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7日星期一

團隊精神好重要+中九龍幹線 (3)

講起物流運輸政策,咁又再講兩句中九龍幹線 -- 即係而家講既中九龍繞道啦-- 要收錢樣野。

其實,衣單野,就係6月20日上左立法會,份文件都係埋度。

當日討論既議程,就叫做檢視隧道收費。

睇份野,就真係非常攪笑,佢係附件用左個表,係度講咩「初步的主要觀察」黎到去解釋點解有D隧道要收錢有D就唔攪佢住,真係簡約得黎同中學生功課有得比。

不過,又有幾樣精彩既邏輯值得一講。

1.當佢講將軍澳隧道同將藍隧道係米應該從新收費時,佢咁講﹕

政府於數年前宣布,當將軍澳—藍田隧道開始投入運作,便會與將軍澳隧道一起成為免費隧道。政府需綜合考慮整條六號幹線通車後(包括中九龍繞道及將軍澳—藍田隧道)及其附近區域的交通分布、公眾接受程度等,按四大原則進一步分析兩隧應否予以收費。

1.2.佢話兩條隧道要唔要從新收費,係要「綜合考慮整條六號幹線通車後」丫麻。咁中九龍幹線 係六道幹線一部份,不過而家中九龍幹線收費又唔需要綜合考慮整條六號幹線喎。

1.3.而又同時,你見佢講獅子山大佬山或者好多其他隧道駛唔駛收錢,都要考慮大欖剛剛減完價呀,「興建中的沙田T4號主幹路將有助分流部分獅子山隧道及大老山隧道的交通至城門隧道及八號幹線」 -- 如果衣個係暫時唔處理獅子山隧道收費既原因的話,咁「興建中的T2路」都會影響中九龍幹線既車流啦,咁點解而家又要拿拿聲唔等埋T2落成,就即時攪左佢﹖

2.當佢講中環灣仔繞道,就真係一流,點都要全部COPY出黎﹕

.中環及灣仔繞道只有一條主要替代路線(告士打道),與中九龍繞道有六七條替代路線的情況不同。告士打道為港島東西行的主要幹道,即使受惠於中環灣仔繞道的分流作用,現時交通仍然十分繁忙。由於沿線設有多個車輛出入口、巴士站、巴士專線及交通會合點,部分路段於繁忙時段的行車速度緩慢,約為20公里/小時。若中環灣仔繞道實施收費,由於取道中環灣仔繞道或告士打道的行車距離相若,因此預期不少駕駛人士將轉用告士打道,增加告士打道的交通壓力,進一步令擠塞情況惡化。

.中九龍繞道通車後,香港市區(包括港島和九龍)東西方向交通整體狀況和分布或會有所改變,連帶影響中環及灣仔繞道的車流。我們須謹慎評估中九龍繞道通車後的車流變化,盡量減少互為影響的變數。

.收費將影響中環及灣仔繞道的使用率及替代路線告士打道的交通,因此就中環及灣仔繞道應否收費,我們須謹慎評估。

2.1.佢話中環灣仔繞道只有一條替代路線 (告士打道),「告士打道為港島東西行的主要幹道」,其實佢係UP乜﹖

2.2.我由中環去天后北角,唔行繞道同告士打道啦,就去唔到天后呀﹖我唔講任何內街,而家沿金鐘道經軒尼斯道去灣仔天后只係比巴士行﹖海邊成條龍和道經會展鴻興道天橋出東廊又係唔比車行架﹖

2.3.我都仲未計大道東半山個幾條唔係路。咁衣D唔係港島中西區去灣仔天后北角既替代路線呀﹖

2.4.你咁既講法,話咩中環灣仔繞道只有一條替代路線,其實係米話因為兩條路係正隔離仲要係parelle先可以叫做替代路線﹖你話軒尼斯道多車多燈位唔係主幹道所以唔可以係替代,咁界限街又差幾遠呀﹖

2.5.再者,如果真係用你個邏輯 (好似咋,其實我都唔明佢個邏輯係邊),淨係講 中上環繞道入口去繞道灣仔出口 (SAY,由IFC去係會展)  的話,如果唔行繞道,就智力正常既都會行龍和道而非告士打道囉 -- 咁告士打道又點會係個條「只有一條替代路線」﹖

2.5.1.除非你話,你講既中環灣仔繞道,係唔計會展出口囉。

2.6. 上面講既係,由中上環去灣仔天后銅鑼灣,係以區黎做假設。咁如果你話唔用區做假設,唔通真係用返個隧道/繞道出入口point to point黎講替代路線呀﹖

2.7. 咁如果你死都要話中九龍幹線有「六七條替代路線」,咁用返你衣個 繞道出入口POINT TO POINT既講法,咁龍翔道就唔係替代路線啦。

2.7.事關,中九龍幹線兩邊出入口係油麻地去啟德,龍翔道係西邊既入口係麗景青葵公路,之後出口仲係黃大仙,咁係替乜春路線。

2.7.1. 再者,我唔講中九龍幹線油麻地入口既問題,佢個出口係啟德,咁有邊條替代路線個出口又係啟德呢﹖東九龍走廊係宋皇台道做出口,咁都要好勉強先算係啟德囉。

2.8.如果你話替代路線既定義係「隧道兩邊出口」,所以中環灣仔繞道就淨係得告士打道一條替代路線的話,咁唔該就將衣個假設apply埋去中九龍幹線。

3.當然,佢講中環灣仔繞道就仲有樣攪笑野。

3.1.佢咁樣講﹕

若中環灣仔繞道實施收費,由於取道中環灣仔繞道或告士打道的行車距離相若,因此預期不少駕駛人士將轉用告士打道,增加告士打道的交通壓力,進一步令擠塞情況惡化。

3.2.又用google map,由 青葵公路麗景對出入龍翔道去鑽石山苛里活廣場大約10公里,我再拉遠D去到九龍灣就係12公里。

3.2.1. 咁由青葵公路個點去到中九龍幹線富榮花園對出個點,係已經5公里。咁中九龍幹線全長已經係4.7公里,之後再係中九龍幹線九展出口塞返入鑽石山就要4公里,去九龍灣就1公里左右。

3.2.2.即係,由青葵公路用中九龍幹線去鑽石山苛里活廣場,係5+4.7+4=13.7公里,比龍翔道多左接近4公里,仲未計要塞返上觀塘道同彩虹道交匯處既時間;去黃大仙,就仲遠路程唔順路。

3.3.咁用返佢話 中環灣仔繞道收費後就因為同告士打道距離相若所以會令告士打道「擠塞情況惡化」,咁中九龍幹線收錢後距離唔係相約甚至更短既龍翔道會點﹖

.3.4.當然,其實佢份文件有個表架﹕

















3.5. 佢自己個表都話,如果收10蚊,加士居道橋仲係塞到阿媽都唔認得,龍翔道個容車率係會小左不過都係爆錶架 (WELL,佢都好野,估龍翔道會小咁多車)。不過,佢文件又好野呀,係第20段解釋收10蚊既影響時,居然咁講﹕

情景三假設所有車輛全日劃一收費 10 元。中九龍繞道 2026 年繁忙時段的行車量/容車量比率預計約為 0.81,並預計可分流約19%的整體九龍東西方向路面交通,有效紓緩區內現有主要道路(如龍翔道、亞皆老街、加士居道天橋、觀塘繞道等)及地區道路(如九龍城、深水埗、油尖旺區內道路)

佢個表就話加士居道橋仲係塞爆,不過內文就話「有效紓緩區內現有主要道路」- 當然,繼續塞到爆,不過都可以叫做係「有效紓緩」既。

3.6.又再再當然,其實佢文件同之前放風,都一直有個低能既講法﹕「預留適量剩餘容車量以應付未來車流增長」。無論係之前有D擦鞋仔訪問定係運輸署,都有類似既講法,例如運輸署都係咁講﹕

運輸署在社交網站指出,如果中九龍繞道不收費,預計明年啟用初期繁忙時段,將分流其餘道路約23%的總體車流量,使用率接近飽和,行車量或容車量比率高達0.97,屆時將無剩餘容車量應對新發展區人口增加及車流增長。

3.7.即係,我起條路或者任何基建設施體育館垃圾站醫院所有野,最好都係落成個時就唔好打爆個使用率,要收費貴D或者有任何安排,令到個使用率唔好爆滿,以「應對新發展區人口增加」。

3.7.1. 你聽完,係米覺得弱智﹖你要應付「新發展區人口增加」,就設計規劃時計數架麻。有咩理由係我落成完啦,想預留乜春日後提供CAPACITY空間,所以就要收錢或者用其他方式,減低個設施既使用率。

3.7.2.你要作個理由,都作得好D啦,真係當人弱智既咩。

3.8.當然,講到尾,用同樣邏輯,如果中環灣仔繞道唔收錢,係唔想打爆告士打道既話,咁中九龍幹線收錢,令到加士居道橋仍然打爆,又點解唔係問題﹖

4.所以,你話份文件,咁樣寫出黎,係米中學生水平﹖政府冇錢,要收費,米收囉;搵唔到理由,你米純粹講隧道成本開支囉。而家係都要搵理由出黎,不過係中學水平,米即係心虛,兼話比人聽你冇料囉。

5.最後,所有衣D基建呀迪士尼海洋公園呀,政府係扲錢既時候,一定會同你講經濟效益。你一GOOGLE 中九龍幹線+經濟效益,就會見到2017年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衣份文件。

5.1.衣份文件同你講乜﹖佢話,中九龍幹線有好多交通環境效益,小左塞車小左好多廢氣排放呀;跟手係第13頁仲話,「預計在2030年時,行車時間每日可節省約12萬人次小時,相等於全年約30億元的經濟效益」。

5.2.每年有30億經濟效益喎﹗咁你收10蚊就只係有2.57億收入,咁但係收費後減小左既車流,你估衣30億會小左幾多,收費後可唔可以COVER返丫拿﹖

5.3.即係,扲錢起基建呀扲撥款去比蝕硬既海洋公園,就要講衣D無形既經濟效益。而家要唔要收隧道費呢,成份文件就唔會有衣D野囉﹗

6.完。今次係米簡潔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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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最後,差D唔記得講,補多句。佢份文件第12段咁講﹕

預計明年全線通車的中九龍繞道為九龍東西行提供便捷的新幹道,大幅縮短行車時間,例如油麻地隧道預計可把九龍灣至油麻地的行車時間由約 30分鐘大減至約 5 分鐘6,能節省燃料費14元或以上,有效紓緩目前中九龍地區內主要道路的交通擠塞。對於廣大駕駛者而言,使用中九龍繞道的路程短,路直少彎,有助顯著節省燃料費和時間,對用家有很大吸引力。

而家油麻地去九龍灣就算係早晚繁忙時間,幾時要30分鐘呀 -- 除非撞車或者有特別活動啦。至於節省既燃料費,就真係攪笑。唔講電動車,個10公里唔夠既路,要14蚊或以上燃料費,佢用咩車同油價做標準丫拿﹖

8.又真係最後,其實份文件都仲有好多攪笑野。例如,佢話咩檢討收費完之後得出既「四大重點」,其中一個係「連接機場、港口、陸路口岸等策略性運輸基建」。

8.1.佢係第14段係咁講﹕

不少行車隧道及主幹道(尤其是連接機場、港口、跨境口岸等策略性基建者)現時獲豁免收費,包括青嶼幹線和屯門—赤鱲角隧道(「 屯赤隧道」),以及龍山隧道和長山隧道。政府在考慮四大原則進行收費檢討時,需小心衡量該些隧道及主幹道收取費用的經濟效益,包括該些隧道及主幹道支援經濟百業如物流業和航空業運作的關鍵作用等考量。 

即係,有貨車係機場出黎啦,咁係重要既物流業丫麻,所以青嶼幹線屯赤就唔好收錢。咁但係,D車唔會行其他隧道架﹖咁點解商用車行其他隧道收費又特別地高,佢地由機機場口岸出黎過左個兩條咁「策略性」既橋之後,就突然間唔係「支援經濟百業」,所以過其他橋又要收錢,仲要收貴D添﹖

即係,回帶都要講多次﹕成條八號幹線尤其係而家冇車行既尖山隧道,其實就係為左物流業去做,要打通機場--貨櫃碼頭--新界東北棕地+口岸,所以成個設計先九唔搭八,攪到巴士甚至私家車都小行。

我求其SEARCH,當年八號幹線落成,個新聞稿都係咁講﹕「大橋位處葵涌貨櫃碼頭旁,有助支援香港物流業。」

咁既話,尖山隧道係米策略性基建,係米應該唔收錢﹖

又或者咁講,尖山隧道落成去到而家,個使用量都係成PAT屎咁,物流業唔用佢啦,都仲攪唔到公交優先 (而家話中九龍幹線收費其中一個原因係要公交優先丫麻)。咁阿前運輸署署長暨而家既局長,又需唔需要用政府高層官員責任制 或者 唔知仲存唔存在既 高官問責制去處理下呢﹖

真係精彩既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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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係,完。

團隊精神好重要+中九龍幹線 (2)

七七盧溝橋事變喎,咁打兩隻字。

1.衣篇訪問好有趣,不過冇咩人講,咁有兩樣可以講。

2.第一樣係抽水,亦係較多人講既,「高層官員責任制」。

2.1.話明抽水,我睇完衣樣之後,即時就諗,邊個部門最多強姦呀、嘔完再打下屬呀、貪污呀、醉駕呀、扼OT扼福利丫拿﹖

2.2.如果「這些重複或嚴重性問題不應發生」,咁不過又真係個個月都有,甚至正義既東方報耐唔屎就每日都樂始不收皮報導既話,咁個部門班高層應該點處理丫拿﹖

2.3.當然,你睇下比家超講完之後,七一授勳其中一個焦點係乜﹖係失職官員獲授勳。

2.4.又當然,譚耀宗就一貫攪笑,講咩「遴選會成員譚耀宗:有時可能未必自己負責,她只是主管」。不過,實情應該係,比家超聲稱攪衣個制度,你覺得佢真係有認真諗過得唔得既咩﹖以佢既能力,佢自己可能同自己講,真係有認真諗過,真係WORK架喎﹗

2.5.當然,唔排除既係,攪衣D野,就係名目啦,即係等於大陸打擊貪腐,打極都仲有一樣。

3.第二樣想講既係,睇完,米知林世雄點死囉。

3.1.如果佢仲係度,會有東九龍線,跟手有咁多攪笑既物流運輸政策﹖

3.2.即係,個訪問真係direct quote下面段野,就真係有D料到。你睇完,可以參透下﹕

「你一個人點叻,你唔認同我的施政理念,每日你跟我不斷爭辯,當然辯是為了道理,是為了好的結果而爭辯,但如果因為性格、個人好自我......所以團隊精神好重要」

3.3.所以,明我點解起衣個題未﹖而家真係講到明,「你一個人點叻」都冇用,最重要個樣野係,WELL,「團隊精神」。

3.4.不過,衣個就係某個部門,甚至係AO一直以黎既文化啦。世雄,要服從上級指示呀。明未﹖哈。

4.未完。

團隊精神好重要+中九龍幹線 (1)

李家超專訪|擬推「政府高層官員責任制」 強化公務員主管領導作用 研無加薪等懲罰

政情
 更新時間:06:15 2025-06-13 HKT
發佈時間:06:15 2025-06-13 HKT       

李家超專訪︱本屆政府上任快3年,行政長官李家超接受《星島》訪問時透露,正審視建立「高層政府官員責任制」,強化政府部門主管、高級公務員的領導作用,並與現有制度結合,以提升政府治理水平。至於懲處機制,他指首先要找回責任誰屬,而政府每年會評核公務員表現,懲罰方法很多,舉例說無法加薪等,具體工作由政務司司長負責。

李家超讚現有團隊支持和落實其施政理念
李家超表示,十分重視提升治理水平,因此提出「以結果為目標」理念,希望司局長及管治團隊支持和落實。政府高層去年「地震」,文體旅局及運物局換上兩名女將掌舵,李家超形容,現在整個隊伍支持和落實其施政理念,這十分重要,「你一個人點叻,你唔認同我的施政理念,每日你跟我不斷爭辯,當然辯是為了道理,是為了好的結果而爭辯,但如果因為性格、個人好自我......所以團隊精神好重要」,否則他難以完成多屆政府希望完成的工作,例如《基本法》23條立法。

建「高層官員責任制」 針對重複、嚴重性問題
除了問責團隊,李家超指政府部門亦要有較大的「全方位投入」,提到看過申訴專員、審計署報告,知悉前線有疏漏,「如果一些疏漏事件重複出現,或多年未改善,領導是否有發揮到他應有的領導作用呢?」翻查資料,申訴公署今年4月發表調查報告,揭發屋宇署收到勞工處提供的建造業承建商定罪個案後,竟誤以為要收到詳細資料才跟進,致10年間只曾就一宗個案向承建商作紀律處分,令社會譁然。

李家超提出建立「高層政府官員責任制」,指公務員聘任制度雖與政治任命的司局長不同,但「責任制」要存在,要求部門領導發揮其領導責任,「特別是重複性、嚴重性的問題,不是單一事件那些」。他說政府有十幾萬公務員,「有人犯錯,在任何機構都會,我們矯正便可以」,他所針對的有領導角色、在高層發揮領導責任的,強調若日常管理工作做得到位,「這些重複或嚴重性問題不應發生。」
    
問及有何具體懲處,是影響其官場升遷,抑或有更嚴重處分?李家超說首先要找回責任問題,「看看是否願意承擔」,而懲罰方法有很多,「在公務員體系,特別是高級公務員,他個人的尊嚴其實已經很重要。」他指會研究不同方法,政府每年亦會審核公務員表現,「譬如可以懲罰無人工加」;倘涉及紀律性問題,會有紀律懲處制度。他期望新制度與現有制度結合,強化政府整體管治。

改變政府起初有阻力 「改變是高深藝術」

回顧上任3年工作,李家超指已改變政府的文化,強調領導的重要性,舉例建立「全政府動員」機制,當有危急事情要做,而特首明確說明是重大事件,所有人就要團結一致、思想一致做好工作。他以惡劣天氣地區水浸為例,過去使用傳統方式可能需一至兩星期處理,現時更有效率,不足兩天已完成。

對於改變政府文化有否遇到掣肘,李家超表示,不論是公務員或是私人體系,一定有阻力,因為有理念問題、舒適圈心態,但強調「時不我待」,香港經歷疫情、2019年黑暴,社會發展失去很多時間,故政府要做很多解說。

李家超坦言推動理念初期未必全面認同,例如當召集公務員清理水浸地方,有人有保留,但實行後大家都認同,強調任何改革必須要領導和實踐。他指當數目越來越大、變成主流,旁觀者也會參與,形容「改變是高深藝術」,感謝團隊支持,「如果無其他同事去支持,你都好難做。」

記者:陳嘉洛、黃子龍、陳俊豪

攝:伍明輝、蘇正謙

來源網址 : 李家超專訪擬推政府高層官員責任制-強化公務員主管領導作用-研無加薪等懲罰 | 星島頭條
https://www.stheadline.com/politics/3464113/

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

寄語前總監熟讀《市區重建條例》(7)

原本見到阿前總監係NOW個訪問就想講兩句。不過,廢事打字打咁密,之前就唔講;今日得閒,先寫兩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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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個post既NOW新聞訪問,真係話比你聽咩叫老屎忽。觀塘攪到成PAT屎唔關我事都要我道歉呀,又話接任個位唔該熟讀條例呀。

咁佢都未攪清楚,佢既然係市建局行政總監,佢道歉係代表個機構,而唔係佢個人。咁,所以咩叫「而公開道歉(的事)又不是我負責,因為在我未上任前,更改了設計圖則」。

再者,唔好修改歷史,當時講既唔單止係咩更改設計圖則;區議會包括埋班左仔唔妥你既係,你修改完圖則,上左城規會啦,不過之前冇做任何諮詢,冇落區議會。

網上好彩仲有紀錄,不過衣個係無線新聞,唔知會唔會好似政府做法,好多野都好快下架,好快消失。

咁,拿拿拿,我QUOTE多個新聞,睇返當時仲係區議員而家係尊貴既顏生點樣媽差你。

當然,講返正題,唔係抽水,以佢mentality,真係會覺得同區議會班低智既人講野,都浪費時間啦;如果件事而家發生,又當然冇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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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係第二個post,佢咁講﹕「計劃年內啟動「樓宇復修新策略2.0」研究,探討是否透過立法或修訂涉及樓宇保養的相關法規」。

咁你熟讀下市建局條例,有邊個市建局宗旨或者職能係話,市建局係需要及可以研究「涉及樓宇保養的相關法規」﹖

我特登quote好多衣D法定機構既條例出黎,(1)消委會、地監局係冇研究法規衣樣野;(2)保監局就含糊小小,係講「考慮與建議對與保險業有關的法律的改革」;(3)競委會同證監就寫得最直接,話明係向政府提供意見;(4)我冇QUOTE既積金局under積金條例都有類似既野。

所以,你見前幾年SFC同政府一齊攪加密貨幣平台立法攪左JPEX事件出黎,最近仲唔知點解攪到國泰君安無啦啦可以發產擬資產牌。

同時,你亦都見到積金局攪左好多年都仲攪緊個積金易平台,衣樣野係制度改革,同埋要修例再加上問立法會錢;近排攪網約車阿競委會都要走出黎講野,阿主席仲講明衣個係佢地既法定職能。

不過,市建局職能入面,有邊忽係做政策或者係修改法例建議﹖

當你睇到佢係第二個POST講,「韋志成續指,在體制安排上,由於樓宇老化的數量只會有增無減,「樓宇復修新策略2.0」研究亦探討設立專責法定機構,負責統籌、推動和監管所有與樓宇復修保養相關事宜的可行性」,你知唔知佢講乜﹖

佢講既係,市建局要研究設立一個「專責法定機構」,做曬市建局、房協、屋宇署、甚至水務署同消防署相關本來負責既野。

我唔理市建局條例講乜,你當自己仲係發展局常秘﹖你自己研究完,就可以叫唔同政府部門黎接旨聽你意見呀﹖

再者,我特登QUOTE長小小個保險業條例,係想話你聽,法例可以修訂增補,保險業條例係2015年大修,係要成立保監局取代之前既保險業監理處 -- ---

雖然保險業條例個條文「考慮與建議對與保險業有關的法律的改革」係2015年大修之前都有係度,不過想講既係,市建局條例要修係可以修,不過就係從來冇大修過,冇講過市建局職能入面係要研究相關法例,仲要玩到咁大件事。

市建局由頭到尾,at least係條例上,都係取代土發公司,做執行市區重建策略實務工作架咋。


3.係第三個POST入面,佢話「對於有意見認為市建局應自負盈虧,韋志成指外界有誤解,強調《市區重建局條例》從沒自負盈虧概念,只列明局方要審慎理財。」

咁米係囉。你而家攪到要咁樣發債,又要政府不停送地皮,咁仲係審慎理財﹖你好意思話自己現金流冇問題,話市建局財政健康﹖

係既,發左債,政府又送地,之後又再攪好多地積比轉移之後,政府又再送地,咁不停LOOP,米冇問題囉。

再者,我特登QUOTE埋市區重建條例第10條「巿建局的資源」出黎。我想問,有邊條條文講到,市建局可以由政府撥地取得資源﹖

以往觀塘市中心或者其他項目入面,送下巴士站公園內街道路都冇乜所謂,勉強都話係發展範圍入面既土地。而家係九唔搭八比個 土瓜灣停車場將軍澳土地比你,仲未計衣幾年長沙灣又比左塊體育用地之類。

咁要熟讀條例丫麻,咁根據條例,政府你憑咩道理法理食據比塊地你呢﹖

再者,政府比資源特登比塊地你,其實都冇所謂 -- 如果你收購既係豬頭骨,冇PLOT RATIO下都要做重建,例如土瓜灣13街之類,咁都算。

不過,你做親既都係有肉食既項目呢 -- 九龍城重建都有肉食架,不過係衰在大貪,一次過做咁大個項目。

再者,就算係講八文樓,原本都係豬頭骨,冇PLOT RATIO淨,係蝕硬,所以咁多年都冇私人收購啦 -- 不過,你早幾年話要攪八文樓重建,都仲要攪埋地積比轉移,令到個項目點都要有錢賺,攪到個新聞標題都話八文樓會由蝕變賺二三百億。

咁你話,你仲好意思收政府咁多無償資源﹖

再補多句,就算你睇條例第10(1)(b),入面講到市建局既資源可以係「(b)巿建局為其宗旨而收取的所有其他款項及財產,包括費用、租金、利息及累積收入」。不過,衣度擺到明係講,市建局收購得返黎同埋重建後得返黎既物業資產;衣句野又點會係話政府比佢既土地資產呀﹗

當然,而家好多野都好flexible既。不過,如果撥地比市建局個邏輯係立法或者條文原意,咁我有個更加creative既方法去增加市建局資源呀﹕政府將所有冇比領展既公屋商場,全部撥曬比市建局,等市建局有租金收入,甚至痴線到考慮重建埋商場做私樓,又或者唔知點做地積比轉移米得囉﹗

你話,咁樣一講,係米證明,撥地比市建去增加資源衣樣野,有幾痴線呢。

4.最後,係第四個POST入面,佢講到衣樣野﹕

2011年《市區重建策略》中寫得好清楚,舊區更新不是只靠市建局,而是需要所有持份者,包括政策局、政府相關部門、專業團體及業主等一同合作做,但目前似乎只有市建局擔任球員角色,其他持份者都是球證。

都係之前個句﹕2011年個市區重建策略攪左個市區更新平台,份策略寫明「「諮詢平台」將以全面及綜合的方式,向政府建議以地區為本的市區更新工作,包括市區更新及重建的範圍;需要保育的目標;以及進行更新的執行模式等」。

咁個平台建議重建土瓜灣十三街,冇叫你攪九龍城重建,咁你而家開口埋口講個市區重建策略,係咩意思﹖

再者,舊區更新麻,而家淨係得你一個所謂既「持份者」做呀﹖恆地係大角咀攪到利奧坊7期,衣7期項目火星爆出黎架﹖你做深水埗研究,不過近年成條青山道元州街有幾多私人重建項目,又係土星爆出黎架﹖私人發展收既舊樓,入面冇業主份,業主冇合作去做架﹖

另外,係第四個POST入面佢話,「韋志成相信,該兩幅地皮不會是唯一兩幅地皮提供協助市區更新,因為按照《香港2023+規劃》的理想,是希望降低市區密度,即需要將人口重新調配到其他地區,透過批地來支持舊區更新無可避免」。

咁首先,應該係記者錯既,個個應該係《香港2030+規劃》。不過,衣個野係2021年完成 -- 即係再早幾年做諮詢做制訂時 -- 其實係講緊CBD3講緊明日大嶼再加好模糊既北部都會區。

係個2030+入面,最重要既明日大嶼收左皮,咁你仲好意思扲返衣份野出黎講﹖

佢扲衣份野,就等同佢扲個《市區重建策略檢討》出黎一樣,對佢所做既野有利既,就選擇性地扲出黎講囉-- 拿拿拿,講左要減市區密度架,咁批地比市建局米係應該囉 -- 至於份報告同時講既明日大嶼,不同用地需求假設 (當年估既商業同創科用地需求,同而家差幾多丫拿),咁咩都唔好理啦,批左地比市建局先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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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前總監呢,真係臨收工都仲係咁精彩。

阿新總監呢,未熟讀條例,亦都知自己要睇送食飯,再加上自己都係過渡人物,咁所以,應該唔會好似阿前總監咁痴線掛 -- 係咁既資源咁既市之下,你估市建衣幾年公佈過既八文樓、長沙灣兼善里、花墟、土瓜灣五街、馬頭圍道幾個項目等等,有幾多可以係衣兩年內完成甚至係開始收購丫拿。

如果係咁,就好,以後唔洗就市建局打咁多字,浪費我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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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佢講開檢討7年樓齡個樣野,之前都講過。

不過,可以拉埋去何永賢最近講既規管劏房去講。

遲D得閒先講。

阿何局講既野,繼衣個修訂房屋條例之後,又係一絕 -- 修訂房屋條例單野呢,就係佢作為主事官員竟然係立法會亂UP條例,就係唔熟書隨口UP既問題;佢講規管劏房講到租金,就係邏輯既問題。

又,拿拿拿,題外話。

我又好FAIR既,之前講房屋條例個POST,我其實除左睇明報之外,都睇過政府個正式新聞公佈﹕何永賢真係如明報所講,係亂UP,真係講咩「或者在現今社會,有很多新的工作模式:在家工作,或者在網上處理事項等,但他不是在公屋單位內交收,公屋不會變成貨倉,或者不會變成很多陌生人經常出入公屋取貨、付款等,這些不是嚴重濫用公屋的行為」。

之前唔記得貼新聞公佈,而家貼返。

明報同我,都冇屈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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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係,最後補多句。

佢係第四個post個訪問入面,最後講左衣幾句﹕「有錢有地,相輔相承,(解決舊區老化問題)才能夠達成」。

我真係想再問多次,除左佢之外,有幾多人認為九龍城真係有舊區老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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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寄語前總監熟讀《市區重建條例》(6)

第563章 《市區重建局條例》

5.市建局的宗旨

市建局的宗旨為 ——
(a)作為一個依法設立的法人團體而取代土發公司,負責透過進行、鼓勵、推廣及促進市區重建,改善香港的住屋水平及已建設環境;
(b)透過將老舊失修區重建成經妥善規劃,並(如適當的話)設有足夠交通設施、其他基礎建設及社區設施的新發展區,從而改善香港的住屋水平及已建設環境,以及已建設區的布局;
(c)更良好地利用香港已建設環境中失修地區的土地,並騰出土地以應付各種發展需要;
(d)透過促進對個別建築物的結構穩定性、外部修飾的完整性以及消防安全方面的保養和改善,以及促進改善香港已建設環境的外觀及狀況,從而防止該已建設環境頹敗;
(e)保存有歷史、文化或建築學價值的建築物、地點及構築物;及
(f)從事行政長官在諮詢市建局後藉憲報刊登的命令而准許的其他活動,以及執行該等命令指派予市建局的其他職責。

10.巿建局的資源
(1)巿建局的資源計有 ——
(a)經立法會撥給市建局使用並由政府付給該局的所有款項;
(b)巿建局為其宗旨而收取的所有其他款項及財產,包括費用、租金、利息及累積收入。
(2)巿建局獲付給或所收取的所有款項,須存入獲香港金融管理局發牌的銀行。
(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可就巿建局在任何財政年度內可支出的款額,向巿建局作出一般性或具體性的書面指示,而巿建局須遵從該等指示。
(由2002年第106號法律公告修訂)
(4)巿建局須以應有的謹慎和盡其應盡的努力處理其財政。


11.借款權力
(1)巿建局可按財政司司長批准的條款及條件,向政府借取該局為根據本條例執行職責而需要的款項。
(2)在符合第(3)款的規定下,巿建局可向政府以外的渠道以透支方式借取該局為根據本條例履行責任或執行職責而需要的款項。
(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可就巿建局根據第(2)款可借取的款額,向巿建局作出一般性或具體性的書面指示,而巿建局須遵從該等指示。
(由2002年第106號法律公告修訂)
(4)巿建局在財政司司長批准下,可向政府以外的渠道以透支以外的方式借取該局為根據本條例履行責任或執行職責而需要的款項。
(5)貸款予巿建局的人無須查究該局借取該款項是否合法或合乎規定,或所借款項是否已由該局正當運用,亦無須因有任何不合法或不合乎規定的事,或因該局將該款項運用不當或不予運用而蒙受不利。
(6)巿建局在財政司司長批准下,可將其全部或任何部分的財產作出押記,作為所借取款項的償還保證。

寄語前總監熟讀《市區重建條例》(5)

第216章 《消費者委員會條例》

4.委員會的職能
(1)委員會的職能,是藉以下方式保障及促進貨品及服務的消費者權益,以及不動產的購買人、按揭人及承租人權益 ——
(a)收集、接受及傳播關於貨品、服務及不動產的資料;
(b)接受及審查貨品及服務的消費者的投訴以及不動產的購買人、按揭人及承租人的投訴,並向他們提供意見;
(c)採取其認為就所管有的資料而言乃屬正確的行動,包括向政府或任何公職人員提供意見;
(d)鼓勵商業及專業組織制定實務守則,以規管屬下會員的活動;
(e)承擔委員會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事先批准而採納的其他職能。
(由2000年第66號第3條修訂)

第511章 《地產代理條例》
5.監管局的主要職能
監管局的主要職能如下 ——
(a)規管與管制地產代理及營業員的營業;
(b)採取監管局認為適當或需要的行動,以促使地產代理及營業員行事持正及稱職,或維持或提高他們的地位;及
(c)如該局認為合適,為使由敎育機構或訓練團體提供或為使任何人代敎育機構或訓練團體提供在設計上是為確保能夠稱職或確立操守標準或在其他方面與地產代理工作有關的訓練課程,而與敎育機構及訓練團體聯絡。

第41章 《保險業條例》
4A.保監局的職能
(由2015年第12號第2條修訂)
(1)保監局的主要職能是規管與監管保險業,以促進保險業的整體穩定並保護現有及潛在的保單持有人。
(由2015年第12號第2條修訂)
(2)在不局限第(1)款的概括性的原則下,保監局須 ——
(由2015年第12號第2條修訂)
(a)負責就獲授權保險人及持牌保險中介人遵守本條例條文,作出監管;
(由2015年第12號第12條代替)
(b)考慮與建議對與保險業有關的法律的改革;
(c)促進和鼓勵獲授權保險人,採用適當操守標準及良好和穩妥的業務常規;
(由2015年第12號第12條代替)
(d)促進和鼓勵持牌保險中介人,採用適當操守標準;
(由2015年第12號第12條代替)
(da)對獲授權保險人及持牌保險中介人的規管制度,進行檢討,並在有需要時,提出制度改革建議;
(由2015年第12號第12條增補)
(e)(由2015年第12號第12條廢除)
(ea)透過發牌制度,規管保險中介人的操守;
(由2015年第12號第12條增補)
(eb)提高保單持有人及潛在的保單持有人對保險產品及保險業的了解;
(由2015年第12號第12條增補)
(ec)制訂規管保險業的有效策略、促進保險業市場的可持續發展,並提升保險業界在環球保險業市場的競爭力;
(由2015年第12號第12條增補)
(ed)對影響保險業的事宜,進行研究;
(由2015年第12號第12條增補)
(ee)就保險業採取適當措施,以協助財政司司長維持香港金融穩定;
(由2015年第12號第12條增補)
(f)在適當時,在本條例准許的範圍內,與香港或香港以外任何地方的金融服務監管機構合作並對其給予協助;及
(g)執行本條例或任何其他條例向其施加或授予的職能。
(由2012年第16號第23條增補。由2015年第12號第12條修訂)
(3)(由2015年第12號第12條廢除)
(由1995年第75號第2條增補。由2012年第16號第23條修訂。格式變更——2013年第1號編輯修訂紀錄)


第619章 《競爭條例》
130.
競委會的職能
競委會具有以下職能 ——
(a)調查可能違反競爭守則的行為,及強制執行本條例的條文;
(b)提高公眾對競爭的價值以及本條例如何促進競爭的了解;
(c)推動在香港經營業務的業務實體採納適當的內部監控及風險管理制度,以確保該等業務實體遵守本條例;
(d)就在香港境內及境外的競爭事宜,向特區政府提供意見;
(e)就影響香港市場競爭的事宜,進行市場研究;及
(f)促進對香港競爭法律的法律、經濟及政策方面的研究,以及促進關於該等方面的技巧發展。

第571章 《證券及期貨條例》

5.證監會的職能及權力
(1)證監會的職能是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的範圍內 ——
(a)採取該會認為適當的步驟,以維持和促進證券期貨業的公平性、效率、競爭力、透明度及秩序;
(o)應財政司司長的任何要求,採取與證券期貨業有關的適當步驟,以協助維持香港在金融方面的穩定性;
(p)倡議與證券期貨業有關的法律的改革;
(q)就與證券期貨業有關的事宜,向財政司司長提供意見,並向財政司司長提供該會認為適當的與該等事宜有關的資料;及

(r)執行本條例或其他條例授予或委予或根據本條例或其他條例授予或委予該會的職能。


寄語前總監熟讀《市區重建條例》(4)

市建局韋志成:獲政府批地增強市場信心 長遠料仍需土地助市區更新

撰文:余敏欽

發布時間:2025/06/13 15:45

最後更新:2025/06/13 16:36

政府上周五(6日)批出兩幅地皮予市建局,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卸任前受訪稱,市建局財政健康,批地反映政府支持,幫助該局取得更好融資條款,未來仍然需要批地支援舊區更新,「不會是唯一兩幅」。

外界認為政府注地是為解決市建局財困,不過韋志成澄清,市建局目前財政狀況仍健康,手上流動資金接近200億,目前樓市下調,重建收購成本降低,若要將重建規模加大就需要資金,而資金來源有幾方面,包括政府注資、市建局自行融資、或者政府批地支持。

他解釋,市建局雖然信貸評級跟港府一致,但外界會關注政府對於市建局實際有多大支持,今次批地可能為融資帶來好處,增加市場信心,借貸時利率亦更優惠。至於市建局目前發債120億元,今年內將第二輪發債,韋志成稱細節不便透露,因市場利息變化很快,發債規模或有變化。

至於新獲得的兩幅用地,紅磡庇利街用地可以增強「東維港灣區」的連接和暢達性;而將軍澳137區用地佔地9公頃,規模較觀塘市中心重建更大,研究部份用於「樓換樓」代替金錢賠償去推動重建項目。韋志成相信,該兩幅地皮不會是唯一兩幅地皮提供協助市區更新,因為按照《香港2023+規劃》的理想,是希望降低市區密度,即需要將人口重新調配到其他地區,透過批地來支持舊區更新無可避免。

韋志成稱,2011年《市區重建策略》中寫得好清楚,舊區更新不是只靠市建局,而是需要所有持份者,包括政策局、政府相關部門、專業團體及業主等一同合作做,但目前似乎只有市建局擔任球員角色,其他持份者都是球證。

面對舊區及舊樓老化,韋志成認為需要4方面做好準備,一是延長舊樓壽命;二是在重建方面構思利用規劃手段;三是需要「儲錢」,政府方面需要資金支援,小業主亦需要儲錢維修;第四方面則是「儲地」,有足夠土地支援重建。他形容,「有錢有地,相輔相承,(解決舊區老化問題)才能夠達成」。

寄語前總監熟讀《市區重建條例》(3)

卸任前訪問|韋志成:舊區更新不能單靠市建局

商台新聞

更新於 06月14日14:50 • 發布於 06月13日15:00

市建局過去兩個年度均錄得虧損,淨虧損由2023年35.3億元擴大至去年39.2億元。行政總監韋志成接受訪問時指,市建局財政狀況仍相當健康,過去數年有近200億元流動資金。他透露,正籌備年內再發債,將用於收購俗稱「五街」的土瓜灣明倫街/馬頭角道項目單位,發債規模有待商討。他說,因應目前環境,仍未決定發行港元或美金債,將視乎日後情況而決定。

對於有意見認為市建局應自負盈虧,韋志成指外界有誤解,強調《市區重建局條例》從沒自負盈虧概念,只列明局方要審慎理財。「在市場上的4萬多幢住宅或混合住宅樓宇,並非由市建局建造出來,是市場建出來的,哪有可能由一個機構處理4萬多幢樓宇?特別是香港屬低稅制地區,我去哪裡找那麼多資源幫舊樓業主換新樓呢?」

政府早前透過私人協約,以1000元象徵式地價,將紅磡庇利街及將軍澳第137區用地,批予市建局發展。韋志成認為,做法有助增強市場信心,政府日後亦無可避免要再撥地支持舊區更新;若當局選擇以較快步伐推動「2030+長遠規劃願景」,難免需要較多土地支援。

舊區更新需各方合作 難單靠市建局

被問到市建局需否減慢市區重建步伐,以達致財政平衡,韋志成表示,一直有研究透過整體規劃舊區釋放土地潛力,增加市場參與誘因,但舊區更新不能單靠局方推動重建項目。他說,「現時市建局正扮演球員角色,其他持分者就是是球證,其實應該要大家一同落場踢波」,強調要真正解決舊區更新問題,必須靠政府、專業團體、業主等持分者一同合作。

他認為,必須將樓宇維修責任清楚交回業主手上,指香港樓宇設計壽命為50年,若業主妥善維修,年期有望倍增至100年,「但我們現在清拆的樓宇,一般是50至60年樓齡,我們似乎正在浪費社會資源」。至於市建局角色是否應更側重於延長樓宇壽命,他指局方法定職能包括樓宇復修及釋放土地潛力,認為暫時毋須改變。

是時候調整收購舊樓機制

收購舊樓的7年樓齡補償機制被指不合時宜,韋志成指,政府和市建局各有考慮因素,而在目前樓市下行的情況下,是處理相關問題的適當時機。

他解釋,補償機制基於《市區重建局條例》提出的行政標準釐訂,列明收購水平須高於收地水平,因此實際收購價是7年樓齡補償金額再加津貼。他形容「解鈴還須繫鈴人」,政府收地水平和市建局收購水平需同步降低,否則業主未必會將自住物業售予市建局,最終都無助解決問題。

失望未能於任內完成觀塘市中心重建

韋志成回顧過去9年任期,指任內最深刻和失望的,是未能完成觀塘市中心重建項目。他憶述2017年上任初期,因項目設計圖則遭更改,與2007年諮詢時有出入,被批評為「走數」,「這是我整個職業生涯,第一次公開道歉」;其後以為工作進入直路,但卻遇上樓市回調,令項目流標。他又透露,市建局計劃今年第三季與發展局商討項目詳情,或會刪減車位數量,敲定細節後再聆聽發展商意見。

卸任在即,韋志成寄語接任的華懋集團前行政總裁蔡宏興要熟讀《市建局條例》,形容當中蘊含「大智慧」,亦相信對方有心為香港社會做事,不擔心他的背景會影響工作。本身是香港建造業關愛中心主席的韋志成又指,日後會重點為中心提供服務,協助因工業意外去世工友的家庭。

記者:王詩雅

寄語前總監熟讀《市區重建條例》(2)

韋志成:年內啟動「樓宇復修新策略2.0」研究 討論是否立法修訂涉樓宇保養法規 (16:00)

圖1之1 - 怡閣苑在今年4月底展開大維修工程,7幢大廈部分已完成搭棚,韋 . . . . . . (市建局提供)

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今日(14日)發表網誌表示,計劃年內啟動「樓宇復修新策略2.0」研究,探討是否透過立法或修訂涉及樓宇保養的相關法規,要求業主為樓宇制訂周期保養維修計劃,以及為維修基金制定預算和供款的法定安排等,冀業主更積極履行保持物業良好狀況的責任。

韋志成發表任內最後一篇網誌,提及2016年至今,當局推出超30項措施推動樓宇復修,但都只屬「推廣」和「鼓勵」性質的行政手段,對達致根本性改變的目標仍有一段距離,而年內將啟動「樓宇復修新策略2.0」。

韋志成指出,研究可以回應行政會議早前批准將兩幅分別位於紅磡庇利街和將軍澳第137區的用地撥予市建局,並要求市建局須在加強推動樓宇復修以延長舊樓可使用年期,降低重建迫切性方面作研究及提出具體建議。

韋志成續指,在體制安排上,由於樓宇老化的數量只會有增無減,「樓宇復修新策略2.0」研究亦探討設立專責法定機構,負責統籌、推動和監管所有與樓宇復修保養相關事宜的可行性。此外,應用新科技或技術延長樓宇的可使用年期,亦是研究的重點之一。

韋志成指出,市建局以「煥然懿居第三座」首置項目作為研究延長樓宇使用年期方案的試點,應用各項加強樓宇結構的措施,只涉及約200萬元額外開支,佔項目的總建築成本不足1%,但足以發揮延長樓宇可使用期的成效,如果一直維持適切保養,項目壽命可以由50年提升至75年。

原文網址: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250614/s00001/1749888097552

寄語前總監熟讀《市區重建條例》(1)

卸任市建局|韋志成:社會須再探討7年樓齡補償機制 最深刻任內未完成觀塘重建

2025年6月13日 15:12

【Now新聞台】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卸任前接受專訪,他提到最深刻的是觀塘市中心重建招標時遇上樓市下調,最終到離任時都未能完成。他又認為社會需要深入討論7年樓齡補償機制是否合理。

70歲的韋志成2016年就任市建局行政總監,卸任在即,他接受專訪時,形容自己已經克盡己任執行市建局的法定職能。任內啟動多個重建項目,又展開油麻地及旺角、深水埗、土瓜灣海濱重建研究等,但韋志成指最深刻是2007年展開的觀塘市中心重建。

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這是我整個職業生涯唯一一次要公開道歉,而公開道歉(的事)又不是我負責,因為在我未上任前,更改了設計圖則。解決了這個問題,我以為已進入直路,可以將項目招標,但碰巧遇上樓市回調,商業樓面面積不值錢,結果要流標。做完9年,到今時今日,這項目仍未可完成,這是相當深刻。」

市建局現時收購舊樓會參考同區7年樓齡的樓價,韋志成任內曾建議檢討機制。他在專訪指出,社會各界都應該再深入討論。

韋志成:「香港社會是否接受一個市民有能力買第一層樓,從此以後當樓宇舊了,就可用社會資源換多一層新樓?現在的重建基本上用這邏輯,這邏輯無所謂對與錯。」

韋志成任內亦多次提到要加強舊樓維修保養,延長樓宇壽命,他認為現時由政府向30年樓齡舊樓發出驗樓令,做法被動。

韋志成:「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法例要求每名業主,樓宇到30年(樓齡)就要自動自覺驗樓,如果不驗就出手令罰你,這是第一步要將維修責任放清楚在業主身上。」

新行政總監、華懋集團前行政總裁蔡宏興下周一履新,韋志成稱讚他有心服務社會,寄語他熟讀《市區重建條例》,找到處理舊區更新的方向。

擔任市建局行政總監9年,韋志成指這次離任打算真正退休,未必會再擔任公職,又指希望到內地旅行放鬆一下。

2025年6月12日星期四

修例打擊嚴重濫用公屋...喎(2)

年頭已經係度講過,房委會房屋局要攪濫用公屋刑事化,係寫條例個時其實就會有難道。當時我講左,如果條例個著眼點或者主要控罪原素擺係個單位係米自住,咁其實條例寫黎都冇用,好易就比人攪掂,要避就易過乜。

當時我個POST好多廢話,不過重點係衣句﹕「再用返佢講「若擺貨程度不太誇張」既例子,咁我真係擺到成個廳同房都好,但我又真係開曬水電每晚又返黎訓幾個鐘,咁你又唔當係自住呀﹖」

咁好啦,擒日立法會通過左條例啦,明報個題講咩議員關注「經營業務」界線,咁條例實際係講咩呢﹖

**************
現時房屋條例283章第28條係列明「關於租契的罪行」,咁而家就好簡單,所謂既罪行就就係講私下更改租契,有興趣就自己睇。

擒日通過左個條例草案係度,係將而家第28條之下再加多條28A;而關於打擊濫用個部份,其實係靠草案文本第8條,即係第28A條。

咁我成條草案第8條COPY出黎呀下﹕

8. 加入第28A條
在第28條之後——加入

“28A. 未經授權而出租、佔用或為貿易或業務而使用租住單位
(1) 任何人—— 
(a) 將租住單位出租予他人,或同意或要約將租住單位出租予他人;
(b) 佔用或同意佔用由他人出租的租住單位;或
(c) 在其他情況下,為了關乎貿易或業務的目的而使用租住單位,或容許他人如此使用租住單位,
即屬犯罪。

(2) 如屬以下情況,則第(1)(c)款不適用—— 
(a) 獲授權租契允許有關使用;或
(b) 在有關單位如該款所描述般使用之時,該單位的獲授權租契下的租户,或其家庭的另一名成員,正居於該單位。

咁第8條有其他clause 3456,不過係講罰則之類,咁唔理啦;政府都有就第28A做左字眼做左個修正案,上面COPY段野有小小修改,真係通過既法例版本係跟個修正案。

修正案詳細係衣度,不過唔太影響原本意思,所以為左方便簡單,就唔理佢,以下用返上面原本個草案做討論。

**********
咁好啦,第28A修訂講左幾樣野。

佢28A既(1)(a)(b)(c)就話比你聽,衣3樣野各自會係變做刑事罪行 -- 即係,(a)你作為租客出租 (甚至只係要約出租) 住緊公屋單位、或(b)你租住公屋租客出租既單位、或(c)你作為租戶係出租單位入面做「關乎貿易或業務的目的」,或容許其他做衣d野。 

咁明報個新聞入面,就話班尊貴好著眼衣樣野,關注「經營業務」係指咩。

不過,衣樣其實唔係最重要﹗﹗﹗
.
因為,上面(c)個點要成為犯罪,係有個前提。

即係,你再睇第28A(2)條,佢係講緊咩﹖

佢講既係,如果你合乎第28A(2)(b)既情況 -- 即係你作為租戶而同時間住係該單位時 --咁第28A(1)(c)講既,就唔適用,即係不會被當成犯罪,唔係刑事罪行。

**********
咁所以,同樣係明報新聞入面,何永賢就係咁講﹕

何永賢昨日強調,將單位用作牟利而非居住,才是條例打擊對象,正常使用單位如「幫隔籬細路仔補習」、在家工作等非貿易行為,只要不在公屋單位交收、不變成貨倉,「或好多陌生人出出入入攞貨、付款」,便不屬嚴重濫用公屋。

何永賢講既係重點﹕「將單位用作牟利而非居住,才是條例打擊對象」。

當然,佢首先係講錯小小既。因為,第28A(1)(a)同(b)係講分租單位,所以居住緊但同時出租牟利,都係條例打擊對象。

第二,更加錯,亦都更加嚴重地錯既係,根據第28A(2)(b),如果我「正居於該單位」,咁我在家有「貿易行為」,「公屋單位交收」「變成貨倉」,「或好多陌生人出出入入攞貨、付款」,咁佢或者第28A(1)(c) 所講既行為,跟本係「不適用」,即係不是犯罪,亦即係不是條例下所講既濫用公屋。

佢衣個講法,根本唔係個修訂條例講既野,係佢自己九唔搭八去詮釋,即係亂UP。

***************
你再睇返個法案委員會,開左兩次會咁大把,我又冇心機睇個兩次會講咩,咁search左份委員會報告,有人就問到,「正居於公屋單位的定義」,見文件第16-17段。

衣個真係妙問妙答,我將第16同第17段copy出黎﹕

16. 法案委員會察悉,根據《條例》擬議新訂第28A(2)(b)條,如公屋單位的獲授權租契下的租户或其家庭的另一名成員正居於該單位,則使用該單位作關乎貿易或業務的目的並不構成嚴重濫用公屋行為。委員提出,《條例草案》未能清晰表述在何種情況下,可獲視為正居於單位(例如在一段時間內居住的日數是否考慮因素)。他們要求當局作出適當澄清,以減少日後執法時出現的爭議。

17. 政府當局回應,房屋署過往就丟空單位或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的個案,一直會從多方面進行調查,包括受查單位內存放的個人物品、出入境紀錄、租户不時未有居於單位的合理解釋和證據(例如僱主發出要求夜班工作的證明文件)、出租單位或於單位營商的網上宣傳資料等。房屋署人員具備經驗,可根據案情和合理證據適當判斷租户是否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咁有幾樣重點﹕

1.條例第28A(2)(b)講既「正居於單位」,其實就係衣5隻字咁簡單。不過,原來,佢講既正居於單位,係暗示係refer to「房屋署過往就丟空單位或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的個案,一直會從多方面進行調查」-- 即係個「正居於單位」既意思原來係房委會以往政策講既「持續居於單位」;

1.1.你唔係條例寫清楚咩叫「正居於單位」,咁我用常識既考慮,就緊係話「我一個月住十零日都算住丫」;法官既角度,睇條文意思,就會有班尊貴既諗法 -- 「例如在一段時間內居住的日數是否考慮因素」衣D唔知點既諗法;

1.2.不過,如果係條例度,明確將個「正居於單位」既定義refer埋去條例定義(!!)或者房委會政策(!!),又有咩難道﹖

2.好啦,條例唔寫清楚,增加個不確定性,都冇咩所謂。好啦,咁點為之「持續居於單位」﹖衣個定義,唔係房屋條例落定義,而係房委會政策落黎。

2.1.我求其搵,政府2015年答梁志祥個時,係咁講﹕

房委會於二○○八年七月通過維持處理濫用公屋的行政安排,包括向經證實把公屋單位分租(不論有沒有租金收入)、經證實有另外居所而丟空公屋單位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公屋單位的租戶,採取終止租約行動。

2.2.個「正居於單位」,亦即係「持續居於公屋單位」既定義,其實係房委會既行政安排,或者叫房屋政策啦。而家既定義係,「經證實有另外居所而丟空公屋單位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公屋單位的租戶」。

2.3.咁所以,係衣個草案入面,「正居於單位」,其實係行政安排,而家係3個月,不過房委會隨時可以改做2個月又得,1個月又得 -- 你話,咁樣寫條例,咁樣定義「正居於單位」,即係房委會隨時可以修改法例既適用範圍;

2.3.1.再唔係,「持續居於公屋單位」係行政安排,咁除左考慮3個月衣段日子之外,仲係米可以再有其他現法,例如衣個3個月之餘仲要考慮埋一個禮拜住幾多日之類﹖

2.4.當然,你話個草案入面「正居於單位」既定義玩法係咁,其實又冇話唔得既,可能其他例都有類似安排。不過,衣個罪行係刑事罪行,你將個好重要既控罪原素定義比左房委會決定 -- 而唔係立法會決定 -- 就真係超級奇怪。

2.4.1.用個極端不過好簡單易明既例子。如果有日房委會唔知點解取消左衣個「維持處理濫用公屋的行政安排」,咁即係房委會代替立法會取消左衣條例,刪除左衣個罪行 -- 雖然罪行字眼好簡單,係指「正居於單位」,係常識理解到的。

2.5.不過,另一個緊要既問題係,房委會就衣個係米「持續居住」係有好多豁免。例如,係答梁志祥個問題時,政府係咁講「如租戶只是短期離港工作而非經常持續居住於單位,房委會對個別個案會作酌情考慮」。

2.6.又再例如,最近有單CASE都好好笑。衣單「退休婦少在家被收公屋 稱在狗場照顧貓狗 司法覆核罕有勝訴」,最後如題,司法覆核勝訴,發還上訴委員會再攪。

2.7.即係,當政府係法案委員會入面話,「房屋署人員具備經驗,可根據案情和合理證據適當判斷租户是否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咁原來佢都會錯,咁日後如果真係有官司要打,可能除左證明係米泣濫用之外,仲要打埋房委會既調查。

3.當然,上面既係廢話。個重點係,我今年初個POST,即係衣個POST開頭RECAP個句﹕

「再用返佢講「若擺貨程度不太誇張」既例子,咁我真係擺到成個廳同房都好,但我又真係開曬水電每晚又返黎訓幾個鐘,咁你又唔當係自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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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個POST想講既,就係衣樣。

都話左個修訂咩將濫用公屋刑事化,係廢話黎架啦。

冇錯,佢係有辦法係條例入面,將分租刑事化。不過,將所謂既「關乎貿易或業務的目的」,係好難將佢收窄定義再刑事化。

即係,委員會報告竟然冇寫呀下,不過政府跟進事項有個咁既解釋﹕

15. 在《條例草案》擬訂的第28A(3)條下,如租戶為了關乎貿易或業務的目的而使用公屋單位,或容許他人如此使用有關單位而該租戶或其家庭的另一名成員又不居住於有關單位,即屬違法。較為常見的濫用行為包括:在公屋單位經營理髮生意、健身房等。房委會在執法的時候會從常理人的角度出發。 

如果「房委會在執法的時候會從常理人的角度出發」去決定某樣野係米「關乎貿易或業務的目的」,咁補習教琴「在家做手作」(即係明報新聞入面講既野)甚至做下家鄉食品再扲去賣,就全部都合乎定義,即係班尊貴所講既野,就咩都唔做得。

甚至係,何永賢係明報自己講既,正常使用單位如「幫隔籬細路仔補習」、在家工作等非貿易行為,其實按「常理人的角度出發」,又點解唔可以係業務或貿易目的﹖幫一個補習唔算,幫埋隔黎邨樓上樓下算唔算;在家工作做design唔算,不過影埋人像貓貓狗狗或者product shot呀又唔算呀﹖

所以,既然收窄唔到定義,又唔想打擊面過大 (你知而家興鼓勵舉報架啦),咁亦所以,而家政府先要轉移重點,學何永賢咁講,「將單位用作牟利而非居住,才是條例打擊對象」。

不過,你咁樣一寫,就只要我求其係度訓下覺,之後再做貨倉,其實條例都管唔到,都唔可以將衣D行為刑事化 。

******************
抽多句水。

所以,係明報入面,同時係尊貴又係房委會委員既梁文廣話咩「知道當局曾解釋若在家做手作等,只要無「將單位變成商舖」便不屬濫用」,米係食曬屎囉 -- 只要我仲住係度,咁就算個單位變做商舖都唔條條例下既濫用,都唔係刑事罪行,至多係犯左房委會既打擊濫用公屋政策。

阿房委會委員,其實仲係個法案委員會成員,審左兩次咁大把,都唔明條例講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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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係,我唔係贊自己,一早已經預知到條例針對唔到所謂既濫用問題,或者要規避條例其實就好簡單。如果條例寫到咁低能,都仲有人中招,咁係抵死啦,自己得閒隔機日返個單位住下都懶就抵死。

我想講既係﹕條例寫到咁既款,就真係驚為天人。

除左係為左交差而交差之外,唯一原因就係,班友真係唔識架喎  -- 或者係,都可以咁諗,寫到咁,彈性咁大,我執法時米方便D囉,就好似好多法咁囉。

嘿﹗

*******************
完。

修例打擊嚴重濫用公屋...喎(1)

港聞

2025年6月12日星期四

遏濫用公屋修例通過 議員關注「經營業務」界線

【明報專訊】立法會昨以不記名方式,三讀通過加強打擊嚴重濫用公屋的《2025年房屋(修訂)條例草案》,明年3月31日實施,將未授權而出租、佔用、經營貿易或業務(下稱「非法出租及經營」)而使用房委會屋邨租住單位定為刑事罪行;賦權相關人員可向疑似違例住戶要求出示身分證明;以及延長部分罪行檢控時效。有議員關注「經營業務」的執法界線,房屋局長何永賢強調住戶在單位正常居住不受影響。

修例規定,「非法出租及經營」和協助他人做出相關行為者,可罰款50萬元及監禁1年;獲授權人員視察處所時,可要求「合理懷疑」違例者出示身分證明,不從者可罰款1萬及監禁6個月。修例亦將拒絕提供資料、「非法讓與」及「非法出租及經營」等罪行的檢控時效,由犯罪後兩年/發現罪行後半年內,延長至犯罪後6年/發現罪行後1年內。上述修訂明年3月31日實施。


條例草案昨在立法會恢復二讀審議時,多名議員支持修訂,認為延長檢控期限及將「非法出租及經營」和協助他人做出相關行為刑事化,有助打擊濫用公屋。

金融界陳振英稱,當局打擊濫用公屋的力度長期不足,延長檢控時效可讓執法單位有更多時間調查,避免濫用公屋者逃脫;出租牟利在修例前僅有終止租約、收樓或追討租金等有限懲處,刑事化後要面對罰款甚至監禁,違法成本大大提升。

部分議員則認為當局應釐清利用單位經營貿易或業務的執法界線,身兼房委會委員的梁文廣支持修訂,但稱不少居民擔心「幫隔籬屋手會誤墮法網」,知道當局曾解釋若在家做手作等,只要無「將單位變成商舖」便不屬濫用,但這僅回應居民部分擔憂,當局仍應宣傳更多,包括舉辦更多居民講座。

何永賢:針對牟利不居住

何永賢昨日強調,將單位用作牟利而非居住,才是條例打擊對象,正常使用單位如「幫隔籬細路仔補習」、在家工作等非貿易行為,只要不在公屋單位交收、不變成貨倉,「或好多陌生人出出入入攞貨、付款」,便不屬嚴重濫用公屋。何又稱,房委會2022年7月至今年3月底回收​​8200個被濫用公屋單位​​,庫房節省逾82億元,打擊濫用公屋重要亦需延續。

原文網址:https://news.mingpao.com/pns/%E6%B8%AF%E8%81%9E/article/20250612/s00002/1749665010975

2025年6月11日星期三

批地紓困治標不治本 市建局須財政可持續 (3)

廢事好似唔專業,咁得閒就 補多兩句,順手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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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個POST QUOTE左政府答阿克勤,講到下面樣野﹕「個政府回覆話比你聽,2013-2022年,市建局折左5,600個單位,之後與建返9,900個單位。」

其實呢,再專業D,係應該用 收購單位總平方米 同 重建單位總面積平方米 做比較。即係,以往收購個D唐樓單位可能平均係3百尺,不過新落成既可能係6百尺之類,所以重建收益,應該用實際既樓面面積去比較 (當然,再專業D就係﹕收購既單位就計實用面積再唔計好多野,重建後賣既單位就計建築面積再加其他啦)。

衣個比較係重要,事關以往收購既唐樓係五六層,重建之後變左做30層以上甚至40層以上,咁政府回覆,話個單位數目只係增加一倍,其實反映唔到個樓面面積係多左好多倍 -- EVEN係重建後大廈可能要做樓宇後移之類,令到個地盤面積細左都好,不過個重建後個 樓面面積一定係多好多倍的。

亦所以,市建局分紅賺既係唔止以單位數目多左一倍去簡單計算的。

而如果要更加專業,其實仲要睇個總樓面面積,即係同剩餘PLOT RATIO有關啦。即係,好多環保露台地下停車場可以發水既都唔計落去個總樓面面積,衣D都係賣錢的。

所以,一個重建項目,佢收購同可以賣出去既野,其實唔止淨係睇賣多幾個單位,甚至唔止單位尺價有關,係仲要睇多好多野的 -- 最簡單,衣D重建新樓車位尺價係貴過住宅單位尺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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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樣想講既係,我係咁講市建局既歷年項目﹕「係2017年之前落成既項目,每年都係一個起兩個止」。

個更加準確既講法係,係2014年或再早幾年之前,其實市建局好主力去做觀塘重建,同埋去做係宣佈觀塘重建之前已經開始左既幾個大角咀項目。

當時有能力做埋大角咀項目,係因為觀塘市中心重建係沙士後公佈,不過市中心第一期項目觀月·樺峯其實係個巴士站冇野收購,第二期係2009年招標又唔太煩,例如好多都係銀都之類既大業主比較易攪,收完就冇野做。

咁所以,你就會見到大角咀有幾個重建項目係沙士前後開始,去到2010年左右入伙 (例如上個POST講既形品)。除此之外,係2014年之前,市建局都冇太多項目落成,就算有都唔會咁巨無霸。

咁亦所以,你見觀塘市中心第一期阿 觀月·樺峯係2009年招到標之後,市中心二期2014年開始招埋標,再加上大角咀重建D錢返黎啦,咁市建局先開始痴左線,係深水埗海壇街個頭同時做幾個項目,跟手又攪五街,最終痴左線要攪九龍城重建。

拿拿拿,我驚記錯,再FACT CHECK埋﹕深水埗海壇街檔野,市建局網頁真係話2006年展開項目,2009年總綱發展藍圖,不過去到2012年先提出收購,最後2021年先攪左個愛海頌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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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再拿拿拿,我好FAIR,我搵海壇街項目時,比我見到竟然有衣樣野﹕

衣度SHOW比你睇,市建局係2014年之前,其實每年落成日項目都唔係一個起兩個止,係有四五個 (不過2010至2013年又小D,2012年是零的)。

不過,係2017年之後,你係見D落成項目係多左好多,規模都係大左好多。例如,好大規模既波鞋街項目係2011年收購,2017年落成;跟手海壇街愛海頌同附近較大規模個批,又係差唔多時間先收購。

咁同我講既,市建局係2010年打後,隨住樓市上升,資產膨脹,所以越做越大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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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個表再提醒返我,醫好左小小我D老人痴呆 -- 市建局係2010年之前既項目又點會每年一個起兩個止呢...................

咁講開又講,又講小小歷史。

市建局項目係2010年前較小,之後開始多好多,其實除左受惠樓價上升,資產膨脹,市建局有錢就要FING之餘,仲同佢成立背景有關。

你見佢係2005年落成既朗豪坊好九唔搭八,係2007年荃灣落成既萬景峰都係巨無霸黎架。

不過,衣D項目,其實都係當年市建局前身阿土發公司主力去做,朗豪坊個D基本上係土發公司同鷹君簽約,市建局成立個時已經起緊,同市建局冇咩關係。咁所以,土發開左個頭,好多都仲出埋錢完左收購,咁市建局米繼續做囉。

而你見個表,點解市建局係2010至2013年突然之間小左項目﹖

主要原因係,市建局2001年接手土發公司成立,係2002年市建局冇錢財困,所以將長涉灣喜字頭個5個項目全部轉移比房協 -- 我好耐之前都講過,咁廢事曬時間搵,你睇喜雅個WIKI都講左兩句衣段歷程。

所以,如果唔係因為財困,市建局係2010年之前既落成項目以至規模,其實會係同而家一樣痴線。

而歷史既吊鬼係,當年土發公司開大左個頭,到市建局冇錢攪唔掂,就將長沙灣5個項目比曬房協,甚至令到當時市建局成立之初其實都主力係攪好大角咀呀、喜貼街呀,以至之後觀塘市中心幾個項目,成個機構都相對克制。

去到早十零年,市建局受惠樓價上升,有錢,又再次開大返個頭,之後而家發覺財政又好似再次唔掂,不過而家房協已經救唔到佢 --房協近年都好多私樓居屋計劃,甚至衣幾年要開始做花園大廈重建,所以房協係自身難保的。

咁所以,個結論係,其實我上個POST講既野,係無錯的。市建局而家面對既問題,係充大頭 -- 而再睇返,而家既問題,係同當年土發公司一樣,都係開大左個頭,收唔到科。

歷史,又再一次循環。

不過,我係低能左,冇詳細睇市建局歷年有幾多項目,先低能地講左市建局「係2017年之前落成既項目,每年都係一個起兩個止」。

嘿﹗

***************
以上,補充。

完。

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

批地紓困治標不治本 市建局須財政可持續 (2)

個題係今日明報社評。睇個題,會SENSE到個社評係垃圾;睇埋內文,就知道個評係垃圾中既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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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endly remark﹕ 篇文又係超級長,不過最尾4定5段,先係重點精華,簡而精地,破除明報同埋坊間d白白地痴既評論邏輯。

要救市建局,或者係解決個所謂市建局財政困局,其實係超級簡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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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正題。

好簡單。

個社評好重點咁講話﹕

市建局近年接連錄得數十億元的虧損,多個重建項目的預算開支,動輒超過百億元,一大原因是市建局在收購物業時須以同區7年樓齡樓宇的價格,作為業主補償基準,導致局方需要付出相當高的收購成本。以往樓市好景,市建局重建項目招標,發展商反應理想,局方收購開支雖高,但進帳更豐。可是近年樓市不振,發展商投地意欲低,市建局項目出現「高買低賣」情况,即高價收購但低價回標,錄得龐大虧損,更有兩個大型項目流標。當然,如果本港經濟好轉帶動樓市復蘇,「高買低賣」情况減少,市建局財政壓力可以減輕,但香港經濟轉型無法一蹴而就,當局也不宜繼續以「高買高賣」舊模式支持市區重建項目。

「同區7年樓齡」賠償 政府需要檢視政策

政府當年定下「同區7年樓齡」現金賠償政策,理由是讓業主可以在同區買到與被收購單位面積相若的單位,而從現實政治角度,如此優厚的賠償安排,也可以減少來自舊樓業主及區內民選議員的反對。可是過去亦不時有聲音質疑,六七十年樓齡單位的價值,跟同區7年樓齡的價值相差太遠,有關賠償政策太慷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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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淨係講佢衣段。

佢講既「可是過去亦不時有聲音質疑,六七十年樓齡單位的價值,跟同區7年樓齡的價值相差太遠,有關賠償政策太慷慨」,其實係痴左線。

1. 佢講價值,其實強拍條例都講明,係要睇物業既現有價值同重建價值之類,係好複雜的 -- 不過就唔會只係睇「六七十年樓齡單位的價值」,係必須睇埋個重建價值。

所以,點解市建賠償政策就算唔係跟強拍條例,要係政策上好粗疏咁講「同區7年」賠償政策,就係除左要比你係同區買返到間差唔多既單位之餘,就係要賠償時體現埋個 重建價值。

2. 好實際咁講,「同區7年」其實係唔係反映到上面 強拍條例講既價值﹖

我特登GOOGLE返十幾年前大角咀重建,有兩段新聞 (第二段係DISCUSS COPY出黎,都係可信掛)。

第一段新聞話,因為2010年樓價急升,所以市建局大角咀福全街物業收購價激增5成去到「每平方呎實用面積達六千六百零七元」。

第二段新聞話,係2010年同之前既時候,恆地收購大角咀道入面既舊樓,個收購價係由2009年既3,827元,升到去2010年初既5000元,以至去到2010年中既7000元。

上面兩段新聞睇到,係差唔多既時間地點,恆地收購價係7000蚊左右,咁市建局「同區7年」都係大約價錢,即係6607蚊。

咁市建局用公權力收你塊地你冇得反對,你走去法庭反對都唔會用強拍條例要用「同區7年」黎把關,你冇得要求法庭跟市建局用恆地個「市價」的。

咁既話,根據明報提議,如果市建局既收購價改做「同區10年甚至15年」,收購價得返5000蚊,即係比私人收購價小2000蚊,咁係米合理 -- 即係我用公權力收購你層樓你冇得反對,不過到時原來政府收你層樓係仲衰過私人收你,咁囉。

你睇衣度,就好簡單粗疏咁理解到同區7年既依據係乜;你唔同意既,就改埋強拍條例,唔好理咩重建價值,到時就唔好話私人發展商可以唔理重建價值,可以強搶私人物業。

********
題外話,你唔用「同區7年」,咁你用乜標準﹖

用市價呀﹖

咁當年大角咀衣D舊樓冇風聲有私人發展商收購時,個市價就係2,000蚊,有風聲收購就升到5,000甚至7,000。咁究竟你係米用返7000蚊市價,定係賤格到專搵D冇風聲冇人落釘既舊樓,用2,000就做市建局既收購價﹖

你係米想咁呢﹖

**********
當然,你可以話,上面講既係樓市上升時既現象。而家樓市跌,市建局再「同區7年」,米會比發展商收購既更加優厚到唔合理。

你咁講 -- 即係好多主流傳媒咁講 -- 就係公字都要蠃曬既講法。

即係,過去好景時,市建同政府以往一直都講既係﹕市建局好市時賣樓賺好多錢 (而唔肯增加賠償或者放寬某些賠償限制),係為左留多D儲備,應對唔好市時繼續要蝕住做收購。咁而家唔好市啦,原來上面講既政策原則,係一路都攪笑,所以我就要改架啦﹖

再者,個市而家唔好,其實係冇發展商出價做收購先真。咁既情況,發展商如果肯出價都係市價8折啦 -- 咁既話,又係米市建局應該將個收購原則由「同區7年」改做「同區7折」﹖

講得出衣D野既,都係痴線的。

**********
講返正題。

相對以下講既野,「同區7年收購價」衣個POINT都唔係最垃圾。

最垃圾既係,上面只提支出唔睇收入﹕市建局收購完係有分紅的 -- 而個分紅,唔單只係隨樓市水漲船高咁簡單的。

首先,明報自己都識講,「以往樓市好景,市建局重建項目招標,發展商反應理想,局方收購開支雖高,但進帳更豐」。

咁實際情況係點﹖

陳克勤今次做到野,唔洗我要搵項目黎睇。

佢係2023年,係立法會問左個咁既問題。個政府回覆話比你聽,2013-2022年,市建局折左5,600個單位,之後與建返9,900個單位。

重建既樓宇數目,係拆卸數目既接近一倍﹗咁你話,就算收購價真係唔合理啦,不過市建局點唔大賺﹖

衣個,就係重點﹕過去10年,市建局除左受惠樓價之外,仲因為佢專門收購有所謂「重建潛力」,plot ratio用唔盡,即係拆完可以賣更多單位既盤去收購的。

我求其搵,衣個圖話比你聽,香港樓價去到2021年先真正見頂。我當你提出收購價再加發展期係7-8年 (上面條LINK講既2010年福全街項目係九唔搭八改做酒店,所以先19年完成),不過你前期分紅預售樓花有好多唔同期既分紅,所以2021年樓價見頂,不過起碼2016/17年收購既單位都應該可以食盡見頂既樓價掛。

咁你話,市建局究竟去到2016/17年,其實透過拆樓收購,係衣個樓價升到傻既環境之下,賺左幾多錢﹖

-------------唔洗心急,我下面會再講詳細數字的------------

就算再講近期,樓市回落啦,早幾年土瓜灣5街個收購價係摸項啦,不過唔好唔記得,佢收購拆卸,同重建扲去賣既單位,係以倍數去計的。

所以,咁我唔睇年報,其實上面講既都係common sense,係人都知市建局係樓市大升周期,就賺大錢,充實儲備 -- 較小人留意既係,就算樓市周期MISSMATCH,收購價摸頂啦,不過都仲有個收購/重建單位數目既differentiation,即係個淨餘plot ratio,可以扲單位出黎賣,仍然去比市建局維持項目盈利。

即係,當市建局未痴線時(!!!),係同私人發展商一樣,見到PLOT RATIO用唔盡會有錢賺既項目,先會主力去做。

你睇韋志成最近成日講既土瓜灣5街,2017年收購價都天價平均尺要15,916,不過 嘉里建設 計個數係2021年都肯用12,591尺去投標而市建局又肯接受喎,咁就知咩事 -- 嘉里可能戇居啦,不過重建每座building都由6層左右大幅增加到幾十層,就知EVEN個 個別單位平址售賣尺價可能低過收購價,不過市建局係賣地加分紅之下,都應該唔洗蝕。

**************
你再仔細睇,我唔搵文件,求其搵新聞,市建局同發展商係點分紅﹖衣度係咁講﹕

過去幾年,市建局的商住項目招標通常都會設有分紅要求,但分紅的門檻不斷變化。2022年10月之前,大部分招標項目要求售樓收入達到指定門檻後,分紅比例會逐步提高,從20%漸增至50%;自2022年11月截標的西營盤皇后大道西/賢居里發展項目開始,分紅比例固定為單一水平,但由40%逐步下調至目前山東街項目的20%。

冇記錯既話,衣個20%分紅係近十年左右,咁係遠古年代就好似冇訂到20-50%衣個價。咁,大角咀又有個遠古例子。

大角咀有個重建樓盤叫 形品。文匯話個盤由新地係2007年投得,「每呎樓面地價約3,500元至3,600元」;WIKI就話,形品開賣情況係,「2010年7月開售呎價(建築面積計)由$6,810(開放式)至$15,020(特色單位連天台)」;而係WIKI入面,都仲有個紀錄講到個分紅係咁﹕「根據招標條款,市建局要求中標財團售樓收益逾14億元(即呎價逾6600元)才需要按比例分紅予市建局。」

咁你話,售賣單位係拆卸單位既唔知幾多倍,尺價又係唔知好幾多倍,咁市建局係衣個項目有幾多分紅賺幾多﹖

你自己CLICK上面條LINK,睇下幅圖,個盤落成之後係有幾多十層呢﹗

再題外話,文匯段新聞講得幾好聽﹕「市建局的初步構思,是利用有關地方推動發展社會企業,希望藉此加強社區網絡和凝聚社區資源,為大角咀及深水步的社區服務提供更多支援和製造更多就業機會」。

現實係,係2012年,個基座商場舖位係成個賣左比香港兒童合唱團,賣左1.5億,其他幾個舖除左有個係市建局自用之外,其他係做緊日本城之類 -- 你話真係做到幾多加強社區網絡,增加幾多就業﹗

話時話,咁你話市建局又有冇得分個1.5億丫拿。

***************
言歸正轉。

咁你話,市建局受惠樓市,水漲船高,咁點解而家又好似等錢洗要政府注資﹖

高天佑寫左個題話 市建局「搞副業」,我以為佢係想講我講既野,點知唔係。不過,佢篇文入面有d數,都值得講。

佢咁講﹕

連年虧損之下,市建局的資產淨值亦持續縮水,由2022年度高達538億元,到2024年度只剩464億元。截至去年3月底,該局手持現金約165億元,但預計2025和2026年度的收購連其他開支總共需要643億元,「渴水」情況相當嚴重。很大程度上,市建局與不少地產商同病相憐,同樣於過去幾年把大量資金「責」在收購及發展項目,於目前市況下回本不易,陷入流動性困境。相對之下,包括新世界在內的地產商通常擁有大批收租物業,能夠持續「造血」;反觀市建局卻不具備這個條件,必須更努力對外「撲水」。

其實,你再睇遠小小,睇返市建局年報,資產負責表入面既結餘,係2019年係469.7億,係2015年係250.1億,係2010年係191.8億。

即係乜﹖

即係,受惠樓價上升,市建局既資產 (主要係賣樓得返黎,小部份租金收入之類) 由2010年既191.8億升到去2019年既469.7億,再去到高天佑QUOTE既近年464億。

你睇高天佑比較2022同2024年個數字,就好似2024年跌左好多喎﹗不過,實際上,市建局既資產 (你可以當做FOR重建項目既儲備) 係由2010年既200億唔夠,短短15年間升左一倍有多,去到4百幾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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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點解市建局賣樓賣到資產多左咁多,而家都要講緊缺水﹖

米係我一直講既原因。

一黎,佢做左好多唔關佢事既研究,講咩油旺研究,講咩東維港研究。當然,其實批出顧問合約,請內部staff所謂既睇住件事,每年都唔會有十億 (應該冇掛),不過衣D根本唔係佢既MISSION。

二黎,就係同政府一樣,有錢身痕。早幾年財政好,政府就狂做基建,甚至係疫情時就做埋好多起左唔用既方倉 (當然,政府冇錢都用幾百億攪簡約公屋就唔知點解啦)。市建局就係有錢,要玩小區重建唔係問題,不過佢同時間開既項目係明顯比以前多好多。

好簡單,要搵市建局歷年項目就好煩,佢網項都淨係BY區域去分。不過,你睇佢年報個報表附註14聯營發展項目結餘,都大約有佢每年重建項目既數量 (市建一直有保留重建項目商舖出租權益,所以有聯營項目 -- 所以我米話新地賣左個舖比兒童合唱團,市建應該有錢分的)。 

睇上面條LINK,係2017年之前落成既項目,每年都係一個起兩個止。2018年既項目去到3到4個,之後做緊既土瓜灣5街就講明係5個 -- 面衣度講既5個,其實係5條街,唔係唔個大廈街號添呀。

咁你明,點解市建局會話,未來收購要用好多錢,要發債未﹖

應該未明,因為我仲未講已公佈左既 九龍城重建項目。衣個2022年既報導話,市建局九龍城重建項目要過百億,分十幾年做 -- 你得個4百億資產,不過諗住做個 過百億既PROJECT﹖ 你分期都唔掂啦,仲未計你仲宣佈緊有花墟同馬頭圍道有幾個項目喎﹗

你唔識會計唔識財務,都諗到有問題啦,下麻﹗

咁,你就真係要問,邊個叫市建局去做﹖

除非政府叫佢做,如果唔係做乜要係衣D時勢去攪﹖你又明知唔夠財力去攪,又點解同期去到2024年要攪埋無需要既花墟重建﹖

你睇香港法例第563章《市區重建局條例》第10(4)條係咁講﹕「巿建局須以應有的謹慎和盡其應盡的努力處理其財政」。

咁你明知自己得個4百億資產,又之但係仲不停公佈咁多項目,攪到「預計2025和2026年度的收購連其他開支總共需要643億元」(高天佑講架下),之後仲要諗埋點攪個百億既九龍城重建,咁市建局有幾謹慎處理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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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睇阿韋志成都就黎收皮,不過都仲係度講 東維港海濱,講政府將庇利街塊地比左佢地之後會咩「加強土瓜灣內陸地區與海濱空間的連接和暢達性,並從多元的發展令海濱一帶更具活力」,衣D先係真正既「搞副業」。

政府比塊地你,你睇下政府新聞稿係點樣講﹕

行政會議對這次批地訂明了明確要求,包括:(一)要求市建局要善用兩幅用地作為其資產並藉此提升融資借貸能力,以審慎理財的方式,在未來數年維持市區重建的動力,包括由現在至二○二七至二八年,就已開展的六個重建項目(註)進行收購。此外,兩幅用地日後會為市建局帶來賣地收入,市建局須用好這些額外和其他收入,並按其財務狀況,訂好尚未開展項目的優次;(二)巿建局須聯同政府檢討和優化其運作和財政模式,讓其面對市況波動時,仍能以可持續的財務模式推動重建工作。此外,市建局亦應建議如何加強樓宇復修,以延長舊樓的可使用年期,降低重建的迫切性。市建局須在二○二六年內提出具體建議。

政府比塊地,係「行政會議對這次批地訂明了明確要求」,係officially同你講左要用塊地去改善財務,不過你就九唔搭八講咩海濱。究竟佢係米知自己就黎收皮,所以況飛自我,定真係真心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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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再當然,政府搵蔡宏興入局,又講到比塊地你係要改善財務啦,咁係米代表將來市建局真係要有變化,唔再講咁多乜春地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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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見佢講不停講乜春土瓜灣海濱,其實有個好簡單既問題﹕而家黃埔冇海濱長廊咩﹖條長廊唔通達咩﹖咁你平時甚至假日見到有幾多人用條海濱﹖

啟德海濱好D,個乜春啟德海灣嘉年華真係多人去 -- 唔好同我討論衣樣野,我真係去過 -- 事關啟德海濱真係有零售館有商場有人管理有交通去。

阿總監成日講咩東維港海濱,你要做到啟德個隻有人管理要攪商業活動先吸引到人,不過衣D就都唔係你既法定權力去做既野。二黎,而家海心公園唔暢通咩﹖來來去去米又係附近幾條街既人去。

再者,你講到政府比你塊地好PRIME可以連接海濱同所謂既內陸,跟手仲有咩測量師走出黎話塊地靚有海景。不過實情係,個塊地同阿總監講到咁正既土瓜灣五街項目,其實係有學校係中間隔住,之後仲要行10分鐘先到地鐵站囉。

所以,我都唔明,你做乜春要對個海濱咁念念不忘﹖講出黎好聽,實際會用既人,其實係好有限 -- 事實上,海濱發展亦都唔關市區重建局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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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係,最後。

要治本麻,要市建局財政可持續,其實就好簡單﹕唔好充大頭鬼,開咁多大project米得囉。再加上,唔好攪咁多唔關自己事,唔好攪咁多法定職能以外既工作,咁米更完美囉。

你唔睇送食飯,咁除左政府永續補貼,又或者係收購業主到搶錢之外,咁仲可以點樣永續﹖你班攪到市建局蝕到甘既高層做義工唔出糧,都攪唔掂啦。

see﹖

我既solution幾簡單直接對症下藥。睇送食飯,真係 海岸線都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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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係最後。

如果有人問,咁叫市建局收縮業務,咁香港舊樓重建點算﹖WELL,叫佢收縮,唔係唔做囉。

同埋,冇錢,有咩辦法﹖

辦法總比困難多(!!!)。例如,當個市衰無可衰,發展商三五七年之後清完貨尾,就有人做架啦。就算到時個市點衰,個周期「平滑曬」,SAY,同區七年收購價係6千,新樓賣樓又係8千,咁米有得做囉 -- 當然,如果市建局到時繼續充大頭死都要同一時間做幾百億收購,就收購價跌到1千蚊 -- 但係賣樓價要1萬蚊  -- 咁佢先攪得掂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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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完字,睇多次有冇錯字時,想補多句。

你見開頭我QUOTE明報社評,米證明佢真係唔識囉。佢咁講﹕

「當然,如果本港經濟好轉帶動樓市復蘇,「高買低賣」情况減少,市建局財政壓力可以減輕,但香港經濟轉型無法一蹴而就,當局也不宜繼續以「高買高賣」舊模式支持市區重建項目。」。

我就會話,佢都痴既。

就算經濟唔好,樓價衣世都係而家低位發上發落,咁米「低買低賣」,米一樣可以做重建 -- 再者,就算係「低買低賣」,你要記住,阿市建局都仲係賺緊個plot ratio premium,重建後可發售單位數目係遠多過收購單位數目,所以市建局都仲係賺到錢架囉﹗

又再多次者,由發展商市建局角度,「高買高賣」同「低買低賣」都可以賺大錢 -- 你當然可以話「低買低賣」下個建築成本貴就會佔成個發展cost百份比大左,之後就影響個profit margin,不過「低買低賣」個利息開支又細好多呢。

所以呢,明報同好多友真係唔識架喎﹗

ANYWAY,而家明報既建議係,市建局策略出錯,要充大頭鬼,就唔該修改個收購政策,要有機會被收購既小業主埋單啦。

嘿﹗

*********
完。

批地紓困治標不治本 市建局須財政可持續 (1)

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
社評:批地紓困治標不治本 市建局須財政可持續

【明報社評】政府以象徵式地價向市建局批出紅磡及將軍澳用地,合計估值約達132億元。香港經濟與房地產深度綑綁,樓市下行令市建局、房協等俱面對財政壓力。現時市建局仍需就多個重建項目進行收購,單靠手上流動資金不足以應付。今次批地安排,有助提高市建局短期借貸融資能力,應付眼前需要,只是本港樓宇老化問題正急速惡化,大量市區重建工作尚在前方,市建局必須找出一套可持續的運作模式,否則長遠將無以為繼,現行的「同區7年樓齡」現金賠償政策,對市建局造成相當大的負擔,情况需要處理。

「送地」助短期融資
長遠可持續性未解決

為了應對市區及樓宇老化,政府強調會「雙軌並行」推進舊樓維修及重建,前年《施政報告》提出放寬申請強拍的樓齡門檻,以及加強市建局財務能力,協助市建局應付未來資金周轉需要,除了批准市建局將借貸上限由原來的60億元增至250億元,同時還提出向市建局免地價提供合適土地,提升重建計劃效益及局方可用資產。政府上周公布以象徵式1000元地價,向市建局批出兩幅用地,正是由此而來。兩幅用地面積合計9.91公頃,分別位於紅磡庇利街及浙江街交界,以及將軍澳第137區鄰近電視廣播城位置,名義土地價值估計為42億及90億元,預料發展後可提供約9530個單位。

市建局是自負盈虧的法定機構,目前資產淨值約有400多億元。現時市建局須就6個已開展的重建項目進行收購,未來兩三年相關開支估計達到235億元,可是根據外界推算,市建局手上的流動資金,大約只有200億元,即使近兩年局方發行機構債券又尋求銀行貸款,流動資金需求壓力仍大。政府今次批地,儘管不是直接注資,然而性質無疑是為市建局提供財政支援,讓局方有能力繼續推進手上項目,以至有空間考慮開展其他新項目。

政府這次變相「送」給市建局的土地,當中位於紅磡庇利街的一幅,原本擬建學校,雖然面積較小,但由於位置優越,也可跟附近的市區更新項目發揮協同效應,即使樓市疲弱下招標,對發展商相信仍有一定吸引力,意味市建局有機會早些套現。相比之下,將軍澳137區尚待發展,交通基建配套仍有不少空白,市建局這次獲批的土地,估計需要待好一段時間,才有機會投入發展,惟無論如何,政府今次批地,提高了市建局手上資產淨值,局方尋求借貸融資,不僅較為容易,息口也可望低一些。

香港不僅人口老化,樓宇老化問題也相當嚴重,市區樓齡超過60年的舊樓比比皆是,部分更是嚴重失修,再過10多年,問題只會更趨嚴重。雖然近年政府積極推動樓宇維修,但仍有不少市區舊樓須以重建方式處理,這亦意味市建局不能因為市况欠佳財政緊絀,就放慢或押後重建工作。政府這次變相「送地」,對於短期改善市建局現金流,無疑甚有幫助,然而財政長遠可持續性,仍是市建局的重大隱憂,政府必須直面問題,及早處理,否則有可能嚴重影響日後市區重建工作。

本港經濟與房地產深度綑綁,無論港鐵還是市建局的運作模式,都相當依賴房地產收益的支持,然而近年情况卻令人懷疑,這種模式已經無以為繼。經濟繁榮帶動樓市需求,乃是自然現象,但靠樓價攀升去帶動經濟增長,卻非健康情况。香港必須致力經濟轉型,不能再像過往般依賴房地產作為經濟增長引擎;市建局的運作模式,當然也有必要深入檢討。

市建局近年接連錄得數十億元的虧損,多個重建項目的預算開支,動輒超過百億元,一大原因是市建局在收購物業時須以同區7年樓齡樓宇的價格,作為業主補償基準,導致局方需要付出相當高的收購成本。以往樓市好景,市建局重建項目招標,發展商反應理想,局方收購開支雖高,但進帳更豐。可是近年樓市不振,發展商投地意欲低,市建局項目出現「高買低賣」情况,即高價收購但低價回標,錄得龐大虧損,更有兩個大型項目流標。當然,如果本港經濟好轉帶動樓市復蘇,「高買低賣」情况減少,市建局財政壓力可以減輕,但香港經濟轉型無法一蹴而就,當局也不宜繼續以「高買高賣」舊模式支持市區重建項目。

「同區7年樓齡」賠償
政府需要檢視政策

政府當年定下「同區7年樓齡」現金賠償政策,理由是讓業主可以在同區買到與被收購單位面積相若的單位,而從現實政治角度,如此優厚的賠償安排,也可以減少來自舊樓業主及區內民選議員的反對。可是過去亦不時有聲音質疑,六七十年樓齡單位的價值,跟同區7年樓齡的價值相差太遠,有關賠償政策太慷慨。

市建局的定位,是協助政府推動舊區重建,不能亦不應與發展商看齊、只以盈利為先,重建項目必須考慮受影響居民的居住需要,收購價過低會造成問題,然而繼續沿用目前的做法,市建局長遠未必能夠應付,同樣也是必須正視的問題。市道不景下,市建局可放寬標書條款,增加市場參與重建誘因;政府批地支持,也有協助融資的效果,然而這些做法,皆屬治標不治本,唯有找到一套具有財政可持續性的運作模式,才能應付未來市區重建的需要。

原文網址:https://news.mingpao.com/pns/%e7%a4%be%e8%a9%95/article/20250610/s00003/1749491562805

中九龍幹線收費影響

其實我想講兩句市建局。

不過,見衣幾日都仲有人講中九龍幹線要收錢衣家野,咁講多兩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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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見D官同所謂既議員就九唔搭八,都係繼續講咩用者先付,講咩要政府提交車流評估數據。

咁數據衣家野,其實就好簡單。

你睇返2017年立法會財委會衣份 中九龍幹線--主要工程 撥款申請文件,入面有兩個好得意可愛既圖表,我COPY埋出黎 --- 我連佢個解說都COPY埋呀下。




睇完個圖,米係我上個POST講個樣野囉 -- 你用咁多錢做中九龍幹線時,個設計申請撥款既假設係,中九龍幹線唔收錢。

唔收錢,就係要盡量打爆條中九龍幹線,紓媛現有其他道路擠塞。

而家上面第一幅圖話你聽,就算中九龍幹線唔收錢都好,條幹線落成左啦,其實漆咸道窩打老道甚至龍翔道係繁忙時間個容車比率仍然係等於或者大過1。

上面第二幅圖就話比你聽,有中九龍幹線都好,亞皆老街/洗衣街 同 漆咸道poly對出個路口既剩餘容車量,都仲係負數。

咁如果中九龍幹線收左錢之後,你話衣幾個數字 -- 即係衣幾條路或者路口 既塞車情況會係點﹖

份文件仲要好溫馨咁提示你「比率在1.0至 1.2之間則表示擠塞情況仍受到控制。比率大於1.2時,表示交通擠塞較為嚴重 」 -- 如果中九龍幹線收錢,漆咸道北個幾個路口個數字肯定仍然大過1.2。

而更加攪笑既係,上面第7段 係present幅圖出黎之前,係咁講話﹕

「根據在2012年進行交通調查的結果,預計沿中九龍主要東西走廊(包括界限街、太子道西、亞皆老街、窩打老道及漆咸道北)超出負荷的交通燈號控制路口,會由2012年的8個,增加至2026年的18個。關鍵路口在繁忙時間的剩餘容車量3載於下表」

衣段講話,有幾個攪笑位﹕

1. 「2012年交通調查」。你估下,佢當年個調查有冇假設到,車輛增長係點﹖

我搵過5分鐘,你要係運輸署搵個領牌數字都幾麻煩,咁所以睇下個登記數字。睇2023年年報,係2013年,機動車輛登記數字係75萬,2022年個數字係92萬5千。再睇運輸署最新統計,個excel就話2024年個登記數字跌左,不過都有90萬4千。

咁你話,2012年當時既車輛數目假設,會唔會去到超過90萬咁過份﹖

2.更加攪笑既係,上面幅圖其實只係SHOW比你睇個「關鍵路口」,超出負荷既路口估計會增加至18個。

再加埋相關會塞既路段,你估有幾多條路受影響丫拿﹖

所以,結論都係,同之前一樣﹕你中九龍幹線既設計就係以唔收費做假設,要係繁忙時間盡量打爆條幹線,如果唔係就浪費工程本身付出左既金錢時間之餘,仲浪費埋佢解決周邊道路塞車既能力。

************
當然,上次我都係好簡略冇清楚講到,中九龍幹線另一個特點。

中九龍幹線以至將來T2路既特點係,佢地係用隧道形式既繞道,除左接駁兩端之外,冇幾多個出口 -- 甚至係油麻地個邊,都係接駁高速公路。

咁既設計,同觀塘繞道或者東區走廊好唔同,反而係類近中環灣仔繞道。

衣類設計有幾個影響。

第一個係,我上個POST就話,巴士會更難用中九龍幹線;政府講咩中九龍幹線公交優先,其實就係廢話 -- 觀塘繞道都有觀塘工業區、九龍灣、太子道東幾個唔同區域既出口,方便唔同路線巴士做規劃行唔同區;中九龍幹線所有出口其實係得兩邊,係謹局。

另一個有關連既影響係,相對其他替代道路,中九龍幹線既吸引力可能未必咁大 - 所以我成日講,政府反而係要諗方法打爆條幹線既車流。

又用實例。

我要由貨櫃碼頭3號幹線 (又或者係油麻地啦) 去九龍城或者淘大個頭,經中九龍幹線去到啟德個程係快。不過,我要由啟德再出返去九龍城淘大,其實都係要行返現有道路,係繁忙時間都有幾會塞返現有道路。

我如果由現有路線,SAY,由加士居道天橋再上東九龍走廊再行九龍城迴旋處太子道東之類,其實全程同東九龍幹線一樣,都係冇紅綠燈,係可能限速有分別,可能交匯位要塞車,不過以路程黎計,可能比中九龍幹線仲短仲直接,事關唔洗出左中九龍幹線再DOU路去目的地。

咁你話,如果唔係超級塞車,中九龍幹線既吸引力其實有幾大﹖

情況等同,你係藍田去油麻地,你碌落去藍田交匯處再行 T2同中九龍幹線係5+10分鐘 (碌落去藍田交匯處+中九龍幹線時間);不過就算如果係繁忙時間,你行現有路線,即係觀塘繞道再行機場隧道東九龍走廊咁過,其實都係冇紅綠燈 (返而落藍田交匯處就有),唔洗20分鐘點都去到油麻地 -- 上午繁忙時間由藍田去油麻地大部份西行路線,都唔太塞車的,所以九巴夠膽開16X路線。

咁如果中九龍幹線同T2要收錢,到底要收幾多錢先吸引到人行 -- 都係個句,唔好同我講話兩條隧道都只係分別收8蚊,係既話就非用者自付。

***********
上面幾個實例其實係廢話,事關又有個現乘例子。

你只要睇返類似既中環灣仔繞道,其實就會睇到將來中九龍幹線同T2路既問題或者作用 -- 而家中環灣仔繞道基本上唔會塞車 (你唔好同我嘈西隧東廊撞車既特殊情況),亦都冇幾多巴士會行。

所以,如果你要講中環灣仔繞道係繁忙時間個容車量比率,就算把啦,講黎都曬氣。

衣個快,好難打爆個容車率,係衣類繞道既特點。將來中九龍幹線,個功能同路況都係一樣。

如果中九龍幹線要收你20蚊,就唔係衣類繞道既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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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冇錢,要搵錢,就可以唔講運輸政策既,唔好理衣類策略性基建既興建目標既。

反正,興建基建既成本其實係sunk cost,已出之物,同今屆政府有冇錢其實係冇關係的。

**************
完。

2025年6月3日星期二

希偉政定理 (3) -- 其他

打左好多字,都係求其完左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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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偉政講過乜﹖佢講既係﹕

「他認為最重要是從經驗中汲取教訓,不重蹈覆轍,倡政府停止諮詢「錯誤的人」,讓協會等熟悉伊斯蘭金融的持份者參與,從國際角度而非本地人或機構重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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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睇熊瞄命名,其實都可以咁講,「倡政府停止諮詢「錯誤的人」,讓真係識MARKETING的持份者參與,從專業角度而非擦鞋角度重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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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九龍幹線就唔關事啦。

不過,你見政府最近個旅遊熱點工作組講既咩9項旅遊熱點,又或者個咩促進銀髮經濟工作組咩5個範疇30個項目,希偉政定理又再適用。

唔詳細講。不過,可以講兩句﹕

個9項旅遊熱點,例如咩四山旅遊,你估大陸人唔識,要你推廣咩﹖你講咩舊城中環深度遊,我求其SEARCH都見返旅發局係2017年開始已經講緊衣D野。至於咩維園市集之類,就算把啦。

個銀髮工作組,就更加攪笑,講咩樂齡科技商品化就社聯2021年甚至之前講緊其實都成PAT屎,跟手講咩銀色消費飲食業DISCOUNT就更加攪笑,你求其SEARCH 「長者飲食優惠」就多到你唔想睇 -- 真係唔洗咩學者講,都識講「銀髮經濟發展潛力很大,如果我們有具體計劃、明確方向、長遠目標、符合長者需要的政策,對我們發展經濟大有幫助;但如果仍然是很零散、無方向、無目標,就是浪費社會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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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銀髮經濟唔只係經濟政策既。不過,你要明,兩個工作組出黎,其實係以咩角度去重塑政策,你就知道唔洗咁認真。

希偉政定理,完全適用呀。

IN LORD EDWIN WE TRUST!

**********
完。

希偉政定理 (2) -- 中九龍幹線收費

打完字補多句﹕講明先,衣篇個FLOW寫得有小小亂同埋長氣左D,不過又係近期佳作,由公共財政理念,去到實際交通政策都講到 -- 仲打破埋「公共車輛優先使用道路,目的是達致最高的道路使用效率」衣個謎思添。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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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樣想講既係,中九龍幹線會研究收費 -- 唔完全APPLY度希偉政定理,不過都好想講。

做過運輸署署長同運房局常秘既局長阿美寶係個報導入面咁講﹕「檢視隧道收費的原則包括做到交通管理之餘,亦可收回成本,另亦包括公交優先和效率優先」。

阿美寶呢,其實做運輸之前,做過庫務同財經,所以佢講咁既野,就真係唔奇  -- 都話一個人既traning經歷會影響佢對事物既判斷體法。

不過,佢話隧道收費既原則係交通管理同收回成本,就真係小你老尾。用最市井既講法,即係類似陸頌雄個弱智講法,係米因為大欖要收,其他隧道都要收,所以中九龍幹線要收。

用個正常小小既講法,就係上面YAHOO新聞條題講既 -- 當日申請撥款時都冇話要收錢,咁而家點可能彈弓手話收費﹖

你當日話要收費,咁成個工程都可能唔同,配套都可能唔同 -- 而家係冇隧道收費亭,不過如果當日係諗收錢,咁成個道路既設計引流分流,就點都有唔同啦,下麻。

衣個,係正常既講法,不過未見有人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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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深層次既政策講法,就係明報入面,班弱智立法會議員講既咩「用者自付、收回成本、要擬定清晰及統一標準」。

講衣D既垃圾,有 陳紹雄、張欣宇、田北辰、同埋 陳恒鑌,真係要MARK低每個名 -- 成個議會係垃圾就係常識,不過係衣種民生政策理財哲學都咁垃圾,就真係估你唔到。

即係咁,我上面已經講左個普通層次既問題 -- 陳恆嬪話咩「當局當年就中九龍幹線工程向立法會尋求撥款時,會上未對日後是否收費有太多討論。他關注倘收費過高,會令駕駛者不願使用中九龍幹線,冀政府考慮庫房收入之餘,亦顧及對交通影響」、之後張欣宇話咩「他期望政府可提供通車後車流估算模型」,其實個問題就係﹕

當日做設計做申請撥款時都冇預計收隧道費,咁係衣個假設之下做設計,理論上已經係最optimal,就算用唔到擬建路面100%既capacity都會用到9成架啦,如果唔係興建得黎就係浪費。

咁,如果而家無啦啦要引入收費,米即係改變左原先個設計假設,米即係而家個道路設計一定唔係optimal,一定有浪費囉。

長氣D都要講多句﹕一引入收費,車流必然會小左 --by law of demand或者人性,就算收1蚊,車流都會小左架麻。咁既情況之下,所有既「通車後車流估算模型」都必然係較原先估算既 trafffic capacity小左,亦即係浪費左路面capacity。咁,張欣宇要求做車流估算模型有幾大意義﹖唔通佢想政府做下收1蚊、10蚊、20蚊有幾大影響,逐個收費水平做評估呀﹖

當然,除非你可以勁抽到話,冇咩既,我引入收費假設,不過都唔會影響車流,都仍然係用盡到個traffic capacity,所以成個道路設計都冇影響,唔會令到其他道路依然擠塞,即係都可以達到興建中九龍幹線既分流效果。

如果係咁既話,我冇野好講,不過當日設計路面位工程師就好可能要問下責 -- 如果需求真係咁堅既話,咁點解唔再加強接駁其他路面,令到唔收錢都可以引到更多車過黎用盡個capacity,一黎就增加成本效益 (咁大個project,興建多幾條支路就係細數啦),二黎就減低其他路面負荷。

咁,都係個句﹕明知引入收費就會影響原先興建中九龍幹線既交通評估等一系列假設,即係攪亂個optimal既設計。係咁既情況之下,你都要政府再評估完,自己先可以評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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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完撥款同工程設計問題,就另一個層次啦。

田北辰就仲精彩,佢話「「香港不是行社會主義」,有替代路線下,就公共建設向使用者收費屬合適」 -- 佢真係唔知自己講乜架喎。

即係,有替代路線既中九龍幹線要收費丫麻,咁以佢最關心既新界西交通為例,青馬出黎南風隧道都有替代路線架,將軍澳隧道都有 將藍隧道做替代架喎,咁係米全部都要收返錢呢﹖

再者,我淨係講道路唔講其他野先,有邊條道路唔係「公共建設」﹖咁,又淨係講新界西,屯公下面都有青山公路,元朗方向出荃灣又有大欖隧道做代替,咁屯公係米要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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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北辰既垃圾,其實帶出另一個問題 -- 點解阿美寶所講既原因,其實都係垃圾。

即係,全港所有道路,即係唔止南風呀龍山隧道等等 -- 其實都係田北辰所謂公共建設 -- 都有建造維修成本。

你話隧道成本係米高過一般公路﹖我估計,美寶既意思係,除左建造成本之外,政府隧道係要比合約搵管理公司去管,所以就有營運成本,成本都會高過一般道路。

不過,你龍翔道爛到成PAT屎咁都唔整就緊係冇成本,不過正常整既話,其他道路都有成本 -- 而龍翔衣D如果要正正經經去整,個成本其實都唔會同政府隧道差好遠囉,事關條路真係好爛,同埋重型車使用率好高。

再者,龍翔就冇管理公司成本,不過D路燈太陽能架﹖平時有咩小修小補個個禮拜撞車要做道路管理個D係義工黎架﹖

即係,有咩道路係冇管理成本既呢﹖

咁用阿美寶局長個邏輯,要收回成本要用者自付,咁係米全港所有道路網都應該要研究收費,去「做到交通管理之餘,亦可收回成本,另亦包括公交優先和效率優先」﹖

如果你D咁既理由係言之成理,咁其實將來就唔止係電子道路收費適用,係全港道路收費都要考慮收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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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係咁既話,就應該好似網上D友咁講﹕你米好似大陸咁囉,好多道路都要收費,不過就唔好收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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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再去到最高層次啦。

你見美寶同班智將尊貴係度講「用者自付、收回成本」,就係最高層次,最精彩既政策哲學問題。

中九龍幹線要用者自付、收回成本丫麻,咁中環繞道東區走廊龍翔道吐佬港公路彌敦道所有道路都要用者自付啦。衣批唔係路呀,冇成本架,唔駛自付呀﹖

按衣個邏輯,除左道路之外,咁所有公園圖書館體書館都要用者自付、水費排污費大學學費醫管局收費所有牌照費都應該要收回成本、跟手仲有其他所有政府服務都要檢討收費。

咁講係米弱智呢﹖不過,點解隧道收費你就可以講用者自付收回成本,其他費用又唔可以﹖又不過,WELL,事實上,排污又係所謂既用者自付原則適用架喎。

當然,咁你睇渠務署個污水處理經營帳,佢係2023/24年度個排污費、工商業污水付加費個收回成本比率分別係44.6%同埋14.8% (!!!),咁要用者自付就係米要加爆佢老尾﹖

阿陳紹雄應該仲未退休仲係中電高級顧問,咁中電好多排污牌照費呀都應該收回佢老尾成本啦 -- 當然,收返做成本,係利潤管制協議下,都係加返電費嗜,又冇咩所謂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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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WAY,認真返小小。

其實,個最根本既問題係,就算你有冇交稅都好,香港政府係收左稅,咁佢就有責任去做公共建設。所以,你唔會覺得圖書館、博物館、體育館、甚至好多醫療收費之類,都要收回成本。

係咁既情況下,當你九唔搭八要講「用者自付、收回成本」,就唔該你諗清楚係咩情況之下,我唔當一樣野係公共服務,係要收返曬成本。

田北辰亂Q咁黎,話咩香港唔係社會主義,所以有替代道路既隧道要收費,就明顯痴左線啦。

張欣宇下面講既,都有小小SENSE,不過都係狹窄,唔係睇個full picture。佢咁講﹕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張欣宇認為政府應就全港政府隧道收費與否,擬定清晰及統一標準,而非如現時般「有些收費、有些不收」,或「有些固定收費,有些動態收費」,否則日後每次討論道路收費調整時,難達社會共識。」

當佢講既時候,其實佢都係冇諗清楚,點解當初 將隧之類話唔收費,同埋中九龍幹線申請撥款時都係冇收費 -- 而更加大既問題係,當政府而家話中九龍幹線可能要收費的話,咁東區走廊、觀塘繞道都係道路網,本質或者係興建原意其實都同好多政府隧道一樣,咁又係米要「擬定清晰及統一標準」咩情況下先要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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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抽句水,唔好認真﹕

如果你話用「有冇管理公司」去管理隧道做標準的話,咁香港其實大部份PTI即係公共運輸交匯處 都係比左管理合約,都有成本的。咁係米所有PTI都應該落返去「因為政府隧道委聘左管理公司涉及成本」 個邏輯,所以係米都要收入閘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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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係最後,講返中九龍幹線衣個project本身啦。

我唔查文件,都知中九龍幹線既作用係乜,佢點解會有而家既設計,同埋點解唔應該收費。

睇下面之前,有興趣既話,我求其SEARCH左,可以望下衣度,睇下條中九龍線同埋相連主幹道既走線先。

you see﹖ 

個關鍵字係,6號幹線。

中九龍幹線,其實係要連埋T2路甚至將藍隧道一齊去睇,佢地3個基建項目先組成左6號幹線。

中九龍幹線就係連接3號幹線,即係由油麻地填海區/西九快速公路開始入隧道,之後穿成個西九龍地底去啟德;中九龍幹線係啟德有幾個出口,不過同時無縫接駁T2,之後就由T2路開始,穿過觀塘繞道隔黎海底去藍田交匯處,之後比你出東隧或者入埋將藍隧道去將軍澳 -- T2入將藍隧道個段,都好似係無縫連接。

上面衣條路,就係6號幹線。

你睇上面個圖,路政署話由 油麻地3號幹線,經6號幹線去將軍澳市中心,估計係12分鐘。

類似衣種策略性公路 -- 特別係衣條真正貫通東西九龍既繞道 -- 其實係一次過解決加士居道天橋、兩條太子道+亞皆老街、再加觀塘繞道等等既塞車問題。

除此之外,成條中九龍幹線+T2路,仲係將啟德同埋九龍東真係起動出黎,對已經死左既東九龍CBD2.0點都有D用 -- 將來西隧一出入中九龍幹線,5分鐘多小小就會到啟德。

如果要再睇遠小小,將來將軍澳藍田以至成個九龍東,就可以入6號幹線,再上3號幹線直出機場,行得快既話,將軍澳南30分鐘左右就入到機場 -- 油麻地25分鐘左右到機場,加埋6號幹線入將軍澳個12分鐘就差不多啦。

而家將軍澳去機場,點快都要45分鐘,即係快差唔多一半時間 -- 仲未計現有路線既塞車風險有幾高。

所以,點解當年中九龍幹線同T2路申請撥款時,從來都唔諗住收錢,甚至已經通左車既將南隧道都唔收錢,就係因為要用盡條繞道即係6號幹線,去解決紓緩成個九龍好多條主要幹道既塞車問題。

等同中環灣仔繞道、東廊等好Q多繞道都係唔收費一樣,由交通管理角度,你係要打爆個繞道既capacity去減小其他主幹道既塞車;你一收費就會減低個capacity,達唔到原本既政策原意,亦即係我上面開頭不停講既浪費。

衣個浪費既social cost,一定大過你收費所得既收入 -- 當然,政府冇錢,又唔同講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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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上面都係太抽象,咁又再計下數。

如果中九龍幹線要收費,要用者自付收回成本,你話個收費係點﹖

中九龍幹線係4.7公里長,大老山隧道大約4公里長。大老山私家車收20蚊,貨車再貴D。咁唔計咩收回建築成本 (中九龍幹線係超級貴的,事關要拆天橋起隔音屏障起超大型綠化平台穿過好多大廈地底),中九龍幹線個參考價都應該要30蚊。

如果由啟德去油麻地,你要比多30蚊,不過係非繁忙時間可能會快15分鐘,咁你會行現有路線阿加士居道天橋定將來落成既中九龍幹線﹖

貨車佬就一定同你行返天橋 -- 就算繁忙時間塞車都會行天橋。

咁所以,我米話,點解將藍隧道決定唔收錢,當初中九龍幹線申請撥款時都唔諗住收錢﹖就係佢設計時,固意+特登設計到個車流capacity係唔收錢都唔會打爆,希望最多車用佢囉 -- 如果你話3號幹線塞西隧塞到回頭,又另一回事啦,不過正常由將軍澳出油麻地上3號幹線就好難打爆的。

又當然,補多句﹕如果你中九龍幹線唔收30蚊,淨係收10蚊既話,就唔好講咩用者自付、「公交優先」既廢話,想收錢就收錢囉。

又再再當然,再補多句﹕如果中九龍幹線要收費,咁日後T2係米又要收﹖T2收,將藍隧道又點解唔收﹖

按政策邏輯,同埋按佢而家比出黎既理由,T2同將藍隧道都應該收架喎;按實際交通運輸角度,佢地3個項目先組成6號幹線,咁冇理由淨係一節要收,另外兩節唔收。

如果到時真係成條6號幹線都要收錢,就真係何奇壯觀,按道理參考價就點都要收近一百蚊先可以由將軍澳出油麻地 -- 當然,佢夠膽收一百蚊,到時就再問下班垃圾智將尊貴既意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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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真係最後,我POST之前再睇多次有冇錯字,我又唔覺意再睇多次阿美寶衣句說話﹕

「陳美寶昨表示,檢視隧道收費的原則包括做到交通管理之餘,亦可收回成本,另亦包括公交優先和效率優先」。

衣句說話,認真睇既,又再一次知道係廢話 -- 不過係高明既廢話。

你睇多次中九龍幹線 (甚至T2) 幅圖,佢係特登油麻地直出啟德 -- 當年好似李慧琼定唔知邊個嘈過,點解唔可以係土瓜灣整個出口 (事關興建中九龍幹線就要佔用左九龍城碼頭個位就出海位,一攪攪好多年 -- 衣個位係李尊貴當年區議會選區附近呢),最後路政署都冇戇居聽佢地講。

咁你就要問,佢真係由 油麻地3號幹線直出啟德,之後T2路 第二個出口就係藍田交匯處,如果比巴士行既話,有幾多巴士會行衣類咁長既繞道,可以有幾多「公交優先」﹖

係有巴士會行衣類繞道,例如將軍澳康城直出旺角個類特快線係會行 -- 等同 馬鞍山去中環會有 巴士681之類行曬觀繞同東區走廊。不過,除左衣類特快巴士之外,你自己睇下有幾多巴士會行觀塘繞道 ﹖

上面條link個表都比你睇到,冇乜幾多巴士會行繞道。就算係行,都淨係繁忙時間會行,當係特快班次。

即係咁,運輸政策常識時間﹕行得繞道,冇流水客,「公交」就有限。

唔講觀塘繞道或者東區走廊,你睇下而家有幾多巴士行類似既 大欖隧道同 尖山隧道,就真係何其壯觀 -- 成條尖山又係好長仲要連接高速冇幾多個出口,所以就算係繁忙時間,都係冇乜巴士行的。

 (講下歷史同題外話﹕冇記錯既話,當年尖山係比葵涌碼頭既車入新界東再過口岸,冇諗住好多公共交通行的。而更攪笑既係,而家尖山無論係咩時候都冇車行,米話左比你聽咩係浪費囉)。

阿美寶做過運輸署,應該會有衣個常識 -- 而佢衣家話 研究 中九龍幹線收費係因為要考慮埋「公交優先」,就食得屎,求其作個理由出黎耍你班唔識既尊貴啦。

再者,真係駕駛常識﹕衣D繞道就係要快,唔係行100都係行80,如果唔係點樣由將軍澳去油麻地12分鐘攪掂。

咁你起條咁既繞道,真係比巴士載住成批客飛住咁行80呀﹖定係公交優先,係條繞道比巴士慢速拉龍﹖

到時你仲想12分鐘由將軍澳出油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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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再者,補多句,以巴士公司角度,唔好講行埋T2路,淨係中九龍幹線我都唔想行﹕

中九龍幹線係4.7公里長,沿途係唔會有客淨用油錢。講兩邊出口,油麻地接駁路就以3號幹線為主,至多係西九龍海皮有住宅,不過非繁忙時間有幾多人搭巴士去九龍灣成疑;啟德個邊又係幾個圈先出到觀塘黃大仙,都唔知點先接到流水客;你話入啟德跑道多住宅,一黎冇人住,二黎單程路出返黎呀﹖

而家黃大仙觀塘巴士出旺角油麻地 行太子道西亞皆老街甚至衰到行馬頭圍道,係耐係有機會塞車,不過沿途都有客上落 -- 特別係非繁忙時間,唔靠衣D客就真係死得。

用個最簡單例子,九巴16X同16係由奧運站去藍田,係最接 近同 可行去 走衣個 中九龍幹線甚至加埋T2既現有路線。

咁唔講行足旺角道亞皆老街太子道東觀塘道先上藍田既正常路線16號,衣個真係超級流水線。

衣條16X就係特快線行觀塘繞道,不過淨係敢做單向繁忙時間,即係早上由藍田上觀塘繞道經亞皆老街去奧運,下午時間就反轉方向 -- 你話如果16X做非繁忙時間,就算半個鐘一班,佢行繞道 (或者將來行中九龍幹線+T2),每程都唔知有冇5個客;就算講繁忙時間,九巴都唔夠膽開雙向班次,即係早上由奧運去藍田,就已經知咩事。

所以,除左繁忙時間之外,巴士邊會想行中九龍幹線 -- 去埋T2入藍田交匯處就蝕油費蝕得仲勁之餘,巴士要上返觀塘搵客又係麻煩,所以真係唔洗諗。

最PK既係,你要收隧道費呀﹗我吉車冇客都要比呀﹗你老尾﹗仲話「公交優先」﹗你個專營巴士豁免隧道費基金,本質上同我自己比冇分別,我申請加價都係要嘔返出黎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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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結論係,其實政府冇錢想乜春都收費米收費囉,你要講D咁九唔搭八既理由,就真係痴左線。

而班弱智既尊貴有D就真係唔識,有D就求其搵理由扮要考慮,就真係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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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今次同希偉政定理唔一定有關,不過講開又講J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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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多句。

頭先再搵資料,見到星島6月2日既新聞唔知係米UPDATE左,阿李家超今日都咁講喎﹕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早(3日)行會前見記者時表示,基建使用大量公帑建設,營運時也需很多資源,因此採「用者自付」原則是適當做法。他指收費有「管理交通」考慮,因為適當收費能影響駕駛者行為及習慣。他認為應讓公共車輛優先使用道路,目的是達致最高的道路使用效率。

拿拿拿,所以,錢就一定收架啦,不過到時係米真係「公共車輛優先使用道路」呢﹖

你叫巴士行中九龍幹線 -- 假設真係有巴士公司肯開班啦 -- 再龜速塞住後面D車,就真係「達致最高的道路使用效率」。

真係,庫房冇錢就冇錢啦,搵埋曬D九唔搭八既理由出黎去自圓其說 -- 雖然今次個理由幾好聽,應該唔係咁多人知佢地係亂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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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

希偉政定理 (1) -- 熊你老尾瞄

記得邊個係希偉政﹖唔記得,都冇所謂,最尾有題解。

為左唔好荒廢衣度,長話短說,講幾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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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單係熊貓。

對熊貓冇感覺,不過海洋公園個兩隻野叫做Jia Jia 同 De De,就點都要講下,事關成件事,就證明希偉政定理又再次適用。

即係咁,班官以為用 普通話併音就可以吸引大陸遊客。不過,你整個普通話併音,之後所有相關product都係用衣個併音既話,咁,如果我係大陸遊客,買完隻野,之後返鄉下去打卡威下,咁會唔會比豬朋狗友問,衣隻野普通話併音架喎,係米深圳貨式黎架﹖

再貼心小小去諗,你如果係大陸遊客,你用百度去search 「JIA JIA」,就見到D內地人係問點樣讀衣個字。如果你係非華語遊客,就仲PK -- 事關我一GOOGLE 「JIA JIA」,個result就係台灣條女歌手;係華語遊客搵google中文,咁 GOOGLE再建議你既關連字,就精彩到,竟然係衣個 佳家湯包 -- 衣兩隻熊瞄仔,原來係來自上海架﹖

咁你明啦﹖

我想講既係,你整個咁既普通話併音,對非華語黎講,就九唔搭八,你叫little brother之類反而親切明你做乜。對大陸客黎講,你用普通話併音,一黎我未必識讀,二黎,咁我洗乜黎香港買隻同四川熊貓都差唔多音既product﹖ 甚至係,我洗咩黎香港睇佢,同佢講JIA JIA NEI HO?

即係,你見親大陸遊客 -- 除左上糾音搏流量個D -- 如果要批評香港,最鐘意講既係乜﹖最鐘意講既係,香港冇咩特色,越黎越似大陸。咁你不廢摧灰之力,咁簡單就用個普通話併音,將海洋公園兩熊貓大陸化左佢,就真係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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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你點講都得既。

如果你話,唔係既,好多同飽都鐘意普通話併音,夠親切丫麻。咁,你會唔會返大陸去日本,特登買件i love hk既公仔﹖

唔明既話,再比多個例子。

全世界黎香港,其實都要去澳牛 --  包括好多大陸人要去。去澳牛,就係要體驗咩係港式服務餐飲。你服務餐飲要做到大陸咁樣,我駛乜特登黎香港去食你老尾 -- 當然,唔排除小部份大陸人係痴線,會黎香港食海底撈。

咁仲未明﹖

唔明既話,我真係幫你唔到,你唔洗曬時間同我分享,香港既JIA JIA同長隆大熊瞄有咩唔同,香港呀JIA JIA有咩尊貴d,攪到我特登要黎睇佢。

你真係說服唔到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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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way,所以,我想講既就係,米係囉,隻熊貓叫咩名,就係引證左希偉政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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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完字,都係補多句。

仆你個街丫,我特登搵長隆幾隻熊瞄叫咩名,我求其搵到hk01衣篇報導,長隆竟然有三飽胎熊瞄,D名又係熟口熟面,叫咩萌萌、帥帥、酷酷。

不過,衣個唔係重點。重點係,長隆個setting同近排旅發局係尖東個setting有d似既 -- 當然,旅發局個隻係cute版又攪笑d既。上網求其copy埋幅圖出黎又點話﹕






又不過,都係個句,成個大陸都係熊瞄,又真係好多人會特登黎香港睇熊瞄架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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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

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

Big Tea Rice (3)

今次唔洗題解啦,下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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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句。

關於市建局,好合理既回應係,你唔搵退休工務員,就係搵業界去做行政總監架啦。

不過,搵到前發展商最大粒個位去做市建局行政總監,就真係出色。

即係,唔一定關利益輸送事。不過,過去咁多年既工作,訓練,人脈身邊人關心既野,所有野都係「睇住個樓市」,咁阿新行政總監日後「自然」關心既係乜,就真係一目了然啦。

等於,前總監阿韋志成係政府工程師出身做過發展局常秘,就「自然」會將市建局改造到成為規劃署,做埋曬唔係市建局應該做既野一樣。咁,阿新行政總監日後都會「自然」將市建局轉返做發展商 -- 咁樣,都算係,某種程度上,既,將市建局「回歸本業」掛。

當然,衣個係米政府取態呢,值得深思 -- 特別係市建局盤數而家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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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話時話,睇返資料,佢2023年個訪問話,自己66歲,「踏入退休之年」,咁而家又唔退休去市建做行政總裁,政府打算比佢做到幾歲呢﹖

搵佢黎,係要過渡攪返盤數,定係冇人成咁呢 -- 不過,咁多錢,大把公務員未退休都肯去架喎。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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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第二樣。

關於經濟日報篇報導,最重要個幾隻字係,「但近年立法會興起另一個受薪職位」-- 咁,明未﹖衣個新興起職業,係近年興起架咋。

當然,劉國勳之流,有咩專業去做咩城市規劃顧問呢﹖

陳克勤仲強勁,真係睇佢既學歷經歷 -- 即係除左做議員就係去過特首辦做影印 -- 都可以做「中石化(香港)石油公司的新能源戰略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就知國企係幾咁愛才眼光獨到。

話時話,陳克勤同陳勇都做左華潤電力既非執董,華潤真係眼光獨到,一睇就知兩位係人才,攪到我都唔好意思賣隻華潤 -- 一年前24蚊冇賣,而家華潤就黎攪掂分拆新能源業務,我都開始想賣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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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題外話。

關於哈佛,就真係一流。我唔去哈佛,就算去唔到美國任何一間大學,我都唔會去英國去德國,情願走黎香港架喎,香港高等教育都真係好有優勢架喎。

大陸人去得浸咸水,就自己有原因架啦。你話做海歸即係做間諜 -- 拿拿拿,係董明珠講架咋 -- 就唔知啦。我講既原因,係有錢就要潤呀下,潤到做日本仔都要潤啦。

不過,嗯,董明珠講既,又好似係講,海歸係英美既間諜喎。

咁呀,香港國安係米都應該查下所有係英美讀大學,之後返黎香港既人,睇下佢地係米間諜 -- 衣個,都係董明珠既思路。

話時話,Rubio話,會嚴格審查中國學生簽證,睇下申請人係米同共產黨有關。咁我睇到衣個報導,就真係有些小低能 -- 同共產黨有關,唔止係影響9千萬黨員。另一大影響係,共青團。

入左共青團,唔等於係黨員。不過,你入得大學,甚至係中學階段,如果係優秀人才,就多數都入左共青團架啦。咁雖然共青團團員唔等於黨員,不過係米同共產黨有關呢﹖

唔洗問啦,下麻。

anyway,香港班建制班有錢佬d仔女孫阿之類,入唔到美國去唔到哈佛,米去哈爾濱大學囉。阿鄧炳強都鼓勵你返大陸讀大學,認識國情架 -- 不過,講到延續五四薪火,就小心D,事關會令人聯想到火燒趙家樓,衣D達反國安,破壞法治既行為。

你見大陸官方都好小用五四薪火,就知道原因啦 。所以,有時呢,所謂愛國呢,都要認識國情,唔係又好似上年開國大典幅畫咁樣,出事,攪到添煩添亂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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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補多句。

市建局行政總裁衣D咁重要既職位,明報竟然將佢擺落 花生版入面做報導,就真係精彩 --當然,其他報紙報完好似冇報,其實又差唔多既。

又再補多句。

我冇睇政府新聞公佈,不過頭先打完字再睇資料,見到AM730衣個報導有衣幾句,咁又可能我估中喎﹕

發展局長甯漢豪指,蔡宏興長時間在建築界及房地產發展方面工作........她深信蔡宏興能領導市建局的管理團隊發揮所長,在維持市建局財政可持續的情況下,推動市區更新工作,有效應對樓宇老化的挑戰


最重要個幾隻字係,「在維持市建局財政可持續的情況下」。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