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講佢講咩之前,又講多兩句市建局同維修監管。
我唔知林少陽講既 應設部門監督大維修 既scope係點。不過,衣樣野其實以往好多人講過。
你求其search,都見到2015年立法會有個議員議案,就提到獨立監督。當時發展局局長阿陳茂波有回應,我照COPY出黎﹕
主席,關於成立獨立監管局的建議,剛才不少議員發言時提到就樓宇維修事宜設置獨立監管局。部分議員認為應由獨立監管局監管服務提供者,另有一些議員更提出由獨立監管局取代業主以進行委聘顧問的工作。正如我們上星期回應陳恒鑌議員提出的口頭質詢時指出,成立獨立機構監管樓宇維修事宜,涉及多方面的考慮。首先,我們認為業主對維修和保養其樓宇有權亦有責,另設獨立監管機構代業主挑選適合的顧問及承建商進行有關工作並不合適,並會引起很多爭拗。再者,很多業主在樓宇進行維修工程時,亦會順帶進行一些提升設施質素或美化工程,例如翻新大堂、美化外牆等。這些工程應如何進行沒有特定標準,完全由業主按照其喜好、財務預算等因素考慮,獨立機構或其他人士不適宜代業主挑選顧問及承建商進行這些工程。
陳茂波既回應,其實都有道理,特別係冇可能由政府代替業主去請顧問公司,甚至要政府去委聘承建商。事關,就好似陳茂波咁講,工程真係冇標準。
主席,關於成立獨立監管局的建議,剛才不少議員發言時提到就樓宇維修事宜設置獨立監管局。部分議員認為應由獨立監管局監管服務提供者,另有一些議員更提出由獨立監管局取代業主以進行委聘顧問的工作。正如我們上星期回應陳恒鑌議員提出的口頭質詢時指出,成立獨立機構監管樓宇維修事宜,涉及多方面的考慮。首先,我們認為業主對維修和保養其樓宇有權亦有責,另設獨立監管機構代業主挑選適合的顧問及承建商進行有關工作並不合適,並會引起很多爭拗。再者,很多業主在樓宇進行維修工程時,亦會順帶進行一些提升設施質素或美化工程,例如翻新大堂、美化外牆等。這些工程應如何進行沒有特定標準,完全由業主按照其喜好、財務預算等因素考慮,獨立機構或其他人士不適宜代業主挑選顧問及承建商進行這些工程。
陳茂波既回應,其實都有道理,特別係冇可能由政府代替業主去請顧問公司,甚至要政府去委聘承建商。事關,就好似陳茂波咁講,工程真係冇標準。
係宏福個CASE,你做外牆可以用最低標準,亦都可以用3億做到最高標準。又例如,你換水喉,用唔同料唔同國家出品,都有唔同;甚至就算有強制驗樓oder,你條公家水喉其實需唔需要換,其實都係睇顧問建議 -- 當然,顧問一定同你講,而家水喉冇問題既,不過而家搭開棚你唔做,遲十年再做,又搭多次棚,就會好貴喎。
咁你話,個顧問係米為工程抬價順手一次過圍你標﹖如果佢叫你唔做,又係米好心,幫你慳錢﹖
所以,WELL,理論上,工程項目係業主自己選擇,政府又真係唔應該介入太多。
當然,你可以話,就算政府唔應該介入維修過程,但係應該要監管服務提供者。之但係,衣D野,其實而家係屋宇署負責。你可以話屋宇署做得唔好,執行唔掂,罰得又唔勁。不過,衣個問題就係執法法例問題,你攪多個監管局,其實分別會有幾大﹖
係米有個獨立監管局去監管承建商顧問公司,就會有效過屋宇署﹖
可能係,亦都可能唔係。
衣句唔係廢話。
事關,你成立新既獨立監管機構,其實等同放多D資源去做之餘,仲要係有個明確既政策目標去做。咁既話,你係屋宇署成立一個專門division去做,其實好可能係冇分別,甚至係制度上更加合適,事關屋宇署先有最多expertise呀現有法例去做。
比個例子。
而家屋宇署監管維修公司,好似成pat屎丫麻。不過,你睇下土木工程署,佢去規管斜坡爆炸岩土工程個D既嚴謹程度,同屋宇署有幾大分別﹖甚至,你睇屋宇署攪新樓同舊樓維修工程,個標準監管都係差幾遠﹖
你自己落街睇下衣兩日忙住拆圍網既,全部都係舊樓維修;新樓做緊建築工程既,全部網都係度,冇人要拆。
衣個監管分別,當然係歷史係工程性質唔同等等有分別既問題,亦都更加同...水深唔深有問題。
所以,個問題唔係有冇獨立監管,而係政府個監管意志有幾強 -- 屋宇署發展局係今次事件上,睇落去好多野都求求其其,不過而家取締竹棚架個意志,米好強囉。
*******
咁講返正題。
政府唔攪獨立監管局,咁其實佢而家用咩路數去協助業主﹖
之前講過,佢好主力,其實係用市建局去做,事關而家做大維修,其實應該唔係全部,都大部份有市建局資助,咁市建局就明正言順去理下大廈維修。
上個POST QUOTE過,市建局聲稱,在使用「招標妥」服務的維修工程項目中,業主最終揀選工程承建商的標書,逾6成的中標價低於獨立估算。
就涉及政府資助並由市建局推展的樓宇維修資助計劃,市建局已有規範及支援措施,以減低招標過程受到操控或干擾的風險,包括:
(1)要求參加計劃的樓宇使用該局的「招標妥」樓宇復修促進服務,並通過其電子招標平台,就委聘工程顧問和承建商進行招標;
(2)只有合資格(註三)的工程顧問和承建商才可在「招標妥」電子招標平台登記和參與投標,而被檢控或已從相關認可/註冊名冊剔除的人士,其賬戶會被停止,不得參與投標;
(3)「招標妥」提供一個公平、公正的投標環境,吸引更多工程顧問和承建商入標, 再加上投標者的身分在開標前會一直保密,有效減低招標程序被操控或干擾的風險;及
(4)市建局會通過「招標妥」,委派獨立專業人士,為業主提供專業技術意見及對工程進行獨立的估算,為業主提供多一個參考資料。
見唔見到政府點講﹖
佢第二點,如果工程顧問同承建商被檢控或除名,「不得參與投標」。咁而家個間承建商同顧問公司既紀錄係點話﹖
佢第四點話,會委派獨立專業人士「為主業提供專業技術意見及對工程進行獨立的估算」,咁究竟佢個專業人士係宏福case做過咩呢﹖
咁都係之前個post個句﹕係宏福以至好多其他項目,其實都係用左招標妥妥,咁點解都係圍你個標呢﹖
**********
咁下面既野,有小小似羅尚佩講既野啦﹕佢話,係大陸,點解要興建咁多工路之類,其實係因為有個structure左既貪腐系統,唔同部門都知自己可以分到幾多。跟手,佢就講香港既政黨呀、管理公司呀,顧問公司呀、承建商點做。
佢講左好多。不過,其實坊間都有人講,甚至你睇返當年傳真社點樣跟圍標跟翠湖單CASE,都知道圍標用咩手法。
咁我都係唔詳細講啦。
不過,如果要拉返我上面講既野,其實都拉得返去講,咁我簡單講。
即係,有D大廈,特別係單棟大廈,其實收到屋宇署oder,就真係唔知點做。好多都係冇錢,又冇組織,可能業委會都冇;就算有法團,其實都唔會識個維修程序,連開會既地方都冇。
咁係衣個時候,好多時就會有個都算相屬既地保走出黎 (大佬,地保要贏,或者贏到既地保,就好多時都要有法團支持啦),同個法團講,佢有地方借比法團同小業主開會,甚至知道有渠道可以申請資助。
係衣個展開維修既過程入面,小業主甚至主席咩都唔識架麻﹖咁地保緊係全程跟進幫手,會搵埋市建局落黎同你講個維修程序 (題外話﹕如果係大型屋苑,就一定有法律顧問,幫你跟個維修程序之餘,仲會跟到穩穩妥妥,通過維修後邊個唔夾錢就出律師信比你,一條龍為法團服務)。
咁個維修程序係點﹖
你要攪維修,要開業主大會 (你要識香港法例344章去開個合法大會,都唔係一般人甚至法團都未必識),要先去招標請顧問公司,搵個顧問去幫你推動維修;你請左顧問公司,咁佢就會幫你睇大廈狀況,睇有咩一定要做去fufill屋宇署要求,有咩可以申請市建局資助。申請資助同時,就同市建局夾,再用開幾次業主大會,去用招標妥招埋承建商。
係衣個過程入面,地保緊係好心提意見,顧問都理論上係獨立,會比維修工程意見 (所以好多人攪唔清楚 -- 黃big deal係法團顧問,唔係維修工程入面既顧問)。
咁地保會提咩意見,甚至個理論上獨立既顧問會有建議,個結果會係點﹖世界唔係咁黑暗,真係有地保會盡責協助大廈攪維修。不過,好多時,更加多係宏福同黃big deal之類個案。如果唔係,點解圍標越圍越勁﹖
不過,今次宏福事件,係勁在,仲要出位到,顧問公司竟然有咁既問題﹕工程顧問回標分析報告疑造假 稱宏業建築工程沒有訴訟紀錄,就真係痴左線。
**********
當然,宏福間顧問公司其實都唔係痴線,事關想當年圍標第一單大CASE,入面涉事既顧問公司係大名頂頂既黃潘。
不過,當年單案雷聲大最尾冇咩事發生,黃潘咁都冇事告都冇告;到今時今日,黃潘都仲係香港建築師學會註冊企業名單入面。
之但係,今次痴左線既係,獨媒都好勁,講埋﹕
「在同年9月5日和12日,鴻毅向宏福苑管委會和法團匯報承建商金額分析和背景資料報告,討論和決議承建商名單;在9月18日向市建局遞交分析報告及由市建局進行審核。就市建局的角色,《獨媒》亦正向市建局查詢,問及在審核報告的時候,有否察覺資訊懷疑有不實,以及市建局是否有把關失當的情況,目前正待回覆」。
所以,間顧問公司做假,真係唔出奇 -- 可能已經係行規,攪左咁多年都冇人理,米繼續囉。
不過,真係痴左線,就係,市建局點睇個顧問報告,點解咁都批錢呢﹖承建商有冇訴訟紀錄,真係分析報告ABC第一樣要睇既野黎架啦。咁都發現唔到做假,咁市建係睇咩既呢﹖
(WELL,幾十年前,我都聽過顧問公司審標ABC,第一時間既要求係,入標承建商要扲份無犯罪證明紀錄之類出黎的)
*************
WELL,咁就係我想講返既正題啦。
其實我想講既係,做大維修,固然有法團係唔識,所以就會比好多人遊說左,做左天價工程。
亦都有法團可能識識地,咁米一齊食大茶飯,你見當年翠湖個case係咁,而家圍標就應該好多都係類似既CASE。
再有D情況係,顧問公司承建商其實會買定差唔多到期收ORDER既單位,入埋去做法團,真係一條龍服務大家,睇住你黎食。
咁不過,就好似我之前個post咁講,市建局既資助,其實係一個好強既「助力」 -- 冇維修資助,好多維修項目根本唔會開到波 -- 你要業主夾錢係難事,不過你一句話,今次維修有政府資助,今次唔申請遲D就冇架啦。
你講完,班業主就會有動力去聽埋落去,最後乖乖地夾錢。就算個工程係天價,一黎開左個頭,二黎有政府資助,咁業主好多時都係,算把啦,點都要做囉。
衣個,其實係人性,比著你都會係咁 -- 我明知今次維修係貴架,不過維修就點都要做。而家有政府吞左部份天價,我米算囉,照比囉。
所以,而家個情況係,政府一方面靠市建局去發資助,去吸引人展開維修,去fufill強制驗樓既要求;另一方面,又靠市建局去睇住成個維修流程,一方面確保公帑運用,另一方面確保唔會被人圍。
不過,今次宏福事件,其實睇到,上面衣個政策或者手段,其實係失效。市建局發資助,反而變左令成個大茶飯更易去推行,甚至佢既資助都成為大茶飯既一部份。
你話,如果政府死都要推金屬棚架,跟手同你講話,知道金屬棚架好貴,咁所以日後市建局會就金屬棚架有特別資助,咁都唔奇,仲好似好合理,好多人拍手掌添。不過,WELL,你都估到我想講乜,咁唔講囉。
咁所以,打咁多字,其實我都係想講返,我上個post講既野,不過詳細D咁解JAK。
至於點解市建局會失效﹖如果我同你講水深唔深,你會明架呵﹖
我唔會話市建局入面有人有份分餅仔。市建局好多年前,其實係出過事,咁之後有冇問題,冇人知。
又之但係,你自己諗下,點解今次顧問公司分析個回標報告,做到咁離譜都可以過關,市建局都可以發資助呢,就真係,市建局廢囉,佢地一直都唔理份回標報告囉,唔係可以講咩,唔通講誰大誰正確咩。
****************
ANYWAY,個結論其實係,你見李家超早兩日出黎,講左兩句野。佢話﹕
李家超又說,在香港的工程數量很多,政府以多元方法作規管,如要求專業人士履行其專業責任,包括訂立規則及標準,亦要就此負責;若專業人士未有履行其責任,當局會追究責任,而過往亦有巡查工作不斷進行。
佢講既,應該係講緊搭棚之類既守則,衣類係專業人士既專業責任。
不過,你拉埋去圍標大廈維修去睇,其實係衣個問題入面,理論上係獨立既 維修顧問公司,其實係翠湖事件開始,就已經證明比全世界人睇,衣D顧問好可能係一條龍,履行唔到專業責任。
咁多年黎,政府就將個監督專業責任變相交波落去市建局。市建局除左招標妥,仲攪笑到整埋參考單價,甚至SHOW埋個別大廈維修費用。
不過,到要真係把關,要睇顧問報告再評估係米發資助,竟然連咁簡單有冇做假都睇唔到,就真係 -- 當成個政府以至市建局既意志都係咁既時候,你話整個 獨立監管局去做監管,其實有咩用丫拿。
當然,點解政府同市建都係咁既意志﹖有D野,WELL,係structure既,就算我作為監管者冇參與都好,都盡量唔好攪啦。得閒拉一兩單,唔知告唔告得入,交下差米算囉。
***************
補多句。
終於有人留意到市建係今次事件既責任,所以真係要開多個post打多次字。
今次打完,就真係收手啦。
****************
完。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