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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個post既NOW新聞訪問,真係話比你聽咩叫老屎忽。觀塘攪到成PAT屎唔關我事都要我道歉呀,又話接任個位唔該熟讀條例呀。
咁佢都未攪清楚,佢既然係市建局行政總監,佢道歉係代表個機構,而唔係佢個人。咁,所以咩叫「而公開道歉(的事)又不是我負責,因為在我未上任前,更改了設計圖則」。
再者,唔好修改歷史,當時講既唔單止係咩更改設計圖則;區議會包括埋班左仔唔妥你既係,你修改完圖則,上左城規會啦,不過之前冇做任何諮詢,冇落區議會。
網上好彩仲有紀錄,不過衣個係無線新聞,唔知會唔會好似政府做法,好多野都好快下架,好快消失。
咁,拿拿拿,我QUOTE多個新聞,睇返當時仲係區議員而家係尊貴既顏生點樣媽差你。
當然,講返正題,唔係抽水,以佢mentality,真係會覺得同區議會班低智既人講野,都浪費時間啦;如果件事而家發生,又當然冇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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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係第二個post,佢咁講﹕「計劃年內啟動「樓宇復修新策略2.0」研究,探討是否透過立法或修訂涉及樓宇保養的相關法規」。
咁你熟讀下市建局條例,有邊個市建局宗旨或者職能係話,市建局係需要及可以研究「涉及樓宇保養的相關法規」﹖
我特登quote好多衣D法定機構既條例出黎,(1)消委會、地監局係冇研究法規衣樣野;(2)保監局就含糊小小,係講「考慮與建議對與保險業有關的法律的改革」;(3)競委會同證監就寫得最直接,話明係向政府提供意見;(4)我冇QUOTE既積金局under積金條例都有類似既野。
所以,你見前幾年SFC同政府一齊攪加密貨幣平台立法攪左JPEX事件出黎,最近仲唔知點解攪到國泰君安無啦啦可以發產擬資產牌。
不過,市建局職能入面,有邊忽係做政策或者係修改法例建議﹖
佢講既係,市建局要研究設立一個「專責法定機構」,做曬市建局、房協、屋宇署、甚至水務署同消防署相關本來負責既野。
我唔理市建局條例講乜,你當自己仲係發展局常秘﹖你自己研究完,就可以叫唔同政府部門黎接旨聽你意見呀﹖
再者,我特登QUOTE長小小個保險業條例,係想話你聽,法例可以修訂增補,保險業條例係2015年大修,係要成立保監局取代之前既保險業監理處 -- ---
雖然保險業條例個條文「考慮與建議對與保險業有關的法律的改革」係2015年大修之前都有係度,不過想講既係,市建局條例要修係可以修,不過就係從來冇大修過,冇講過市建局職能入面係要研究相關法例,仲要玩到咁大件事。
市建局由頭到尾,at least係條例上,都係取代土發公司,做執行市區重建策略實務工作架咋。
3.係第三個POST入面,佢話「對於有意見認為市建局應自負盈虧,韋志成指外界有誤解,強調《市區重建局條例》從沒自負盈虧概念,只列明局方要審慎理財。」
咁米係囉。你而家攪到要咁樣發債,又要政府不停送地皮,咁仲係審慎理財﹖你好意思話自己現金流冇問題,話市建局財政健康﹖
係既,發左債,政府又送地,之後又再攪好多地積比轉移之後,政府又再送地,咁不停LOOP,米冇問題囉。
再者,我特登QUOTE埋市區重建條例第10條「巿建局的資源」出黎。我想問,有邊條條文講到,市建局可以由政府撥地取得資源﹖
以往觀塘市中心或者其他項目入面,送下巴士站公園內街道路都冇乜所謂,勉強都話係發展範圍入面既土地。而家係九唔搭八比個 土瓜灣停車場將軍澳土地比你,仲未計衣幾年長沙灣又比左塊體育用地之類。
咁要熟讀條例丫麻,咁根據條例,政府你憑咩道理法理食據比塊地你呢﹖
再者,政府比資源特登比塊地你,其實都冇所謂 -- 如果你收購既係豬頭骨,冇PLOT RATIO下都要做重建,例如土瓜灣13街之類,咁都算。
不過,你做親既都係有肉食既項目呢 -- 九龍城重建都有肉食架,不過係衰在大貪,一次過做咁大個項目。
再者,就算係講八文樓,原本都係豬頭骨,冇PLOT RATIO淨,係蝕硬,所以咁多年都冇私人收購啦 -- 不過,你早幾年話要攪八文樓重建,都仲要攪埋地積比轉移,令到個項目點都要有錢賺,攪到個新聞標題都話八文樓會由蝕變賺二三百億。
咁你話,你仲好意思收政府咁多無償資源﹖
再補多句,就算你睇條例第10(1)(b),入面講到市建局既資源可以係「(b)巿建局為其宗旨而收取的所有其他款項及財產,包括費用、租金、利息及累積收入」。不過,衣度擺到明係講,市建局收購得返黎同埋重建後得返黎既物業資產;衣句野又點會係話政府比佢既土地資產呀﹗
當然,而家好多野都好flexible既。不過,如果撥地比市建局個邏輯係立法或者條文原意,咁我有個更加creative既方法去增加市建局資源呀﹕政府將所有冇比領展既公屋商場,全部撥曬比市建局,等市建局有租金收入,甚至痴線到考慮重建埋商場做私樓,又或者唔知點做地積比轉移米得囉﹗
你話,咁樣一講,係米證明,撥地比市建去增加資源衣樣野,有幾痴線呢。
4.最後,係第四個POST入面,佢講到衣樣野﹕
2011年《市區重建策略》中寫得好清楚,舊區更新不是只靠市建局,而是需要所有持份者,包括政策局、政府相關部門、專業團體及業主等一同合作做,但目前似乎只有市建局擔任球員角色,其他持份者都是球證。
都係之前個句﹕2011年個市區重建策略攪左個市區更新平台,份策略寫明「「諮詢平台」將以全面及綜合的方式,向政府建議以地區為本的市區更新工作,包括市區更新及重建的範圍;需要保育的目標;以及進行更新的執行模式等」。
咁個平台建議重建土瓜灣十三街,冇叫你攪九龍城重建,咁你而家開口埋口講個市區重建策略,係咩意思﹖
再者,舊區更新麻,而家淨係得你一個所謂既「持份者」做呀﹖恆地係大角咀攪到利奧坊7期,衣7期項目火星爆出黎架﹖你做深水埗研究,不過近年成條青山道元州街有幾多私人重建項目,又係土星爆出黎架﹖私人發展收既舊樓,入面冇業主份,業主冇合作去做架﹖
另外,係第四個POST入面佢話,「韋志成相信,該兩幅地皮不會是唯一兩幅地皮提供協助市區更新,因為按照《香港2023+規劃》的理想,是希望降低市區密度,即需要將人口重新調配到其他地區,透過批地來支持舊區更新無可避免」。
咁首先,應該係記者錯既,個個應該係《香港2030+規劃》。不過,衣個野係2021年完成 -- 即係再早幾年做諮詢做制訂時 -- 其實係講緊CBD3講緊明日大嶼再加好模糊既北部都會區。
係個2030+入面,最重要既明日大嶼收左皮,咁你仲好意思扲返衣份野出黎講﹖
佢扲衣份野,就等同佢扲個《市區重建策略檢討》出黎一樣,對佢所做既野有利既,就選擇性地扲出黎講囉-- 拿拿拿,講左要減市區密度架,咁批地比市建局米係應該囉 -- 至於份報告同時講既明日大嶼,不同用地需求假設 (當年估既商業同創科用地需求,同而家差幾多丫拿),咁咩都唔好理啦,批左地比市建局先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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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前總監呢,真係臨收工都仲係咁精彩。
阿新總監呢,未熟讀條例,亦都知自己要睇送食飯,再加上自己都係過渡人物,咁所以,應該唔會好似阿前總監咁痴線掛 -- 係咁既資源咁既市之下,你估市建衣幾年公佈過既八文樓、長沙灣兼善里、花墟、土瓜灣五街、馬頭圍道幾個項目等等,有幾多可以係衣兩年內完成甚至係開始收購丫拿。
如果係咁,就好,以後唔洗就市建局打咁多字,浪費我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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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佢講開檢討7年樓齡個樣野,之前都講過。
不過,可以拉埋去何永賢最近講既規管劏房去講。
遲D得閒先講。
阿何局講既野,繼衣個修訂房屋條例之後,又係一絕 -- 修訂房屋條例單野呢,就係佢作為主事官員竟然係立法會亂UP條例,就係唔熟書隨口UP既問題;佢講規管劏房講到租金,就係邏輯既問題。
又,拿拿拿,題外話。
我又好FAIR既,之前講房屋條例個POST,我其實除左睇明報之外,都睇過政府個正式新聞公佈﹕何永賢真係如明報所講,係亂UP,真係講咩「或者在現今社會,有很多新的工作模式:在家工作,或者在網上處理事項等,但他不是在公屋單位內交收,公屋不會變成貨倉,或者不會變成很多陌生人經常出入公屋取貨、付款等,這些不是嚴重濫用公屋的行為」。
之前唔記得貼新聞公佈,而家貼返。
明報同我,都冇屈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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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係,最後補多句。
佢係第四個post個訪問入面,最後講左衣幾句﹕「有錢有地,相輔相承,(解決舊區老化問題)才能夠達成」。
我真係想再問多次,除左佢之外,有幾多人認為九龍城真係有舊區老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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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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