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經濟邏輯前,先講佢direct quote衣句野﹕
「你劏成這麼小,劏成10多個單位,沒錯,還原的成本一定是多點,但是你想想過往收的租金經過這麼多年。其實這方面社會有要求,希望基層大眾有需要時居住空間都有基本的衞生條件、基本的居住空間。」
佢衣句野真係好un耳。
先講簡單邏輯,我收左幾多年租金,係過去的,同我而家係米還完成本,去做野要合乎返法例要求,係冇關係的。
即係,你可唔可以同誠哥講,你百佳賣左咁多年野賺左咁多錢,黎緊一年可唔可以大平賣所有野唔收錢﹖
又或者係,你公務員過去賺左咁多年「高於市價」人工,今年不如凍薪丫。
再者,再正經小小用政策含意去講﹕
用佢邏輯,我唔講以往我收既租可能係友情價收「小過市價」或者唔係成日加租,咁係米政府要體慍我,資助我合乎法例啦。
我淨係要問,係米如果我經營既劏房係小過,SAY,3年甚至只有1年,我連本都未回既話,咁政府係米會津貼我還原成本﹖唔係既話,你講「但是你想想過往收的租金經過這麼多年」係咩意思﹖
再者,佢個前提係「你劏成這麼小,劏成10多個單位」,咁如果我好有良心,淨係4百尺一劏3,咁要還原合乎法例都唔係好多錢既JAK。咁我咁有良心,你幫我出錢丫。
唔係既話,你講D咁既野,係情緒勒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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