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講既係,而家民政處同區議會再加好多地區人士根本就係習習最鐘意既 命運共同體。
民政專員係區議會主席,好多地保就係熱心社區事務參與好多法團管理做埋顧問;好多社區人士包括法團主席/委員又會被民政事務局委任入去做唔同地區諮詢委員會,即係入埋D咩三會。
咁入得三會,可以去選去投區議會入面既地區委員會界別成為地保,又有權利去提名想參加地區直選既地保;甚至,本身三會攪好多咩防火滅罪野,其實又係同民政處一齊攪。
咁民政事務專員理論上係區議會主席,權力就好大的。又不過,成個區議會既運作其實就係地保手上。又再更加不過,成個民政事務處下面唔同既部門,例如議會秘書處就係服務班地保,大廈聯絡組就係服侍班法團委員 -- 而班委員又可能有另一個三會甚至地保既身份。
咁所以,你話,大家都係命運共同體,咁民政事務署係協助大廈管理喎,咁佢地係點協助,協助咩人丫拿﹖
我上面,已經唔講咩由治及興,純粹講而家所謂既地區管治結構,會令到民政處面對咩問題 -- 當然,咁樣設計,再加上油治及興埋,就其實你同我以為係問題既,其實就唔係問題啦。
都係個句。
如果你做大廈聯絡主任,你會唔會話,呀局長,你個黨友係法團招標過程有問題喎。你緊係唔會咁講啦,民建聯自己都講左,阿嬌姐冇問題架,只係 一直以來認識的「嬌姐」並非貪贓枉法之徒,最大問題只是為宏福苑法團事務「踩得太深」。
所以,既然冇問題,咁聽證會位資深大律師,就緊係唔駛理,唔駛追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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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d唔記得講。
其實我打衣個POST另一個原因係,成日都唔記得貼返馮晞乾衣個post。個POST又係問左個好簡單既問題,又真係好值得將個POST既一大段落貼出黎。
我既結論係,阿資深大律師真係一個人材。
馮晞乾個POST後半部份關是既,是咁的﹕
宏福苑的消防承辦商曾連續16次向消防處提交SDN,每14日就申請延期,導致某兩棟大樓的消防系統停用超過半年。兩星期前,消防處助理處長(牌照及審批)姜世明出席聽證會,親揭按照不成文的內部慣例,消防裝置系統要停用一年,消防處才會過問。姜強調「一年慣例」並非由他提出,自己也是一年前左右才知道這個「慣例」。
當時傳媒爭相追問姜世明,這「一年慣例」是否由現任處長楊恩健訂立,但姜沒有回應。半個月後,終於輪到楊恩健本人登場,原以為「一年慣例的始作俑者是誰」會有分曉,結果呢?楊恩健只強調消防處已有新措施,要求承辦商在關閉消防裝置前通知處方,先由處方審核是否真有需要,且工程須於60天內完成,否則會硬性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違者每日罰款一萬元。
有改善措施當然是好事,但獨立調查會的宗旨不是包括追究責任嗎?是誰規定消防裝置可關閉一年而無需消防處過問,誰就應該負責。遺憾的是,獨立委員會的杜淦堃大狀只是這樣不痛不癢地問楊恩健:
「有個問題係你嘅同事(即姜世明)講到,整個水缸一年都係不足為奇嘅,十四日去做一個申請(延長SDN),呢一個做法你哋有冇咩嘢睇法,或者需唔需要檢討,定係其實根本上就係唔應該做咁耐? 」
楊恩健答什麼並不重要,因為這是一個很溫柔、很易回應,也完全搔不着癢處的問題。杜大狀為什麼不直接問,「這個姜世明近一年才知悉的慣例,是不是由你提出呢」?獨立委員會沒有人向楊恩健問這問題,事後也沒有記者像半個月前問姜世明那樣,向楊恩健追問這個「敏感」問題。就這樣,楊恩健不費吹灰之力就金蟬脫殼了。
兩星期前眾人才迫切追問的事,鬧哄哄一陣喧囂過後,現在忽然變得無關痛癢。調查委員會是不想提起,還是真的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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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題,兩句。
衣幾日睇D官同尊貴講野,就真係周街弱口UP當秘笈。
早兩日係立法會入面,有樣咁既野,個題係 議員關注簡約公屋使用年期 何永賢稱校舍改裝項目可長些。
即係咁,阿金融服務界李惟宏就問,個別既簡約公屋項目既年期會唔會用長D,咁阿何永賢就妙問妙答,係度咁樣講﹕
舉例柴灣用地原本是公共空間,若社會覺得幫助一些基層居民改善生活,較一個該位置的公共空間價值高些,大家支持的話,這類項目都可多留一些。學校都是我們善用一些空置校舍,將它們改裝成簡約公屋,暫時看這些校舍都可以預留久一些。
跟手,有條選委界別尊貴就話,而家好多空置學校好多殺校,咁可唔可以用多D學校做簡約公屋。何永賢就回覆話,舊校舍易爆石屎比較難攪,不過因為地點好,所以都會睇下有冇適合既校舍。
舉例柴灣用地原本是公共空間,若社會覺得幫助一些基層居民改善生活,較一個該位置的公共空間價值高些,大家支持的話,這類項目都可多留一些。學校都是我們善用一些空置校舍,將它們改裝成簡約公屋,暫時看這些校舍都可以預留久一些。
跟手,有條選委界別尊貴就話,而家好多空置學校好多殺校,咁可唔可以用多D學校做簡約公屋。何永賢就回覆話,舊校舍易爆石屎比較難攪,不過因為地點好,所以都會睇下有冇適合既校舍。
你話,佢係米真係隨口UP﹖
當年話興建簡約公屋,我真係文件都唔駛CHECK,RECALL返之前寫過既野就得。
當年提出個原因真係好簡單﹕
因為係2020-2030年度左右,公屋落成量係成日講既「頭重腳輕」,即係主要落成量都係2025年甚至2028年打後,所以先會話係2022年施政報告提出要興建簡約公屋,使用期係5年,等班輪候公屋既市民係衣5年可以入住,係輪候期間可以改落生活。
當時仲實牙實齒話,2030年打後公屋落成量就可以滿足需求,公屋輪候時間會去返3年,所以利用組裝合成法去建造既簡約公屋,係完成5年使用之後,就可以將佢拆左再用係其他地方做唔同用途。
衣個係推簡約公屋政策既原因。
你同唔同意衣樣野都好,咁跟返衣個政策,而家做乜無啦啦話,簡約公屋可以延期使用期,甚至可以再搵舊校舍做簡約公屋﹖
即係,簡約公屋,原來變左做永久政策,以後除左有居屋公屋綠置居之外,仲有層公營房屋叫簡約公屋呀﹖
D所謂既議員,隨口UP就無所謂。
不過,阿局長,又再次真係UP得就UP,就貫徹佢一貫既作風。
衣個咁大既政策轉變,真係,其實都應該係隨口up,冇衣回事既。
又不過,如果簡約公屋成為永久政策,我真係十分支持啟德個d咩簡約公屋過渡性房屋,真係永久到一百年都唔好拆,繼續擺係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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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手係阿炳強,佢又真係精彩。
新聞個題係, 政府擬修訂《消防條例》訂明消防裝置承辦商責任 鄧炳強指消防處有「兜底」責任。
即係咁,已經唔再係旅遊界既姚柏良就問:
「新的制度之下,我想都會衍生很多額外的一些行政工作。事實上,大家都知道消防處的人手是否真的足夠去應對?」
阿炳強同班尊貴真係學到野,民建聯陳勇拿拿聲話消防處有「兜底」責任,炳強就即時附和,仲跟手講埋D九唔搭八既野。
阿炳強同班尊貴真係學到野,民建聯陳勇拿拿聲話消防處有「兜底」責任,炳強就即時附和,仲跟手講埋D九唔搭八既野。
咁冇咩既,我求其search,唔講回收場,hk01話,上個月尾錦上路有村屋起火,你再睇條link拉落小小,上個月頭錦田公路有車房又起火喎﹗
如果你拉到落最低,係相關新聞入面,新界村屋車房既火警新聞,真係要幾有創意都有。
咁呢,多數村屋本身就已經違反曬《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絕大部份僭建唔知咩就層出不窮啦。
咁呢,多數村屋本身就已經違反曬《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絕大部份僭建唔知咩就層出不窮啦。
咁犯法就係犯法,我唔理佢幾時執法啦。
不過,村屋咁多線亂駁,又求求其其擺放咁多易燃物,攪到咁多火警。咁,消防處幾時會履行「兜底」責任,發佢老尾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丫拿﹖
不過,村屋咁多線亂駁,又求求其其擺放咁多易燃物,攪到咁多火警。咁,消防處幾時會履行「兜底」責任,發佢老尾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丫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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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完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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