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市建局的宗旨 (2)

香港法例第563章

5.市建局的宗旨

市建局的宗旨為 ——

(a)作為一個依法設立的法人團體而取代土發公司,負責透過進行、鼓勵、推廣及促進市區重建,改善香港的住屋水平及已建設環境;

(b)透過將老舊失修區重建成經妥善規劃,並(如適當的話)設有足夠交通設施、其他基礎建設及社區設施的新發展區,從而改善香港的住屋水平及已建設環境,以及已建設區的布局;

(c)更良好地利用香港已建設環境中失修地區的土地,並騰出土地以應付各種發展需要;

(d)透過促進對個別建築物的結構穩定性、外部修飾的完整性以及消防安全方面的保養和改善,以及促進改善香港已建設環境的外觀及狀況,從而防止該已建設環境頹敗;

(e)保存有歷史、文化或建築學價值的建築物、地點及構築物;及

(f)從事行政長官在諮詢市建局後藉憲報刊登的命令而准許的其他活動,以及執行該等命令指派予市建局的其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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