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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睇ICU「整改」篇報導,其實真係唔駛睇「當年有份參與籌組ICU成立的房屋署前副署長馮宜萱」講乜,你睇衣度就都大約知道咩事。
即係,正如之前咁講,ICU同屋宇署份屬兩個唔同局,之前講左咩授權,聽證會講埋原來2022年攪左個MOU要做AUDIT,最後原來係亂黎。咁衣個,就緊係內部溝通問題。
當然,馮宜萱講既,以前係同一個局,由同一個常秘副秘系統去睇,就緊係小D問題,溝通緊係好D;早幾年拆左,個問題就開始出現。
衣個Point,係幾好。
不過,其實兩個局都拆左好耐啦,而家始終係有個疑問,仲未解答到的﹕係署係執行層面,係有MOU有好多野。不過,係署方或者局既層面入面,其實係有咩人睇住壇野﹖馮女士退休時,個局其實都已經拆左好耐添啦喎。
ANYWAY,宏福個聽證會,都係冇人講到衣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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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樣,就係我講過一模一樣既野。馮宜萱咁講﹕
馮宜萱不評論ICU執行《建築物條例》的法定職能擬拆走撥交其他部門,但稱政府需考慮分拆ICU職能或需增撥資源及人手予接手的部門後,日後也未必能應付相關規管工作。
馮宜萱不評論ICU執行《建築物條例》的法定職能擬拆走撥交其他部門,但稱政府需考慮分拆ICU職能或需增撥資源及人手予接手的部門後,日後也未必能應付相關規管工作。
WELL,衣樣就係我之前講既野。
ICU而家其實加埋都係得個幾廿友。你做強制驗樓做小型工程既,加埋係十零人。
你要衣十零人睇住咁多房委會既盤,而家馬後炮講,真係點都要求其睇,唔係可以點攪﹖
我之前都講,係budget開支預算上,屋宇署其實係ICU既好多倍。
我冇再詳細講既係,屋宇署因為有錢有好多野,其實就算人手編制有限,不過都將好多野可以外判出去,搵外判或者顧問去做。
例如,前排講既屋宇滲水調查,就係搵外判顧問公司去做;屋宇署咁耐以黎攪僭建甚至早好多年攪全港僭建調查,其實都係搵顧問公司去做。
ICU,那有錢﹖
再者,之前講過,全港私樓有百幾萬個單位,不過居屋綠置局出售公屋都就黎50萬個。咁你話,ICU要增加幾多應人手,去處理個50萬個單位﹖
所以,馮宜萱講個句,你拆ICU比屋宇署,屋宇署都唔知點攪好,真係要增加返相應0.5倍人手呀﹖
我冇CHECK屋宇署編制,不過要管50萬個房委會出售單位,你估屋宇署要幾多人丫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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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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