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倫敦經貿辦案 -- 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组织任务

唔得閒,不過倫敦經貿辦間諜案未判,咁我都要打住字先 -- 你睇完篇文,就知做乜我要係佢判之前,快手打左個字。

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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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經貿辨案係乜野,咁我唔詳細講啦。不過,追光者同好多媒體都錯左重點。例如,黃偉國係追光者衣個報導就咁講

文化政治學者黃偉國認為,在回應經貿辦案一事上,中港政府存在「分工」。黃分析指,目前經貿辦的角色並不單純促進外交或經貿合作,從袁松彪等人的工作範疇可見,經貿辦已兼負監控海外港人政治活動的「職能」,港府亟欲「保住」駐英經貿辦的地位。因此,中國希望港府在此案上低調回應,免得惹起當地輿論反彈,從而迫使英國當局取消經貿辦的特殊地位。

跟手唔記得邊個講,話香港政府開頭刻意低調劃清界線話自己「絕無關連」,之後北京就高調批評,結論就係香港政府明顯站錯邊,犯上政治錯誤。

我傾向相信,兩者評論都係有道理。香港政府係有考慮經貿辦地位,所以開頭劃清界線,起不小講小錯;大陸外交部出聲之後,香港政府都好似高調左,多野講左。

又之但係,唔好天真啦,香港政府講唔講野,其實又同經貿辦地位有乜關係﹖英國佬睇既,緊係睇大陸佬頭啦,邊會你理阿特區政府講咩呢﹖

又再之但係,香港政府開頭唔講咁多野,我估其實係有個更加重要,不過好簡單原因﹕

單案個兩個神探罪成JAK,之但係未判刑架麻﹗未判刑,你講咁多野,個官見到會點考慮呢﹖

仲有更重要既考慮係,可以上訴架麻﹗你而家外交部咁多野講,攬埋件事上身,咁大陸既情報部門同單野其實有冇關係呢﹖係米直接證明埋,兩個神探真係勾結外國勢力呢﹖

特別係,你睇外文部講乜﹖我唔搵原文,HK01係咁QUOTEO外文部同駐英使館講野

鄭澤光指出,英方以「莫須有」的罪名抓捕和起訴在英中國公民,濫用法律、操弄司法程序將其定罪,是典型的政治鬧劇。目的是為外逃在英的反中亂港分子撐腰站台,污衊抹黑中國政府及香港特區政府。中方對此堅決反對,予以強烈譴責。

你咁講野,兩個神探同佢班律師聽完,會唔會講粗口丫拿﹖

同埋,個兩位神探,特別係阿袁SIR,係庭上話自己係英國公民,愛英國多過中國,咁而家阿袁SIR又變返中國公民啦﹖

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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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WAY,其實我都同意,香港政府開頭唔講野,其實係一國兩制下,犯左政治錯誤既毛病,淨係考慮司法程序,而忘記政治問題﹗

衣個,亦都係我想再詳細講既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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咩叫政治錯誤既毛病,就要了解共產黨歷史。

我好耐之前都講過,係好耐世紀又甚至某程度上而家中國共產黨歷史上,個人係依附係組織之上,個人要絕對服從黨既決定。係日常,「黨的組織生活」,係培養你成為優秀共產黨員,為建設共產烏托邦而𡚒鬥既必然組織。

所以,你唔可能唔聽黨既決定;你更加唔可能違背組織既決定;你背叛黨,就要受到嚴懲。

早期共產黨最出名既係顧順章滅門案,我之前都講過下。大約係,顧順章原本係早期共產黨其中一個領導人,領導中共中央特科 (早期主要既特工組織);佢係1931年叛變投靠國民黨,出賣大量機密,最後周恩來出手,冚佢個家剷,差唔多殺曬全家。

由於馬克思理論,再加上當時成日都有叛變呀,間諜呀之類,所以共產黨係30年左右就有所謂既理論,去處理所謂既自首、叛變之類既問題。

我唔詳細搵SOURCE啦。不過,衣個出自中央黨史研究院既文就幾好,叫做「大革命失败后,我们党是怎样处理党员“自首”问题的?」,就講到共產黨點處理衣類問題。(我唔比LINK,你有興趣就自己GOOGLE)

所謂既大革命時期,就大約係1921年黨成立,由大約係1923年到1927年衣段國共合作既時期。位姐姐仔係篇文入面講到﹕

在既有认知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反馈的实践情况,中共中央对“自首”问题的理论和政策进一步作出思考,出现了处理“自首”行为的明确规定,以及关于党员在被捕后必须坚守组织纪律的具体要求。中共机关刊物强调,无论何种理由,均不可恢复“自首”分子的党籍:

自首叛变的分子,无论他现在表示如何革命,亦绝对不得恢复其党籍,即在斗争中无论他表示如何勇敢积极,亦绝对不得重新介绍入党。他的自首(叛变更不必说)已经断送了他自己的政治生命,党为了巩固自己的组织与铁的纪律,必须坚决排斥动摇投机分子于自己队伍之外。这样的人,至多只可让他加入群众的组织。

1930年7月召开的全国组织会议通过《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组织任务》,进一步明确:“以前自首的党员,绝对不能恢复党籍”;“小资产阶级分子入党,必须经过候补时期,经过考察,始能转为正式党员”。

中國共產黨對於衣個對自首、叛變既理解同處理,其實貫徹到去文革。文革其中一單最出名既案件,叫做「六十一人叛徒集團案」,單案涉及阿薄一波,即係改革開放時期既八大元老,亦都係薄希來既老豆。

單案好簡單,我照COPY維基,講返文革時既定性同之後點解平反,就係重點。

當時文革既定性係﹕

中共中央於1967年3月16日印發《薄一波、劉瀾濤、安子文、楊獻珍等自首叛變材料的批示》和附件,把中共中央批准的自首出獄重新定為「自首叛變」。理由是:

薄一波等人自首叛變出獄,是劉少奇策劃和決定,張聞天同意,背着毛主席干的。這批人的出獄,決不是象他們自己事後向中央所說的那樣,只是履行了一個什麼「簡單手續」。他們是簽字畫押,公開發表《反共啟事》,舉行「自新儀式」後才出來的。


之後平反,其中一個理據係咁的﹕

毛主席在一九四五年聽了周仲英同志匯報後說:這件事我知道;一九五零年聽了安子文同志匯報後說:任作民出獄後到延安,我聽說他是經過黨的決定履行自首手續的,就派他到西北局擔任宣傳部長,不久他就病死了.....

咁你明個重點未﹖

個重點係「他是經過黨的決定履行自首手續的」

即係,上面位姐姐篇文就講,“以前自首的党员,绝对不能恢复党籍”

不過,共產黨唔記得幾時又有個決議既﹕如果你係經黨組織同意自守,你就唔屬於叛變,可以留黨觀察,再睇下係米恢復黨藉;你私下自首,就係叛徒,工賊,反革命 --即係劉少奇係文革既罪名。

叛徒,就係六十一人案而安放既罪命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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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聰明的你,可能會問,係國共內戰時,如果你係共產黨員,又比國民黨拉左監禁,咁黨組織又點可能會接觸到你,同意你自守呢﹖

唔講你係米坐緊監,你黨中央由長征開始就縮左係大西北係延安,好多通訊聯絡冇曬架喎。

甚至乎,當時可能係有黨地方領導人同意你自守,不過佢死鬼左,或者係唔知邊次政治鬥爭入面收左皮,咁邊個證明你係根據黨既決定,「合法自守」﹖

衣個係好問題,所以你見好多自首既,最後,都成為投降派,永不錄用,或者恢復黨員身份都好,都唔會比「工作」你去做。

更加唔好彩既,就成為叛徒,係建國同文革期間「清理階級隊伍」時,就被物理清理鳥 -- 即係,又係冚你個家剷。

上面既,基本上都係好多自守完既命運。如果唔係,三反五反,特別係鎮壓反革命,你估個目的係乜丫拿﹖

等同於,衣排台灣佬成日都講,當年國共內戰,投降既國民黨軍隊好多都變左志願軍,指派去左打韓戰做炮灰 -- 你有政治問題,我又點會信你,就緊係要處理你啦。

就算唔做炮灰,WELL,咁係之後咁多次政治運動,都要清理階級隊伍架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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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明我想講咩未﹖

前排美軍有幾個機師比伊朗導彈擊落,之後就走去營救既。

咁大紀元就乘機抽水,整左個咁既報導,題為「美軍冒死救戰友 中共落單兵自毀裝置引關注」

咁我唔理大紀元抽水,講到「引發海外伊朗人和中國網友廣泛熱議,感嘆川普政府和中共伊朗等極權體制,在對待人的生命的問題上,存在明顯差異。還有中國網友聯想到,中共先前發明的所謂「自殺頭盔」,痛批中共把官兵的人命視如草芥」,咁就唔好理係米真係好多中國網友都咁諗啦。

不過,「自爆頭盔」單野就係堅既,早兩年中印邊境所謂衝突開始,就攪咁既野。

我求其搵資料,台灣佬係咁講,講到要整個頭盔既原因係﹕「這證明中國在管理軍隊上不得不用這種極端的方式,來確保他們不會擅離職守」。

不過,另一個更重要既原因,我認為其實係上面講既傳統﹕解放軍係黨既軍隊,係共產黨忠誠既戰士;為左黨,必要時緊係要犧牲 -- 總之點都好,你都唔可以背叛黨,洩露黨既機密。

甚至,你比印度佬俘虜左之後咸苦咸忽,我仲顏面何存,以後點宣傳黨既偉大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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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個,你話係黨既傳統可以,你話係某類政體既特點又得。

等同於,前排阿金將軍係平壤開設「海外軍事行動戰功紀念館」時,又講左樣精彩既野。

我記得有線定NOW新聞都好似有講,不過HK01個題係咁﹕金正恩證援俄士兵自殺避免被俘 公開讚揚為英雄

SEE﹖

係米一模一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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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所以你明,其實我講咁多野,係想講乜未﹖

倫敦經貿辦間諜案未判喎,兩個神探仲等緊坐幾年,甚至諗緊上唔上訴喎。

咁之但係,雖然佢兩個唔係黨員,不過黨既事業必然係先於個人;係國際複雜多變的政治環境中,黨必須有理有節,表明立場,堅決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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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唔好話衣D係用完即棄。

衣D係傳統。

黨係會記得你地既。

而家冇叫你地「自殺避免被俘」,你地都應該感恩啦,下麻。

嘿﹗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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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係,個題麻,「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组织任务」,就係出自上面中央黨校篇文,上面我都QUOTE左出黎。

今次,都好貼題啦,黨的組織任務,從來都係要服從架啦 -- 好多時,就算你唔係黨員,都要服從架麻。

我覺得,衣個,先係倫敦經貿辦案既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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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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