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7日星期六

你快點回去火星吧,地球是很危險的(4)

又一單啦。咁睇左我之前個POST,今次又睇下幅圖。




















睇幅圖,就算唔識條例,不過睇完我之前既POST,咁智力正常既人會點諗﹖

優秀部門發言人就話,「極有可能被大浪捲走」。

不過,同時間,優秀部門發言人又話,「經初步檢查並無受傷」。

咁所以,我唔講,你都知我想講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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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係咁,油治及興丫麻,其實類似既野,每日都發生緊架啦。

之前攪所謂既黃店,屋宇署消防署食環署房署都係好盡責,得閒都去巡邏,睇下搵唔搵到十幾年都冇處理既野出黎,而家就走去處理,睇下有冇機會拉人封艇。

而家用條所謂疏忽照顧兒童既罪,咁樣去拉左衣d所謂追風既人,咁最尾告唔告唔緊要,最緊要既係,我拉你冇成本,社會又有d弱智既魚論支持,咁樣企係道德高地拉多幾個,以後做野米唔洗煩,有咩都可以用衣條罪拉你囉。

咁條例要講「故意...忽略」,要講「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兒童或少年人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咁都冇人識冇人理架啦。

況且,我講左就係,「阿SIR做野唔洗你教」,我話佢地企係岸邊「極有可能被大浪捲走」就係架啦。

個兒童有冇傷勢﹖條例講既係「相當可能」,咁英文係likely to cause 丫麻,咁而家我話係likely就係likely架啦。你再嘈,遲下你黃雨帶個仔出街,佢都好可能行行下仆街,我到時拉埋你呀。

你話,衣D係米油治及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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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講句。

都係個句﹕條例講既「故意...忽略」,係「故意忽略」個兒童;係「觀浪」入面,家長係「故意」帶佢「觀浪」,唔係「故意忽略」個仔。

就算你唔理上面個元素,死都話就算佢攬實個仔其實都係「故意忽略」個仔,不過「故意」「觀浪期間忽略」(求其將兩樣野combined埋一齊成為「故意」啦) 衣個「方式」係米「相當可能」「導致」你個仔「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講暫時由報導見到既「事實」,阿SIR (我知個個係女人,不過事但啦) 話個仔「經初步檢查並無受傷」就冇關係,事關條例講既係「相當可能」 -- 當然,咁樣企係度都會受傷,就真係作故仔點叻都作唔到出黎既,所以唔好為難阿sir。

咁衣個方式點樣「相當可能」令到個仔「受到不必要的苦楚」﹖原來係「極有可能被大浪捲走」喎。

咁你睇下幅圖,真係有幾「極有可能」囉。

ANYWAY,都係個句,上面衣個「極有可能」係廢話,事關「故意忽略」個仔衣個意圖,起碼係報導入面從來未出現 -- 當然,你話個老豆「故意帶佢去觀浪」,之後「故意忽略」唔拖實唔理佢叫佢行開九丈遠,就應該係「故意忽略」。不過,兩單案,你幾時見到咁既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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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係,有句對聯好耐冇出現。

阿SIR既興趣係咩話﹖

你知我講咩既話,歡迎留言 -- 不過留言係代表你,不代表本人立場。

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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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真係估唔到衣個系列可以出到(4)。你話,幾時拉曬尖沙咀杏花村上鏡上得咁開心個班友丫拿﹖而家油治及興左,真係一個都唔好放過呀。

不過,真係溫馨提示所有家長﹕

而家疏忽照顧AT LEAST拉人既門檻係好低架咋。香港星期日既單車徑其實仲危險過上面張相既情況,起碼個受傷死亡重傷數字係好多好千倍  (我知,台風唔係成日有,咁好難比較既.....不過我而家成段都係打橫黎講,就冇所謂啦)。所以,如果你「故意」帶個仔星期日去踩單車,期間就算你真係貼住佢踩唔比佢離開你一個身位都好,你都好大機會係「故意忽略」;再加上你個仔「極有可能」出意外自己炒車或者比人撞,咁到時你就,一踩上單車徑,可能未開始,就已經,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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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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