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

打擊濫用公屋 - KPI達成﹗(6)

其實成件事鬼異得黎好簡單。本來就唔想講,不過見冇人講個重點,咁我講兩句。

咁point form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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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報咁樣分開幾日報導法,其實係有D混亂。

1.2.即係,而家上訴委員會係一個機制;體恤安置又係另一個機制。

1.3.先講第一個機制。係系列(3)咁講,而家上訴機制入面,其實係可以咁樣處理件事﹕「今年上半年經上訴委員會審理後取消「遷出通知書」的個案,主要為上訴人或其同住家庭成員年老、患重病、殘障,或家庭成員(如子女)已離開家庭」。青山出得信,都係重病啦,下麻。

1.4.咁所以,第一個結論係,為乜上訴委員會見到青山醫院出埋信,不過都係要硬過,要求兩個租戶死都要遷出﹖

1.5.第二個機制係體恤安置。體恤安置係,你有任何特殊需要,可以唔洗排隊,一野比間公屋你;衣個機制同你係米上訴緊,甚至係米公屋租戶或者排緊隊申請公屋,全部無關。

1.6.咁講係米好簡單呢﹖用個例子,就知唔簡單﹕以往十幾年前好多例子係,離婚家暴,你有興趣可以睇政府十幾年前點答立法會 -- 個重點係,就算我冇申請公屋,甚至我住緊公屋,我都可以因為離婚有特殊需要,去透過體恤安置獲編配公屋 -- 衣D特殊需要,就真係好特殊,兩公婆打到阿媽都唔認得之餘,仲要你冇錢出去租屋離開對方,先可以由體恤安置既機制去上樓的。

1.7.咁所以,我相信衣個policy未改,所以係今次個CASE,就算有住戶因為接左「遷出通知書」,都應該可以再由體恤安置途徑即時入返公屋體系 -- 而非好似何永賢之流九唔搭八講,可以轉介佢去中轉屋到住,已經係做好左件事,只係過程中唔夠人性化。

2.當然,其實唔洗講上面兩個機制咁複雜,可以再更加簡單具體解決件事﹕一開始房署做調查,發現個兩個租客係十幾年前申報時有問題,不過原來係入得青山醫院既,仲要係個申報問題發生左啦,不過其實對佢地黎講冇任何material benefit。咁,米唔好告佢,將個file放埋一邊囉 -- 衣個就係最人性化最簡單既處理。

2.1.即係,入得青山,都係超級大獲。你問醫院兩句,就知係米要長期覆診。再加上,所謂既申報不實,其實問兩野,就知有冇實際得益。問完之後,唔一定要上會既 -- 如果係人性化處理的話。

2.2.所以,衣度係大政策問題啦。

3.第一個大政策問題係,就好似我之前講富戶政策一樣,其實打擊濫用公屋之類,全部都係好煩既野,入面除左法律指引,仲涉及好多政策邏輯,政策價值取向 -- 你唔好同我講法律就係法律。你要明既係,係成個房屋政策引入體恤安置,就係有個政策價值取向,係成個房屋政策入面,其實有好多位已經預留左彈性,去滿足個政策目標。

3.1.你將打擊濫用,變左做全民舉報,變左做KPI,甚至好自豪咁樣,搵退休紀律部隊去調查,跟手再同民建聯去分享,咁即係咩﹖即係,「阿SIR做野唔洗你教」。

3.2.又再即係咩呀﹖我係OFFICIER,見到阿SIR有CASE交到黎,咁 罪證鑿作,米照程序發遷出通知書囉;你唔走,米照程序上 上訴委員會囉。

3.3.咁上訴委員會有好多聲稱唔同背景既人,今次直頭有埋所謂既社工添,咁不過罪證鑒作丫麻,咁米罪名成立,CASE CLOSE囉。

3.4.青山醫院推薦信﹖其中一個租客跳左樓﹖咁米搵社工跟進囉。

4. 我想講既係,係成個過程入面,由調查,到房署正式發通知書,再到上訴委員會,你話經過咁多程序,中間既人冇責任﹖

4.1.當然,何永賢好似冇責任,事關唔係佢落成落腳去做成個過程。不過,點解係個過程入面,所有人都覺得冇問題,其實就係一個文化,或者係一個潛規則 -- 老細話要打擊濫用公屋,話好多野要刑事化,話要盡打收回單位麻,咁米照做囉。

4.2.咁你話,何永賢,以至衣個KPI文化,再以至整個政府強調既所謂 遵守法律文化,係米好精彩,邊個都冇責任呢。

4.3.所以,何永賢既責任係乜,成個過程既人責任又係乜,就真係精彩。而家興講高層政府官員責任制,咁中低層既責任就係跟住高層,連委任既上訴委員會都最好要有同樣mentality囉 -- 當然,你話而家「上半年取消遷出通知 166宗超去年全年」,不過有幾多CASE九唔搭八上左去個上訴委員會,幾多實際個案係PASS左,就真係no comment啦。

4.4.衣個,米係成個香港公共行政,以至好多盛事好多野既 由治及興既體現囉。

5.同樣,你睇體恤安置成個政策,又係一絕。

5.1.上面講 離婚體恤安置 係2011年數字。係今個系列(1)入面,明報就話「本報發現房署編配體恤安置單位由2018/19年度873個,減至2024/25年度320個」。

5.2.不過,實情係點﹖實情係咁。我估你都唔睇架啦,咁簡單講。

5.2.1.上面條LINK,係十年前左右答立法會。你睇個表,就好攪笑。係2011/12年,每年係有2000多宗體恤安置個案成功獲批。當時房署亦都每年留左約2000個單位,係FOR社署推薦 -- 所以,社署批得推薦既,都會上到樓。

5.2.2.你睇個表,個數字都唔知點解 (﹗﹗﹗) 由2011年既2千宗以上,跌到去2015/16年既1236宗 -- 之後再去到明報講既2024/25年度320個。

5.2.3.係個回覆入面,政府係咁解釋﹕「政府或社區組織近年均推出不同的房屋援助措施,如關愛基金下的房屋援助項目及光房/光屋等,以協助紓緩有需要人士所面對的房屋壓力。相信這些措施可能有助減低社署近年推薦「體恤安置」及「有條件租約」個案的數字」。你聽完,只會覺得,佢係米痴媽根架。

5.2.4.ANYWAY,體恤安置越玩越縮,其實同房屋供應有關,不過政府點都唔會承認。我求其SEARCH返,社總係2016年已經講過。再求其搵甘乃威係2019年又講 -- 你睇政府個回覆,其實係攪緊笑﹕社署話佢地推薦比房署既個案「多數獲得接納」,不過而家嘈既係,D議員呀社工呀推薦比社署既個案,係彈返轉頭,兩者跟本講緊唔同野丫麻。

5.2.5.再當然,求其搵,連TVB係2021年都做個故仔,講有精神病康復病人,有曬醫生紙都做唔到體恤安置 -- 以往體恤安置其實係主要睇醫生評估,而家就,well,跳完樓先睇下你有冇需要,咁囉。

5.2.6. 所以每次有咩斬人事件後講咩社署呼籲之類,再講咩資源唔夠,真係食屎啦。以往房署預留左2千個單位做體恤安置,用唔曬,社署都唔好接CASE比房署呀。

5.3.咁你話,體恤安置衣家野,由2011/12年既2千宗以上,去到明報所講,2024/25年得返320宗,其實係米香港真係由治及興,冇人因為特殊理由而要特快上公屋呢﹖

5.4.拿,又係我好鐘意既 尊貴梁文廣出場既時間啦。佢係TVB同埋ICABLE新聞兩個評論,真係嘆為觀止。

5.4.1.係TVB入面,個題已經講左令人驚嘆既重點﹕特別需要人士藉體恤安置計劃申請公屋 房委會委員建議嚴格把關。即係咁,阿梁尊貴係米想講,個租戶住左係度,因為申請時填錯野但係冇真正得到任何理益,再之後有埋青山醫院醫生出信,之後都要「嚴格把關」,事關 (就好似佢咁講)「如不經過深思熟慮,就直接體恤安置,可能對其他公屋輪候市民不公」,咁呀﹖

5.4.1.1.咁究竟佢地本身住左係度,有醫生出信,之後一個跳樓死埋啦,咁都係要繼續深思熟慮﹖要思考幾耐,先知道佢地應該獲得體恤呢﹖係米要自焚先合標準,社署先可以加快處理﹖

5.4.2.係ICABLE NEWS,佢就更加出色。佢話「先找單人宿舍給他,或者寶田邨中轉屋之類,甚至過渡屋之類,立即轉介會立即接收,比『體恤安置』更快」

5.4.2.1.即係咁,佢既意思係米,「唔死都死左個啦,咁都係繼續去住中轉屋先啦」。其實呢,體恤安置快唔快,係睇件CASE有幾緊急特殊,唔係佢講既咩「因為『體恤安置』要社署看完他的理據、分析他的狀況,因為始終『體恤安置』批出租約,等如排幾年隊上公屋的租約,他們會較審慎。」

5.4.2.2.又係好簡單。以往離婚家暴CASE,打到入埋醫院,你話要等幾耐先可以做體恤安置﹖有天台屋要拆,有個八十歲阿伯帶住個嚴重智障40歲仔,你估衣D CASE係點處理﹖以往離婚CASE係有時會衰到叫人住係九唔搭八宿舍,不過最尾都好快體恤安置上到樓。咁而家青山出埋信,有個跳樓死埋,咁你話社署要點「分析他的狀況」丫拿﹖

5.4.2.3.又再再者,件CASE係上年11月尾發生,12月青山出信,第一個跳樓既係4月,第二個跳樓既係7月。咁你話,而家明愛係3月收到房署轉介,要幾耐先PASS到個CASE比社署再啟動個程序丫拿﹖社署要做乜春評估都好,如果遲到由4月先開始做,咁又要幾多個月先評完丫拿 -- 當然,而家明報話,個社署程序,係6月先啟動,就真係吹脹啦﹖

5.4.2.4.ANYWAY,都係個句,以往離婚打到爆肛訓幾日醫院,你話洗唔洗半年先體恤到上樓丫拿﹖而家油治及興左,就唔知,不過,以往係唔洗。

5.4.2.當然,梁文廣應該都係freudian slip,唔應該講既都講埋出黎架啦﹕以往十幾年前,社署同房署緊係快手比個CASE體恤安置上樓架啦。而家由治及左興,米先要慢慢分析囉。

5.4.3.即係,其實都係個句﹕十幾年前房委會預留左體恤安置2千個QUOTA,衣幾年就聲稱因為用唔曬,所以個QUOTA減到去350之後,係咁易補多句「這個數目並非上限,房委會會按既定政策處理社會福利署推薦的所有體恤安置需求。任何為體恤安置類別預留而未用盡的配額,將會編配予公屋申請者」。

5.4.4.咁你話,係埋房委會委員暨尊貴既立法會議員配合下,體恤安置其實都係配合緊成個大政策 -- 咩政策﹖米係打擊濫用公屋+收回公屋+加快上樓既KPI囉。

5.4.5.拿拿拿,我冇屈佢的。係系列(1),梁智將自己咁講的﹕「由於近年社署轉介個案減少,因此小組委員曾建議減少實際編配單位數目,將配額分配予其他公屋類別」。

5.4.6.當然,你唔好問,點解「近年社署轉介個案減少」﹖係米因為,香港由治及興呢﹖

6.所以,結論,完架啦,今次係唔夠人性化架咋,大政策,KPI,所謂既執法思維,全部都冇問題架。

6.1. 你話,件事係4月死左個,7月死多個,唔係明報爆出黎,就冇人知冇人理,咁何永賢米可以繼續講,「指已收回約9000個單位 等同慳90億元建築費」囉 (衣條link即係系列4quote個段新聞)。今次件事爆左咁多日,除左梁文廣沖出黎護主,你話有幾多其他尊貴呀醫生呀NGO呀病人組織出過黎﹖大部份尊貴緊係唔夠膽講野啦,事關黎緊選舉,阿家超同中聯辦睇佢地既表現丫麻,咁你話當區立法會議員阿張欣宇同劉國fun,死左去邊丫拿。

7.最後,小多句。以往講精神病人講咩,除左咩NGO病人組織之外,社署呀醫衛局呀會出黎講野,之後又講咩關愛隊點發揮更大作用。今次﹖又係食曬屎。

8.真係最後,再小多句,上面何永賢個野「已收回約9000個單位」係8月講,就緊係包埋今次事件個單位啦。咁兩個跳左,比政府收回個單位,都係幫政府滿足到KPI啦。所以,你估何永賢下次又幾時報喜丫拿﹗真係下家產。

9.你估下,有冇人同佢講衣單CASE,話佢知收樓收到死左兩個﹖ 我唔信冇囉。有,就固然精彩,完全合乎佢既人設,繼續事事報喜。如果真係冇,就仲精彩。

1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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