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post多次佢講既係咩﹕
It may be inaccurate to assume that triads are always the dominant driver or that they are significantly involved because many bid-rigging schemes are organized and executed by ordinary market players, with triad elements engaged only at particular stages, or not at all.
衣句重要,係因為衣句代表其中一個執法部門點睇黑社會同圍標既關係 -- 而阿委員會主席陸官已經講左,唔會傳召執法部門,咁所以你只可以用執法部門既供詞去理解、評論、研究黑社會同圍標既關係,去為個聽證會寫報告同建議。
衣句重要,係因為衣句代表其中一個執法部門點睇黑社會同圍標既關係 -- 而阿委員會主席陸官已經講左,唔會傳召執法部門,咁所以你只可以用執法部門既供詞去理解、評論、研究黑社會同圍標既關係,去為個聽證會寫報告同建議。
而你睇阿警司講既it may be inaccurate to assume that triads are always the dominant driver....係重要,係因為,衣句係廢話。
你睇埋上面quote個句,再睇下「後理」,阿警司好似係想講,traids are not the dominant driver, nor do they play any significant role in many bid-rigging schemes。
你睇埋上面quote個句,再睇下「後理」,阿警司好似係想講,traids are not the dominant driver, nor do they play any significant role in many bid-rigging schemes。
不過,佢又好似唔想講到黑社會完全無關係,所以佢先用it may be inaccurate既講法。
又之但係,佢之後講既,traids elements engaged only at particular stages (or not at all)。咁,又算唔算係佢供詞入面講既significantly involved? 如果係既話,佢供詞前後又有冇矛盾,或者唔清楚地方﹖
坦白小小,如果用日常語言,阿警司好似係想講,「黑社會係圍標入面唔係主要角色,佢地淨係有時會負責恐嚇之類既dirty work,甚至有時唔參與。咁,都唔算參與好深丫,都仲未殺人放火燒你間屋。咁,所以,衣單野唔係我跟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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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WAY,上面既係廢話同回帶。
咁呢,睇唔同報導,好多是是但但,就預左啦。
又之但係,擒日係FB睇到追光者同集誌社既報導,就令我想打多次字。
我搵左唔同主流媒體同埋我有睇既網媒,睇下佢地點樣報導阿警司既供詞。下面bold左既,係各傳媒點譯「it may be inaccurate」﹕
庭刊
若假設黑社會總是主導力量,或認為其參與程度極深,這可能並不準確,黑社會成員僅在特定階段參與,或根本沒有參與
星島
假設黑社會總是主導者或他們有重大參與,可能並不準確,因為許多圍標計劃是由普通市場參與者組織及執行,黑社會分子僅在特定階段參與,或根本沒有參與。
明報
林啟初表示,圍標活動牽涉多方,包括業主、物業管理公司、顧問、承建商等,「假設三合會總是主導或大量參與其中或不準確」,
HK01
他指出,總是假設黑社會是推動圍標的主要力量並不恰當,很多圍標計劃是由一般市場參與者策劃並執行,三合會僅在特定階段被動員,或甚至完全不涉及,例如當需要有人做「骯髒活(Dirty Work)」,有必要使用施壓或暴力時,黑社會便成為「打手」(enforcer)。
集誌社
但林認為,假設黑社會成員總是「圍標推手」(“dominate driver”) 或大規模介入的說法並不準確,因為很多圍標行為都是由一般市場參與者組織及執行,黑社會「只有在特定的階段介入」、甚至完全沒有參與。
追光者
不過,他同時在供詞中強調,若假設黑社會總是圍標的「主導者(dominant driver)」或必然有大規模介入,說法並不準確。
經濟日報
警方發現,反競爭行為涉及多方,包括業主、管委會、物管公司、承建商和工程顧問等,黑社會參與形式不一,不一定是主導,可能僅在特定階段介入,或完全沒有參與。如需要「做髒活」(dirty works),或需使用暴力或施壓,黑社會會充當「打手」(enforcer)。
NOW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警司林啟初的供詞就提到,圍標通常由市場參與者主導,黑社會只在特定階段,例如需要執行施壓或暴力等「骯髒工作」時才會參與,黑社會亦不再以「純暴力」達到目的,改為早期滲透、賄賂等,亦有少數黑社會自行成立顧問公司或承建商。
無線新聞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在網頁上載五份文件,包括警方、競委會及廉政公署的報告,其中,警方證人供詞提及,一般圍標涉及多方利益,包括業主、法團、物管公司、顧問及承建商等相關人士的勾結。指三合會除了直接參與,亦會透過代理人暗中操作,當需要有人「做骯髒的事」,三合會除了會用暴力介入,亦會用滲透、賄賂或脅迫等手段。
獨立媒體
警方的證供由有組織及三合會調查科警司林啟初提供,他稱圍標行為涉及不同持份者,例如法團、承建商、工程顧問、甚至自稱關注組的人士,三合會成員的參與可以有不同方式,不過他認為三合會不是每次都有參與「圍標」,稱很多時市場持份者主導,三合會只在特定階段才參與,例如恐嚇、使用暴力和其他不法勾當。亦有部分三合會成員設立自己的承建商和顧問公司,直接參與大維修工作。
有線新聞
警司林啟初的供詞提到,黑社會透過代理人或影響所謂「關注團體」,利用與顧問或承建商的聯繫參與圍標,通常只在特定階段執行「做髒活」或施壓,亦有情報顯示有少數黑社會自行經營顧問公司和承建商。
巴士的報
供詞指出,圍標活動往往涉及多方持份者勾結。警方情報顯示,有少數黑社會經營的顧問公司和承建商,正滲透樓宇維修工程行業。負責「復安居」計劃的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警司林啟初在書面供詞中表示,維修工程缺乏行業標準和價格參考,業主因缺乏專業知識,容易出現「天價維修」情況。業主高度依賴顧問的專業意見,而顧問與承建商之間可能存在勾結、貪污甚至「潛規則」。
AM730
警方向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提交證人供詞,指圍標涉及多方持份者勾結。有情報顯示,少數黑社會經營顧問和承建商滲透樓宇維修工程。供詞提到,目前執法較為被動,依賴市民舉報和情報分析,未來應採取更主動篩選手段來應對隱蔽的圍標活動。
東方
除了競委會外,廉政公署亦向就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提交報告,指每年接獲與樓宇管理及維修有關投訴佔投訴總數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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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point form,講兩句﹕
1.庭刊、星島、明報、renews ﹕ 佢地係同一類,都係準確講到「可能/或不準確」。如果再講,星島係最接近原文。
2.HK01﹕ 好神奇,佢將may be inaccurate譯做「並不恰當」。佢同其他報導唔一樣,佢將「不恰當」,就真係「不太恰當」。HK01位人兄,做乜玩「意譯」,定係唔識英文﹖
3. 追光者、集誌社﹕佢地就令我失望。唔知佢地係米互抄,不過譯做「說法並不準確」,就完全唔準確。阿警司講既係may be inaccurate,唔係is inaccurate。
4.之後個批傳媒,包括各大電視台,冇講過警司供詞入面衣句重要既野。
5.最尾東方,直頭連警司份供詞都冇報導,淨係講左競委會同廉署 -- 起碼我搵唔到啦。
6.法庭線就三個執法部門既供詞都冇提過。應該係,冇人手去做啦。
7.最後,咩港台呀根正紅苗既左報,WELL,佢地係傳媒黎既咩﹖雖然,無線呀NOW呀星島呀,其實都唔知算唔算傳媒,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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睇完,都係個句,睇好多媒體,就算係所謂既監察政府自媒體,都要好小心。
你睇集誌社個fb post,佢衣個post出埋圖講阿警司供詞,就因為佢個題攪到群情洶湧﹕佢內文就好似我上面咁QUOTE,係話「假設黑社會成員總是「圍標推手」(“dominate driver”) 或大規模介入的說法並不準確」,不過佢FB個大圖就係話「警指黑社會未必是圍標推手」。
大佬,佢幅圖、同內文、再同阿警司供詞,其實都係唔同思意。
阿追光者衣個post一樣,都係幅圖攪到好多人留言,個個係度九唔搭八。
所以,攪到我忍唔住,都要搵返曬唔同報導,再打衣個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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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帶講多次。
衣份供詞係比聽證會,所以比證供個位人兄講既野係米清楚,或者傳媒報導準唔準確,係重要的。
雖然,我要再次強調,個聽證會,其實係攪下笑既JAK。
不過,做評論,就應該要有起碼既標準的 -- 當然,如果你係求求其其既傳媒,咁見到阿警司九唔搭八唔知佢講乜,咁你就可以避左佢,唔好報導,就冇問題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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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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