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

幻術政治的藝術 - 補編 (1)

社評

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

社評:兩電「明減實加」故伎重施 極端天氣又添加價藉口

【明報社評】兩電電費檢討年年跟市民玩數字遊戲,今年也不例外,所謂明年1月起淨電費下調逾2%,其實是與今年1月比較,現實是市民屆時繳交的淨電費,將比目前分別高0.2%(中電客戶)及6.8%(港燈客戶)。「明減實加」的操作,再次折射了利潤管制協議的荒謬。政府提出輸入更多內地零碳電力,雖可減少化石燃料價格波動對電費的影響,但10年內將零碳電力比重,由目前25%大增至70%,能否兌現不無疑問;就算做得到,兩電在現行電費調整機制之下,仍有方法年年加價,最近一個較新的說法是極端天氣頻繁,為免影響電力供應,兩電未來須投入更多資源改善電網,相關開支最終依然可以悉數轉嫁給市民。

基本電費上調

年年數字遊戲

本港電費由基本電費及燃料調整費組成,前者主要反映電力公司的營運開支、固定投資等,後者反映國際燃料價格變動,以實報實銷方式,由用戶向電力公司支付,兩者合計就是淨電價。每年年尾,政府都會跟兩電商討來年電費調整安排。日前政府與兩電就向市民公布「喜訊」,明年1月起,中電淨電費按年減2.6%至每度電140.6仙,港燈減2.2%至每度電163.3仙。環境局長謝展寰稱,政府一直努力按《管制計劃協議》嚴格把關,今年經多番磋商後,兩電最終同意下調明年1月平均淨電費,按兩電估算,一般3人家庭電費每月可少付10元。

對市民而言,減價總比加價好,哪怕只是十元八塊,然而只要熟知這些年兩電電費檢討的玩法,當可知道真相並非如此簡單。國際燃料價格常有波動,以往兩電收取燃料調整費,採取類似預繳的方式,結果經常出現多收市民燃料費、不知何時退回的情况。由於有關做法為人詬病,近年兩電已改為按月檢討燃料調整費。以中電為例,截至今年11月,燃料費較年初下調8.6%,典型3人家庭每月電費已較年初減了11元。明年初淨電費較今年初減約10元,其實就是比市民目前繳交的電費高。當燃料調整費是按月調整,當局卻以「按年」作為比較基準,得出的結論當然有問題。

兩電電費檢討,最常見的一招就是基本電費與燃料調整費輪流加。以今年為例,中電及港燈就宣布,明年起分別加基本電費3.2仙及5仙。由於燃料調整費的設計,實際就是將燃料成本波動的風險,悉數轉嫁給市民,當國際能源價格向下,兩電即使減收燃料調整費,理論上也不會有損失,反而可以在電費檢討時,以「下調燃料調整費」之名,掩蓋上調基本電費之實。這亦是今次電費檢討的情况。由於兩電明年均加基本電費,即使近月燃料調整費續減,若跟11月的電費水平相比,中電及港燈客戶明年起繳交的淨電費,其實分別上調了0.2%及6.8%。

兩電在本港電力市場擁有壟斷地位,政府與兩電的利潤管制協議,實際是保證兩電穩賺不賠,不管香港經濟好壞,兩電都可根據管制協議,每年至少賺盡8%回報。由於基本電費變相跟兩電固定資產投資掛鈎,兩電只要斥資搞硬件,固定資產投資不斷擴大,基本電費就可不斷加。如此安排明顯對市民不利,奈何現行管制協議有效期長達15年,2033年才屆滿,兩電佔盡便宜還要賣乖,將加價說成是減價,市民若不細察,還真的有可能以為兩電很「慷慨」。

輸入內地零碳電力

更要打破市場壟斷

兩電電費密密加,香港平均每度電價格亦遠高於深圳、台灣等地。為了實現減排目標及穩定電價,政府計劃長遠從內地引入更多零碳能源,包括核能及綠色能源。環境局提出的目標,是將輸入零碳電力比例,在2035年增至佔六成到七成。可是這張期票10年後能否兌現,乃屬未知之數。目前中電從大亞灣引入的核電,大約能滿足全港兩成半電力需求,而大亞灣核電站每年總發電量,已有八成電力是供應香港。換言之,未來10年香港從內地輸入的零碳電力差不多要翻兩番,才能達到七成。今年較早時候,有立法會議員就質疑有關目標是否可行,要求政府釐清執行細節。

當然,內地零碳電力發展蓬勃,雅魯藏布江下游水電工程等超大型項目陸續動工,可望「西電東送」,但內地省市發展迅速,對電力需求同樣殷切,各地數據中心對電力的龐大需求,更是不容低估;即使內地有足夠零碳電力供港,但負責接收的將軍澳132區電力設施,最快2033年才建成,若有差池,足以影響當局倍增零碳電力輸入的大計。香港發展進入新時期,需要多去思考貢獻國家所需,而不是一味想着中央如何「惠港」。如果官員只是坐等內地零碳電力供應大增,然後「理所當然」分羮,這種搭便車的心態顯然也有問題。

大幅增加輸入零碳電力,意味兩電的角色,將由發電逐步轉向輸電為主,長遠毋須大規模斥資增加發電廠,變相也少了一個口實向市民加基本電費。然而值得留意的是,最近兩電及其利益代言人,又有一個新說法,就是極端天氣趨頻,世紀暴雨及超強颱風襲港,危及供電設施,為免電力供應受影響,未來需要投入不少資源改善及維護電網。現時中電在新界有不少架空電纜,有可能受極端天氣影響,但港燈的電纜其實大多在地底。改善電網應對極端天氣,日後會否變成兩電年年加基本電費的新理由,值得關注。兩電電費予取予攜,究其根本在於壟斷市場以及利潤管制協議,唯有開放電網引入競爭、取消「保證利潤」的特權,才有機會真正改變。


原文網址:https://news.mingpao.com/pns/%e7%a4%be%e8%a9%95/article/20251120/s00003/1763575049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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