樓價升到傻既環境之下,賺左幾多錢﹖

-------------唔洗心急,我下面會再講詳細數字的------------

就算再講近期,樓市回落啦,早幾年土瓜灣5街個收購價係摸項啦,不過唔好唔記得,佢收購拆卸,同重建扲去賣既單位,係以倍數去計的。

所以,咁我唔睇年報,其實上面講既都係common sense,係人都知市建局係樓市大升周期,就賺大錢,充實儲備 -- 較小人留意既係,就算樓市周期MISSMATCH,收購價摸頂啦,不過都仲有個收購/重建單位數目既differentiation,即係個淨餘plot ratio,可以扲單位出黎賣,仍然去比市建局維持項目盈利。

即係,當市建局未痴線時(!!!),係同私人發展商一樣,見到PLOT RATIO用唔盡會有錢賺既項目,先會主力去做。

你睇韋志成最近成日講既土瓜灣5街,2017年收購價都天價平均尺要15,916,不過 嘉里建設 計個數係2021年都肯用12,591尺去投標而市建局又肯接受喎,咁就知咩事 -- 嘉里可能戇居啦,不過重建每座building都由6層左右大幅增加到幾十層,就知EVEN個 個別單位平址售賣尺價可能低過收購價,不過市建局係賣地加分紅之下,都應該唔洗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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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仔細睇,我唔搵文件,求其搵新聞,市建局同發展商係點分紅﹖衣度係咁講﹕

過去幾年,市建局的商住項目招標通常都會設有分紅要求,但分紅的門檻不斷變化。2022年10月之前,大部分招標項目要求售樓收入達到指定門檻後,分紅比例會逐步提高,從20%漸增至50%;自2022年11月截標的西營盤皇后大道西/賢居里發展項目開始,分紅比例固定為單一水平,但由40%逐步下調至目前山東街項目的20%。

冇記錯既話,衣個20%分紅係近十年左右,咁係遠古年代就好似冇訂到20-50%衣個價。咁,大角咀又有個遠古例子。

大角咀有個重建樓盤叫 形品。文匯話個盤由新地係2007年投得,「每呎樓面地價約3,500元至3,600元」;WIKI就話,形品開賣情況係,「2010年7月開售呎價(建築面積計)由$6,810(開放式)至$15,020(特色單位連天台)」;而係WIKI入面,都仲有個紀錄講到個分紅係咁﹕「根據招標條款,市建局要求中標財團售樓收益逾14億元(即呎價逾6600元)才需要按比例分紅予市建局。」

咁你話,售賣單位係拆卸單位既唔知幾多倍,尺價又係唔知好幾多倍,咁市建局係衣個項目有幾多分紅賺幾多﹖

你自己CLICK上面條LINK,睇下幅圖,個盤落成之後係有幾多十層呢﹗

再題外話,文匯段新聞講得幾好聽﹕「市建局的初步構思,是利用有關地方推動發展社會企業,希望藉此加強社區網絡和凝聚社區資源,為大角咀及深水步的社區服務提供更多支援和製造更多就業機會」。

現實係,係2012年,個基座商場舖位係成個賣左比香港兒童合唱團,賣左1.5億,其他幾個舖除左有個係市建局自用之外,其他係做緊日本城之類 -- 你話真係做到幾多加強社區網絡,增加幾多就業﹗

話時話,咁你話市建局又有冇得分個1.5億丫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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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歸正轉。

咁你話,市建局受惠樓市,水漲船高,咁點解而家又好似等錢洗要政府注資﹖

高天佑寫左個題話 市建局「搞副業」,我以為佢係想講我講既野,點知唔係。不過,佢篇文入面有d數,都值得講。

佢咁講﹕

連年虧損之下,市建局的資產淨值亦持續縮水,由2022年度高達538億元,到2024年度只剩464億元。截至去年3月底,該局手持現金約165億元,但預計2025和2026年度的收購連其他開支總共需要643億元,「渴水」情況相當嚴重。很大程度上,市建局與不少地產商同病相憐,同樣於過去幾年把大量資金「責」在收購及發展項目,於目前市況下回本不易,陷入流動性困境。相對之下,包括新世界在內的地產商通常擁有大批收租物業,能夠持續「造血」;反觀市建局卻不具備這個條件,必須更努力對外「撲水」。

其實,你再睇遠小小,睇返市建局年報,資產負責表入面既結餘,係2019年係469.7億,係2015年係250.1億,係2010年係191.8億。

即係乜﹖

即係,受惠樓價上升,市建局既資產 (主要係賣樓得返黎,小部份租金收入之類) 由2010年既191.8億升到去2019年既469.7億,再去到高天佑QUOTE既近年464億。

你睇高天佑比較2022同2024年個數字,就好似2024年跌左好多喎﹗不過,實際上,市建局既資產 (你可以當做FOR重建項目既儲備) 係由2010年既200億唔夠,短短15年間升左一倍有多,去到4百幾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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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點解市建局賣樓賣到資產多左咁多,而家都要講緊缺水﹖

米係我一直講既原因。

一黎,佢做左好多唔關佢事既研究,講咩油旺研究,講咩東維港研究。當然,其實批出顧問合約,請內部staff所謂既睇住件事,每年都唔會有十億 (應該冇掛),不過衣D根本唔係佢既MISSION。

二黎,就係同政府一樣,有錢身痕。早幾年財政好,政府就狂做基建,甚至係疫情時就做埋好多起左唔用既方倉 (當然,政府冇錢都用幾百億攪簡約公屋就唔知點解啦)。市建局就係有錢,要玩小區重建唔係問題,不過佢同時間開既項目係明顯比以前多好多。

好簡單,要搵市建局歷年項目就好煩,佢網項都淨係BY區域去分。不過,你睇佢年報個報表附註14聯營發展項目結餘,都大約有佢每年重建項目既數量 (市建一直有保留重建項目商舖出租權益,所以有聯營項目 -- 所以我米話新地賣左個舖比兒童合唱團,市建應該有錢分的)。 

睇上面條LINK,係2017年之前落成既項目,每年都係一個起兩個止。2018年既項目去到3到4個,之後做緊既土瓜灣5街就講明係5個 -- 面衣度講既5個,其實係5條街,唔係唔個大廈街號添呀。

咁你明,點解市建局會話,未來收購要用好多錢,要發債未﹖

應該未明,因為我仲未講已公佈左既 九龍城重建項目。衣個2022年既報導話,市建局九龍城重建項目要過百億,分十幾年做 -- 你得個4百億資產,不過諗住做個 過百億既PROJECT﹖ 你分期都唔掂啦,仲未計你仲宣佈緊有花墟同馬頭圍道有幾個項目喎﹗

你唔識會計唔識財務,都諗到有問題啦,下麻﹗

咁,你就真係要問,邊個叫市建局去做﹖

除非政府叫佢做,如果唔係做乜要係衣D時勢去攪﹖你又明知唔夠財力去攪,又點解同期去到2024年要攪埋無需要既花墟重建﹖

你睇香港法例第563章《市區重建局條例》第10(4)條係咁講﹕「巿建局須以應有的謹慎和盡其應盡的努力處理其財政」。

咁你明知自己得個4百億資產,又之但係仲不停公佈咁多項目,攪到「預計2025和2026年度的收購連其他開支總共需要643億元」(高天佑講架下),之後仲要諗埋點攪個百億既九龍城重建,咁市建局有幾謹慎處理財政﹖

********
你再睇阿韋志成都就黎收皮,不過都仲係度講 東維港海濱,講政府將庇利街塊地比左佢地之後會咩「加強土瓜灣內陸地區與海濱空間的連接和暢達性,並從多元的發展令海濱一帶更具活力」,衣D先係真正既「搞副業」。

政府比塊地你,你睇下政府新聞稿係點樣講﹕

行政會議對這次批地訂明了明確要求,包括:(一)要求市建局要善用兩幅用地作為其資產並藉此提升融資借貸能力,以審慎理財的方式,在未來數年維持市區重建的動力,包括由現在至二○二七至二八年,就已開展的六個重建項目(註)進行收購。此外,兩幅用地日後會為市建局帶來賣地收入,市建局須用好這些額外和其他收入,並按其財務狀況,訂好尚未開展項目的優次;(二)巿建局須聯同政府檢討和優化其運作和財政模式,讓其面對市況波動時,仍能以可持續的財務模式推動重建工作。此外,市建局亦應建議如何加強樓宇復修,以延長舊樓的可使用年期,降低重建的迫切性。市建局須在二○二六年內提出具體建議。

政府比塊地,係「行政會議對這次批地訂明了明確要求」,係officially同你講左要用塊地去改善財務,不過你就九唔搭八講咩海濱。究竟佢係米知自己就黎收皮,所以況飛自我,定真係真心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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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再當然,政府搵蔡宏興入局,又講到比塊地你係要改善財務啦,咁係米代表將來市建局真係要有變化,唔再講咁多乜春地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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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見佢講不停講乜春土瓜灣海濱,其實有個好簡單既問題﹕而家黃埔冇海濱長廊咩﹖條長廊唔通達咩﹖咁你平時甚至假日見到有幾多人用條海濱﹖

啟德海濱好D,個乜春啟德海灣嘉年華真係多人去 -- 唔好同我討論衣樣野,我真係去過 -- 事關啟德海濱真係有零售館有商場有人管理有交通去。

阿總監成日講咩東維港海濱,你要做到啟德個隻有人管理要攪商業活動先吸引到人,不過衣D就都唔係你既法定權力去做既野。二黎,而家海心公園唔暢通咩﹖來來去去米又係附近幾條街既人去。

再者,你講到政府比你塊地好PRIME可以連接海濱同所謂既內陸,跟手仲有咩測量師走出黎話塊地靚有海景。不過實情係,個塊地同阿總監講到咁正既土瓜灣五街項目,其實係有學校係中間隔住,之後仲要行10分鐘先到地鐵站囉。

所以,我都唔明,你做乜春要對個海濱咁念念不忘﹖講出黎好聽,實際會用既人,其實係好有限 -- 事實上,海濱發展亦都唔關市區重建局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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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係,最後。

要治本麻,要市建局財政可持續,其實就好簡單﹕唔好充大頭鬼,開咁多大project米得囉。再加上,唔好攪咁多唔關自己事,唔好攪咁多法定職能以外既工作,咁米更完美囉。

你唔睇送食飯,咁除左政府永續補貼,又或者係收購業主到搶錢之外,咁仲可以點樣永續﹖你班攪到市建局蝕到甘既高層做義工唔出糧,都攪唔掂啦。

see﹖

我既solution幾簡單直接對症下藥。睇送食飯,真係 海岸線都識啦。

*********
真係最後。

如果有人問,咁叫市建局收縮業務,咁香港舊樓重建點算﹖WELL,叫佢收縮,唔係唔做囉。

同埋,冇錢,有咩辦法﹖

辦法總比困難多(!!!)。例如,當個市衰無可衰,發展商三五七年之後清完貨尾,就有人做架啦。就算到時個市點衰,個周期「平滑曬」,SAY,同區七年收購價係6千,新樓賣樓又係8千,咁米有得做囉 -- 當然,如果市建局到時繼續充大頭死都要同一時間做幾百億收購,就收購價跌到1千蚊 -- 但係賣樓價要1萬蚊  -- 咁佢先攪得掂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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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完字,睇多次有冇錯字時,想補多句。

你見開頭我QUOTE明報社評,米證明佢真係唔識囉。佢咁講﹕

「當然,如果本港經濟好轉帶動樓市復蘇,「高買低賣」情况減少,市建局財政壓力可以減輕,但香港經濟轉型無法一蹴而就,當局也不宜繼續以「高買高賣」舊模式支持市區重建項目。」。

我就會話,佢都痴既。

就算經濟唔好,樓價衣世都係而家低位發上發落,咁米「低買低賣」,米一樣可以做重建 -- 再者,就算係「低買低賣」,你要記住,阿市建局都仲係賺緊個plot ratio premium,重建後可發售單位數目係遠多過收購單位數目,所以市建局都仲係賺到錢架囉﹗

又再多次者,由發展商市建局角度,「高買高賣」同「低買低賣」都可以賺大錢 -- 你當然可以話「低買低賣」下個建築成本貴就會佔成個發展cost百份比大左,之後就影響個profit margin,不過「低買低賣」個利息開支又細好多呢。

所以呢,明報同好多友真係唔識架喎﹗

ANYWAY,而家明報既建議係,市建局策略出錯,要充大頭鬼,就唔該修改個收購政策,要有機會被收購既小業主埋單啦。

嘿﹗

*********
完。

批地紓困治標不治本 市建局須財政可持續 (1)

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
社評:批地紓困治標不治本 市建局須財政可持續

【明報社評】政府以象徵式地價向市建局批出紅磡及將軍澳用地,合計估值約達132億元。香港經濟與房地產深度綑綁,樓市下行令市建局、房協等俱面對財政壓力。現時市建局仍需就多個重建項目進行收購,單靠手上流動資金不足以應付。今次批地安排,有助提高市建局短期借貸融資能力,應付眼前需要,只是本港樓宇老化問題正急速惡化,大量市區重建工作尚在前方,市建局必須找出一套可持續的運作模式,否則長遠將無以為繼,現行的「同區7年樓齡」現金賠償政策,對市建局造成相當大的負擔,情况需要處理。

「送地」助短期融資
長遠可持續性未解決

為了應對市區及樓宇老化,政府強調會「雙軌並行」推進舊樓維修及重建,前年《施政報告》提出放寬申請強拍的樓齡門檻,以及加強市建局財務能力,協助市建局應付未來資金周轉需要,除了批准市建局將借貸上限由原來的60億元增至250億元,同時還提出向市建局免地價提供合適土地,提升重建計劃效益及局方可用資產。政府上周公布以象徵式1000元地價,向市建局批出兩幅用地,正是由此而來。兩幅用地面積合計9.91公頃,分別位於紅磡庇利街及浙江街交界,以及將軍澳第137區鄰近電視廣播城位置,名義土地價值估計為42億及90億元,預料發展後可提供約9530個單位。

市建局是自負盈虧的法定機構,目前資產淨值約有400多億元。現時市建局須就6個已開展的重建項目進行收購,未來兩三年相關開支估計達到235億元,可是根據外界推算,市建局手上的流動資金,大約只有200億元,即使近兩年局方發行機構債券又尋求銀行貸款,流動資金需求壓力仍大。政府今次批地,儘管不是直接注資,然而性質無疑是為市建局提供財政支援,讓局方有能力繼續推進手上項目,以至有空間考慮開展其他新項目。

政府這次變相「送」給市建局的土地,當中位於紅磡庇利街的一幅,原本擬建學校,雖然面積較小,但由於位置優越,也可跟附近的市區更新項目發揮協同效應,即使樓市疲弱下招標,對發展商相信仍有一定吸引力,意味市建局有機會早些套現。相比之下,將軍澳137區尚待發展,交通基建配套仍有不少空白,市建局這次獲批的土地,估計需要待好一段時間,才有機會投入發展,惟無論如何,政府今次批地,提高了市建局手上資產淨值,局方尋求借貸融資,不僅較為容易,息口也可望低一些。

香港不僅人口老化,樓宇老化問題也相當嚴重,市區樓齡超過60年的舊樓比比皆是,部分更是嚴重失修,再過10多年,問題只會更趨嚴重。雖然近年政府積極推動樓宇維修,但仍有不少市區舊樓須以重建方式處理,這亦意味市建局不能因為市况欠佳財政緊絀,就放慢或押後重建工作。政府這次變相「送地」,對於短期改善市建局現金流,無疑甚有幫助,然而財政長遠可持續性,仍是市建局的重大隱憂,政府必須直面問題,及早處理,否則有可能嚴重影響日後市區重建工作。

本港經濟與房地產深度綑綁,無論港鐵還是市建局的運作模式,都相當依賴房地產收益的支持,然而近年情况卻令人懷疑,這種模式已經無以為繼。經濟繁榮帶動樓市需求,乃是自然現象,但靠樓價攀升去帶動經濟增長,卻非健康情况。香港必須致力經濟轉型,不能再像過往般依賴房地產作為經濟增長引擎;市建局的運作模式,當然也有必要深入檢討。

市建局近年接連錄得數十億元的虧損,多個重建項目的預算開支,動輒超過百億元,一大原因是市建局在收購物業時須以同區7年樓齡樓宇的價格,作為業主補償基準,導致局方需要付出相當高的收購成本。以往樓市好景,市建局重建項目招標,發展商反應理想,局方收購開支雖高,但進帳更豐。可是近年樓市不振,發展商投地意欲低,市建局項目出現「高買低賣」情况,即高價收購但低價回標,錄得龐大虧損,更有兩個大型項目流標。當然,如果本港經濟好轉帶動樓市復蘇,「高買低賣」情况減少,市建局財政壓力可以減輕,但香港經濟轉型無法一蹴而就,當局也不宜繼續以「高買高賣」舊模式支持市區重建項目。

「同區7年樓齡」賠償
政府需要檢視政策

政府當年定下「同區7年樓齡」現金賠償政策,理由是讓業主可以在同區買到與被收購單位面積相若的單位,而從現實政治角度,如此優厚的賠償安排,也可以減少來自舊樓業主及區內民選議員的反對。可是過去亦不時有聲音質疑,六七十年樓齡單位的價值,跟同區7年樓齡的價值相差太遠,有關賠償政策太慷慨。

市建局的定位,是協助政府推動舊區重建,不能亦不應與發展商看齊、只以盈利為先,重建項目必須考慮受影響居民的居住需要,收購價過低會造成問題,然而繼續沿用目前的做法,市建局長遠未必能夠應付,同樣也是必須正視的問題。市道不景下,市建局可放寬標書條款,增加市場參與重建誘因;政府批地支持,也有協助融資的效果,然而這些做法,皆屬治標不治本,唯有找到一套具有財政可持續性的運作模式,才能應付未來市區重建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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