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唔好講住,最好笑係陸啟康。好多報紙都大字標題話,宏福苑聽證會6月再開 陸啟康指圍標涉黑社會 不信可傳召作供。
跟手,係個報導內文咁樣講﹕
他說:「唔相信我哋可以傳召黑社會作供」,做法好處是不用每個項目都要調查,因證人以百計,如逐個傳召,可能也會影響執法部門工作。
曾參與貝沙灣業主委員會逾10年的獨立委員會委員陳健波認為,法團工作屬義務且繁忙,「有人有心做,亦有唔少人想攞着數」,如法團有9名成員,開會門檻只需5人,當中3人同意便可通過議案,應反思制度有否問題。他稱「香港問題是叻人好多,但叻又肯做嘢嘅人就好少」,憂大火後更難覓能者挺身做法團,建議多依賴物管公司,輔以條例監管。
即係咁,我都唔知波哥玩左咁耐貝沙灣業主委員會,究竟佢係有心定係想攞著數。
他說:「唔相信我哋可以傳召黑社會作供」,做法好處是不用每個項目都要調查,因證人以百計,如逐個傳召,可能也會影響執法部門工作。
其實,究竟個委員會係有咩職能職權既呢﹖你睇個委員會網頁,講職權個欄,有咁講到﹕
(2)針對大型樓宇維修工程,審視 –
有關工程各環節有否不適當的相連利益、角色衝突、不當的合謀串連等系統性問題;及有關工程有否涉貪圍標,違規招標的問題。
(2)針對大型樓宇維修工程,審視 –
有關工程各環節有否不適當的相連利益、角色衝突、不當的合謀串連等系統性問題;及有關工程有否涉貪圍標,違規招標的問題。
即係咁,你要調查全港大型樓宇維修工程,咁緊係傳召唔到黑社會,亦都唔可能傳唔知幾多證人。
(丫,其實我唔明阿陸官個意思。佢係米想話,佢傳召D咩商會呀學會呀以至出曬名有問題既維修顧問,佢地會自我聲稱,話,我係黑社會呀,你唔好傳召我呀,我唔會出席呀,咁呀﹖)
不過,而家係叫你睇「每個項目」咩﹖又邊個叫你要傳召黑社會﹖
樓宇維修圍標衣D野,唔講幾個世紀之前,由2015年左右既翠湖做分水嶺,都存在左十幾年。係宏福之前,樓宇圍標以至大廈管理,涉及黑社會既,亦都唔係新聞。
我又係記性好,差唔多十年前,良景攪左班九唔搭八管理員出黎打巢班小販,跟手法團一年後要求撥幾廿萬出黎攪小販管控,你估係發生咩事呢﹖
之後好多大維修,例如我上個post點既咩前地保同新Beyond過從甚密,都唔係咩新鮮野。
咁既話,個問題就好簡單﹕天下無敵部門攪國安就用好多億,驚你電騙就九唔搭八攪左個提你老尾字之餘,又用好多資源做好多野,仲成立左特別部門針對衣類罪行丫麻。
咁係大維修圍標既問題上,嗯,係天下無敵部門入面,究竟係重案、商罪、定係O記負責既呢﹖又有冇成立乜春特別工作組去處理﹖
又,當年翠湖其實冇咩人告得入丫麻,咁直到宏福之前,其實每年都唔知有冇拉到一單 -- 但係宏福之後,突然拉到好多人喎。
咁連埋ICAC再加競委會,係資源係策略係制度上,其實成個政府係做緊咩既呢﹖佢地有冇人係打擊圍標既「把關人」或者係做阿炳強開始講既「補底」呢﹖
衣個講既,當然唔係委員會職能入面講既檢視「有關工程各環節.....系統性問題」。不過,有個系統性問題,但係同時間,有冇任何執法部門去做「把關人」,令到個系統可以生機勃勃呢﹖
陸啟康係上面HK01個報導其實仲咁講﹕
陸啟康說下階段將審視全港大維修有否不當行為,但他說「唔相信我哋可以傳召黑社會作供」,因此將以執法部門報告做藍本,但不會傳召執法部門。陸啟康稱,現行證供未能證實有圍標或不當行為,未來數星期不會安排聆訊,下一輪聆訊會以執法部門提交給委員會的結論,作為事實裁斷的藍本,例如執法部門曾披露,圍標很多時都有黑社會參與,將以此作事實裁斷。
結論係,「但不會傳召執法部門」。
陸啟康說下階段將審視全港大維修有否不當行為,但他說「唔相信我哋可以傳召黑社會作供」,因此將以執法部門報告做藍本,但不會傳召執法部門。陸啟康稱,現行證供未能證實有圍標或不當行為,未來數星期不會安排聆訊,下一輪聆訊會以執法部門提交給委員會的結論,作為事實裁斷的藍本,例如執法部門曾披露,圍標很多時都有黑社會參與,將以此作事實裁斷。
結論係,「但不會傳召執法部門」。
咁你睇完,就會知黎緊下一輪聽證會,就係繼續攪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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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完陸啟康,講兩句陳健波。阿波哥好勇猛呀,睇明報同好多報導,佢都係咁講﹕
曾參與貝沙灣業主委員會逾10年的獨立委員會委員陳健波認為,法團工作屬義務且繁忙,「有人有心做,亦有唔少人想攞着數」,如法團有9名成員,開會門檻只需5人,當中3人同意便可通過議案,應反思制度有否問題。他稱「香港問題是叻人好多,但叻又肯做嘢嘅人就好少」,憂大火後更難覓能者挺身做法團,建議多依賴物管公司,輔以條例監管。
即係咁,我都唔知波哥玩左咁耐貝沙灣業主委員會,究竟佢係有心定係想攞著數。
不過,佢話叻又肯做野既人就好少,就真係精彩,即係話在座做法團既人,大部份都係垃圾。
佢要平衡個公共利益同私產喎,其實就係廢話,咁都係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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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結論係,政府米醒囉,我唔理幾個委員會代表大律師點啦。
不過,你搵得個3個委員,再加上有阿波哥係度,就真係質素既保證,知道成個委員會既方向同埋作用係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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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ANYWAY,佢既建議係「多依賴物管公司」﹖
我上面特登講良景個例子。良景之外,之後個D咩翠林呀,又或者今次宏福,個物管公司係咩身份話﹖物管公司係今次宏福入面,又係米已經收左皮﹖
佢仲係度講,「多依賴物管公司」,佢係米老人痴呆呀﹖你有條例監管,又天下無敵呀﹖丫,而家樓宇維修封唔封窗冇條例咩﹖
至於另一位區楊伯權,佢就精彩,我以為佢唔存在,直至講到ICU同民政角色,佢終於爆到金句出黎。睇獨媒,佢係咁講﹕
今日是第四輪聽證會最後一日,委員會三人都有發言。委員歐陽伯權表示,從易志宏今天作供感覺「少少遊花園」,指很多時問題要轉介不同部門,但從市民角度,不熟悉政府架構,希望民政署有方法給予足夠消息。
今日是第四輪聽證會最後一日,委員會三人都有發言。委員歐陽伯權表示,從易志宏今天作供感覺「少少遊花園」,指很多時問題要轉介不同部門,但從市民角度,不熟悉政府架構,希望民政署有方法給予足夠消息。
「少少遊花園」,真係完美講左民政係所謂協助大廈管理既角色 -- 每年比幾多錢呀副署長,再加幾百個聯絡主任,其實就係同你遊花園。
至於點遊花園,不過,WELL,個委員會其實又冇深入研究,佢都得出衣個結論,就真係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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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今次衣個系列(1)就完住先。
事關,阿民政副署長份書面供詞未上網。佢上網既話,我就可能會寫埋個系列(2)。
不過,阿副署長既作供就好簡單﹕
「民政署冇野做到架,而家有d咩調解服務,有冇人用成效係點,就心照啦。丫,不如我地一齊研究下未來修例會係咩方向丫拿。」(設計對白,不過都同佢講既野差無既啦)
我快速納左個日聽證會講乜,大致上班友即係副署長同班委員會律師就係講D咁既野,再唔係就講下咩協助大廈管理兩難,小業主都要主動D呀關心多D呀,之類。
至於民政聯絡主任其實做緊咩﹖有咩指引會將投訴升級考慮係米用主管當局權力檢控,又或者咩情況下會轉介其他執法部門﹖
我打之前個post,都預計個委員會唔會討論 -- 而阿副署長出黎,亦都當然冇人問佢衣D野啦。
咁個委員會問D咩﹖你又睇 多次獨媒,係問D咁既野囉﹕
俞匡庭問及署方是否無法定權力強迫開會:「作為業主都無助,湊夠5%法定票數,想推翻法團、開會,民政處最多都係勸告」。易志宏表示現有機制確實無權,不過業主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命令,過往亦有個案。他再度提及物管公司,表示日後修例會考慮,萬一將來法團主席不願意開會,可交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召開會議。
你係個聽證會問D咁既野,問D條例寫到明既野,就不如請我去問算啦。
至於其他問題,阿副署長係米遊花園,就是但啦。
俞匡庭問及署方是否無法定權力強迫開會:「作為業主都無助,湊夠5%法定票數,想推翻法團、開會,民政處最多都係勸告」。易志宏表示現有機制確實無權,不過業主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命令,過往亦有個案。他再度提及物管公司,表示日後修例會考慮,萬一將來法團主席不願意開會,可交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召開會議。
你係個聽證會問D咁既野,問D條例寫到明既野,就不如請我去問算啦。
至於其他問題,阿副署長係米遊花園,就是但啦。
丫,不過,都有小小野可以再講。
阿署長係委員會講左句咁既野,我特別用返個即場紀錄本COPY出黎呀下﹕
講番我哋嗰個證供嗰度我都提到話,即係其實做公共政策首要考慮就係公共利益,但係喺呢個大廈管理方面,我哋亦都要尊重私有產權嘅,所以好多時我哋都係取得個平衡,即係喺維護--既維護公眾利益之下,都要即係保障私有產權,包括業主就住大廈管理嘅各樣決定咁。 (第11版)
我哋每次改例其實都會想某啲比較重要嘅責任,希望有啲罰則嘅,所以變咗好似我頭先咁講,我哋可以去做(English Spoken)咁,但係就兩睇嘅,因為第一方面就係話,其實好多業主出任業主立案法團其實都係一個義務嘅性質,自願者咁。如果佢哋已經盡咗力去做,而我哋又加好多罰則嘅話,會唔會令到即係想負責任既業主更加唔願意出任即係法團嘅職位﹖ (第17版)
講番我哋嗰個證供嗰度我都提到話,即係其實做公共政策首要考慮就係公共利益,但係喺呢個大廈管理方面,我哋亦都要尊重私有產權嘅,所以好多時我哋都係取得個平衡,即係喺維護--既維護公眾利益之下,都要即係保障私有產權,包括業主就住大廈管理嘅各樣決定咁。 (第11版)
我哋每次改例其實都會想某啲比較重要嘅責任,希望有啲罰則嘅,所以變咗好似我頭先咁講,我哋可以去做(English Spoken)咁,但係就兩睇嘅,因為第一方面就係話,其實好多業主出任業主立案法團其實都係一個義務嘅性質,自願者咁。如果佢哋已經盡咗力去做,而我哋又加好多罰則嘅話,會唔會令到即係想負責任既業主更加唔願意出任即係法團嘅職位﹖ (第17版)
佢要平衡個公共利益同私產喎,其實就係廢話,咁都係唔講。
佢下面講罰則個PART,其實米又係我上個post講既廢話囉。
當佢話,「其實好多業主出任業主立案法團其實都係一個義務嘅性質,自願者咁。如果佢哋已經盡咗力去做,而我哋又加好多罰則嘅話,會唔會令到即係業主更加唔願意出任即係法團嘅職位?」。
如果我將佢個句改小小改成咁,你估佢會點答丫拿﹕「其實部份主出任業主立案法團其實都係想搵著數,甚至想做委員係為左出黎食下大維修大茶飯咁。如果佢哋已經盡咗力去扼錢,而我哋又唔加好多罰則嘅話,會唔會令到即係有責任感既業主唔想同流合污所以更加唔願意出任即係法團嘅職位?」。
你估佢會點答丫拿﹖
不過,佢會係聽證會又講衣段說話,就真係預左 -- 民政點解唔用主管當局既權力去執正小小黎做,就不嬲都用衣個原因,衣條line to take架啦。
之前個post,已經同你講左,佢地講親衣個問題,都係講衣堆廢話架啦。
跟手之前個POST講既相關問題,丫,成個聽證會入面,又係冇人會追問架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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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結論係,政府米醒囉,我唔理幾個委員會代表大律師點啦。
不過,你搵得個3個委員,再加上有阿波哥係度,就真係質素既保證,知道成個委員會既方向同埋作用係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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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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